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 Pear Deli和达摩克利斯之剑
来自俄勒冈州的设计师Von Glitschka从一次惨痛的经历中认识到了合同的重要性(下面故事中的名字均为化名)。
2007年,当时的Von经常从一家纽约的创意公司那里承包设计项目。无论是标识、图标、插画还是别的设计需求,公司都会把它们委派给Von。Von和公司的创意总监Irvin合作了大概有一年的时间,期间他们合作了许多项目,直到Irvin离开公司,并成为了纽约一家名为Pear Deli的连锁百货公司的创意总监。
“2008年年末,Irvin想要雇我,并希望我能为Pear Deli设计一套食物图标(共计45个),以用在他们所有店面的室内标识系统中。”Von说,“我报了价格,Irvin同意了。由于之前与他共过事,所以我当时并没有让他和我签合同,也可能是因为我当时嫌麻烦吧。因此,所有约定都是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在电话中口头达成的。”

Von设计好了一整套作品,然后将它们发送了出去,并在10月份的时候开了相关发票。到了2009年1月,Von又收到了来自Irvin的邮件,询问他是否可以再设计额外两个图标,从而使得整套设计更加完整。Von同意了,并告诉Irvin他会将额外图标的发票随同图标一起寄出。Irvin同意了。
“又过了一个月,我意识到距第一次开出发票已经有90多天了,”Von说,“于是我给Irvin发了一封邮件,但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几周之后我又发了第二封,但仍然杳无音讯。当时我正忙于别的工作,一个月又过去了,我仍然没有拿到任何报酬。于是我决定给Pear Deli打电话,我想直接找Irvin谈谈。”
但是后来Von却发现,Irvin已经不再为那家公司工作了,于是他要求与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相关工作人员告诉Von,他们那里没有他的发票,并要求Von直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他们一份,于是Von又发送了相关的发票。
“随后的一周里我没有收到任何回应,”Von说,“于是我又发了一封跟进邮件,结果依然没有回应。我又给Pear Deli打了电话,并给相关负责人留了口信,结果依然毫无所获。一个月之后,当我终于有机会能和Pear Deli的工作人员谈谈时,他们告诉我他们那里没有任何记录显示我曾为他们做过设计,并拒绝处理我的发票。”
在随后的几天里,Von找到了Irvin的下落,并要他给Pear Deli打电话以使情况有所好转,这样Von才能拿到他应得的收入——共计4000多美元。Irvin给了Von百货公司老板的联系方式,但是一次次的邮件和电话证明这根本没用。此时距Von开出第一张发票已经过去8个月之久了,Von对此十分沮丧。Von意识到Irvin和百货公司在互相推诿,于是他决定将发票寄给讨债公司,即使他们会扣除一些费用,但这至少比颗粒无收要强。
“由于纽约某些法律方面的原因,我无法从纽约州之外的地方讨债,于是我不得不雇用一家纽约当地的讨债公司帮我代劳。”Von说,“他们的公司就在Pear Deli总部的旁边,而且他们也同意帮我要回酬金。”
两个月又过去了,讨债公司也未能让Pear Deli支付酬金。据讨债公司的代理说,拿回钱的唯一方法就是要到当地法院申请一份合法声明——这需要花费95美元——之后他们就可以继续处理这件事情了。Von同意了他们的提议,并申请了合法声明。当时是2009年9月。
到了2010年1月——3个多月之后——事情仍然毫无进展。此时Von收到了一封来自Pear Deli的律师的信函,并告诉Von他已经被百货公司以骚扰及敲诈勒索罪起诉,并要求他赔偿25万美元。信中声称,Von没有资格要求公司偿还他的酬金,因为公司压根就没有雇用过他。
Von说:“当时我惊呆了。这怎么可能?我设计好作品然后发送了出去,我的同伴可以证明此事,他们怎么能说没有这件事呢?我又联系了Irvin,并问他能否公开发表声明——在他担任创意总监期间,我的确为Pear Deli做过相关设计。但是Irvin不愿卷入这件事。”
“后来我与我的律师进行了交谈,他认为那封信是公司的恐吓计谋。Pear Deli的资金实力远比我雄厚,因此他们觉得相比偿还欠款,倒不如恐吓我一下。我的律师认为我之所以会落到这等地步,其根本原因是我没有合适的合同。于是我们决定起草一份合同,以便日后使用。”
“由于那封法律信函隶属于纽约市的管辖范围,因此我的律师对此也无能为力,我只好雇用讨债公司的律师。还好,那位律师承诺会通过撤销讨债声明来使对方做出让步。虽然我撤销了声明,但我真的很生气,作为一家企业居然会这样对我。整件事情简直就像是做梦似的,居然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我实在是被自己气得不行。”
次日,Von联系了他在纽约的一位设计师朋友,那位朋友同意帮他去看看其中一家Pear Deli的广告牌是什么样子的。就在当日,Von收到了那位朋友发来的电子邮件,其中的3个附件均表明:Pear Deli在室内广告牌上使用了Von的设计。
“这简直是在伤口上撒盐。”Von说,“当时的我真是百感交集。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怎么会有人能这样彻头彻尾地撒谎,而且还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呢?虽然我很生气,但我同时又感到自己太过弱小。我不想去捅马蜂窝,因为我知道我的头顶悬着一把25万美元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而我却没有合同能用来回击,我知道这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
“我联系了我的版权律师,希望看看能否从版权的角度找到对策,但是从这方面入手处理的开销比他们欠我的钱还要多,更何况这样做也未必就一定有效。虽然对于这件事我很生气,但我还是决定放弃。我还要继续自己的生活,并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
“在随后的几个月里,我为公司撰写了一份合同。相比‘合同’二字,我更喜欢‘工作协议’这个名字。因为后者听起来比较容易让人接受,而且也不会带来任何像‘合同’这类词会给人以先入为主的包袱感。当我与大型广告代理公司合作时,我会与他们签订他们的合同,而当我与其他一些小公司或者企业主合作时,我会使用我自己的合同。”
“虽然聘请一位律师针对你的特定业务需求制定一份合同需要花费500到1500美元不等,有时甚至更多,但请你不要把这看成是支出。因为从保护你免受那些没有诚信的客户的利用并蒙受损失而言,这其实是一项非常有价值的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