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上路

    与老板只同住了一晚,他就住进了一家简陋小旅馆的地下室,非常逼仄的一方天地,天花板裸露着蒸汽管道,从窗口看出去是一条狭窄的小巷,对面就是另一家旅馆风雨斑驳的红砖墙。清晨,约翰逊离开房间,在小巷尽头左转,来到一条街,街两旁是别的简陋小旅馆的红砖墙。不过,等他在这条街的街角拐个弯,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座有着缓坡的长山丘,顶上的建筑不是砖砌的,而是镶嵌着大理石,体量很大的大理石建筑,投下了浓重的阴影。大理石柱,大理石拱顶,大理石扶手,还有长长的大理石栏杆,高耸直冲云霄。他沿着左边的一条小道向上走,登上了国会山,来到国会大厦的角落。东边的大理石墙面已被清晨的阳光照耀,发着闪闪的、明亮的,甚至耀眼的白光。又有一排石柱出现了,高耸威严,大理石彰显着壮丽,科林斯(1)的形制散发着优雅,就在他面前延伸开来。这些石柱偶尔装饰着与之相呼应的壁柱(2)。整个柱廊仿佛没有尽头,华丽的柱顶有精美的叶形装饰,在沉重的楣梁下婀娜地卷曲着,上面是长长的饰带,刻满了古代的英雄人物。这些石柱不仅在他眼前,还在他头顶出现,石柱之上又是石柱,一直延伸向天空。国会大厦那巨大的圆顶也是由石柱围成的。第一层的隆起就有三十六根巨大的石柱(代表国会刚建成时加入的三十六个州),不仅如此,更高的地方还是石柱,离地面九十一米高的地方,就在自由女神雕像的下面,是十三根小一些细一些的石柱(代表美国建国十三州),和雕像一起组成了“圆庙”,模仿的是希腊人为神献祭的建筑形式,正如天空中一座小小的庙宇,让这雄伟威严的建筑平添一份优雅,正代表着设计者希望它所象征的主权国家之力量。每当林登•约翰逊清晨登上国会山时,他总是一路跑着上去的。

    有时候,他的女同事早晨来上班,会看到那个高瘦的身影笨拙地跑着,手臂在身体两侧挥动,一路上穿过长长的柱廊,来到国会大厦后面的众议院办公楼。刚开始的时候是在冬天,她知道他只有一件厚外套,而所有西装也是那种适合在休斯敦穿的轻便材质,因此以为他这么一路跑是因为冷。“我们不太习惯华盛顿的天气,”埃丝特尔•哈宾回忆,“林登也买不起暖和的厚衣服。我到了办公室的时候,他的脸还是通红的。”但春天暖和起来以后,她在国会山遇到的林登•约翰逊,仍然一路奔跑。

    林登•约翰逊进入国会大厦的第一天,一九三一年十二月七日,是第七十一届国会的开幕日,第一项议程是选举众议院的新议长。选举过后,全体众议院议员起立鼓掌(鼓掌中还掺杂着印第安式的战斗呼号和反对的吼叫),一群委员簇拥着一个人走上三层白色大理石讲坛。此人身材矮小,面色红润,白色的眉毛露着凶相,穿着皱巴巴的廉价棕色西装,还有牧人们那种粗犷坚硬的短靴。他就是约翰•南斯•加纳,外号“仙人掌杰克”,人称“得州加纳”。

    那天晚些时候,国会的各个常务委员会聚在一起选举主席。十二年来,主席一直都是共和党人,在柯立芝与胡佛执政期间,共和党的势力一直在削弱,直到一位民主党议员说:“我们就按共和党的法子来办。”经济危机改变了一直以来的状况,事实上,林登•约翰逊这位新领导的当选,是决定性的改变。一九三〇年的国会选举中,共和党在众议院的多数席位从一百零四个减少到两个。那之后到一九三一年十月,又遇到一些议员去世,于是举行了特殊选举来填补空缺,这样自一九一九年以来,民主党就首次在议会占有了多数席位。但只多了两个,有两个席位还是空缺的,另外一个议员是农民工党的成员,这三票是不确定因素,因此民主党不确定十二月国会重开的时候他们能否成为多数党。一九三一年十一月六日,哈利•武尔茨巴赫,得州唯一的共和党议员去世了。十一月二十四日的特殊选举中,民主党人理查德•克雷博格获得了武尔茨巴赫原选区的胜利,这样民主党对共和党的人数就是二百一十八对二百一十四,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投票能够控制议会。在各党派之间,主席一般从年资较长的议员中产生,而得州的民主党多年来都在向华盛顿派遣常驻议员。十二月七日常务委员会召开之后,州际及对外贸易委员会主席成了塞缪尔•塔利亚弗雷•雷伯恩,人称“得州雷伯恩”,是加纳的得力干将。负责监控和分配国家大型公共工程资金的河港委员会主席则由约瑟夫•杰斐逊•曼斯菲尔德当选,他也被称为“得州曼斯菲尔德”。司法委员会主席是得州的汉顿•萨姆纳斯,农业委员会主席是得州的马尔文•琼斯,公共建筑委员会主席是得州的格朗兹•弗利兹•兰汉姆。一九三一年十二月七日,得州的议员们不仅当选了众议院议长,还占据了五个委员会主席职位,都是影响力最大的部门。林登•约翰逊进入国会的第一天,就是得州掌握国会大权的第一天。而如此大权,得州将连续掌握三十多年,中间只有几次非常短暂的中断。

    但那时候得州的大权和林登•约翰逊还毫无关系,他的议员老板什么实权也没有。这里几乎都是以年资论权力,而这位刚刚当选的新议员,年资是四百三十五位议员中最短的。

    而且,他的这位议员老板,对于做议员完全没兴趣。

    理查德•米福林•克雷博格是得州巨富之一,拥有百分之二十的金家牧场。这是他外祖父理查德•金留下的巨大帝国,而他的父亲,也就是理查德•金的女婿——罗伯特•克雷博格,又继续将这个帝国扩张到五千多平方英里。驱车从他们家的地盘上过,都得带着指南针导航,南北两边的气候经常是同时而不同季,差着整整一个月。罗伯特•克雷博格还把牧场的影响力扩展到边界之外,开办大学和银行,修建铁路、港口、城镇,事实上,他把得州南部大部分地区都变成了“克雷博格之乡”。一九二二年,克雷博格罹患中风,时年三十六岁的儿子迪克(3),就开始掌管这个商业帝国的事务。

    但理查德似乎对这笔遗产没什么兴趣。年轻的时候,他喜欢打马球和高尔夫,常常参加户外运动。(金家牧场有数百名墨西哥牧人,都是技艺高超的汉子。就连他们也知道,理查德是个优秀的骑手和神枪手,套马也是毫不含糊。)四十多岁的他,还能手持长枪骑着公牛,还能通宵达旦地豪饮玩牌,还能拉着手风琴给自己伴奏,冲着那些对他崇拜不已的牧人高唱墨西哥歌曲。大家都又敬又爱地称他“迪克先生”。他还经常去墨西哥城度假,一去就是好几个星期。这个男人开朗、和蔼又体贴。“找不到比迪克•克雷博格更好的男人了。”一个朋友说。“不过,”那个朋友又补充说,“他是个纨绔子弟,对工作上的任何事情,什么兴趣也没有。”一直到一九二七年,他都任由牧场的事务一点点荒废,直到这个帝国难以置信地陷入了经济危机。他父亲产业的执行者们将他从管事的位子上撤下来,把大权交给他弟弟(这位弟弟很快就让帝国重回正轨)。迪克似乎一点也不介意。他说了,做生意不适合他。

