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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顿家的血脉
根据他的说法,他出生那天,白发苍苍的爷爷跳上他那匹高头黑马,在得克萨斯广袤的丘陵地带风驰电掣,冲进每一家农场,高喊着:“今天早上诞生了一名美国参议员!”丘陵地带没有任何人记得他骑马冲进来,也不记得他喊过这句话。但他们确实记得婴儿的亲戚说了些不太一样的话,在他们听来比那传说中的呐喊意义更大一些。他们家的一位老阿姨凯特•邦顿•基尔是最先开口的,她俯身看着摇篮,话一出口,大家都发现的确如此,并且跟她一起重复:“这孩子有邦顿家的血脉。”要读懂林登•约翰逊,就得读懂邦顿家的血脉,也要知道,这种血脉和约翰逊结合在一起,会产生什么样的反应。最重要的是,要明白丘陵地带的人们,会如何对待拥有这种血脉的人。
邦顿家的男人外表特征太明显了,所以世世代代的画像除了发型和衣着有所不同外,看上去都是同一个人。高大,身高一般都超过一米八,漆黑浓密的头发,各种特征非常引人注目:大鼻子、很大的耳朵、粗黑的浓眉。浓眉之下,是邦顿家族所有男人最最令人惊诧的面目特征——“邦顿眼”。邦顿家的皮肤是奶白色的,或者像丘陵地带的人们所说,“玉兰花一般的白色”。因为皮肤白,就把棕色的眼珠子衬得发黑,衬得闪闪发光,衬得那么目光如炬,常常令人觉得炫目。“我妈和我爷爷看完宝宝回来,说他有邦顿眼,我完全明白他们是什么意思,”林登的堂姐阿娃说,“因为邦顿奶奶有邦顿眼。跟她说话的时候,你根本不用想她给出的答案是‘是’还是‘不’,那双眼睛自动就告诉你了。那双眼睛会说话,会喷火。”
邦顿眼在整个丘陵地区家喻户晓,邦顿家的性格也一样。邦顿家的脾气很火暴尖锐,邦顿家的自豪感太过强烈,有些人都将其称为傲慢。不过有位作家写这个家族的一位成员时,专门说了,这种傲慢被“眉目之间忧伤的阴影”给软化了。看邦顿家的男人中年和老年的照片,他们的嘴巴清一色地紧闭着,阴郁冷酷地撇着。
得克萨斯的第一位邦顿是个英雄,性格非常鲜明,就算最最寻常的相见,比如在一八三五年巴斯特罗普南部广袤的平原上巧遇他和一群人在骑马,也永远不会忘记他。多年后还会回忆起来:“他们人不少,但邦顿先生的性格吸引了我。他身上那种气质,精力旺盛,勇敢无畏。我们只是很寻常的见面,他问了我几个问题,那种强烈的男子气概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约翰•惠勒•邦顿,身高一米九三的田纳西人,当年才刚刚来到得克萨斯。但显然,和前面这位骑手一样,所有人都对他印象深刻。第二年,巴斯特罗普地区的人们聚集在一起,要选一名代表去参加制宪会议(这届制宪会议将会无视墨西哥,将得克萨斯独立出来,成立得克萨斯共和国),邦顿被选中了。他当时年仅二十八岁,也是林登•约翰逊被选入国会的年纪。他是《得克萨斯独立宣言》的倡导者之一,也是新共和国宪法撰写委员会的成员。得克萨斯与墨西哥交战,第一场大仗便有他的身影。当时一位年迈的戍边将士,拒绝上级军官撤退的命令,高喊着:“谁跟老本•米拉姆一起冲进圣安东尼奥?”接着带领响应的人一起冲进那座城市,引发了持续三天、挨家挨户的血腥战斗。邦顿也参加了最后一场大仗。那是在圣哈辛托,山姆•休斯敦指挥着手下八百个衣衫褴褛的将士,面对整个墨西哥大军,不断前进(得克萨斯人肩并肩,组成一堵将近一公里长的人墙;队伍前面飘扬着白色丝绸做的旗帜,上面有颗孤星闪着光;休斯敦骑着他的白马萨拉森;得克萨斯勇士们沉默无言地前进了一会儿,接着有人高喊:“记住阿拉莫(1)!”)。当时参战的一位军官后来写道,在圣哈辛托战役中,邦顿“人高马大,就算是所有人混战在一起,还是能一眼看到他。他穿越防护墙,层层深入敌军,没牺牲可真是个奇迹”。有个说法,第二天,邦顿带领一个七人小分队,抓住了穿着二等兵制服乔装打扮想要逃走的桑塔•安纳(2),把这位“西部拿破仑”带到休斯敦面前。多年后,一位朋友赞颂这位印第安勇士的英雄事迹:“也许这一代得克萨斯人很少知道这位英雄的名字了,但在当时的得克萨斯平原上和树林间那些散落的小木屋之中,这个名字可谓家喻户晓。”战争结束以后,他回到田纳西,把爱人接到了得克萨斯,一路上也是惊心动魄。他们的船被一名墨西哥士兵拦下,他们被囚禁了三个月。逃回得克萨斯以后,他被选为新共和国的第一位议员,并且很快在一群议员中显露出领导才能。当时的目击者写道,他“自带威严”“巧言雄辩”。他主导了很多法案的通过,其中有一项就是建立得克萨斯游骑兵。后来他再次当选议员,在从政这条路上可谓顺风顺水步步高升,可是接着,没有一句解释,他突然就退休了,永远消失在公众的视线中。
不管邦顿是出于什么原因退出政坛,绝对不会是因为缺乏野心。野心,巨大的野心,可能是邦顿家族所有鲜明的特点中最最鲜明的。十九世纪中叶,很多人来到得克萨斯这片地广人稀的土地。有些人可能是不法之徒,或者为了躲债。但成千上万南部州郡的人都在原来的家门上用粉笔写下“去得克萨斯了”,其中的很多并不是为了逃避什么,而是来这里寻找什么。“大地方……大梦想”,一位历史学家如是说。那时的得克萨斯有大片广袤的土地,任你随意占领。一八三八年,这个情况催生了美国第一部关于宅地田产的立法(该法规定,不可抢占别人宅地以抵债)。而这广袤的土地,的确能满足最大的梦想。看看约翰•惠勒•邦顿和他兄弟们的所作所为,他们的梦想之大,超越了所有人。
人们主要聚集在得克萨斯中部,而聚集区的边疆地区多年来一直处于严重孤立的状态。从地理位置上说,离这里最近且人口较多的地方,是路易斯安那州和阿肯色州的边境,而之间的距离有成百上千公里。得克萨斯历史学家T.R.费伦巴赫说,十九世纪三十、四十和五十年代搬到得克萨斯聚集区边上的家庭,“远离了十九世纪的文明”。当时的得克萨斯中部,印第安的阿帕契族和科曼奇族还很喜欢抓人回去,极尽折磨之能事。所以,用费伦巴赫的话来说,那里“其实是战争前线”。要举家搬迁到那里的人,真需要一个巨大的梦想来驱动、来引诱。费伦巴赫说,每一个这么做的农民,都是因为“渴望建立自己的小王国,所以甘愿承受无法想象的艰难,亲手实现梦想”。邦顿一家来到了最最边缘的地方。英雄约翰•惠勒•邦顿来自田纳西一个富庶之家,但他想要更多的东西,于是西进来到得克萨斯。跟墨西哥打完仗之后,得克萨斯的领土西进,他也跟着西进,然后再往西迁移。他的第一处宅地在布雷纳姆的平原上,当时算是边境中的边境了。大概在一八四〇年,尽管阿帕契人和科曼奇人还在野蛮地四处破坏,边境又向西推进到科罗拉多河。也是在一八四〇年左右,邦顿搬迁到科罗拉多河对岸,在巴斯特罗普附近安定下来。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居民们又把边界向西推进了大概八十公里,来到西经九十八度左右的地方,平原起伏成了得克萨斯丘陵地区(地理学家把这里称为“爱德华兹高原”)。费伦巴赫说,沿着这条经线,整整二十年,“边境世事变化,有时推进,有时后退,残酷的战斗频繁发生”。一八五八和一八五九年,是“得克萨斯历史上最血腥的两年”,边境牺牲的人数以百计。山丘上那些孤独散落着的小木屋里,满月的时候,居民们都满怀恐惧地聚在一起。因为这是“科曼奇之月”。然而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在西经九十八度的附近,在丘陵地带边缘的平原之上,约翰•邦顿建起的不是小屋,而是一座漂亮的两层小楼,有三条走廊,周围是棉花田和牧场。放牧的不仅有牛羊,还有从田纳西带来的最上等的纯种马。他买了很多黑人奴隶,穿着清一色的黑裤子和白背心。这是他梦想中的大种植园。印第安人还在那片地方肆虐(有两次他不在的时候,他妻子都举着来复枪,吓走了咄咄逼人的强盗),但一八五七年得克萨斯山城附近建起一座木质教堂之后,邦顿每个星期天都会准时出现在那里,驾着一辆漂亮的马车,拉车的是一匹训练有素的老马,名叫“农场叔叔”。邦顿种植园(种植园的正式名叫“兰布莱牧场”,名字来自约翰想在牧场饲养的一种法国血统的羊)可能是整个得克萨斯州同等规模的棉花种植园中位置最西的了。
