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 这很常见

    与我一样,来自旧金山的设计师Ian Vadas同样赞同要在合同中包含项目取消费用(或者称之为废除费)——在你的合同中应该有这么一条:如果客户中途中止了项目,那么客户就得支付一定的费用来“废除”合同。Ian在最近的一个项目中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在项目完成了大约80%的时候,客户突然提出要退出项目。”Ian说,“虽然我当时已经拿到了一半的项目费用,但是我们损失了我们已经在该项目上投入的时间以及另一半酬劳。如果当时我能把项目取消费用也写在合同中的话,客户也许就不会中途退出了。”

    来自休斯顿的平面艺术家Patricia Schaefer很早就意识到一定要在设计服务前索要一半设计费用。

    “那些对定金讨价还价的客户,通常都不会支付全部的设计费用。”Patricia说,“我曾为此付出过惨痛的代价,尤其是那些我的朋友客户们——不论是生活中的朋友,还是生意上的朋友。他们会告诉我说,别的设计师可不会让他们交纳定金,或者说我这样做冒犯到了他们,因为我这样做是对他们的不信任。如果他们实在想与你合作,他们最终会妥协的。坚持立场总比你屈于客户的要求,并最后发现自己的想法被客户或其他设计师所采用,而你却看不到一分钱酬劳要好得多。相信我,我是过来人。”

    通过另外一个项目,Patricia意识到了在拿到全部设计费用之前,要保证所有的设计版权都归设计师所有的重要性——我在前面有关“所有权”的那部分合同条款中也强调过这一观点。因为在有了这条规定之后,便可以促使客户尽快支付设计费用,以便在没有任何版权问题的前提下使用新的设计。

    Patricia刚出道没多久,她便遇到了这样一件事:当时她在为一家电台设计保险杠贴纸,而且已经为对方绘制了草图。电台让Patricia提交一份设计——在随处可见的报纸上绘制即可,而且要提交给他们的项目总监。“虽然他们答应会付我设计费用,可我当时到底是怎么想的?”Patricia很后悔当时做的决定,“后来我便看到了那些印着我的设计草图的保险杠贴纸横空出世——被涂成了荧光绿和荧光黄的聚酯薄膜贴纸。最糟糕的是,所有人都在抱怨我的设计的质量!可我画的那只是一个粗略的草图啊,那只是我的一个设计想法、一份样稿而已,它们远没有达到我原本想要达到的设计标准,更何况我也绝不会建议客户在那样的材料上使用那样的颜色。”

    Patricia从这件事中学到了非常重要的两点:事先一定要索要定金,而且要获得项目的全部信息,包括各种打印细节在内(以便在必要时提供建议)。

    在创立设计公司的15年间,只有一位客户因为Patricia事先索要一半的设计费用而拒绝与她合作。

    “我非常反对所有的投机行为。” Patricia说,“总有人会以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要我们为他们提供免费的设计服务,但即使是最小的慈善机构也会有可以拿来交换的筹码——哪怕只是同意在他们的网站上为你做宣传,或是在他们的宣传过程中告诉人们你是他们的赞助商之一。也许你时常会低估自己,但永远都不要免费提供自己的劳动。”

    最后,要尽可能将合同条款与你的工作流程结合在一起,以保证你的客户确切知道他们能得到什么,以及什么是他们即使给钱也买不到的,例如,如果你正在为客户创建一个网站的话,那么你是否还要负责网站的更新呢?如果不负责,那你就要在合同中明确地写出来,这样就不会留给客户太多修改合同的余地(这里改一点,那里改一点,最后就会占用你大量的时间)。

    最后,我们以Von Glitschka的一段话来结束本章:

    “无论你称之为合同也好、工作协议也罢,或者哪怕仅仅是让客户在列有详细支出项目的单子上签个字以示同意,最最重要的是:你与客户一定要就你要设计的东西、设计费用的多少以及在项目结束后谁拥有版权达成一致,而且双方一定要能做到很好地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