    结果,从政也不适合他。他对于政府管理倒是有着坚定的立场,只是过分简单了。他觉得,大萧条的原因就是阿尔•卡彭(4)。“这个国家的经济问题,”他宣称,就是禁酒令。因为禁酒令,“大规模非法贩卖私酒的人掌握了大量的货币”,他说,“目前的经济危机”,是因为这些私酒贩子“从合法贸易的各个渠道撤走了数十亿美元”。赫伯特•胡佛也让他情绪激昂,但他不像有些人,认为这位总统在对抗大萧条方面做得不够,而是觉得他做得太多,过犹不及。一九三二年一月,克雷博格在休斯敦发表首次演讲,就号召国会“减少……政府对商业和社会的干预,减少维持那些干预机构运转的花费”。那之后不久,他发起了更猛烈的攻击,指责胡佛的政策“不为美国着想”,因为需要“耗费巨资”。然而,他却毫无投身政治的抱负,参选议员只是为了帮一个朋友的忙。这个朋友就是传奇的罗伊•米勒,那位曾经的“科珀斯克里斯蒂市少年市长”。当时他是商业巨鳄得州海湾硫业公司的游说者,那珍珠灰色的博尔萨利诺帽和银色长发在华盛顿就像在奥斯汀一样引人注目,声名远扬。米勒是加纳的盟友。武尔茨巴赫去世的时候,米勒看来,在这第十四区,民主党需要推选的候选人,最重要的就是受选民欢迎,才有最大的当选可能性。因为这样民主党人才能抢占这个之前被共和党人占据的席位,有了这一票,加纳就能当选议长。而在这“克雷博格之乡”,还有谁能比克雷博格家的长子更受欢迎,更有可能当选呢?

    这么个爱拉手风琴,唱着西班牙语歌曲的男子,当他挥舞着巨大的宽边帽,引领着公牛游行的队伍(在罗布斯敦的套牛表演中,他用区区四十秒就套住了一头牛犊),讲着有趣的故事时,在圣安东尼奥数千名墨西哥裔美国选民中,自然是轻而易举就胜利了。但他对这份新工作的兴趣,也就止步于参加竞选了。他和林登•约翰逊来到华盛顿的第一天,他在这位秘书的要求下,把他介绍给了一些有影响力的朋友。(“好啊,迪克,你这个老牛仔。”加纳跟他打招呼。听了迪克的秘书报上名来之后,他也跟他说了句话:“你是山姆•约翰逊的儿子?”)但在那之后,他就没再给林登的工作提供什么助力了。克雷博格给了米勒很大的权限,国会山所谓的“全权委托”。米勒可以自由地使用他的二百五十八号办公室,当成自己的地盘来去自由。这位游说者“每天都在那里”,一位国会秘书说。他一边口述一边让哈宾小姐听打信件(在一些信件上,米勒不仅自己签名,还会签克雷博格的名字),不时打电话约各个部门或者内阁的官员来见面(总是以克雷博格的名义,不过克雷博格去赴约的时候,米勒总是如影随形的)。众议院是在中午开会,大多数议员上午都在办公室处理选区的“个案”(来自选区选民的要求),要么亲自处理,要么给相关办公室打电话,说后面会派秘书跟他们联系,这样先为秘书铺个路。而克雷博格呢,经常因为头天晚上纵酒打牌,上午就呼呼大睡过去,下午又放纵于高尔夫球这项爱好当中,就泡在华盛顿著名的燃树高尔夫俱乐部。驾临国会山的时候,他的第一站往往是舒适的议员衣帽间,而不是办公室,因为那里的工作让他觉得无聊透顶。临近黄昏议会休会之前,他很少出现在二五八办公室(5)。偶尔,有朋友(他和米勒的)顺便来喝一杯,他才去表示下欢迎。很多日子里,他压根儿就不见人影。二五八这个议员办公室没有议员。第十四区的工作就留给了议员的秘书。

    对于某些选区来说,这可能没什么要紧。那时航空事业尚在起步,议员们,以及他们的秘书,脚就被绊住了,基本都待在华盛顿。很少有选民来首都找他们打招呼,找乐子,游览游览首都的。国家政府人员只是偶尔下基层接触一下公民的生活,众议员作为政府与公民连接的桥梁,与公民的交流沟通也是少之又少。比如说一个典型的选区,议员办公室每天只会收到十到十五封信,很多都是求职,要么就是退伍老兵要求议员帮他们多争取一点政府补贴。因此,法律本来规定每个议员可以雇两个秘书,很多议员都只雇一个。政府会拨给他们五千美元的“职员雇用”津贴,而很多议员(根据某人估算,超过一半)都会把雇了一个秘书之后剩下的钱,付给某个从来不会出现在办公室的亲戚。另外,有些秘书是上了年纪的老姑娘,一辈子都在给这个那个议员工作,效率特别低。国会山上的生活相当悠闲。当时众议院办公大楼还只有一座,就是现在的坎农大楼。每个议员都有单间办公室,房门都敞开着,下午过半的时候,议员和秘书们就开始相互串门,打开抽屉,拿出一瓶瓶酒,为友谊干杯。

    但得州第十四区一点也不典型。这个选区有五十万居民,是得州其他选区平均人数的两倍。其中军人与退伍老兵人数在全国很靠前,恰恰是这些选民,对议员要求最多。因为圣安东尼奥是全美最大的军事要塞——山姆•休斯敦要塞的所在地,也是一个军事航空基地环的中心。这座城训练过数万士兵(一战时期,光是凯利训练场就有三万一千人),还有好多人就在那里找到另一半,于是圣安东尼奥被打趣地称为“军队的丈母娘”。很多人入伍以后就在那里安家了,根据他们的入伍年限,选区的议会办公室应该给他们提供大笔津贴,还有残疾的要提供额外抚恤。一九三一年,退伍军人们又因为一件事情骚动起来:世界大战时他们服役打仗,说好的奖励也该发了。克雷博格的前任一病就是一年多,所以他去世之前办公室的工作就滞后了。林登•约翰逊第一次打开二五八办公室的门,眼前出现的是一个个灰色的口袋,里面装着积累了数月的邮件。

    而新议员的这位新秘书并不了解这个选区。选区的北端是丘陵地带,包括他的故乡布兰科县,但是选区从他熟悉的那些丘陵最南端,又一直往南延伸了三百多公里。第一次遍访选区的时候,林登驱车南下,去往圣安东尼奥。一开始走的路和去科图拉与皮尔索尔一样,但接着不是开上西北方尘土飞扬的土路,通往墨西哥附近那一棵树也没有的荒芜平原,而是往西南方,开上铺设得十分平整宽阔的高速公路,两旁是水草丰美、牛羊肥壮的牧场,大片的棉田一直延伸到地平线。这片土地的绿草与棉花之下,不是丘陵地带那种干枯发白的岩石,而是沿海平原的肥沃黑土地,平均深度有一米多。第十四区拥有整个得州最肥沃的几片土地。约翰逊来到自己新负责的选区南端,扑面而来的是棕榈树、钓鱼船与运货船,那里有墨西哥湾壮观的半月形海岸线。

    约翰逊不了解这个选区的问题,不管是繁荣的圣安东尼奥,还是这个选区的两个港口城市,雅致的科珀斯克里斯蒂和熙攘的阿兰瑟斯港。他更不了解一路上经过的那些小城镇中的农民和牧人。其中有些城镇他甚至是闻所未闻。他不了解这些地方的问题,也不了解这些地方的人。克雷博格的前任是个共和党人,所以新当选的民主党人需要去填补很多之前那个党撤走的职位。约翰逊打开邮件包,桌上的信件如潮水般倾泻而下:有的请求委任邮局局长、局长助理,安排郊区的邮件递送路线;有的请求帮忙联系华盛顿联邦政府有关的工作;有的求一封推荐信,好去奥斯汀的州政府找工作;有的提醒去西点军校和海军学院的日程;有的请求帮忙拿到给山姆•休斯敦要塞或者凯利训练场供应食物或铺路的合同。这位新秘书认不出信上签的名字,也不知道其中提到的名字,更别说这些名字在政坛的意义了。有好几十份工作没人干,他也不知道该派给谁。

