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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瓢虫”

    一九三二年的共和党初选中,理查德•克雷博格遭遇挑战,进行了再次选举,选区的十一个县,他赢了十个。丢掉的那个县,恰恰是林登•约翰逊的故乡布兰科。要知道,一九三一年,约翰逊给他做助理之前,克雷博格在布兰科县可是以三比一的明显优势获胜的啊。有些人认为,一九三二年布兰科没选他,正是因为那是约翰逊的故乡。那里的人反对克雷博格,其实是在表达对其秘书的厌恶。这种厌恶之情愈加强烈,就连约翰逊的崇拜者拉蒂默两年后陪着老大回乡时都注意到了。“他特别特别努力,真是拼了老命地在讨那些人欢心,”拉蒂默说,“但他们就是不喜欢他。”约翰逊回约翰逊城,开的不是自己的车,也不是克雷博格那辆拿给他随便用的车。他找克雷博格借了最最拉风的一辆车,亮黄色的大别克,宽大的低压轮胎,锃亮的座套。他穿的也是自己最体面的一身行头,通身的气派也做得不能再足,可谓是衣锦还乡地回到自己那座小城。“林登回来的时候那叫一个大摇大摆啊,炫耀他成了多大的人物,”克莱顿•斯特里布林说,“他真是一点都没变。”

    母校那些人对他的评价也一样。大别克是挺拉风的,熟悉他的学生们(圣马科斯有很多学生不得不中断学业,等挣够了学费再返校,所以学校里还有很多老熟人)之前就不喜欢他那飞扬跋扈又喜欢吹牛皮的性格,他们看到拉风的豪车里仍然是那个熟悉的林登。他让老同学们上了别克,拉着他们去兜风,拿出一瓶威士忌,偏着头跟后排的人说话,滔滔不绝,高傲自大,嘴里基本都是现在和他称兄道弟的社会名流。巴尼•克里斯贝尔当时就坐在后排,还记得林登当时说的话(克里斯贝尔现场模仿起约翰逊,语气里带着不可一世的扬扬自得):“嗯,这些人,必须得搞搞关系的啊。”霍勒斯•理查兹说:“到今天我还记得他在那辆车里的样子,说个不停,摇头晃脑。他真是一点都没变。”

    有位大学里的老熟人陪着林登去了金家牧场,看到约翰逊身上另一个“一点都没变”,是她特别熟悉的一点。牧场至高无上的权力掌握在金家的老祖宗,八十二岁的艾丽斯•赫特鲁迪斯•金•克雷博格手里,她是金家牧场创始人的女儿(克雷博格议员的母亲)。她不但从父亲那里继承了牧场的绝对控制权,还有某些品质。这是个令人敬畏的女人,底下的人不是叫她“克雷博格夫人”,就是叫她“艾丽斯夫人”,绝不敢有更亲密的称呼。但她儿子的秘书竟然唤她“克雷博格奶奶”。在华盛顿时,他一有机会就写信给她,给她寄儿子的发言稿时,他总要加一句附言,很快这个女强人就开始给他回信了。牧场上的她端坐在长长前廊边的大摇椅上。林登就坐在她脚边,仰着脸,渴望而热切地倾听她讲金上尉的故事。他会诉说自己的烦恼,请她给予建议,还说她让他想起自己的母亲,说自己有多么爱吃她做的仙人球果冻。艾丽斯的父亲传给她一个严格遵守的习惯,就是什么门都要关好,免得牲畜跑出牧场的地盘。一天,一场猛烈的暴风雨之后,约翰逊开车带她在牧场转悠。牧场上有很多门,门边的地盘往往被牲畜的蹄子踩踏过,所以都形成了比较深的泥潭。那天约翰逊穿着昂贵的蓝色西装和擦得锃亮的上好皮鞋。但是,虽然车里还有两个牧场的熟手,而且很多门附近都站着牛仔,他还是大张旗鼓地在每扇门边跳下车,亲自检查门有没有关好关紧。陪他们一起坐在车里的那个圣马科斯老熟人目睹这一切可谓波澜不惊,就像看到林登面对“克雷博格奶奶”的整体表现她也是司空见惯一样。这位熟人就是埃塞尔•戴维斯,多年以前,林登也是这样向她请教,告诉她她就像自己的母亲一样。她也和华盛顿那些人得出了同样的结论:“装孙子,林登是专业的。”

