关键点9 惩罚——给孩子注入“青霉素”
在日常生活中家长都有这样的经验,对绝大多数孩子来说,父母只需要用自己的言语或行动向孩子表示一点点哪怕是极其微小的不满,孩子都会觉得是对他的错误的惩罚,从而自觉改错。比如,给孩子使个眼色、对他的行动加以限制、没收他的玩具等等都是惩罚的手段与方式。惩罚的关键就是要孩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惩罚是一种否定的“负强化”。它同样具有教育作用,这是因为孩子在经受惩罚时,会产生内疚、悔恨、痛苦的情绪体验,使之加深对错误的认识,进而从缺点、错误、过失中吸取教训,促使其学会用坚强意志努力克服自己身上的缺点、错误,纠正过失行为。同时还可以培养孩子形成有错就改、克制不正确欲望的品质,成为一个自律自强的人。孩子在成才过程中,经受惩罚是不可缺少的经验,起一种负反馈作用。
惩罚之所以能促使孩子改正错误,这是教育心理学中的效果律在起作用。效果律认为:孩子“快乐则接受;痛苦则拒绝”,要使孩子继续或终止某种行为,家长可以通过奖励或惩罚来达到这一点。家长都很明白,有很多事情是不可能通过奖励让孩子满足的。如孩子故意损坏东西、乱提不合理的要求等,这种情况下,惩罚就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了。
惩罚远远不是打孩子小屁屁几下那么简单的事情,惩罚是一门艺术,是家长教育好孩子的关键之一。惩罚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主要是看父母能否使用得当。
如下细节,需要父母在处罚孩子时灵活掌握。
1.客观公正,把握适度
惩罚就像青霉素,虽然是有效的抗菌药物,误用也可能引起过敏反应,产生副作用或产生“抗药性”。同理,惩罚不实求事是,甚至误认为严厉的程度与教育效果成正比,势必引起心理脆弱的孩子产生过敏反应,或产生副作用或产生“抗药性”。
使用惩罚时要求父母更加慎重,特别要把握它的度量和使用频度。家长在惩罚时最忌讳的是:其一,无限上纲,增加孩子的心理压力,造成孩子失去自信心。其二,将错误、过失归结为孩子的能力。例如孩子打破了一只茶杯,家长责备:“你怎么这么笨,连个茶杯都端不住,今天你把茶杯打破,明天你还会把水瓶打破。”这样就会使孩子怀疑自己的能力,进而回避参与各种带有竞争性的活动,没有进取奋进的精神。
在进行惩罚时一定要全面了解情况,弄清情节,恰当地估计其严重程度,还要弄清楚客观的原因,能让孩子心悦诚服地接受批评,并认识到错在什么地方,改正起来也容易。更重要的是孩子从父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处理中,感受到了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推动孩子改正错误,纠正过失的动力,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2.立刻执行惩罚,不要拖延
常常可以听到有些父母对孩子如此说:“这次不罚你,但你小心,等你成绩出来再跟你算总账。”
也常常听到母亲恫吓正在捣乱的孩子:“你再捣乱,等你爸爸晚上回来收拾你。”结果是等父亲回来,不良行为已经发生多时,惩罚对孩子的不良行为难以起到抑制的效果。
尤其是六七岁的孩子,他的记忆时间很短暂,遗忘较快,如果惩罚和不良行为之间间隔太久,孩子可能会对惩罚感到莫名其妙;或者在这段间隔时间里,孩子已经做过不少的事,有些甚至是好事,这时再对孩子惩罚很显然就是不公平的了,容易引起孩子的不满与抱怨。最好的方法是,在孩子有不良行为后,立即进行教育或惩罚,让孩子明白自己的不良行为必然招致惩罚。
3.就事论事,不翻老账
孩子最厌恶父母只要他一犯错误,就把陈年老账翻出来。
有的父母喜欢一旦孩子犯了错误,就把前几个小时,前几天,甚至是前几个月的错事都搬出来:“你说你这孩子,上个星期上课不好好听讲,挨了老师批评,昨天作业错得一塌糊涂,今天作业还没做完就开始看电视……”