    而且,他也不了解华盛顿。

    一九三一年十二月来到华盛顿的一百名议员,同时也带来了一百名新秘书。但很少有人比二十三岁的林登•约翰逊更欠缺经验。来自科珀斯克里斯蒂的二十八岁秘书埃丝特尔•哈宾是之后又被雇用来帮助约翰逊的,一九三二年一月的时候她第一次见到林登,就在圣安东尼奥的密苏里―太平洋火车站。当时约翰逊因为国会圣诞节公休,先回得州待了一段时间,然后回到华盛顿。埃丝特尔看到“一个高个子,很瘦很瘦的小伙子”,喋喋不休地说着这趟奇幻的火车之旅。他兴奋地问她:“你有没有坐过铂尔曼(6)?我和克雷博格先生一起的时候从没坐过呢。你有没有去餐车吃过饭?我没有。”约翰逊拿到第一个月工资时,他告诉哈宾小姐,想存进银行,但不知道怎么开户,以前从没存过钱。而政府这些错综复杂的枝节,哈宾小姐说:“对我们来说是个全新的世界。”信件袋里装着大型农场的秘书们写来的信,请议员支持他们申请农业经济局合作市场分部的一笔贷款,或者帮忙申请农业部联邦农场协议会的帮助,还有成百上千的信件,来自老兵,请求议员帮他们争取津贴和残疾援助。每封信都是一个具体的问题,每个问题都很复杂。信件袋里全是人们的要求,要求某个联邦机构、部门、局做出行动。这个新秘书甚至都不知道是哪个机构、哪个部门、哪个局。打了一两天的电话无果之后,他决定亲自去一趟退伍军人管理局。到了地方,他发现自己站在一栋一个街区那么宽、十层高的大楼前,每层楼都有数百个办公室。

    “我们不知道去找哪个局询问事情或者办事,”埃丝特尔•哈宾回忆,“我们不知道能从国会图书馆借书,天哪,我们都没想到过可以去图书馆询问信息。我想在办公室添一盆绿植,都不知道可以打电话给美国植物园要。天哪,我们真是什么都不知道!我们第一次听说参议院有辆小火车,可以从参议员办公大楼到国会大厦的时候,我们真是无法相信!林登不会打字,也不会听打信件,他从来没做过这样的事。我们简直是两个无知的小屁孩。”胡佛总统要在参众两院的联席会议上讲话,克雷博格把多出来的两张入场券给了他俩。但他俩到了现场,发现所有位子都坐满了。哈宾小姐回忆,于是他们只好坐在“最高的台阶上”,一言不发。“林登坐在我旁边,和我一样害怕得不行。我们就像两只恐惧的小田鼠。”

    约翰逊无法说服议员老板读读信件,要听打回复更是不可能。如果他请议员代表选区给某个政府机关打电话,克雷博格总会满口答应,但似乎从来不会真的去做。有时候约翰逊请他给某个官员打电话,这样他这个秘书再去办事时日子会好过一点,克雷博格似乎也从来不会打这个电话。约翰逊逐渐意识到,这些信件他都得自己处理。每天三次,送信人会带着另一摞过来。“一开始他真的被信件整得焦头烂额。”哈宾小姐回忆。约翰逊也描述了自己当时的感觉:“我觉得我要被信件给埋了。”


    有些他需要的信息,可以找国会山上那些“老姑娘”秘书获取。在和这些老女人打交道的时候,他再一次展现了在约翰逊城让儿时玩伴们惊叹的天赋。“他总是特别地礼貌谦恭,”哈宾小姐回忆,“随便是什么小忙,他都很殷勤地去帮,不嫌麻烦琐碎。”很快,“在很短很短的时间里”,哈宾小姐说,众议院办公大楼一楼那些冷冰冰的长走廊上,每一间办公室里,都有属于林登•约翰逊的一张热情笑脸。但要在华盛顿这个错综复杂的官僚迷宫里游刃有余地办事,他还需要知道更多,年长的女秘书们给不了他这些信息。不过他住的地方,倒恰恰是个学习之地。

    格雷丝•道奇酒店曾经是个“贵妇酒店”(7)。旅馆的名字用老式英文娟秀地镶在门框上,外观也非常优雅,八层的红砖房,就坐落在国会山长长的北坡脚下,在联合车站附近。不过,大萧条使得酒店渐渐门可罗雀,经理决定开源节流,对在政府工作的年轻男人们进行招租,他们薪水不见得有多高,但可以成为常客。地下两层被打成小小的隔间:A层,就是大堂下面的一层,每间房每个月的房租是四十美元,每两间房的客人共用一个浴室;而B层,也就是最底层,三十美元一个月的房租,只有一个公共浴室,所有房间共用。另外,这一层有一部分在地下,天光只能从墙上高高的半窗上射进来,而且面对的还是一条阴暗的后巷。地下室的租客是严禁招惹道奇酒店上层客人的,里面毕竟有两位美国参议员和一位最高法院的法官。事实上,地下租客根本不许进入酒店大堂,虽然那里墙壁斑驳需要粉刷,场面却还是做得足,摆了一架三角钢琴,还有个壁炉,铺了东方风情的地毯,挂着闪亮的枝形大吊灯。地下租客们进出都只能走后巷的一扇门。但租在这里的确便宜又方便。大多数地下租客都和林登•约翰逊(他住在B层)一样,是国会议员的助理,办公室就在国会山上,而且都很年轻。大家都充满激情和抱负,很容易就发展出一种战友般的友谊。很多助理都有好几年的经验了,林登恰恰需要他们来指点一些华盛顿的办事之道。酒店的餐厅他们是吃不起的,所以年轻人们都结伴出去,有时候去麻省大街上的“大州食堂”,来份五十美分的餐;有时候,在领工资的前一天,就去“柴尔兹食堂”,一名秘书回忆,在那里,“二十美分能吃得很饱了”。年轻人们插科打诨地排队买饭,约翰逊却从来不老老实实地排队。和别的秘书们一起走到柴尔兹餐厅,一进门,他就冲到前面,抓起一个餐盘,忙不迭地选好吃的,飞一般地跑到他们通常坐的那张餐桌前,狼吞虎咽地吃完。这群人中有个稍微年长些的助理,阿瑟•佩里,在国会山已经浸淫多年,当时是得州参议员汤姆•康纳利的秘书,他很善于观察年轻人。他看到的约翰逊,对待食物如风卷残云,因为他想在别人上桌之前就把自己的全吃完,这样就能心无旁骛地谈话聊天了。“这样一来,我们在吃饭,他就能一心一意地提问题了。”佩里回忆。问题都围绕着一个主题:在华盛顿怎么办事,怎么向上爬,怎么成为大人物。“他总是问:‘但他是怎么做到的呢(不管是什么事)?他认识什么人吗?他人好吗?他爬那么高有什么秘诀啊?’”简单粗浅的回答是满足不了他的。要是桌上有人回答说:“我不知道他有没有什么特殊的秘诀,可能只不过是运气好。”约翰逊就会说:“我不相信运气。你仔细研究一下就会发现,肯定不只是运气好的。”他自己就会仔细去研究,不得到满意的结论不罢休。“要是他对得到的答案不满意,就会争论”,什么问题都会争论,从各个角度提出疑问,佩里说。佩里“花了很长时间”,才“明白过来”约翰逊到底在干什么,他说,但最终他还是意识到了,“他争论的目的,是想要引出所有可能的答案,他要确保自己知道所有的答案”。

    一旦知道了在华盛顿的做事之道,他就开始行动了。他仍然像在科图拉和休斯敦一样,展现出狂热的激情、无限的动力,有些孤注一掷的活力。这个男人,仿佛在拼命逃离什么极度可怕的东西。

    埃丝特尔•哈宾是习惯早起的得克萨斯人,所以每天八点之前就到了众议院办公大楼,在新泽西大道入口处,对坐在桌前的保安问个早上好,就转到右手边的走廊上。这时候走廊还黑漆漆的、寂静无声,因为国会的办公室都是九点才开。这走廊比一个橄榄球场还要长,远端一扇窗户的阳光在埃丝特尔看来十分微弱。走廊还很高,天花板上发光的圆灯也没能起到什么照明作用。等哈宾到了那头,就左转进入另一条走廊,那里没有窗户,甚至更加昏暗,不过,走到半路,右边第十二扇门,也就是二五八号办公室的门,总是开着的,会有灯光从房间里照出来。