一再西进,追寻伟大梦想,邦顿家族不止约翰一人踏上这条道路,还有跟着他来到得克萨斯的三个兄弟。其中之一的罗伯特•霍姆斯•邦顿,“高大威猛,引人注目,一米九的大个子,一百多公斤的体重……皮肤白皙,乌黑浓密的头发,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就是林登•约翰逊的曾外祖。
关于罗伯特•邦顿的资料非常少。他先是从田纳西到了肯塔基,在那里成为一个“富有的种植园主”。尽管如此,一八五八年,四十岁的他还是来到了得克萨斯的巴斯特罗普附近。接着,他也再往西,来到洛克哈特,就在丘陵之下的平原之中。他参加了必败的南北战争(他的儿子们和六个孙子也都参了战。根据家族中一位历史学家的记载,他们的身高全部超过一米八),先是当二等兵,一年之内升了两次,变成中士,再到中尉。内战以后,他一直养牛,把它们顺着奇瑟姆牛车道一直赶到阿比林。这是座巨大的牧场,养着无数的牛羊。因为每次赶牛去卖了以后,他都会拿赚的钱多买点土地。
邦顿兄弟不仅是大梦想家,在一定程度上,他们和得克萨斯边境别的家庭还有点不同,他们对各种想法理念与抽象的概念很感兴趣。得克萨斯曾短暂地有过一个哲学协会,而约翰•邦顿就是建立者之一。这个协会成立于一八三七年,想要探索“我们这个冉冉升起的新共和国逐渐提供给哲学家、学者和阅历丰富之人的有趣话题”。关于罗伯特就没有这一类详细的记载了,但他的后代回忆说,听说他德高望重,“绝对诚实”,而且“非常健谈,对政府与政治有着浓厚的兴趣”。步入晚年之后,要是他在当地的魏因海默杂货店买东西时找到了能聊天的人,就会坐下来跟人家聊一整天,一直到深夜。不过,和大多数跟他聊天的人不同,他不喜欢聊“实际”的政治,而是爱谈关于政府的理论。那些“陪聊人”的一位后代说,别人都觉得他是个“理想主义者”。
邦顿兄弟也许是理想主义者、浪漫主义者、大梦想家,但他们仍然有坚韧、强硬和实际的一面。邻居们都记得,这几个兄弟做起生意来很是狡猾,而且特别喜欢把一句话挂在嘴边:“有钱留给自家人。”他们的梦想虽然很大,必要的时候也能把目标先缩小一些,适应现实。
事实证明,约翰•惠勒•邦顿的梦想太大了,这片土地支撑不了。在得州中部种棉花,利润不够大,支撑不起这么个巨大、体面的种植园。看上去很高级的法国绵羊出产的羊毛或者羊肉也不够。但他不断试验新品种。而且,虽然原来“成千上万英亩”的兰布莱牧场流失了一些土地,但约翰手头留下的,还是足以让他在去世时给儿子迪沙留下“可观的地产”。迪沙把牛群赶到北边,卖了赚钱,在奥斯汀附近又买下大片的土地。后来牛卖不上价了,他只好把那些土地卖了。但还是守住了父亲留下的祖产。他守着这片地,改成了一个农场,养猪(要是牛卖不上价,邦顿家的人会另外养能赚钱的动物),猪肉做成香肠,在奥斯汀卖。大家对他的评价也是一个强硬精明的生意人。到一九三〇年,迪沙的儿子和女儿接手了英雄的祖父留下的那片牧场。这位英雄的老屋仍然屹立在原地。(“邦顿一家有强烈的自豪感,”一位邻居回忆说,“他们会在那个漂亮的庭院里开很体面的派对。他们的样子真的让人印象深刻。身材高大,身子挺得直直的。大耳朵,大鼻子。他们的‘邦顿眼’真是太有神了。”)大萧条期间,他们不得不把土地卖了一块又一块,但还是尽可能坚定地守住能守住的。所以,一直到一九八一年,牧场建立差不多一个世纪以后,虽然只剩下差不多两百英亩(3),好歹还是邦顿的家产。
罗伯特•霍姆斯•邦顿,林登•约翰逊的曾外祖,和儿子们赶着成群的牛去阿比林贩卖。牛的价格开始下跌,有一次他儿子赶着牛去卖,结果分文未赚。接着,罗伯特和另一个兄弟一起凑了一千五百头牛,让那个兄弟的一个儿子赶去卖。这个年轻人回家也是一个子儿都拿不出来,肯定是在阿比林赌牌被老手给骗了。据说,罗伯特“一句责备的话都没说”。当别的人还坚持养着利润不断下滑的牲口,这两个邦顿兄弟自己不干这行了,而是把牧场租出去,让那些从得克萨斯南部北上,需要在这里歇脚几天的牛群吃草。那些牛群的主人基本上没能赚什么钱,但邦顿兄弟赚了。罗伯特•邦顿赚的钱足够他舒舒服服地退休养老,并且支持六个孩子比较殷实地结婚。钱给女儿们(其中之一就是伊丽莎•邦顿,林登•约翰逊的祖母),土地留给儿子们。儿子们在土地上创造了自己的成功。其中一个儿子将自己的牧场经营成了得克萨斯西部众多牧场中最大的一个。
邦顿一家虽然从来没能像他们梦想中的那么成功,却比得克萨斯中部的大多数牧场主要出色多了。在这么一个在经济上很难生存下来的地方,他们生存下来了。得克萨斯中部的人们总会以是否“给孩子留下家产”来评判邻里亲朋。邦顿兄弟给孩子们留下了家产,孩子们也从家产中创造了新的价值。只有等到林登•约翰逊的父亲那一代,邦顿家的血统和约翰逊家的血统混合在一起,邦顿家的脾气和骄傲,野心和梦想,对想法和抽象理念的兴趣,才带来了灾难。因为约翰逊一家也是梦想家、浪漫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也有自己强烈的骄傲和火暴的脾气,连外部特征都和邦顿家十分相似,但却毫无他们的精明与强硬。他们有邦顿家所有不切实际的精神,却完全没有实际的一面。邦顿家的梦想已经很大了,约翰逊家的梦想还要更大。这样的梦想引诱着他们,比邦顿家还要大胆。邦顿家就停留在丘陵地带的边缘。而约翰逊家继续前进,进入了丘陵地带的腹地。
而丘陵地带对于梦想,是非常残酷的。
丘陵地带是个陷阱,诱饵就是那一片片草地。有些人曾经住在亚拉巴马州或得克萨斯东部潮湿无风的林地,他们在四百多公里几乎毫无变化的得克萨斯平原上艰难跋涉,跟着马车一走就是好几个小时,在平地上朝一个低矮的小坡走去。翻过小坡,眼前是更多的平地,直到登上另一个小坡顶,看到远处终于有了些不一样的东西:一条低低的曲线。他们拖着疲乏的步子继续向那条线走去,慢慢地,这条线变成了起伏的丘陵,绵延到整条地平线。对这些人来说,这些丘陵已经是难得的美景。登顶第一座丘陵,他们会看到,不仅是这一条高地组成的曲线,这里还是另一个不同世界的起点。从这座丘陵开始,数不清的山脉一直绵延到远方。每爬上一座小山,前面还有更多更远的山。据早期来此地定居的人说,他们每每以为自己眼前是最后一道山脉了,结果又出现一条丘陵,爬上去之后,眼前又是一道新的山脉,数也数不清,好像永远没有穷尽。他们说,丘陵地带充满了“错误的地平线”。事实上,他们是身处一片高地的东缘,高地的总面积达六万两千多平方公里。