    林登•约翰逊的人生即将迎来另一个大发展,圣马科斯的众人对此也应该是似曾相识。整个校园都知道,他立志要娶一个富家千金。他之前追求的两名女性,圣马科斯的卡萝尔•戴维斯和约翰逊城的凯蒂•克莱德•罗斯,都是城中首富的女儿。一九三四年,他开始第三次追求,对象是得州卡纳克的克劳迪娅•阿尔塔•泰勒,绰号“小瓢虫(1)”。不管(也无人得知)这位小姐父亲的身份是不是林登•约翰逊对她感兴趣的原因,或者部分原因,反正她父亲是城中首富。

    托马斯•杰斐逊•泰勒,是亚拉巴马州一位佃农的儿子,也是进军得州的一员。他来到得州东部的哈里森县,这里和他的家乡很相似,低矮的山丘上都是千沟万壑的红色黏土,还有恶臭的沼泽与死水,泥沙淤积的河流中有巨大的爬满苔藓的柏树,粗糙的根部长满了树瘤;这里还和家乡一样,有黑人佃农(占了当地人口的一半)像奴隶一样工作。托马斯•杰斐逊•泰勒是个典型的南方小城市商人。他开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百货商场(“这个泰勒,什么都卖”),再开了一家连锁;然后开了个轧棉厂,再开了一家分厂。这个男人个子高高的(一米八七),体型胖胖的,动作有些笨拙,喜欢大声讲话,内容也很粗俗。“他除了赚钱不讲别的。”在赚钱这件事上也是不知疲倦。他每天凌晨四点就起床开门,在柜台后面站了漫长的一天后,日落时分回到家,又是整晚地算账,看哪个客户赊的账又到期了。农忙时节,他整日待在轧棉厂,一直轧完最后一捆棉花,到凌晨一两点结束工作回到家时,他又马不停蹄地翻开账本。除了不知疲倦,他还冷酷无情:把钱借给租户和佃农,他要收取百分之十的利息,对于那些不能按时还钱的人,他自有一套手段。在他家附近长大的吉恩•拉萨特尔说:“泰勒先生让黑人给他做苦役偿债。他给他们提供钱财工具,让他们有地可种,要是这些人还不上钱,他就把地收回来。我第一次看到他这么运作的时候,以为奴隶时代还没结束呢。”(他自己的亲生儿子,“小瓢虫”的哥哥说:“他觉得黑人就是伐木工和抽水机。”白人们叫他“泰勒长官”,黑人们称他为“老板先生”。)他的土地越买越多,到和亚拉巴马州的米妮•李•帕提诺结婚时,他已经有七千多公顷的土地了,成为整个哈里森县北边的“老板先生”,住在县里最气派的房子“砖房”当中,那是个内战前的建筑,白色,两层楼,门前有宏伟的柱子,就在距离卡纳克城边不到两公里的一座红色黏土山丘上。卡纳克这个小镇一共有大概一百个居民,名字来源于埃及的一座神庙(命名者是个文盲)。

    “小瓢虫”(这是两岁时一个黑人保姆给她起的外号,因为“她就像瓢虫一样可爱”)出生于一九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那时候,泰勒长官仍然每天醉心于账本,两个比她大得多的哥哥都在外面念书。除了那些黑人玩伴,身边唯一的伙伴就是妈妈。这个热爱文化的妈妈,来到卡纳克的时候,带了很多装帧精美的书,每年还要专门赶去芝加哥看歌剧。她喜欢给女儿朗读书本,女儿也爱听。(“很多东西我都记得,”“小瓢虫”后来说,“希腊罗马的神话全都记得,德国的神话也记得很多。我的初恋是齐格弗里德(2)。”)然而,“小瓢虫”五岁的时候,母亲溘然长逝。在那以后,从五岁开始,直到十六年后,二十一岁时遇到林登•约翰逊,她童年与少年的主题就是孤独。

    父亲完全不懂该怎么跟这个失去妈妈的小女孩相处。有那么一段时间,他白天会带她去店里,让她随便玩;晚上她就在商店二层阁楼的小床上睡觉。小床旁边堆着店里卖的那种长长的木头箱子,也就是棺材。等她满了六岁,父亲就在她脖子上挂了个姓名牌,把她独自送上了一列火车(泰勒长官还是挺喜欢这个女儿的,但他肯定不会为了她耽误生意),送去了亚拉巴马,她母亲那个一直未嫁的姐姐埃菲家。