    通常来说,埃丝特尔走进二五八号办公室的时候,林登•约翰逊都在写东西。他不怎么擅长口述信件,所以总会把信写好,再交给哈宾小姐去打。他翻来覆去地写了又写,直到满意为止。而且他想要在八点之前写完。因为八点钟就会有人推着手推车,咔嗒咔嗒地沿着走廊送当天的信件了。“信件一到,我们就一起拆,想想该怎么处理,”哈宾小姐说,“接下来我开始打那些我来之前他写的信,他就开始打电话。”

    他已经知道该打给谁,也知道该怎么跟对方说话了。“他特别有这方面的魅力,”哈宾小姐说,“他就是能说服别人帮他做事,挂上电话之后我俩哈哈大笑。很快,他就打通了各个局的渠道。他绝对不接受拒绝和否定,他办这些事情的样子,就跟生死攸关似的。等他为谁办成了什么事,可以给那个人写信,让他有所期待,那可真是伟大胜利。他会把电话放下说:‘太棒了!’然后上蹿下跳地庆祝一番。”

    二五八号办公室里的工作,不仅开始得特别早(其他秘书说,不管他们来得多早,二五八号房间的灯永远都是亮着的),午饭的时候也不间断(约翰逊和哈宾小姐就在办公桌前吃个三明治了事),而且结束得也特别晚。比较清闲的时候,办公室一般都是早上九点开,下午四点或四点半就关门了。哈宾小姐借宿的地方晚上八点就没晚饭了,她回忆说:“所以,我经常赶不上晚饭。”一般来说,克雷博格办公室这两个员工会在柴尔兹吃晚饭。“林登把那家餐馆每道菜的价格都记熟了,”她说,“我们常常需要把身上所有的钱摆在桌上,仔细数数,看能够点什么菜。我们(下班前)会在办公室里做好这个计划。他会说:‘今天是周三,周三他们有这个菜那个菜。’我们总是得留出我回家的(公交车)钱。”偶尔老板会带他们去“西方大世界”吃晚饭(“那是政治家们吃饭的地方”)。“那可是大事一件,”哈宾小姐说,“我们会看到平时在杂志上才能看到的人,还可能吃到带壳的生蚝。”很快,那些“让某些人可以有所期待”的信就开始雪片般地飞出二五八号办公室。每次“胜利”似乎都有点雷同,但这种重复绝对不会削减约翰逊的兴奋和骄傲,也没有让他松懈一丝一毫。春天来了,哈宾小姐有时候会叫他去外面稍微散个步。但根据她的回忆,就算一开始两人很放松地在散步,后面她就得气喘吁吁地跟上了,因为一起散步的伙伴会越走越快。“他个子高,步子迈得大,我完全跟不上。我开口说话,他就慢下来,但很快又越走越快。为了跟上他我也越走越快,后面就跑起来了。”等他们转身往办公室走,他更是步子迈得又大又快。“接着他就拉起我的手,我们就跑,真的是跑,跑过国会山的空地。他就是那么急切地要回到办公室。”


    他是没时间和道奇的那群小伙子吃晚饭了,但还是积极参与到他们深夜的漫谈当中,但参与时态度和语气都在发生着巨大变化。很晚下班的他,可能直接走进地下室某个拥挤的小隔间,参与到讨论中,马上就变成主角。除了政治,他什么也不想谈,别人无论说什么,他都往那个主题上引。一两个星期前,他还是个问题不断的人,现在他什么也不问了,而是夸夸其谈,仿佛自己知道所有的答案。“我们以前是在讨论,”在场的一个年轻人说,“现在是听讲座,林登的讲座。”

    不仅是地下室的行为举止变了,看台上的行为举止也变了。一月份,他和埃丝特尔•哈宾还像“两只恐惧的小田鼠”一样坐在众议院的台阶上,听着胡佛总统对国会讲话。二月,总统再次对国会发表讲话。当时好几个国会议员的秘书都坐在提前预订的看台座位上,他们记得,约翰逊来晚了,很强势地推来搡去找到一个空座位,很大声地向周围的每个人自我介绍。坐在看台前排的一个秘书还记得,大家都有点尴尬地弯腰躲避着人们的目光,他也没能幸免,被拍了拍肩膀,于是转过身来,看到这个很高调的高个子年轻人正朝他斜过身子,要和他握手。“我是得州约翰逊城的林登•约翰逊!”小伙子大声说,“理查德•克雷博格的秘书。”

    他在众议院办公大楼走廊里的行为举止,也改变了不少。没有在二五八号办公室打电话的时候,约翰逊就在那些走廊里面风一般地来来去去,带着一副成功政客的派头。一位宾州议员的秘书说:“我还记得他每天都带着很灿烂的笑容来我们这边拉关系,说:‘嗨,宾州的大家今天都还好吗?’他周身都散发着一种自信。”

    在其他方面,他也表现得像个成功的政客。衣衫单薄的他拿到第一笔薪水,没有去买厚衣服,而是去找华盛顿最贵的摄影师,拍了张正式的肖像照,洗了一百张。他在照片上写了话签了名(“赠吉恩和山姆•休斯敦高中辩论队队员,我爱你们——林登•约翰逊”),然后寄回得州,仿佛选区人民请他这个“国会议员”寄签名照片。一位秘书回忆起这次事件,说:“我对林登•约翰逊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做什么事情都很笃定,很理直气壮。”

    自信?笃定?林登•约翰逊与得州的联系,不仅是那些照片。他一到华盛顿,就开始和吉恩•拉蒂默、卢瑟•琼斯以及山姆•休斯敦高中别的学生写信。这些信已经完全不像一个老师写给以前学生的信了。都是深夜写的,虽然已经在克雷博格的办公室苦干了一天,他还是在信里事无巨细地描述自己的华盛顿生活,经常一写就是四五页。而且,在信里,说到和过去这些学生保持联系的时候,他的语气一点都不随意,而是在请求他们,一定要保持联系。拉蒂默一向是大大咧咧的,他不怎么回信。琼斯则有信必回,但有一次他没有马上回信,结果华盛顿的信马上追了过来。“亲爱的琼斯,你把我忘了吗?”琼斯回了信,约翰逊又写给他,“谢谢你的来信……我差点儿都以为你也放弃我了。吉恩这几个星期一行字也没写给我……现在已过深夜十二点,我刚完成工作,也要给吉恩写点什么。爱你。这次拜托要给我回封长信。”从约翰逊写的信中,能看出他对私人信件的保密态度到了惊人的地步(在一封完全没什么秘密可言的信件中,他写道:“阅后即焚,别人可能理解不了我们说的那些话”),也能看出他很在意别人对自己这些信件的态度(“希望这么长的信不会让你觉得烦”);还有,他迫切地要确定,这两个过去一直很亲密的小伙子现在还愿意和他保持亲密关系。现存的每一封信中,都能看到他无限倾泻的关爱,以及要求对方给予的回报。一个周日的晚上,他写信给琼斯(“整天都待在办公室里。今早起得太晚,所以狂奔去办公室,几分钟前才下班。别的事都没时间,只勉强把信件都处理完了”):“你是个很棒的男孩。我爱你和吉恩,对你们视如己出。”信的末尾他写道:“谢谢你的……来信。我翘首以盼你的……回信。”

    他还需要别人的回信。要是几天过去,邮箱里都没出现丽贝卡•约翰逊细致娟秀的字迹,埃丝特尔•哈宾说:“他就明显安静下来,很想家。”