相比下面的平原,高地上的空气更干燥,更清爽。皮肤的感觉也干净凉爽。清爽的空气中,天空也是那么湛蓝湛蓝的,被一位早期的开拓者形容成“蓝宝石”。蓝天之下,高大古老的橡树舒展着巨大的叶子,榆木和雪松在斑驳的阳光中闪光。山上树木的叶子,看上去也和下面平原上稀稀拉拉散落的树木叶子不同(开拓者们的马车还在下面呢)。山上的树叶,颜色更深,更显得绿油油的,能投下更深重、更凉爽的荫蔽。
树下,丘陵地带的地面上长满了野花。春天有蓝色矢车菊、黄色毛茛、金红色火焰草(又称“印第安画笔”)和开满白色小花的野李树。秋天,茼蒿开着金黄的花儿,两色金鸡菊和淡黄月见草也慢慢绽放。对了,秋天还有枫树和漆树,满树的叶子像火焰燃烧在山谷中。
泉水奔涌到群山之外,山间溪流淙淙。泉水形成了深邃而阴冷的洞穴,溪流冰凉清澈,争先恐后地流过碎石、泥沙和白色的岩石。流水两旁长满茂密的柳树、梧桐和高大的柏树,就像是在深绿叶子所组成的荫蔽隧道中穿行。溪流把丘陵地带切割出成百上千的形状,跋涉了四百多公里一成不变的山路之后,这些人突然发现,每转一个弯,都会邂逅新的风景。
人们发现溪水里全都是鱼。山间隐匿着有趣的探险。经验丰富的人一下子就看出,到处都是熊的踪迹。而鹿呢,根本不需要找寻。到处都是鹿。人们登上山顶,就看到一大群从下面的山谷中跳跃而过,尾巴闪烁着白光。还有别的白色尾巴的动物:野兔随处可见。人们让马停下,看着绵延的山脊,一群群野火鸡的剪影趾高气扬地经过。林间空地上蜂飞蝶舞,蜂蜜就挂在树上,举手可得。野生的紫葡萄沉甸甸地垂着,就等你摘去酿酒。率先踏足丘陵地带的一个人写道:“这里是个天堂。”
但对于这些率先踏足的人来说,丘陵地带最重要的美,是那大片大片的草地。
这些人不是南部贵族或者大种植园主。大种植园主们有那个钱,可以直接去买比较方便的好地,再买点奴隶到地上干活。到得克萨斯的时候,他们定居在物产丰富的河流下游,周围全是靠海的平原。到一八五〇年,他们已经重现了南部种植园经济,在墨西哥湾附近建起了豪宅庄园。来到丘陵地带的人们,不是来自种植园的南部,而是来自满是山林的南部。都是些小农民,也很穷。在他们的来处,有“赊账商人”一说,这些商人给农民们提供生活必需品和衣物,每年都以记账的形式,不用付钱;也有“作物留置”一说,就是这些商人控制着他们种的棉花,确保赊的账能全部偿还。他们逃离了,也逃离了沟壑纵横、土地被侵蚀殆尽,完全没了生气的南部,他们在那里再也种不出足够的棉花,养不了足够的牛羊来还债。土地,是这些人和一家子赖以生存的东西,所以他们眼里看到的全是丘陵地带的草场。就是这些人,走得比邦顿家族早。当时人数还不多。一八三六年,南部郊野上的几千家人听到了圣哈辛托的消息,最后看了一眼自家利用殆尽的贫瘠土地,在家门上用粉笔写下“去得州了”,头也不回地往新土地去奔一个新开始。一八四六年,新上任的总统推进得克萨斯建州,更是加剧了迁徙的人潮。数万南方家庭在马车盖布上写下“波尔克(4)和得克萨斯”,沿着南部的木板路,在围观者的欢呼声中穿过那些死气沉沉的小镇,往西跨过密西西比河与萨宾河,进入得克萨斯。一八三七年,得克萨斯的人口不过四万。而一八四七年,就变成了十四万。到一八六〇年,这个数字将上升到六十万。但这股人潮在萨宾河岸边登上山坡,继续往南朝墨西哥湾拥去。大多数人就在得克萨斯东部茂密的松林和靠海的平原上定居下来。只有一小股人潮继续往西,穿过四百多公里一成不变的黑土平原。等这群人到达得克萨斯中部的爱德华兹高原(邦顿一家就是在这个高原的边上停下来的),只剩下很少人了,而中间又只有一小撮人真正开始爬山。奥斯汀几乎算是在高原的边上了,是得州首府,却依然是个边陲小城。一八五〇年,奥斯汀经常有人被杀,人口只有六百。那边的丘陵地带更是残忍的科曼奇族的地盘。在那个年代,丘陵地带的郡县人口一般不是以“千”或者“百”来计算,而是数以十计。“小屋之间离得越来越远,常常相隔数公里,”费伦巴赫写道,“人们的聚居地很明显地无法再叫作‘镇’,只能说是‘寨’。如果说十九世纪中期得克萨斯(东部)森林里的灯火很少,那么中部……灯火……就已经被广袤的平原吞没了。”为什么这些男人,大多数还带着自己的家人,放弃了文明社会,甘愿忍受极大的恐惧来到这里呢?费伦巴赫解释说,在得克萨斯的这个部分,梦想似乎是最容易实现的。“一两千平方公里的平原上,可以极目远眺,可以嗅到从加拿大一路吹来的风。无论向北,向西还是向南,都能看到绵延不绝铺展开的景色。一个小小的樵夫,手里拿着斧子,带着两个身强力壮的儿子,就能嗅到广袤土地上自己帝国的气息,看到梦想实现的样子。”西进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但不管原因如何,不管让数十万人急切地涌入得克萨斯的是什么样的梦想或恐惧,很少有人能像这些人一样,走过这么长的路、这么艰辛的旅途。但他们看到眼前的草场时,就觉得这一路都值了。“膝盖那么高的草啊!”一封家书中写道。“马镫子都被淹没了!”另一封家书中写道。
丘陵地带高高的草一直延伸到目所能及之处,覆盖了河谷,覆盖了山脚。这些草高得大家都看不到那些橡树的树根和底部。深棕色的树干像是从这起伏摇曳的绿海中凭空升起来的。几乎没有灌木,小树也很少。只有高大的橡树和草,弄得丘陵地带像个造景公园。但这些人眼里看着遍地的草,心里想的可不是公园。对于他们来说,这大片的草场,就是梦想可以实现的证明。这些草长得这么高,棉花肯定也能长得高,牛羊一定会养得肥壮,大家也会赚得盆满钵满。这儿的草能长这么高,他们心想,肯定什么都能长。
他们对草,真是一无所知。
这些草不是短短一季长起来的,而是好几个世纪长起来的。要是没有火,根本就长不起来。有平原上雷电引起的野火,被风吹过成千上万英亩的土地。还有印第安人故意放的火,好让猎物进入他们的包围圈,或者被逼到悬崖。熊熊火焰把矮矮的灌木丛全部烧光,就消灭了草的天敌。灌木的根会毫不留情地蔓延,吸干所有的水分。灌木的叶子也是一样,盖住草,让其缺乏阳光而死。所以,要是一片地上的灌木和草没人管,那灌木肯定会毁掉所有的草。但草长得比灌木快很多,这些火就让草有了领先的生存希望。烈火的浩劫过后,野草会率先在土地上长起来。只要一场好雨,灰烬中便会看到绿色的嫩芽。等灌木终于开始冒头,草已经足够丰茂坚强,能抵挡灌木的威力了。
就算在烈火的帮助下,草也算是长得慢的了,慢得令人痛苦。有些年份大多数草都死去了,有些年份甚至全军覆没。但别的年份呢,草还是会长。长一段时间就成了气候,因为就算在那些大片的草都死去的年份,还是有些残余的。根慢慢地累积起来,渐渐地在土上形成一块草地,能够在雨天保护土地不流失,也能增加土地的肥沃,支撑下一轮草的生长。一开始是薄薄的一片草地,接着变得厚一些,最后是一大片各种各样的草毯,大型的草、及膝高的草都长起来了,遍布丘陵地带的草地,也就成了最初踏足此地的人们眼中的景象。大型的草根也大,野火或者印第安人放的火来帮助其消灭天敌,草烧尽了之后又会更快地长回来。越长越高的同时,也会越长越快,因为能保持的水分越来越多,所以干旱的气候下也能坚强些了。但即便如此,草也是花了很长时间才生长起来的。