    埃菲姨妈很快就搬到了卡纳克,抚养“小瓢虫”长大。这个虚弱的女人总是带着苍白的病容。“她为我展开了美的世界,”“小瓢虫”说,“但是没能教会我任何女孩应该知道的现实事务,比如穿衣打扮、选择朋友、跳舞什么的。”尽管如此,姨妈仍然是她最亲密的伙伴,对了,还有那些美丽的书本。这个小女孩热爱阅读,很多诗歌烂熟于心,成年后都还能背诵。她八岁就看完了《宾虚》。“我也许是有个孤独的童年,”她后来字斟句酌地说,“但自己却并不觉得孤独……”但说起得州另一个小镇时,她似乎对自己在“砖屋”中的生活有了更多的透露,“我自己……就出身小镇,不过我从来没有融入小镇生活,因为我住在镇子外面。”学校就在一座红土山顶上,只有一间教室,学生很少超过十个,坚持下来的就更少了:这些孩子的爸妈都是欠泰勒长官钱的租户,所以总是在颠沛流离之中。十三岁时,她和埃菲搬进了县政府所在地马歇尔的一间公寓,在那里上了高中,十五岁毕业,但高中生涯似乎并不快乐。虽然长着一双会说话的眼睛,皮肤也如同一颗细腻光滑的橄榄,那时的她却并非一个漂亮女孩。她身上穿的衣服好像是故意要扮丑,其实她想要什么衣服爸爸就会给她买什么衣服,但那肥大的裙子好像是某个肥胖的老女人淘汰给她的。舞会上她完全无人问津。别的女孩子好像把她当作一个笑话,而她和这些人也没话说,因为她们整日沉溺于穿着打扮和参加舞会,要么就是讨论男孩子。回忆这位“小瓢虫”的时候,她们都记得她特别害羞,好像很害怕见人、和人说话。校友内奥米•贝尔说:“‘小瓢’融不进我们的圈子……克劳迪娅什么都不跟我们一起干。她没有约会。为了让她参加毕业晚宴,我未婚夫专门约她做女伴,我和另一个男孩一起出席。她不喜欢我们叫她‘小瓢虫’,我们就叫她‘小瓢’,免得她又闹小脾气。我妈叫她‘猫儿’,总是说:‘好啦,收起你的爪子,猫儿。’……在人群里面她是绝对不会开口的。”对于高中时期最悲伤的回忆,也许来自她本人。“这么小就去读高中,我觉得不适合任何人。我穿的还是短袜,别的女孩子都在穿裤袜了。我还特别害羞,希望谁都别跟我搭话。曾经有个男孩子总是想跟我搭话。他人真的很好,而且很迷人,是学校橄榄球队的。但我永远不知道该跟他说什么。后来变成了,我看到他一进来,就马上出去。”她热爱自然,蜿蜒曲折的卡多湖湾,湖边散步或湖上划船时周围的苔藓泥沼,还有花花草草(“春天的时候,树林里盛开着玉兰,庭院里铺满了水仙。第一朵花盛开的时候,我会举行小小的仪式,就我自己,为这朵花登基加冕,命名为‘女王’”)。但不管划船还是散步,大多数时候她都是一个人。就连优异的成绩也会让她觉得恐惧。她永远也忘不了那种害怕的感觉,因为意识到自己可能是班上的第一二名,毕业典礼上免不了要代表毕业生致个辞,竟然要当众讲话!她祈祷自己不要进前三,甚至还祈祷说,要是真的进了前三,她就要出天花,她宁愿落得一身的疤,也不愿意当众发表演讲。她还记得前三名最后的成绩:艾玛•柏林格,九十五分;马雷尼•克兰森,九十四点五分;克劳迪娅•泰勒,九十四分。毕业的时候,校报还开玩笑说,这位少女的理想,就是做个老姑娘。