    有时候,就算得州的信件不断,他也会变得安静,哈宾小姐说。哈宾小姐就像科图拉的马歇尔夫人与圣马科斯的埃塞尔•戴维斯一样,是他的“年长闺蜜”。她对他有种充满母性的喜爱之情,觉得自己很懂他。她可能是真懂,因为这两人每天一起工作,办公室就他们两人。她口中的他,和道奇酒店或者国会山上那些年轻人描述的完全不同。“林登有不为人知的一面,”她说,“他有时会非常低落。要是他特别安静,那说明他心情是真的坏。”她甚至还研究出了逗他开心的策略。对于为克雷博格家的人工作这件事,约翰逊是非常自豪的。他总是不厌其烦地对熟人说着金家牧场有多么大,能把整个康涅狄格州都填进去,还不用碰到围栏。在最初的几个月,老板对他说句亲切点的话,那都是意义重大的。哈宾小姐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所以,只要克雷博格要林登给他那铺着红毯的五月花酒店豪华套房送文件去(现在正是打高尔夫的季节,克雷博格来国会山的次数越来越少),“我就等到林登离开,然后给克雷博格先生打电话说:‘林登心情很低落,我觉得他很想家。他需要鼓励。’克雷博格先生会说:‘不用多说了,我来办。’林登到了他那儿,克雷博格先生就会说:‘把那些东西都放下,孩子,我们聊聊。’每次这样,林登回来的时候都像变了个人似的。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头上的帽子高高地翘着,帽檐也卷了起来,脸上堆着笑,说:‘我就跟你说吧,那个理查德先生,简直是世界上最棒的男人。’”

    但这种安静是反复的,哈宾小姐说,有时候“很严重”。她觉得自己明白他为什么会走那么快甚至跑起来,不仅在现实中跑,“他的思维也在跑”,因为“他有着强烈的抱负,要做大人物,他不知道自己具体要做什么,但就是想做大人物”。她说,他跑那么快,因为“他不能忍受自己不是大人物,就是不能忍受,所以他什么人都要见,什么东西都要学,他想一个月之内就叱咤华盛顿”。晚上,埃丝特尔和他一起吃饭,有时候会觉得,就算辛苦工作了漫长的一天,“他的头脑还是在高速运转”。她在夜色中走向自己回家的公交车,还能看到他笨拙地跑下国会山,朝道奇酒店跑去,心里非常希望他回了家能放松一下。但通常来说,第二天早上她上班,还是会看到众议院办公大楼那扇唯一开着的门,看到他抬起苍白的脸看着自己,从他说的话能听得出来,他又“跑”了一晚上。她说,要是他安静下来,那就是在自我怀疑,因为他害怕自己永远也成不了大人物。或者说,可能是受伤了,被谁的无心之语深深伤害了。“他对别人的看法非常敏感,对自己也很敏感,”她说,“很容易很容易就受到伤害。”她说,因为她自觉很了解他,“有时候,我很可怜他。”

    他的狂奔变本加厉。一九三二年六月,哈宾小姐因为个人原因回了得州。约翰逊有机会雇个新的助理。实际上是两个,因为他在道奇得到一个信息,众议院邮局月薪一百三十美元的邮递员工作传统上是供第十四区分配的,而他的助理人选早就定了。他把吉恩•拉蒂默和琼斯带到了华盛顿。

    拉蒂默,身材矮小却有着“美好笑容”的爱尔兰小伙儿,用道奇酒店一位租客的话说,“天性最讨人喜欢的小个子年轻人”。他是为爱而来的。未婚妻一家搬到了华盛顿,拉蒂默想要离她近一些,而且也急切地想赚够钱结婚。在被大萧条洗劫的休斯敦,他唯一能找到的工作就是邮递员。结果约翰逊告诉他,华盛顿有份工作在等着他。而琼斯是为了抱负而来。他出生在一个一贫如洗的药剂师家庭,童年时代在休斯敦的贫民窟度过,他急切地要逃离。当时已经在莱斯大学艰难支撑两年学业的他,有点担心毕业时找不到工作。约翰逊写信给他:“我知道你是有理想的,我会帮你实现理想。”他说,理想开始的地方,就是在华盛顿做一份政府工作。

    他给他们开的工资很低廉。一九三二年,第十四区每年可供雇用支配的资金是五千美元,雇了这两人,剩下的都归他自己。拉蒂默比琼斯早来了几个月,约翰逊给他安排的是一百三十美元月薪的邮递员工作,薪水从众议院邮局出,不归选区管。不过当时那工作还没开始,于是他安排由克雷博格议员自掏腰包付拉蒂默的薪水,二十五美元一个月。约翰逊向他保证说,一开始不会太需要钱的,他可以跟约翰逊在道奇酒店合租,这样每个月的住宿也就十五美元,另外十美元就随他支配了。一个月后,拉蒂默告诉约翰逊,区区十美元真是活不下去,于是约翰逊使手段,让克雷博格给了他五十七美元。拉蒂默在好几个月中,总共就拿了这么多钱。

    等到终于有了一百三十美元的月薪,拉蒂默才发现,就算在大萧条的华盛顿,这个月薪也算很低的了,低得他没法攒够结婚的钱。不过,这个薪水还是比琼斯的高。约翰逊说服克雷博格,把他自己的年薪提高到了三千九百美元,这是那五千美元中法律所允许的最高比例。于是琼斯的年薪就是剩下的那一千一百美元,平均下来月薪就是九十一点六六美元。

    这薪水发得值。很多议员都要求众议院的邮递员、电梯操作员、走廊看门人这些勤杂工每天下班之后,到他们自己所属的办公室再去工作一两个小时。但在约翰逊那儿可就不止一两个小时了。他要求邮局局长把拉蒂默分配到最早的轮岗:五点开始,中午结束。然后允许拉蒂默休息半个小时吃午饭,但不能再多了。每天中午十二点半,拉蒂默要准时来到二五八号办公室,准备开始工作。

    有时候这工作可能晚上八九点结束。拉蒂默说:“但我经常要到十一点半或者午夜。”这段时间里,约翰逊经常不在办公室,忙于和各个单位以及别的议员秘书拉关系。拉蒂默总是独自待在二五八号办公室,十八岁的小伙子,每天工作十八个小时。很快约翰逊就找到了让他承担更多工作的办法。“我在邮局的工作是邮件分类,放进不同的箱子里,每天送个两三趟。他要求我分快一点,所以我比别人手脚都要麻利,这样在送邮件的间隙我可能有个九十分钟的空闲时间。然后我就跑到办公室(克雷博格的办公室),打上九十分钟的字”,然后再回到邮局继续分类加送邮件。“轮班结束以后,我飞奔到角落的小餐厅,吃十五美分的菜,然后冲进办公室,十二点半准时开始工作。”

    琼斯到了华盛顿以后,道奇酒店那小小的隔间又添了第三张床。而上面给克雷博格分配了一间两个房间的套房,一三二二号办公室,位于众议院新办公大楼(今朗沃斯大楼),就在老楼旁边。这间办公室的员工很快建立了一套作息时间。从早上五点前就开始,约翰逊叫醒拉蒂默,让他往国会山上走。之后不久,他就叫醒琼斯,两人一起穿好衣服。他还教了琼斯,头天晚上领带不要全解开,这样第二天早上就不用费时间系领带了。之后两人就在黯淡的天色中匆忙走出道奇的后门,登上国会山,经过国会大厦投射的阴影,进入朗沃斯大楼。他们不想浪费时间叫醒还在打盹儿的夜班电梯操作员,就借着老鹰烛台微弱的光,快步跑上弯弯曲曲的楼梯,来到三楼。已经迅速分了一轮邮件并完成运送的拉蒂默,大概也和他们同时到达。在约翰逊的要求下,他分到的路线里有一三二二号办公室,所以最早的邮件都是他自己送来的。