之所以长得这么慢,就是因为下面这片土地太贫瘠了。丘陵地带遍布石灰岩。石灰岩含有丰富的矿物质,所以其碎屑产生的土壤非常肥沃,但石灰岩也很坚硬,所以这样的土壤产生得非常慢。丘陵地带的石灰岩之上,只有窄窄的、薄薄的一层土壤,即便肥沃,也很脆弱,受不得风吹雨淋。而且,这些土壤不是分布在平地上,而是遍布山间,这就更加脆弱了。雨水顺着山坡流下,也就冲走了山坡上的土壤。正是那些让丘陵地带美景如画的山坡,也让这里的土壤很难保持。丘陵地带的草地之所以如此丰茂,只是因为它们有数个世纪的时间来慢慢生长,不受任何外界的打扰。之所以丰茂,就是因为这里是一片处女地。而一旦开垦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丘陵地带这个陷阱里的另一个诱饵是水。
朝着丘陵地带跋涉的人们,一开始会把那些山脊看成地平线上一条低矮的线。实际上同样的地方还有另一条线,但人们看不到那条线,那条无形的线。只有地图上才会把那条线画出来,但当时的地图上还完全找不到,要到五十年后才会出现。但那条线就在那里,而且会决定他们的命运。
那条线的存在还是有些线索的。有些率先进入丘陵地带的人们发现那里有种小型灌木,很像他们离开的亚特兰大海岸边的一种高大的胡桃树。结的果子很像,不过,当然要小很多。其中一位见证人写道,那些果子也就火枪子弹那么大。这些小灌木像大胡桃树是有原因的,它们就是胡桃树,是高大的树缩成了小型灌木。有些开拓者说,他们在丘陵地带的流水边发现的灌木,看上去跟“老南部”那些溪流河水边的桑树丛一模一样,只是大小只有四分之一。还有很多树和灌木,都像他们所来之处的树和灌木,只不过是迷你版的。
还有别的线索:开拓者们生起营火,在丘陵地带显得格外耀眼。因为这个地方的木头很密实、很坚硬。还有,就算是那些活着的树,树枝也特别脆硬,轻轻一碰就断了。植物的叶子虽然呈现一种幽深的绿色,并且给丘陵地带平添了不少的美,但都很硬,很小。丘陵地带的田野中,高高的草丛中大量隐藏着一种植物,在这样一片看似丰饶的土地上,长着这种植物还是挺惊人的,那就是仙人掌。有很多仙人掌,就像很多的警告,告诉开拓者们,那条线就在那里。但没有人读懂这些警告。
这条线叫作“等降水量线”。地图上画这条线,表示这条线上的所有点都有等量的降水。而丘陵地带这条线,显示了美国最西边的年平均降水量是三十英寸。降水量还有另外两个因素:一个是蒸发率(丘陵地带的蒸发率非常高),另一个是降水量的季节分配(丘陵地带的分配非常不平衡,绝大部分来自春天或秋天的雷阵雨)。而三十英寸的降水量,才刚刚够成功地种植作物。而且,后来美国农业部还指出,这样的降水量,“特别是不平衡的季节分配”,是“完全不够”满足这个目的的。换句话说,这条线东边的农民能够务农致富,西边的就不行。二十世纪,气象学家们开始画等降水量线的时候,他们会把这条至关重要的三十英寸线沿着九十八度经线画下来,几乎正好和丘陵地带的边境重合。开拓者们进入这个地带,是要实现梦想的。然而就在他们进入这个地带的那一刻,也毫不知情地跨越了一条线,一条令他们的梦想不可能实现的线。越往西去,降水更是大幅度减少,所以他们每深入丘陵地带一步,实现梦想的希望就更小一些。
到后来,农业专家们会明白这条线的重大意义。得克萨斯肥沃的东部和贫瘠的西部有着“十分明显的分界”,一九〇五年,一位专家写道:“整个州都有一条平均的变化线……大概就是年降水量三十英寸的分界线,也就是西经九十八度线附近。”一九二一年,另一位专家写道,那条线跨越了整个美国。“美国可以被分为东部和西部,宽泛来说,一边降水充足,另一边降水不足,所以一边可以用普通的耕作方法成功种植作物,另一边则不能。”历史学家后面也会明白同样的道理。其中一位会简单地把丘陵地带归纳为“九十八度经线以西,三十英寸年等降水量线以西”。西方历史学家沃尔特•普雷斯科特•韦布说,这条线相当于一个“制度缺陷”(而不是一个“气象缺陷”),导致“生存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但这些道理都明白得太晚——非常非常晚。人们来到丘陵地带定居时,完全没人明白。他们不明白这里的气候条件,当然也不明白这些条件的后果。“人们初次跨越那条线的时候,”韦布写道,“他们没能感觉到环境的细微变化,更悲剧的是,他们也没能预知这种变化会带给他们的全部后果,包括性格上以及生活方式上的变化。”在内战前的日子里,这种了解的缺乏一直都在。当时南北双方一直在争吵,是否要废除包括得克萨斯西部和新墨西哥等地区的奴隶制。“一片喧嚣纷扰中,”费伦巴赫指出,“没人真正明白,建立在棉花种植基础上的奴隶制,在自然条件上已经走到了尽头。在西经九十八度线以西,奴隶制根本没有未来。在得克萨斯(爱德华兹高原)的起点,降水以及十九世纪南部的种植园制度,也就戛然而止了。从得州中部,顺着一条几乎和奥斯汀平行的线,年降水量从三十英寸到十五英寸,甚至更少,沿着广阔的高原逐渐减少。因为先天不足,农业到此不得不痛苦地停止了。”
自然在这里设下了陷阱,人也在这里设下了陷阱。得克萨斯政府急切地要鼓励移民,稳固印第安人肆虐的边疆。他们在南部贴满了广告,宣传着得克萨斯的优势,得州的媒体也热心拥护,积极扩散。费伦巴赫写过一段过激的言论,不过其中还是饱含着些真相的:“简直可以说是阴谋隐瞒了西部水少雨少的事实……官方施加的压力甚至让各个报告和地理书里把那些年降水量只有十五英寸的地方称为‘不那么潮湿’。‘干旱’这个词被无情地避而不谈。”丘陵地带对政府政策的热心拥护者也不少,一八五七年开始在那里牧羊的乔治•威尔金斯•肯德尔,很快开始想要廉价出售布兰科县的土地,不断地往《新奥尔良花絮报》写热情洋溢的信,号召大家以他为榜样。“那些在这场投机中失败了的人,”丘陵地带的一位居民写道,“被称为‘肯德尔的牺牲品’”。
但是第一批开拓者们来到丘陵地带的时候,没人说他们是“牺牲品”,他们自己更是不会。事实上,就算有人当时就说出真相,他们可能都会听而不闻。因为这陷阱里的诱饵太充足、太诱人了。如果是在多雨的四月之后进入这里,看到“泉水淙淙,细流奔涌,生机勃勃的橡树绿荫如盖,田野中的花儿蔓延开来,身姿摇曳,曼妙如画”,谁还会相信这里是“干旱”而不是仅仅“不那么潮湿”呢?还有,对于降水的足够与否,光靠开拓者们用肉眼观察,一般结论都是错的,从这一方面来说,这个陷阱非常具有说服力,也非常残酷。后来,气象学家会发现,整个爱德华兹高原的雨水循环非常不规律,变化特别大。就连现代气象学都参不透其中的奥秘。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这里经历了连续七年的旱灾,整片大地如被烘烤一般,焦灼干枯。在此期间,美国气象局不得不承认,一直都无法为丘陵地带的天气找出一个符合逻辑的规律。“就在基本上确定了天气规律,好像可以做点规划的时候,自然又不走寻常路,往相反方向发展了。”丘陵地带也有可能降水丰富,不仅是一年,还有可能是两三年,甚至更多年,而且是连续的。所以,就算是再谨慎的人,也有可能在降水充足的几年里来到这里,得出结论,写了信心满满的家书,说这里降水充足,甚至可以说大量。然后,规律突然就变了,这种转变有可能特别特别突然。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一年,年均降水量是四十一英寸,第二年变成十一英寸。谁又能责备那些人确定说干旱只是偶尔的反常,下一年,或者下下一年肯定会下雨呢?他们觉得肯定会下雨的啊,丘陵地带雨量充足啊,这难道不是他们亲眼所见吗?