    她在达拉斯读了两年少年大学,然后转校到得克萨斯大学。在那里她依然十分害羞,几乎和高中时代一样沉默内敛。但她偶尔也会约个会。而有两位追求者得以一窥她隐藏在安静外表下的某些特质。托马斯•C.所罗门说,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以为自己是这段关系的主导者”。不过,他说,后来却认识到这是个误解。“我们一直做的都是她想做的事情,就连出去野餐都是她出的主意。我终于意识到,要有个非常强的男人才能俘获这个女人。我也很清楚,她要嫁的男人肯定是那种会出人头地的。”J.H.贝内菲尔德则意识到,这个羞涩内敛的少女,“是我这辈子遇到的决心最坚定的人之一,也是最有抱负最能干的人之一。她向我坦白了自己想要卓尔不群的心愿”。决心和抱负也开始展现在“小瓢虫”生活的其他方面。一九三三年,她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父亲和姨妈都以为她会回卡纳克。但是她不想回去,也付出了很多努力,确保自己可以不回去。她学的是教师专业,对于一个可能成为老姑娘的南方女孩来说,这是一个很值得尊敬的职业。毕业时也是优秀学生,还拿到了二级教师资格证。但她又回学校多待了一年,拿下了第二个学位,专业是新闻。“因为我觉得媒体人能去更多的地方,见更多有趣的人,经历更刺激的事情。”当记者是不能害羞的,于是她就努力克服自己的羞涩,强迫自己做了《得州人日报》的记者,在记者招待会上提问,主动请缨担任大学校运会的公关经理。她还采取了其他措施,确保自己不用回卡纳克,也不用做个教师。她学了速记和打字,这样她能去企业找份工作。多年后,她说,学这些课程,她就有了“敲门砖。然后,用一点技巧和加倍的勤奋,你就能步步高升成为领导,要么就成为领导的老婆”!

    不过,那时候的“小瓢虫”可没有说这样的话。她把自己的决心与抱负隐藏得很好。爸爸在奈曼-马库斯百货给她开了个不设限的消费账户,结果她穿的还是很平常很低调的平底鞋,衣着也十分朴素,甚至肥大,颜色也很灰暗,似乎是故意要让自己隐身,不吸引任何人的注意力。在奥斯汀的那些年,她唯一的大衣还是埃菲姨妈穿旧的。

    有一位见证者后来说,那时候的她仍然是个“毫无光彩的女孩”;在高中同学的回忆中,她是个外表很平常甚至有些寒酸的小女孩;在大学同学的记忆中,她是一个很平常的少女。有时候,她似乎也克服不了自己的羞涩。她交了一个朋友,艾玛•柏林格的姐姐尤金妮亚。“尤金妮亚让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很重要,”“小瓢虫”说,“她是那种特别特别开朗的人,让周围的人都觉得更有活力了……就因为尤金妮亚,才有了今天这个更友善、更自信的我。”但尤金妮亚并没在这位朋友身上发现多少自信。为了让“小瓢”变漂亮点,尤金妮亚费尽心思想让她买更多好看的衣服,结果无济于事,于是恼怒地说她是个“小气鬼”。尤金妮亚的老板是得州铁路委员会的主席C.V.特雷尔,恰巧也是公交车巡视员山姆•约翰逊的老板。山姆把这位活泼开朗的美丽少女介绍给了儿子林登。她拒绝了他约会的请求,但两人一直是朋友。一九三四年九月,约翰逊从科珀斯克里斯蒂回华盛顿,在奥斯汀歇脚,于是给尤金妮亚打电话,请她给自己介绍个女孩,她找的人是同在特雷尔办公室工作的多萝西•麦克尔罗伊。那天下午,“小瓢虫”恰好来找尤金妮亚聊天,约翰逊来接多萝西的时候,她恰好就在那儿。林登已经在尤金妮亚口中得知了“小瓢虫”其人,悄悄邀请她第二天早晨在德里斯基尔旅馆的咖啡馆共进早餐。她说,本来没想赴约,但她到奥斯汀是和一个建筑师商量整修“砖屋”的。建筑师的事务所刚好在德里斯基尔旅馆旁边,她说经过咖啡馆的时候,就看到林登坐在窗边的一张桌子前。他意识到这个女孩不是来赴约的,于是疯狂地朝她招手,直到把她叫进来。接着他带她去兜风。在车上,他先一股脑儿朝她提了很多问题(“我从来没听过这么多问题,他真是想完完全全地了解我”),接着,用她的话说,这个“脑子转得特别快,思维特别跳跃”的小伙子,开始抛出一个个答案,“而我并没有问问题……他跟我讲了很多很多,我觉得第一次谈话就透露这些,实在是太直接了。”他聊了自己的野心抱负,要成为大人物的决心,而且说自己已经走上了实现抱负的道路,成为了一名议员的秘书。而且这个议员还是克雷博格家的人。他还谈了“他的薪水……他有多少保险……以及他的家庭。他好像早就准备好向我展示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还有充分炫耀自己的能力”。接着,就在那第一次约会,他就向她求婚了。