很多家长惩罚训教孩子时总忘不了东扯西拉,说出孩子的种种不是来,有的甚至将孩子说得一无是处,直至忘记了本次训教的主题。
孩子会怎么想呢?反正自己没有一处是对的,以前取得的成绩、改正的缺点家长都看不到,自感自己天生是挨训该罚的料,有的甚至认为父母是在找茬整他,对改错失去了信心,也就破罐破摔、我行我素,这样的教育效果可想而知。所以,家长教训惩罚孩子务必就事论事,切勿搞牵连、翻陈账。
一次不良行为应该只被惩罚一次,不能因为一次行为就连续受到惩罚。早晨犯了错,实施惩罚后,就完了。在中午吃饭的时候又念念不休,不停地对孩子斥责,如“你说你今天做了什么好事,一大早就把碗摔破了”等等这种唠叨式的反复责备只会引起孩子的抵触情绪。惩罚孩子,不需要太多的理由,一次不良行为就足够了。相对于罗列惩罚原因,一对一的惩罚,更具有针对性,给孩子的印象更深。
4.坚持惩罚,直到孩子改正
有时候,父母做出了惩罚的决定,由于某些原因,没有执行。比如,孩子不停地告饶、求情,如“我再也不了”“你饶了我这一次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有些父母禁不住孩子的哀求,就以“下不为例”解除了对孩子的惩罚。这种半途而废的做法,不仅不能让孩子的不良行为得到抑制,而且让孩子在求情的胜利面前相信,犯了错也没什么大不了,他们不会真正惩罚的。抱着这种心理的孩子们,你觉得他们的不良行为能得到改变吗?
该罚时要态度明确、措施果断,让其真正知道自己错之所在。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孩子明辨是非、知错即改的品行。如果在对孩子实施惩罚之后,父母中的一方认为孩子受了委屈,随即又用钱物或食物来安慰他,这将会使惩罚失去作用。大教育家洛克说过:“儿童第一次感受到惩罚的痛苦的时候,非等完全达到目的之后,不可中止;而且还要逐渐加重。”其中的道理耐人寻味。
5.绝对不要用体罚
首先,体罚的主要副作用在于造成孩子过分的攻击性。经常被打屁股、扇耳光的孩子更容易和其他孩子打架,更容易使用暴力手段来解决争端。
而攻击性又会带来副产品,使孩子会更容易被同班同学拒绝、疏离,更容易在学校生活中遇到麻烦,更容易发展出不良行为。所有的这些又可能使孩子和学业成绩差、提早步入社会的坏孩子交上朋友,或做出违法犯罪之事。用体罚对付孩子有可能会增加所有这些问题出现的几率。
其次,体罚很容易使家长因孩子倔强不肯认错一直打孩子,有一些家长一旦开始打孩子,就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有一些则根本不知道自己打到孩子身上的力气有多大。如果你经常对孩子进行体罚,孩子难免会有一天要受伤。从这个角度来说,体罚也不是惩罚的一种好方式。
当然,没有一个家长是为了想伤害孩子而体罚他们,但往往伤害就发生于你的无意之间。所在,这一点应引起所有家长的足够重视。
6.正确运用“自然后果惩罚”
“自然后果惩罚”是法国教育家卢梭在18世纪提出的,他主张孩子犯错误不给人为的惩罚,而是让孩子在其错误所造成的直接后果中“自作自受”,从中体验到不快或痛苦,从而促使他们改正错误,纠正过失。
19世纪英国教育家斯宾塞也有同样主张,并指出这种方法的好处:这种方法使孩子从自己的经验中,得到正确和错误行为的正确判断的知识;使儿童认识到这种惩罚是公正的;接受这种惩罚孩子可以保持安静的态度;避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冲突,使父母与子女保持一种更愉快更和谐的相互影响的关系。
采用“自然后果惩罚法”必须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使孩子不仅仅停留在少吃苦上,而是从根本上提高思想觉悟,并弄明白各种道德行为的范围,增强行为的自觉性。采用此法的目的在于使孩子从自己的后果中吸取教训,杜绝此种错误行为的发生,在于从根本上提高孩子对过失行为的思想认识并与之决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