最初那些开拓者没有意识到他们跨越了一条意义重大的线。他们意气风发地来到这片新土地。这么多年了,他们一直害怕自己会穷一辈子,如今终于看到了新希望的光。但事实上,从他们决定要在这片新土地上扎根的那一刻,他们的命运就再也无法改变了。怀揣着建立棉花与牲畜王国的梦想,或者只是想丰收谷物,他们回到故乡,把家人全都带到这里,丝毫不知已经把他们带入了一片根本无法放牧,也种不了棉花的土地,甚至连谷物也种不了。为了躲避“作物留置”和赊账商人,数十万南方人来到得克萨斯。这数十万人中,很少有人像这些人一样,来到了丘陵地带。这一次,他们走得太远了。
邦顿兄弟们在丘陵地带边上就停下了。约翰逊一家则一头扎了进去,他们吹嘘说,一定要成为“得克萨斯最富有的人”。
他们的祖先叫作约翰•约翰逊。家族里的一些历史学家说,他有“英国血统”,但这也不是定论。他和儿子杰西的一生,外界知之甚少,但仅有的一些信息也很符合传统的模式——迁移到新开放的肥沃土地,把这片土地榨干用尽,然后再往西部迁移。这基本上就是美国西进运动的模式。约翰逊一家的路线,也是很多人的路线。美国建国十三州中人口最稀少的佐治亚州渴望增加人口,特别是能用枪的人。所以这个州非常大方地给参加过独立战争的老兵提供土地。林登•约翰逊的高祖约翰•约翰逊就是一位老兵,他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官方记录中是一七九五年,记录的是他缴了佐治亚奥格尔索普县一块土地的税。到一八二七年去世的时候,他在另外三个县也都有土地,不过除此之外,也没什么别的财产了。
年复一年的棉花种植榨干了佐治亚州的土地,人们开始寻找新的土地种棉花。一八一二年战争(5)之后,佐治亚州西部的印第安人被赶出去了,涌入了一大批人,史称“大迁徙”。约翰的儿子杰西——林登•约翰逊的曾祖父,也在迁徙的人潮当中。他是最初定居亨利县的人之一。外界对杰西的一生知之甚少,但仅仅是少量的记录也能看出,他怀揣着伟大梦想,却最终失败了。这和邦顿家不同。比如,有那么一段时间,杰西•约翰逊似乎是亨利县一个非常受欢迎的富有农夫。一八二二年到一八三五年,他是县里的治安官,还是一名法官。但是到一八三八年,他已经不住在亨利县了。他和妻子露西以及十个孩子,又往西去了,到了亚拉巴马州。在该州的伦道夫县的记录中,又能找到一些他短暂成功的踪迹。一八四〇年的人口普查报告中写道,全县只有两个人在从事“商业”:杰西和他的一个儿子。当地一名历史学家“猜测”说:“他们运营了一条公共马车线路或者干起了银行业。他们很富有。”杰西有十三名奴隶。但是到一八四六年,杰西去了得克萨斯,到了洛克哈特,丘陵地带附近的平原上。洛克哈特法院的记录显示,一八五〇年,杰西•约翰逊拥有一百三十多公顷的土地、两百五十头牛和二十一匹马。一八五四年杰西还写了份遗嘱,应该是他觉得会给家人留下一份丰厚的财产。比如,遗嘱中的一条写道,如果他妻子也去世了,财产将在子女中平均分配,不过有个已经亡故的孩子,对他的后代,要“多给一千美元”。但现实是,根本多不出这一千美元,基本上是一点财产都没有。一八五六年他去世以后,儿子们卖掉了父亲的产业,换来的钱都不够还父亲欠下的债。一八五八年,其中的两个儿子,二十二岁的汤姆和二十岁的塞缪尔•伊利•约翰逊(也就是林登•约翰逊的祖父),许下豪言壮语,一起进入了丘陵地带。
要进入那片土地,是需要勇气的。
西班牙人和墨西哥人都没勇气进去。早在一七三〇年,他们就在那里修建了三个要塞。但是从大平原到北部,阿帕契人肆虐,一篇早期的评论写道:“白人,最多的还是印第安人,营造了恐怖的气氛。”那些要塞只坚持了一年,西班牙人就退了兵,撤退到圣安东尼奥,爱德华兹高原下面的城市。一七五七年,阿帕契人宣称,他们已经准备好改信基督教了,再加上他们那里丰富的银矿,经不起诱惑的西班牙人又深入丘陵地带的圣萨巴,修了要塞和修道院。但阿帕契人只不过算是引诱西班牙人北上了,因为真正把他们逼得深入进去的是科曼奇人,这些人参战的时候,脸上画得一片黑,连阿帕契人都怕。科曼奇人之前没现身,只是想让这两方敌人先厮杀一番。西班牙人以为科曼奇的领土在很北很北的地方,却不知道,只要什么地方点了灯,或者什么地方能供马儿吃草,科曼奇人就能把仗打到哪里去。青草高高的满月之夜,科曼奇勇士们能杀将近两千公里。一七五八年三月十六日早晨,圣萨巴的修道院围墙外传来一声吼,牧师和战士们往外一看,两千科曼奇勇士充满了原始的野性,戴着牛角和雄鹰的羽毛站在那里,蔚为壮观。
圣巴萨大屠杀的消息传到圣安东尼奥,西班牙人发誓要惩罚这些屠夫,于是派遣了六百将士,扛着两架野战炮,还派了一列长长的运输供给品的火车。西班牙人的远征军甚至到了得克萨斯。军队的指挥官把科曼奇人一路追到雷德河边,然后抓住了他们。但是这一路炮也丢了,所有的军队补给也没了,能带着残兵败将回到圣安东尼奥就算不错了。从那之后,丘陵地带和整个得克萨斯中部,就成了科曼奇人的天下。这个地方,西班牙士兵就算有大批的兵力,也不敢再踏足了。直到半个世纪之后的一八七〇年,他们才敢再次尝试进入丘陵地带。在今天圣马科斯附近的一块绝壁上,建起了一座西班牙城镇,有牢固的围墙,里面修了房子,放牧了牛羊。这座城镇支撑了四年。十九世纪二十年代的时候,从得克萨斯南部年轻的史蒂芬•奥斯汀建立的殖民地来的开拓者们开始探索科罗拉多河下游,他们发现,这座城镇仅剩的蛛丝马迹,就是一些家养的牛在跟着野牛跑来跑去。一八三九年,成立三年的得克萨斯共和国选举了一位劲头十足的总统,米拉波•波拿巴•拉马尔。他在丘陵地带边上猎野牛,远眺美丽的山脊,感叹道:“这应该是未来帝国的土地!”第二年,就在拉马尔站过的地方,建立了新共和国的首都奥斯汀。但奥斯汀仍然处在科曼奇人的地盘。一群群好战的科曼奇人从四面八方的山头上围观着这座城市的修建。一直到一八五〇年,小城缓慢而稳定地发展,再加上共和国“分布很广的兵力”的成功,印第安人才被迫撤退。
他们撤退到了丘陵地带,这里是他们的大本营。一位得克萨斯历史学家写道:“林木茂盛的山谷中,他们住在清澈的溪流边,总是去洗劫白人的聚居地。谁要是顽强到能跟着他们进入山地,必会中他们的埋伏。”
但仍然有人跟着他们进山。就连奥斯汀修建期间,也有人独自或者带着妻儿进入那里,进入到这片全副武装的西班牙军队也不敢进入的土地。早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丘陵地带就有了小屋。
一八四六年,得克萨斯成为美国的一个州,边境防卫就成为联邦的责任。美军在得克萨斯修建了南北向的要塞线,深入到丘陵地带大约一百二十公里。但这些要塞还是很稀疏,驻守人数也少得可怜,马匹的配备也不到位。要塞建成的时候,这里的军队连一支正式的骑兵队都没有。最初派去和凶悍的科曼奇人打仗的一些步兵队,坐骑竟然是骡子。更过分的是,多年以来,他们都不允许去围追印第安人,只有对方攻击的时候才能开打。这样的命令让他们对打了就跑的印第安强盗完全束手无策。但他们也的确给居民们带去了一点勇气,而这些人需要的也就是这么一点勇气。在这条要塞线后面,美国人慢慢地从丘陵地带的山谷往上爬。到一八五三年,布兰科河沿岸有了三十六个家庭,佩德纳莱斯河沿岸有了三十四个。