    “我还以为是在开玩笑,”她回忆说。但深刻的印象倒是留下了,“他很瘦,但是非常帅,浓密卷曲的黑发,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健谈、直接和坚定的人。”而且他穷追不舍。第二天他就带着“小瓢”去见了父母,听他说话的语气,仿佛她已经成为这个家的一员了。(“小瓢”也是洞若观火的人,她说,第一次见到林登的父亲,“我就觉得可怜。很显然他曾经是个充满活力叱咤风云的男人。现在他做这份薪水微薄的工作,只是靠别人对他过去的回忆和交情。”有人问她,会不会觉得父子之间有种竞争的感觉,她说,觉得“曾经存在过竞争”,但都是过去的事了。她说,自己见到山姆•约翰逊的时候,“他已经成了个疾病缠身的老头,比实际年龄更加苍老。”而林登的母亲呢,“一和他的家人见面,就能意识到这是个淑女。很明显林登特别爱她,我也被她吸引。不过我特别冲动地想拍拍她的肩膀,告诉她,我不会伤害这个被她寄予深切厚望的儿子……我很想说:‘您放心吧。’当时我一点也没有结婚的打算。”“小瓢”还说:“他家的房子非常朴素。很显然她尽了一切努力装饰得漂亮些,买了些家具和好看的床单,但还是特别朴素。林登很清楚,也知道我清楚,我打量这房子的时候,他就一直看着我。但他很为自己的家骄傲。”)他带她去金家牧场,这个带点封建色彩的帝国令她叹为观止,后来还跟朋友们说,牧场太大,克雷博格和工作人员用指南针就跟别的男人看表一样平常。克雷博格奶奶把她拉到一旁,用她自己特有的粗暴生硬的方式,告诉她林登是个好小伙子,她应该嫁给他。两人相识一个星期以后,他必须启程去华盛顿了。她邀请他和同伴,马弗里克的秘书马尔科姆•巴德韦尔顺路来“砖屋”住宿一晚。他们是上午到的,结果巴德韦尔换了件睡衣就下来了,约翰逊担心这样会造成不好的印象,让自己难堪,于是朝他发了脾气。“他跟我说:‘我是要娶这个女孩子的。你穿成这样到处跑,是想毁了我的终身大事吗?’”不过,这随随便便的衣着,没有让“砖屋”之主产生什么坏印象。当时刚和泰勒长官结婚不久的露丝•泰勒说:“我丈夫一见林登就非常喜欢。两个人都是高个子。都是工作狂,做起事情来总是雷厉风行。”“小瓢虫”说:“我看得出来,爸爸马上就喜欢他了。晚饭后,大家都很安静,他说:‘女儿啊,你带回家的男孩也不少了。这回,你终于带了个男人回来。’”林登驱车回华盛顿之前,他又求了婚,被她再次拒绝。不过分别的时候给了他一个吻(一个邻居目睹了这一幕,朝约翰逊愤怒地吼道:“别这么做!快跑!免得三K党来抓你!”)不久,“小瓢”就跟一个朋友说:“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她描述说,这种感觉就是:“我知道自己遇到了了不起的事情,但还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我有种飞蛾扑火般的奇妙感觉。”

    约翰逊回到华盛顿以后,拉蒂默和琼斯观察到,他肯定是铁了心要娶这个姑娘。他每天上午的习惯是雷打不动的。“他一直保持着那样的节奏”,什么事情都不能打断,拉蒂默说,“他先是处理邮件,然后进卫生间去翻阅报纸,接着让琼斯听打信件……”而现在呢,处理完邮件之后,他进的不是卫生间,而是克雷博格的私人办公室,关上门,坐下来,给他在奥斯汀遇到的那个有好玩外号的年轻姑娘写“每日一信”。几乎大半辈子都在为约翰逊工作的拉蒂默说,在他事业的早年,“那是他唯一打乱平时的节奏,就那么一次,要给‘小瓢’写信。就那么一次,唯一的一次。”