    约翰逊打开邮件袋,开始一封封地看。“他看得很快,快到你不相信他真的在看,但他真的在看。”拉蒂默说。一开始,约翰逊是每封信都亲自回,他口述,让两个手下听打。后来他发现,手下这个前辩手不仅口舌上有爱尔兰式的巧言善辩,笔头上也很会谄媚拍马。约翰逊很喜欢在回信里奉承那些“重要人物”,拉蒂默说:“巴结他们,拼命巴结。怎么都不为过。要是他想让谁知道他喜欢他,肯定不会简单地说:‘我喜欢你。’他会说:‘你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物。’”拉蒂默说:“我是很擅长说这样的话,的确。”他没有夸张。一封很典型的信中,弗洛里斯维尔的报纸出版商山姆•福尔被称为“弗洛里斯维尔的圣人保罗”。很快,看信就像洗牌一样快的约翰逊给拉蒂默分配信件时,给出的命令都非常简单:“答应。拒绝。告诉他我们会进一步研究。巴结他。”而拉蒂默对这些指令的处理,往往正合约翰逊的心意。事实上,约翰逊发现了一个天才,这个天才擅长一个非常微小的艺术领域:给选区民众回信。处理完最后的信件,拉蒂默就坐在办公桌那台笨重的安德伍德打字机前,开始打字。有的信件需要给出更详细的指令,约翰逊就让琼斯拿着速记本来到旁边的房间,拉蒂默解释说:“他这是不愿意打扰我,因为我必须一刻不停地打字。”

    做完指示,琼斯坐在自己那台打字机前了,约翰逊就开始在选区的报纸上做记号,比如圣安东尼奥和科珀斯克里斯蒂两个大城市的日报,还有那些小城镇的周报,在一些文章旁边画钩(结婚启事、出生启事、新店开业、当地俱乐部选举,等等),要寄去贺信。“他一定要拿到选区里的所有报纸,不管多小的报纸都要,”拉蒂默说,“有些报纸上到处都画满了钩。”到大多数办公室都开了门开始处理信件时,克雷博格的手下已经分好了信,还答复了好多了。

    这个时候,政府的机构也开门了。约翰逊就开始给他们打电话,而两个打字员继续疯狂地打字。克雷博格的办公室是不允许喝咖啡的,因为约翰逊觉得泡咖啡喝咖啡会让拉蒂默和琼斯分心。别的小事情也会让他不满。“要是他发现你在看家信,或者拉个大便,就会说:‘孩子,你能不能再努力点儿,学着下了班再做这些事?’”如果拉蒂默问他能不能去买包烟,约翰逊会说:“我付你薪水是干吗的呢?让你去买烟的吗?下了班再去买。”“我们的工作,就是让打字机一刻不停地运转,”拉蒂默说,“他会来到走廊上,我都能听到他鞋后跟的咔嗒响,要是他听到两台打字机没有全速运转,就要来质问我们怎么回事。”约翰逊还利用年轻人之间自然而然的好胜心来做激将法。“老大特别擅长最大限度地利用周围的人,或者说有这方面的天才,”拉蒂默回忆,“他会说,‘吉恩,今天好像琼斯比你更快哦。’我动作就会加快。‘琼斯,他赶上你啦。’很快,我俩就在疯狂地打字了,都是以我们的最快速度。”

    大萧条使得信件数量暴增,越来越多的选民来信求职,或请愿政府发起新的项目。老兵们对于增加津贴的恳求又显得更急迫、更焦虑。每个议员办公室也就一两个人,所以越来越多的办公室直接用油印的统一回复来回信,或者许一个形式上的承诺,有时候根本就不回复。尽管如此,工作进度还是越来越落后。克雷博格的办公室呢,只要能回的信,全都单独写一封回复。对于林登•约翰逊来说,这些信件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当时,政府的各种项目对选民们生活的影响是很小的,所以一个国会议员能和与华盛顿相距三千多英里的选区联系的唯一方式,就是这些信件,所以这就是议员权力的关键。约翰逊总是一遍又一遍地听说这样的故事,这个前议员,那个前议员,“和选区疏于联系”,现在就再也不是议员了。别的议员助理也听说了同样的故事,但他们也不是每封信必回。而林登•约翰逊则认为,这些信件的神秘力量超越了政治。他无论做什么工作,都将其视为“生死攸关”。他相信“如果你做了能做的一切,就能成功”。他一直在努力把完美做大,大事上如此,别人不屑于去做的小事上也是如此。对于这样一个人来说,选民们寄往国会的信件,里面有很多微小的细节,很多看似不重要的小要求,而处理这些正是他十分擅长的。做能做的一切,意味着回每一封信,这就是他的坚持,他这个办公室的坚持。他告诉拉蒂默和琼斯,不仅要回每一封信,还必须在收到信的当天就回复。“没有当天回复信件,唯一可以接受的借口,就是信件弄丢了。天哪,可千万别弄丢太多。找不到文件,那可真是罪过!”拉蒂默说,“还有,如果你回复说‘我们已经请退伍军人管理局注意相关事宜’,那你必须要通知管理局,而且要在当天。这样第二天你就能再写一封信通知进展了。”清早送的那批信件只是一天中的一部分,一开始一天送三趟,后来变成四趟、五趟……而且每一趟的信越变越多。约翰逊会把信件拆开挑选,在每封信上写简短的处理指令,然后分配给两个助手。打字数个小时,处理了一堆信件之后,琼斯和拉蒂默桌上的信终于要见底了。这时候约翰逊就会把另一摞信摔到他们桌上。“那一摞信啊,”琼斯说,“可能有三十厘米高。”晚上想回家?先把这一摞信全解决了再说。

    想“逃信”是逃不掉的。如果信没那么多,两个小伙子的工作不会减轻,反而会加重。“收信是非常重要的,”吉恩•拉蒂默解释,“是最重要的事。一定要有人给你写信。所以要是信没那么多,我们就要制造信件。如果我们当天没有收够一百封信,那就是糟糕的一天。我们得采取行动。”克雷博格办公室的员工要浏览各种各样的报纸,寻找好消息坏消息,用尽一切办法去写一封贺信或者追悼信。拉蒂默说,信中要用议员的口吻提起:“我在华盛顿干得怎么样?你希望通过什么样的政府项目?”诸如此类的问题。更有甚者,在回信和写信这件事情上,几位员工做到了极致。拉蒂默回忆说,有时候:

    我们收的信数量不到别人的两倍。老大受不了这样的情况,于是……他决定当年第十四区的每个高中毕业生都应该收到议员的单独祝贺,祝贺他们取得了重大的人生成就。每年有几千个这样的毕业生。于是我们就开始统计名单,还同时要开始写四五十封信,每一封还得不一样,确保毕业生不会收到内容一样的信件……我们只能按照名字的顺序,用议员的口吻给每个人写一封私人信件。我们工作越来越努力,速度越来越快,还能把那些信倒背如流。

    有时候打完了信,还要再打一遍,不完美的信件是出不了这个办公室的,约翰逊说。为了保证完美,每封回信他都要看。“要是有哪封信不喜欢,”拉蒂默说,“他就在上面生气地重重画上一笔。”他不会屈尊给你任何解释。“你得自己弄明白出了什么问题,”拉蒂默说,“他是不会告诉你的。”出一个拼写或者标点符号的错误,这封信就算作废了。“叫你重新写一遍,他一点也不内疚……就算你午夜十二点以后才能下班”,琼斯说,“交给他五十封信、六十封信……有可能每一封都会被他划掉。”

    有时候拉蒂默和琼斯的工作可能八九点就结束了,他们就去柴尔兹吃饭,然后回道奇加入大家的闲聊。但通常来说,不到晚上十一点半或者午夜,工作是结束不了的。那时候他们只有回到房间,筋疲力尽地倒在床上,好睡上几小时。不管头天晚上工作到多晚,第二天早上五点他们还是会被从床上拽起来。最近,道奇和国会山山顶之间的长坡上建成了一个大型喷泉池,池子周围装饰的彩灯,只在头天日落和第二天日出之间开。“我几乎从来没见过灯没亮的样子。”拉蒂默说。下班的时候天是一片漆黑,上班的时候仍然是一片漆黑。