这里只是非常非常边缘的地方。这些家庭也已经把文明和安全抛诸脑后。他们住的是原木修起来的小屋,一般都很小,很简陋。很多旅行者惊异地发现,得克萨斯的居住条件比别的州困难和原始得多。“来自别的州”的一名旅行者提到布兰科河谷的某一家,说往他们家走的过程中,他还以为“肯定是厕所”。然而,进去之后他才发现,在四五米见方的小屋里,竟然住了八口人。(事实上,在丘陵地带,厕所并不常见,一八五七年旅行到那里的弗雷德里克•劳•奥姆斯特德说:“那时候的得克萨斯好像才刚刚有马桶。”他说起住在某一家的经历:“没有马桶,有事就去灌木丛后面或者直接在广阔的平原上解决。”)通常,丘陵地带的一家人要定居,就用火清理出一片土地,上面还残留着树桩,火焰过后是一片黑色的灰烬。房子的形式绰号“狗跑屋”。两个房间或者小屋,中间有隔断,房顶是连起来的,中间留着一段走廊作通风之用。“狗跑屋”这个绰号的由来,费伦巴赫写道:“是因为其最广泛的用途。走廊肯定不是最干净的地方。”曾有住在那里的旅行者抱怨,说小屋的墙壁全是洞,根本挡不了风。拉瑟福德•海斯(6)写道,他曾经住过这样的小屋,小屋的墙一只猫“随随便便”就能砸破。屋子周围堆满了工具,还有养的猪和饥肠辘辘的猎狗。几乎没有什么便利设施。费伦巴赫说:“这样的日子艰难、肮脏、极端无聊、孤独、逼仄到令人窒息……后来也有美国人怀念和赞颂那段时光,但很少有人愿意再经历一次。”唯一充足的东西是恐惧。四十年来,这个边疆都是“战争不断”。印第安人在很多州也肆虐几十年了,费伦巴赫写道:“但得克萨斯的盎格鲁(7)边境却有所不同,是整个战斗中浓墨重彩的一笔,那里所遭遇的恐惧和苦难,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都是非常少见的。得克萨斯的盎格鲁边境没有大多数州的贸易商、猎人和士兵。这里镇守的,是以农耕为生的家庭,有妇女,有小孩,而和他们抢土地、起冲突的,是一个分布很广、野蛮原始的好战种族。”
那片边陲土地上诞生了雷明顿画派,画的都是一列列士兵,在马背上冲锋。一八四二年,佩德纳莱斯河边的一场战斗中,得克萨斯游骑兵第一次配备了柯尔特左轮手枪,是为了和科曼奇人战力相当。之前,一个边疆守兵给单发式步枪上膛的时间,就够这些野蛮人往前冲将近三百米同时射出二十支箭了。杰克•海斯上尉领导的游骑兵们击溃了科曼奇人,领导他们战斗的首领说:“我再也不会跟杰克•海斯打仗了,他的每一根手指都能射出子弹。”到一八四九年,得克萨斯边陲至少有一百四十九名白人男性、女性和孩子死于非命,这还是不完全统计。十年后的两年之内,又死了好几百人。
相比被俘虏的人,死去的这些人还算幸运的。科曼奇人本身就以折磨人为乐。丘陵地带很多人家都是亲眼见过的,剩下的也有所耳闻,他们知道被科曼奇人掳掠之后是什么下场。女人被钉在篱笆柱子上活活烧死;男的被剥去眼皮,绑在柱子上,扔在毒辣的阳光下慢慢死去,或者拿滚烫的煤炭去烧他们的生殖器。很多被科曼奇人抓住的女人都惨遭强奸(8),之后可能会被剥去头皮,但求死不得,这样科曼奇人就能用她们光秃秃的头骨来放烧红的战斧。对于丘陵地带的人来说,满月之夜,“科曼奇之月”,就意味着恐怖。一位早期到那里的女性回忆起自己的少女时代,说:“人们总是很警惕,看有没有红人接近。我们这些孩子去泉水旁接一桶水,也得随时看着灌木丛或者大树后面有没有印第安人突然蹿出来。我们随时都生活在恐惧和担忧当中……听到狗叫,我们马上就会想到是印第安人来了……我妈说她在那个地方死过一千次了。”她回忆说,一天晚上,她父亲看到附近河谷里有灯光,于是,把她母亲、哥哥和她单独留在家里,跑去查看。他很久都没回家,后来三个人听到好几个人接近的脚步声……六十年后,她仍然记得当时他们是怎么等着看谁会开门,想着自己的命运将会怎样。幸运的是,是他爸爸和几个在河谷扎营的白人。但六十年后她仍然鲜明地记得“当时我们痛苦的恐惧”。她又说了句很辛酸的话:“为什么男人们愿意把家人置于如此危险的境地之下,我真是搞不懂。”
这片土地的确笼罩着恐怖的阴云,即便如此,深信在这里可以寻找到财富的白人男子,还是来占领土地了。一八五八年,布兰科河与佩德纳莱斯河及支流沿岸的人数算是足够了,可能有一千个左右,可以建县了(布兰科县,是以丘陵地带白色的石灰岩命名的),他们还修建了一座教堂和一所学校(学校的门窗上都插着长度相当的木头闩子,印第安人来袭时,还能抵挡一下)。对于一八五八年来到布兰科县的两个年轻人汤姆和山姆•约翰逊(9)来说,一切看上去都是前途似锦,实现梦想指日可待。
两兄弟都参加了内战(快活山战役中,大兵山姆•约翰逊骑的马被击中了;在枪林弹雨中,他还带着一位受伤的战友逃出战场),战后回到了丘陵地带,发现牛从一小群变成了一大群,别人留下的漫山遍野疯跑的牛也变成了一大群。战前价格低,市场和交通都不稳定,牛不值什么价钱。漫山遍野的牛啊,长长的牛角没有打上谁家的烙印,随便抓。得克萨斯的法律规定,没有打烙印的牲畜都是公共资产。
而到现在,牛突然就值钱了。北方的大城市不断崛起,城里的人们都想吃肉。而且,突然间,就有了把肉运到城里去的办法——一直往西修的铁路。
一八六七年,铁路修到了堪萨斯的阿比林,大概在同一年(那时候得克萨斯一头牛还只卖三四美元),大家听说牛在外地能卖高价钱,于是开始赶着牛出了丘陵地带。往东来到奥斯汀,走出山区,然后沿着奇瑟姆牛车道北上,跨过雷德河,来到堪萨斯平原上铁路末端欣欣向荣的城市。初次赶牛出来的那些人,一路上要应付受惊逃窜的牛,还要提防坏人强盗、印第安人和那些歇斯底里的害怕这些牛会传染“得克萨斯热”病毒的堪萨斯人,他们肯定在想,这长途跋涉值不值啊?但等到了阿比林他们就不会再这么想了。一八六七年,一头长角牛在那里能卖到四十到五十美元。那些人离开丘陵地带的时候身无分文,回去的时候则提着一袋袋金子。在本地只能卖四美元,出去就能卖四十美元!在这边没有任何代价就能得到的牛,能卖四十美元!你只需要水草丰茂的土地,让你的牛吃饱喝足。丘陵地带这么多草、这么多水,夫复何求。他们把山间的牛赶到一起,又从南边的平原上一大群一大群地赶过来,让它们在丘陵地带丰沛的草地上敞开了吃。
约翰逊兄弟就在最初那群赶牛的队伍中。一八六七年,他们买下了佩德纳莱斯河边的一个牧场。一八六九年,他们的畜栏在河岸边延伸了好几英里。他们雇用的骑手之一说,一八七〇年,他们是“最大的独立牧牛人,生意遍布布兰科、吉莱斯皮、拉诺、海斯、科马尔和肯德尔等县”。那一年,他们沿着奇瑟姆牛车道赶了七千头长角牛北上来到阿比林。那年最后一趟是汤姆负责的。“他从堪萨斯回来的时候,”手下的一位牛仔回忆说,“马鞍的挂包里装满了金币。”他走进两兄弟那摇摇欲坠的农场小屋,在桌边坐下,“把那些挂包和一把柯尔特左轮手枪放在桌上,数了数钱,一共十万美元”。