    他非常认真严肃地对待那些信件。草稿打好了,他就把很擅长写信的拉蒂默叫来做校对修改,“询问拼写的问题,还有某个逗号该不该加,或者是不是该有个悬垂分词”。他会说:“你知道的,‘小瓢’可是拿了新闻学学位的。”

    在这些信里,他和之前一样,非常坚决地请对方尽快做决定。他不断向她表达自己的野心(“我最亲爱的小瓢,今天早上我还是那么充满抱负,骄傲自负,活力满满,疯狂地爱着你,我想见大人物,想推开人群脱颖而出,想凭着这股劲头做些事情……”),然后催促她答应自己的追求(“一看到我想要的东西,我马上就要努力去得到……你还在犹豫,把我的决心撕得粉碎……结果你……认为也许这种欲望并不是‘永恒’的,要做‘理智’的事情,等上一年左右……”)。他向她保证,她喜欢的那些文化上的事情,他也是很感兴趣的(“遇到任何有趣的地方,我都会在心里做个记号,告诉自己等你成了我的人,我就带你去看看。我想参观大都会博物馆、博览国会图书馆,去史密森尼博物馆,看看内战的战场和所有那些有趣的地方……”),然后再次催促她(“我们为什么要等漫长的十二个月才开始做我们余生永远都想要做的事呢?”)。

    她回信了,显然是认为两人有很多共同的爱好。“最亲爱的:我在读《早秋》(路易斯•布罗姆菲尔德写的),被迷住了。要是你在我身边,我会给你读读这些句子……在一个舒适温暖的地方,对我喜欢的人读点什么好笑的、优美的或者有趣的东西,可真是我最想做的事情啦。好东西就是要分享的,对不对?”

    他还几乎每天都发动电话攻势。她回忆说,十一月初,“他从华盛顿打电话来,我们说好,他来找我,然后决定一下要不要”订婚。结果,第二天,她震惊地发现,那辆福特跑车就停在家门口布满车辙的车道上。他竟然马不停蹄地从华盛顿开来了卡纳克,“至少比我想的早了二十四小时到了我爸这儿。房子都没收拾好,我也没来得及去做个头发打扮打扮。”她说,一到了地方他又开始催,“我们结婚吧,别等到明年了……两个星期以后吧,一个月以后吧,或者干脆就现在。”

    她同意让他给自己买个订婚戒指。两人一起开了将近五百公里的路去奥斯汀挑了一枚。不过,在珠宝店,他建议再买一枚配套的结婚戒指,她没准。她必须先去亚拉巴马州跟埃菲姨妈谈过之后才能做决定。“她为我付出了一辈子的时间和全部的爱,我当时就是一定要去见见她。”她去了亚拉巴马,而林登开车去了科珀斯克里斯蒂。姨妈听说“小瓢”居然想嫁给一个认识不到两个月的男人,非常震惊。然而,她回到卡纳克的时候,“砖屋”的车道上停着那辆福特跑车。她说了埃菲的反应,结果父亲说,“要等埃菲姨妈说好,那你什么人都嫁不了啦。”又加了一句,“心急也能谈成好生意。”她说想问问尤金妮亚•柏林格的意见,林登坚持要陪着她去奥斯汀。车还没开呢,他居然就下了“最后通牒”:“我们要么现在就结婚,要么就不结婚了。要是你离开了我,就说明你不够爱我,根本不敢结婚。我受不了了,不想再这样下去,每天想着到底能不能行。”她说,自己同意马上结婚的时候,他发出“得州人的大叫”,声音肯定都传到隔壁县去了。

    两人的订婚期就是从卡纳克开到圣安东尼奥的时间。林登担心这么短时间来不及预约安排,就给丹•奎尔打了电话。后者在市政厅找了找关系,立刻安排给他们签发结婚证书,还说服了一个不情不愿的圣公会牧师。这个牧师一开始说,这么急匆匆地给两个从没见过的人证婚,太仓促太不正式了。结果奎尔说服这位牧师开了先例。约翰逊后来回忆,他和“小瓢”走进圣马可教堂,还在不断告诉未婚妻这是正确的决定。结婚仪式非常简单,出席的宾客只有奎尔、一个当律师的熟人,和“小瓢虫”急匆匆叫来的一个朋友。到给新娘戴戒指的时候,约翰逊竟然没买。奎尔冲到对面的一家希尔斯百货,带回一托盘不那么贵的结婚指环,她选了个两点五美金的,仪式就这么完成了。他们在圣安东尼酒店吃结婚晚餐,在场的人都没钱买酒店的高价红酒,于是那个律师飞奔回家,拿了自己的一瓶酒来,这才举杯祝福了新人。之后,林登和“小瓢虫”驱车去了广场酒店,在那里共度了新婚之夜。