    这样连轴转的工作,每周有七天,克雷博格的办公室周末也是不休息的。能够让两个十几岁的小伙子忍受这么高强度的工作,部分原因是出于对老大的崇拜。他们听着他在电话里和各个部门拉关系,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有时候威胁某个部门,“克雷博格议员不高兴了,你们要小心”(或者,越来越多的时候,直接自己假扮议员本人),有时候苦苦哀求:“听我说,我遇到个问题。只有你们能帮我。”他们觉得,老大得到的结果,是别的秘书永远也做不到的。比如,他们听到约翰逊跟退伍军人管理局聊一个老兵的事,这个老兵要求说,他的某项残疾“应该”和服兵役时期打仗有关系,所以应该领某项津贴。一来一往之间,拉蒂默和琼斯对老大伶俐的口齿敬佩不已。“那些专门搞损坏赔偿诉讼的律师都有自己的一套术语,”琼斯说,“约翰逊真是个中老手。他坐在那儿,整个语气就像个特别好的律师或者医生。”老大的坚持也让两个小伙子惊讶。“每个问题他都像自己的事情一样上心,”拉蒂默说,“不能接受否定的回答。”一般来说,议员办公室都是会把老兵的要求上报给管理局的,但如果管理局否决了,那办公室也就不再关心这件事了。然而,如果是第十四区的老兵,那么办公室的秘书看到否决的回复,就会亲自拿起电话打给管理局。要是打电话还没成功,这位秘书就亲自去管理局。要是这样还是被否决,不用老兵开口,这位秘书会主动给出一份正式的书面文件,为他找一个律师。律师出现在退伍军人申诉委员会面前,第十四区的议员秘书也一定在场。要是局面对他的选民不利,这位秘书可不会安静地旁观。林登•约翰逊亲自插手退伍军人申诉的时候,首先表现出的是对保密的重视。他要求速记员不要记录他的话,但同时也表现出极强的说服力。拉蒂默事后读听证会记录的时候,总会读到同一句话:“约翰逊先生要求不记录他的发言。”“我总是对自己说:‘哈,来啦!’当然啦,等再记录的时候,场上的风向就变了。上面否决了老兵的津贴要求之后,再争取到,几乎是不可能的。但老大就做到了,还做了很多次。”

    两个年轻人愿意这么努力地工作,还有部分原因是老大能够催发他们的热情。琼斯说,在约翰逊那里,“什么问题都有解决方法……他非常自信,总是很乐观……这种情绪很有感染力。绝对会让你欲罢不能”。这些工作对于他们来说,不仅是艰难的运动,更是必胜的运动,而胜利的喜悦是整个办公室共享的。琼斯和埃丝特尔•哈宾的看法是一致的:“他会特别高兴。我们真是取得了重大胜利呢。”

    他们愿意工作这么久,还因为他们不是一个人。他们五点起床,是因为老大也五点就起了;天还没亮他们就往国会山上走,老大就走在他们身边。他们每天像粘在打字机前,而他就像粘在电话前,代表他们的选民,对不同的部门恐吓加恳求。通常,他们回到小小的房间,正要昏昏睡去,总会听到老大还在窄窄的床上不安分地翻来覆去。“他比任何人都勤奋,”拉蒂默说,“我们全都睡了,他的大脑还在高速运转。”

    然而,也还存在着其他原因。

    有时候,拉蒂默会反抗。反抗通常都和他的未婚妻有关。约翰逊带他来华盛顿的时候说得好听,说这样他能离未婚妻近一些。结果丢给他这么个工作安排,让他根本没时间与佳人花前月下。约翰逊允许他每周日三点以后抽出一点时间和她见面,但也只有每周日三点以后。

    面对反抗,约翰逊的反应可能是嘲笑:有理有据的嘲笑。有一次,拉蒂默请示说,那天晚上想要放假,结果约翰逊毫不留情地斥责了他的草率。“我受不了了,于是收拾好我来的时候带的那个小小的柳条箱,说我不干了。”约翰逊高高地站在这个小个子爱尔兰小伙子面前,嘲讽地说:“那你怎么回去啊?”拉蒂默回忆,当时自己抽抽搭搭地说,情愿一路搭便车回得克萨斯,也不要留下来。约翰逊说:“你回去以后,要干什么呢?你怎么找工作?要是你一走了之,还怎么娶玛乔丽?”这些问题揭示了约翰逊和拉蒂默关系中不怎么提起,但非常现实的一面:拉蒂默没钱,而唯一能给他钱的就是林登•约翰逊。没有约翰逊,他连工作都找不到,因为现在工作很难找。简而言之,他十分需要约翰逊,所以别无选择,只能完全听约翰逊的话。收拾好的箱子又打开了。拉蒂默留下来了。

    不过这种反抗少之又少。对于阅人高手约翰逊,吉恩•拉蒂默实在太容易被看穿了。他会提前预料到下属可能有不满,然后及时出手阻止。“他有时候好几个月不跟你认真谈心,”拉蒂默说,“然后他突然就拥抱你,然后可能花一个小时跟你谈谈烦恼问题。他很少这么做,所以一旦这么做你就感激涕零了。要是他经常这么做,可能意义就没那么重大了。”约翰逊这么做,意义是非常重大的,于是一个拥抱、一场谈话,通常就能把反抗的苗头熄灭了。

    拉蒂默心中的任何欲望,都能被约翰逊巧妙化解。这年轻人在克雷博格办公室工作多年,总是身无分文。也难怪,他薪水本来就很低。买衣服、干洗店之类的账单,他总是不能按时付。他充满感激地说起约翰逊拿出自己的工资帮他付了账单,然后每星期给拉蒂默十美元的零用。但他也说起,有一次,“欠账欠得有点严重,我鼓起很大的勇气,问他能不能稍微涨点薪水。他很同情很关切地听我说完,然后说了一大通什么缺乏资金啊,全国的工作特别是我们办公室的工作难找啊,然后告诉我我工作一直很出色,他也考虑了一段时间如何奖励我。所以他决定将我任命为助理秘书,把我的名字印在办公用品上。他说了一通这样的安排是多大的特权,多么无上的荣耀。我都觉得脸上有光。”拉蒂默接受了这个头衔,没再提涨薪的事。“我从来没质疑过这个流程,”拉蒂默说,“反正就像一件特别自然而然的事情。”

    总的说来,他从来没质疑过约翰逊。问拉蒂默,他为什么愿意这么努力地工作,他起初的回答是:“除了这样我不知道还能怎么样。我当时只为他工作过。他就一直给你施加这样的压力……”但拉蒂默自己知道,这只是部分原因,他很快也袒露了心声。说这番话的时候,吉恩•拉蒂默已经六十五岁了,独居在得州一个小城镇的一间小公寓里,像个爱尔兰小矮人,说起为林登•约翰逊工作的日子,忧伤的眼睛里常常溢满了泪水,所以经常向采访者道歉,到浴室去洗眼睛。他明白,自己对约翰逊存在一种心理依赖,那是无法治愈的。听他讲当年的事情就知道,他完全明白,十六岁那一年,他就把自己的一辈子的性格,都屈从于了一个更强大的人格。笔者在他的小公寓里与他艰难共处了漫长的几天。有一天他说:“他很少真正跟我讲话。因为对我这样的人,他只想让我一刻不停地工作。他一看见我就说:‘你的速记本呢?把这个记下来。’一看见我,他就想着要给我下什么命令。”但就算心知肚明,拉蒂默也甘之如饴,没有任何怨怼。约翰逊叫他“孩子”,他叫约翰逊“老大”。笔者问他是否叫过约翰逊“林登”,他震惊地回答:“我做梦也不会对他直呼其名啊。他可是我们老大啊!”林登这个手下喜欢遵守命令,就像约翰逊喜欢发号施令。说起林登•约翰逊,吉恩•拉蒂默的话语中流露出一种盲目崇拜。“他这辈子肯定都没害怕过。”有时候也会带着恐惧。“他有时候挺恶毒的,搞得人要哭,让你觉得特别糟糕,想跑出去一枪崩了自己。”有时候,他的感觉又超越了崇拜和恐惧。“我对他非常尊敬,”他说,“对别人我从没这么尊敬过。嗯,你就是对他有种信仰。他什么事都能说服你,让你觉得这么做是对的,而且很必要、很正确。他能让你大哭,能让你大笑。他什么都做得到。要是你喜欢他,他就把什么事情都往人情上扯。你会觉得,哦,我属于他,他属于我。不管你做什么,都是为了他做的。”