赶牛去卖的路途中,山姆的妻子一直守在他身边。她叫伊丽莎•邦顿,罗伯特•霍姆斯•邦顿这个成功的洛克哈特牧场主的女儿,她一看就是邦顿家的人(一名亲戚描述说,她“身材高大,自带贵族气质,各种外貌特征都显得血统高贵,乌黑的头发,炯炯有神的黑眼睛,以及玉兰花一样的雪白皮肤”),而且也带着邦顿家的骄傲(“她很爱谈论自己的英雄叔叔约翰•惠勒•邦顿”,还有别的祖先。比如,有位表亲当过肯塔基的州长,有位兄弟参与过得克萨斯游骑兵的战斗。“她常常教导自己的孩子,要对得起这么光辉的家族历史”)。山姆是个意气风发、器宇轩昂、长相英俊的小伙子,一头黑发,温柔的灰蓝色双眼隐藏在长长的睫毛下面。这些是约翰逊一家的特征。一八六七年,他的牛卖了好价钱之后,就娶了伊丽莎,带她来到佩德纳莱斯河边的牧场,但是她不愿意一直守在那儿。
一位历史学家写过那些早期的赶牛经历:“令人难以忍受的好几个月,每天十八个小时都在马背上,中间还有暴风雨和无穷无尽的沙尘天气来捣乱。还得提心吊胆,怕印第安人来捣乱,怕别的人来抢牛。更怕的是,当闪电掠过平原,晚上可能会把牛群惊得四散逃走。”早期很少有女人跟着去卖牛的。但是伊丽莎就去了(有位历史学家说她是丘陵地带唯一这么做的女人),不仅跟着去,而且骑着父亲给她的一匹肯塔基骏马,骑行在牛群前面做前哨(10)。“她虽然温柔,”一位研究伊丽莎•邦顿•约翰逊的历史学家写道,“但在边陲的生活中,还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女英雄。”
在那个年代,丘陵地带仍然是谈满月色变。事实上,那是那个年代最糟糕的时候。就在前一年,政府将要塞中的军队撤出,引起山间那些孤零零小屋里各个人家的狂怒,却毫无办法,也许远在华盛顿的政府根本不了解情况(或者非常了解。有人说,不管这猜测多么没有根据,丘陵地带还是有人怀疑,华盛顿的政府在故意地惩罚这些之前叛乱过的人)。一八六九年七月,也给伊丽莎带来了恐惧。住在约翰逊家附近的一对年轻夫妻被科曼奇人掳去并杀害,发现他们尸体的人看得出女的被活剥过头皮。山姆和一群男人一起去印第安人那边找两夫妻的尸体,他不在家的时候,就剩下伊丽莎和小女儿玛丽。伊丽莎正在小屋附近一处泉水那儿打水,看见科曼奇人在树林中骑着马朝她飞奔过来。这群人还没注意到她。她赶紧跑到屋里,抱起小宝贝,爬到家里储藏根用蔬菜的地窖里,关上活板门,又在门缝上插了一根棍子,慢慢透过门缝扯了一条破地毯来盖住门。听到印第安人接近的声音,她在玛丽嘴上系了一条尿布免得她出声。公开的故事里都说那是一条“备用的尿布”,但其实不是的,那是孩子一直穿的脏尿布。印第安人闯进小屋,她躲在黑暗中一动不动,听着印第安人打碎她和山姆从洛克哈特买的结婚礼物。接着又听到他们去了屋外,从畜栏里偷了马,骑走了。一直到天黑,山姆回家了,她才敢从地窖里出来。
但一八六九年也是科曼奇人嚣张肆虐的最后一年。丘陵地带的北端,科曼奇人的老巢,白人正在大批杀害他们的野牛,而这些牛提供了印第安人的衣食住所需。所以他们要么撤回印第安人的保留地,要么就只能饿死。不出几年,丘陵地带的人们就彻底不用再害怕“科曼奇之月”了。布兰科县最后一次被印第安人劫掠是在一八七五年。但是从一八七〇年开始,这些劫掠的次数已经大量减少,最后销声匿迹。约翰逊兄弟和别的男人,以及女人,就是在这片土地上定居的人们,终于赢了。
接着他们开始发现关于这片土地的真相。
他们一直跟科曼奇人战斗,直到取得胜利。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也毫不自知地卷入了另一场战斗。在这场战斗中,英勇毫无用处,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胜算。从他们第一次赶着大群的牛羊来到青草离离的丘陵地带,就开始陷入这个陷阱,让他们无法逃离。现在,印第安人走了,定居的人越来越多,于是牛羊也年复一年越来越多,这个陷阱也让他们陷得越来越深了。
牛群吃的草,就是保持丘陵地带的稀薄土壤,让它们不至于被雨水冲刷的草。牛群吃了草,土壤便再也没了保护。
干旱的气候下,草长得很慢,一长出来,又被牛群吃掉了。它们吃得越来越靠近地面,一直吃到最下面一层,也是土壤最后的保护盾。下雨了,丘陵地带的雨啊,都是瓢泼一般。土壤就那么光秃秃地承受着大雨的侵袭,特别是那些悬崖峭壁上岌岌可危的土壤。
土壤开始流失。
流失得越来越快。丘陵地带的暴风雨一向野蛮无情,只是原来有草,不但保护了土壤,还能慢慢吸收雨水,并且温柔地导流到下面的溪水中。现在,草少了,雨下得越来越猛越来越快,蚕食着土壤,在上面凿出万千沟渠。
土壤被冲刷得所剩无几。今年春天和去年春天相比,景色都变了个样。上一年,牧牛人还会满足地看着青草覆盖群山,郁郁葱葱。第二年春天,他只能一直等着群山变成绿色,眼前却一直是一片光秃秃的土。草少得可怜,只看到光秃秃的土地干旱龟裂。再下一年的春天,他会突然意识到,上面有白色的东西,透过棕色的土地看得到的白色,粉白色,石灰岩的白色:已经可以看到岩石层了。不仅是草没了,很多地方能供草重新生长的土壤也没了。洪水从山间的沟渠中咆哮而下(人们把洪水称为“沟里疯”或者“桩上跳”),沿着光滑的石灰岩,力量足以把树桩都拔起来,越来越快地冲走土壤。有时候一个人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发生。头天下午,山上还有土,他希望下一年至少土上能长点草,能在上面放牧。接着一场暴雨袭来,第二天早上他再看,就是一座全是白色岩石的山了。当然最先暴露的是比较陡峭的山坡,但很快平缓一些的坡地也沦陷了。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了。白色的岩石才是丘陵地带的本来面目。花了几个世纪的时间才穿上绿草青青的伪装,但只用了几年,这层伪装就被撕下。就算在那些比较平缓的坡地上还有些草,很快这片土地也不再肥沃富庶了。
接着灌木便卷土重来。
闪电和印第安人燃起的火焰,再加上长得比较快的草,抑制了灌木的生长。但现在印第安人消失无踪,闪电在平原上燃起大火时,人们又慌忙去扑灭,不懂得这火不是敌人而是朋友。硕果仅存的草中,没有高大强壮的须芒草和印第安草,而是那些比较短小脆弱的品种。