    第二天早上,“小瓢虫”给在奥斯汀等着她的尤金妮亚•柏林格打电话,对这位大为震惊的朋友说:“昨晚林登和我举行了婚礼。”

    林登给妈妈打了个电话。丽贝卡一直希望儿子的婚礼自己要到场。

    两人刚结婚,林登•约翰逊对“小瓢虫”的态度,就跟追求她时的信和电话中展现出的大不相同了。婚礼后的第二天上午,他们要前往墨西哥度过短暂的蜜月,路上在科珀斯克里斯蒂附近的小镇卡尔艾伦暂停,见见《通讯报》的记者威廉•P.艾略特和夫人玛丽。两对夫妇在客厅坐着聊天,艾略特夫人回忆,约翰逊说:“你这裤袜得换了,小瓢,赶紧地。”“小瓢”有点尴尬,没有马上听话,于是,艾略特夫人说,他就命令她马上去换,“真的是命令,当着我们俩的面。”

    回到华盛顿以后,在道奇旅馆楼上的房间住了几天,两人就搬到卡洛拉马路一九一〇号一栋有些家具陈设的一居室公寓里去了。在那里,林登对新婚妻子说话仍然是命令的语气,事实上和他对拉蒂默与琼斯的态度也没什么区别。见过类似场景的熟人都很震惊。妻子穿了什么他不喜欢的衣服,他马上就会直截了当地说出来,语气相当严厉,带着厌烦,不管有没有旁人在场。比如,一次得州同乡会上,房间里很多人,他在一头朝另一头的妻子大叫着发号施令,而且后者必须马上服从。

    “‘小瓢虫’,再去给我拿块派。”

    “我会去的,等一小会儿,林登。”

    “快去给我拿!”

    温盖特•卢卡斯说:“他就当众给她难堪。从房间这头冲她吼,支使她做事。得州的老乡们都觉得‘小瓢虫’很可怜。”她的羞涩有目共睹,大家注意到她时那种恐惧相当明显,很快约翰逊的熟人之间就开始流传一句后来说了几十年的话:“真不知道她怎么忍得了。”

    他曾经表达过对文化的兴趣,承诺说,“等你成了我的人”,就带她去博物馆、图书馆,“和所有那些最最有趣的地方”,结果,等她真的成了他的人,他好像也没那么多兴趣了。华盛顿让她十分激动。“我想起一首歌,‘走在冬日幻境中’,”她说,“我就那么走着,探索着,一切都是那么新鲜有趣。”但是,林登永远在工作,每天都在工作;她又害羞得不敢交朋友,所以只好独自探索。晚上他可能离开办公室了,但他也不愿意去一个自己不感兴趣的地方。他甚至都很少和“小瓢虫”一起去看电影。歌剧什么的呢,她有一次很倔强地买了两张票,要和他一起去国家大剧院看剧,当时戏剧公会正在举行戏剧季,一共有四场。结果丈夫只是把她送到剧院门口,自己却不进去。拉塞尔•布朗说:

    我总想送她回家,但他从来不让我这么做。她总是自己一个人回家……但是我和她一起看了那一季戏剧公会的剧。我记得他会送她来,然后说:“那就回见了。”……那票可不便宜哦,但他就是不进剧院。

    她想要安安静静地坐着,和丈夫分享一本好书的愿望,也是很少实现。事实上,琼斯也劝说过约翰逊,让他多花一两分钟看看某个出版物,但根本无济于事,能让他多看几眼的,只有新闻杂志和《国会记录》。这次做妻子的出面劝说,竟然也和做秘书的一样败下阵来。接着她开始在书里面画线,把那些觉得他应该读一读的内容标出来,但就算主题是政治或者政府,他也完全不感兴趣。很快,夫妻间就上演着一幕约翰逊城居民应该十分熟悉的场景。小时候,是林登•约翰逊的母亲大早上追在他屁股后面给儿子读课本,因为他自己看都不看;现在,画出来的段落他也不愿意看,“小瓢虫”就试着读给他听,有时候满屋子追着他读。