    他为他做了很多。吉恩•拉蒂默又为林登•约翰逊工作了三十五年,这几十年中,他一直是“他的奴隶,心甘情愿的奴隶”。然而,这样的服务并非是一直不间断的。一九三九年,拉蒂默遭遇了第一次精神崩溃,后面又多次复发。他这辈子花了很多时间去处理自己的精神问题,而且还染上了酗酒的毛病,于是不断地戒酒又复发。他明白这些问题的根源。“工作毁了我。”他说。但只要有所好转,他总是回去做同样的工作,因为那是为林登•约翰逊工作。

    约翰逊和琼斯的关系更为复杂一些。高大英俊的琼斯个性与拉蒂默完全不同。这个年轻人聪明睿智,后来被誉为得州“最优秀的上诉律师”“律师中的律师”。得州最著名的代理人也会去找他取经(一篇杂志文章如是说,“他可能是得州法律专业知识最扎实的人”)。拉蒂默有多随和,琼斯就有多精益求精(吉恩说“他的速记就像印刷体”);拉蒂默有多温和,琼斯就有多刻板冷漠。而且他抱负远大。他之所以愿意做约翰逊那些地狱般的工作,就是因为林登利用了他的抱负:“你努力为我工作,我就会帮你。”琼斯还记得“早上五点被叫醒,在雪中往办公室走,想着这么做到底值不值”。但他觉得值得,因为“我总觉得,如果为林登•约翰逊工作,总能有好事找上门……我也是急于成功的……我想让自己变得更好”。不过,他也是个非常独立的小伙子。拉蒂默有多依赖约翰逊,琼斯就有多独立。后来,他没有加入过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因为他不想跟谁合伙。事业最高峰的时候,他有着很可观的法务收入,却还是在科珀斯克里斯蒂自家房子后面的车库里工作,只是稍加改造,堆满了书。他愿意做林登•约翰逊的魔鬼式工作,却并不会让自己从心理上屈从于他。他很怕这种心理上的屈从。“林登总是处在一个掌控者的位置,”他说,“我从来没觉得被平等对待过。一般来说,我是很强势很好斗的。我天性如此,要是不能和别人平等,那我是不会继续干下去的。而且他对我们要求太多了。要是你真允许一个人长时间对你那样发号施令,你自己就没什么个性了。”琼斯觉得,两个男人之间虽然没挑明,但一直在暗暗较劲。约翰逊嘲笑琼斯千辛万苦才接受并为之自豪的大学教育。琼斯写的信会被约翰逊否决、画叉,如果琼斯叫他做出解释,他会说,用语“太书面”。“大学就教了你这个吗,琼斯?简直是我看过最糟糕的鬼东西。”还有另一个人在克雷博格办公室待过一段时间,他回忆说,琼斯的信“很少出现拼写错误,但只要出现了”,约翰逊“就会大做文章——‘我的天哪,琼斯,你要不要学一下怎么拼写啊?大学里面都教了啥啊?’”很长一段时间,琼斯都拒绝屈从。要是吃晚饭的时候,约翰逊讨论某个热点事件,而琼斯发现古罗马或者古希腊有什么事情可以拿来类比,无论约翰逊多不高兴,琼斯都会提出来。要是不同意约翰逊的观点,他会说出来。如果他自己有观点,也会阐述。

    不过,最终他还是会做出某种意义上的屈服。和对待所有事情一样,冷淡内敛的琼斯对自己的外表也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非常追求干净整洁。每天都认真地梳洗,头发总是油光水滑、一丝不乱。双排扣的西装上,每颗扣子都规规矩矩地扣好。衬衫浆洗得直挺挺的。“任何形式的粗糙和简陋都会让他嗤之以鼻。”一个朋友说。结果约翰逊还坐在马桶上的时候,就让琼斯来听指示。

    克雷博格办公室的卫生间夹在两个房间中间。拉蒂默说,约翰逊坐在马桶上,“他就喊:‘琼斯!’琼斯会说:‘哦,天哪。’因为他很讨厌这样”。琼斯拿起自己的速记本,来到卫生间。一开始,他还远远地站在门边。但约翰逊坚持要他开门进来,站在自己面前。“琼斯一边扭着头和鼻子,一边记他的指示。”

    多年以后,约翰逊仍然热衷于强迫下属目睹自己排泄,有些人会认为这是他“天性”的体现,是很不错的个性。而在其他人眼里,一位记者的评价恰如其分,“这部分是出于一种掌控的必要。就算是道格拉斯•狄龙(8),要是跟着你进了卫生间,他的独立尊严也会受伤害的。”这的确是“掌控别人的好方法”。实践这个方法的第一个对象,就是琼斯。而那些旁观的人,知道约翰逊这么做是为了羞辱他,向他证明谁是老大。

    琼斯别无选择,只有接受这种羞辱。这份工作是他实现抱负的唯一机会。他继续为约翰逊工作了两年。一九三五年,他攒够了钱,付得起得克萨斯大学法学院的学费了,就启程去了奥斯汀。走的时候,他和约翰逊关系还不错。约翰逊说,等琼斯读完法学院,他会遵守承诺,帮他找一份政府的工作。但他仍然头也不回地离去了。有个朋友问他为什么,他说,要是继续留下来,“他会被吞噬毁灭的”。

    (后来,约翰逊和琼斯的关系恰恰说明,这个曾经的下属身上有约翰逊特别看重的品质。他信守承诺,帮琼斯找了一份政府的工作。一九三八年,琼斯在司法部做了一名检察官。后来他离开政府单干了,约翰逊也一直与他保持着联系。林登后来遭遇了最重大的危机,一九四八年参议员选举中面临法务战争,于是他找到了琼斯,请琼斯在关键的申诉阶段加入他的法务团队,而琼斯也加入了。不过,申诉结束之后,两人之间就再没发生过工作关系了。

    约翰逊和琼斯之间的关系,与他和拉蒂默的关系形成鲜明对比。两个助理相比,琼斯更聪明能干。危急时刻约翰逊找到琼斯,也恰恰印证了他对琼斯能力的认可。另外,对这位手下观察了四年,约翰逊也一定意识到,琼斯是最最努力的助手之一。然而,除了后来有两次短暂的雇用关系以外,琼斯再也没做过他的雇员,而拉蒂默则大半辈子都在他手下工作。

    这样的对比有什么深意?难道聪明能干还不足以让林登•约翰逊长期雇用一个人吗?加上勤奋也不够吗?事实上,从约翰逊开始大规模雇用手下就能看得出来,他最看重的,是顺从听话。约翰逊的雇员是不允许重视自己的尊严的,自傲也不允许。你需要完全服从约翰逊的要求,就是琼斯说的,“牺牲自己的人格”,完全失去“独立和个性”。否则,无论你多聪明勤奋,也是不能为林登•约翰逊工作的。)


    (1) 科林斯柱式(Corinthian Order):源于古希腊的古典建筑形式。

    (2) 壁柱(pilaster):当墙体的长度和高度超过一定限度并影响到墙体稳定性时,常在墙身局部适当位置增设凸出墙面的壁柱以提高墙体刚度。

    (3) 迪克是理查德的昵称。

    (4) 阿尔•卡彭(Al Capone,1899—1947):美国黑帮成员,一九二五年到一九三一年间执掌芝加哥黑手党,使芝加哥黑手党成为最凶狠的犯罪集团。

    (5) 坎农大楼的办公室后来重新编过号。克雷博格的办公室现在已经没有编号了,就在二四四办公室旁边。——原注

    (6) 铂尔曼(pullman):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流行的一种豪华型火车,有非常精美舒适的内部装置。

    (7) 原文为ladies' hotel,指高级酒店。

    (8) 道格拉斯•狄龙(Clarence Douglas Dillon,1909—2003):美国金融家、外交家、政治家,曾经担任美国驻法国大使和美国财政部长,并长期担任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