    她发现,如果按照约翰逊的期望做个“好妻子”,还要轻松些。不管这些标准多么有悖于她的经历和教育,和她期待中的婚姻生活多么大相径庭。她相关的原话如下:

    早上他宣布说,“我要在床上喝咖啡,”我心想,“什么?!要我去泡吗?!”然后我很快意识到,把咖啡端到床前,似乎还没有收拾好桌子来上那么一整套麻烦呢……

    她也没有同时意识到,还有些事情也不用那么麻烦:可以把报纸给他拿到床前,让他边喝咖啡边看;把衣服都整理好,免得他做把东西放进各个口袋这样的烦心事;亲自帮他给钢笔灌好墨水,放进常用的口袋;检查打火机的油量,然后放进该放的口袋;手帕和钱也放进该放的口袋;擦亮他的鞋……他吆五喝六地命令她做这些琐事,她也乖乖去做了。

    有一件事情对她来说特别难做到。招待客人当然是非常有力的政治武器,而约翰逊当然是要用起来的。两人搬进这小小的公寓不久,床还没焐热呢,约翰逊就通知“小瓢”,议员莫里•马弗里克和妻子要来吃晚餐。

    对于这么年轻的一个新手妻子,招待客人真是难于登天,一是因为她害羞,二是因为她从小在一个全是黑人奴仆的家里长大,根本没干过什么家务。她回忆说,搬到卡洛拉马路那天之前,“我从来没扫过地,锅碗瓢盆是碰都没碰过的。”马弗里克夫人说,进入约翰逊的公寓,看到客厅里铺了张桌子,见到“小瓢虫”的时候,她感觉好像“邀请我的是一个小姑娘”。不仅仅是因为这个娇小的女主人显而易见的紧张,还有“我一进门就看到桌上摊开着一本芬妮•法默尔的烹饪书”,马弗里克夫人说。“刚好翻到如何煮米饭的菜谱。那天的菜有烤火腿、柠檬派,当然,还有米饭。火腿和派很好吃。但是那米饭我真是终生难忘,吃着跟糨糊似的。直到今天,我一看到煮米饭,就会想起糨糊。”

    但马弗里克夫人仍然对这个新娘的印象很好,她是那么甜美可亲的一个女主人,脸上永远挂着笑容,巧妙地掩饰了自己的紧张。在这小小的公寓里,她让年长很多的议员和妻子,都有了宾至如归的感觉。其他人也看到了同样的品质:比如马尔文•琼斯和尤因•托马森这样的议员,他们纡尊降贵地接受一个低级职员的晚餐邀请,只因为他父亲是山姆•约翰逊;还有年轻的记者们(“周五晚上把房间布置好,”一天,约翰逊对“小瓢”说,“我要请几个做报纸的来……要好好过个找乐子的晚上。”);还有凯特•乔治这样年长些的国会秘书;或者丈夫那些年轻些的同僚……当她站在门口对客人说晚安,并且问候:“你很快会再来的,好吗?”所有这些客人都觉得,她是真心的。而“小瓢虫”的这种和蔼可亲,这种让任何人如沐春风的超凡能力,将会在两人婚后短短几个月内,给丈夫带来职业生涯有史以来最大的助力。

    因为有个客人来了约翰逊夫妇的小公寓,而且来得越来越频繁,过了一段时间竟然成了例行的常客。每个周日都来吃早餐,吃完以后越待越长,总是坐在一张靠背挺直的硬椅子上,但每周的体态都更柔和些,向前倾着身子,手撑在膝盖上,讲着得州的故事。他在这个家里越来越放松,跟林登•约翰逊一聊就是好几个小时。而这个男人,是很少去别人家做客的,而且从来没像这样成为别家的常客。他有自己独特的羞涩,就像“小瓢虫”一样。这是个矮壮结实的男人,秃顶,线条坚毅的脸如同一块岩石,他叫山姆•雷伯恩。


    (1) 又译为“淑女鸟”。最早是童年的保姆说她“漂亮得像一只瓢虫(ladybird)”,后来林登•约翰逊叫她“淑女鸟(Lady Bird)”,与自己的姓名缩写LJB暗合,另外其他人称呼她为“小瓢”即“Bird”。

    (2) 德国民间史诗《尼贝龙根之歌》中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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