于是灌木开始从沟壑之间向上生长,在峭壁上的岩石表面钻出来,压抑很久之后重新成蔓延之势。它们开始悄无声息地占领草地,小型的、低矮的、浓密的灌木与矮树,猫爪木、霸王仙人掌、凤尾兰、灌木栎和杜松……还有豆科灌木,丝带一样的叶子在阳光下显得那么精致脆弱,却不曾想到地下的主根如同魔鬼一样庞大而贪婪,穿过薄薄的土壤,寻找更多的水与营养。最后,连雪松都出现了。这种植物能在最干旱、最贫瘠的土地上生长,根系庞大凶悍,能穿透岩石,寻找水分,所以在完全没有土壤的地方也能生长。雪松实在长得太快了,仿佛要狼吞虎咽掉脚下的大地。一开始,这些灌木如同伸着触须,争先恐后地朝草地游弋而去,接着触须变成细线,然后细线变粗、变硬,有时候牧牛人都能看到一大片坚硬、蜿蜒,长满了刺的灌木无情地朝脆弱的绿草地侵袭,接着,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吞下。要么就是,牧牛人觉得这片草地肯定是安全的,附近没有任何灌木,只要草还能长回来,就能在这儿牧牛。结果一天早上,他突然发现一丛灌木出现了,就算他把灌木拔掉,种子也早就散布开来了,第二年同样的地方会长出十几丛灌木。
丘陵地带早期的居民们完全无法相信灌木蔓延的速度。最初的日子里,牛仔们觉得,好像整片土地一年一个样子。今年还能自由自在地在开阔的草原上策马奔腾;第二年,同样一片草地上,马儿必须小心翼翼地躲过半米高的灌木;再过一年,牛仔坐在马上,灌木已经能碰到他的小腿了。所以他们把这片灌木丛林戏称为“小腿林”。而长到这个高度,马已经完全过不去了。白人们刚来丘陵地带的时候,那里的雪松还很少。二十年后,雪松覆盖了目之所及的整个地带。到一九〇四年,光是一片雪松林就从奥斯汀往西北蔓延,面积达到一千三百平方公里。而且还在持续生长扩张,每一年都越来越快。灌木每多一寸,就意味着草地少了一寸。
一开始好像也没多大关系。因为一八七〇年前后,丘陵地带开始种植棉花,最开始的几年长得很好,每块地的出产都很不错。丘陵地带一位历史学家写道:“棉花能带来万能的金钱……只要有足够的土可以撒种,到处都种上了棉花……只要骡子能耕的地方,无论是在山谷里、在斜坡上,还是在山顶上。”
但对于这片土地来说,棉花带来的伤害比牛群还大。牛吃了草,不但能产生肥料,还能提供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四十的营养给被它们消灭的草地。而棉花没有任何回报。每一株都拼命地榨干土壤,所以土壤就越来越贫瘠,越来越稀薄,越来越呈现粉末状。牛吃草吃得深,但至少还会把地下的根留着。而种棉花时用的犁,坚硬的钢片把根都翻起来,杀个片甲不留。更重要的是,棉花是季节性作物,而当时不知道农业轮作、土壤连续覆盖的道理(要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才有人研究出来),丘陵地带的农民们在丰收后没有继续在棉花田里种任何东西,也就是说,每年的那几个月之后,包括整个冬天,土地上都光秃秃的,没有任何保护。土地里面没有植物的根来增强力量,上面也没有草来保护。
旱灾不可避免地袭来。丘陵地带的炎炎烈日下,大地在燃烧。仅剩的营养成分也被烧没了。丘陵地带多风,一直持续不断地吹着,平时倒是让气候非常舒适宜人,而冬天则是大平原刮来的酷寒北风席卷山间。这些风卷起一阵阵沙尘,把土壤也裹挟而去。丘陵地带一位农民不无心酸地说,风把土壤吹到了“下一个县,下一个地区,下一个州”。干旱过后,大雨瓢泼而下,再接再厉地把土壤冲走,从陡峭的山坡上冲走,沿着棉田的犁沟冲走(农民们为棉田选址的时候也不会考虑,山坡上哪里方便就在哪里开垦),冲进溪流江河,在地上刻出一道道沟渠,而下一场雨又会把这些沟渠刻得更深,让雨水冲刷的速度变得更快。山坡上的倾盆大雨朝溪流奔涌,山洪暴发,吞噬着溪流那光滑的石灰岩河床,卷走岸边肥沃的土地,那可是丘陵地带唯一真正肥沃的土地啊。河水猛涨,等到退却的时候,又会卷走更多肥沃的土壤,沿着佩德纳莱斯河流入科罗拉多河,再从科罗拉多河汇入墨西哥湾。而且,在那些太陡峭,骡子无法耕种的山坡上,想要复兴赶牛事业,再赚回一袋袋金子的人们,一直在尝试着继续牧牛。“草长出来,就被牛迅速吃掉,比草生长的速度更快。让那些地方的土也变得光秃秃的,被风卷走,被雨冲走。”
丘陵地带的肥沃丰沛花了好几个世纪才形成,人类进入以后的二三十年里,这里已经不复往昔。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人们开始种棉花的头几年,一英亩能出产一捆(11)甚至更多。到一八九〇年,出产同样的一捆棉花需要超过三英亩的田地。到一九〇〇年,需要十一英亩。
丘陵地带一直是个美丽的陷阱。美丽是一直不变的,甚至可以说是更美了,因为到处都是树林灌木,还有河流奔涌的风景。干燥的气候,湛蓝的天空。但现在已经能看到陷阱里张牙舞爪的机关了。事实上,已经不用再深入到美丽外表之下,就能看到这可怕的机关了。辽阔起伏的土地上,现实已经明明白白地显示出来。这些土地,丘陵地带成千上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曾经覆盖着厚厚的草地,现在呢,从远处看感觉是一些碎片,走近了,会发现其实都是石头,有的是很小的白色卵石,有的是拳头那么大的石头,散落在整片土地上。第一次看见这些石头的农民,可能会以为下面就是土壤,于是清理掉一片,往下挖,结果发现根本没有土壤,完全没有,或者最多两三厘米。那些石头就是土壤,是丘陵地带原本的石灰岩地貌的最上层。丘陵地带的现实已经完全显露出来了,这现实就是石头。这里是石头的国度,真相一目了然。这真相的后果也越来越清晰。闯荡到丘陵地带的人们本想靠土地致富,或者至少赖以谋生。但农民或牧人靠土地谋生只有两种方法:耕地或者放牧。但无论在这片土地上进行哪一种活动,土壤都会慢慢流失殆尽。
约翰逊兄弟似乎没意识到这是个陷阱,没意识到丘陵地带的现实。他们的职业性质,保护了那宏大的梦想,甚至使其膨胀。“说到牛群的大量增长,总是会说什么王国,什么帝国,从来不会说‘牧牛业’之类的。”费伦巴赫指出。这项事业的确宏伟,目之所及全是不可计数的牛群,在空旷的土地上无休止地放牧赶路,还有雨点一般砸下来的金币。这一切能让你的梦想也无边无际。两兄弟在阿比林也亲眼见到,或者至少有所耳闻,一些人证明了这样的梦想可以成为现实。那些人一开始也是赶牛来卖,但后来成就了更大的事业:约翰•齐兹厄姆(12)、查尔斯•古德奈特(13)以及理查德•金,里奥格兰德河上的蒸汽船船长,在他们之前不久开始牧牛,现在真的成为名副其实的国王(14)了,听别人说,他的牧场有一百多万英亩(“太阳升,太阳落,今晚还在金家牧场过”)。约翰逊兄弟可不满足于单纯的赶牛换钱。丘陵地带长期以来免费的土地,已经开始进行买卖了。这两兄弟一边继续在那些还未占领的土地上牧牛,一边买下更多的土地:一开始他们有一百三十公顷,后来又在布兰科县买下二百六十公顷,接着又买了五百二十公顷;在海斯县还买了七十公顷,后来又追加二百一十五公顷。海斯县这两块地都是一八七〇年买的,付了折合一万零九百二十五美元的金币。接着又在吉莱斯皮县买下之前没有测量面积的牧场,以“里格”(15)为单位草草计算了一下就成交了,比之前的面积还要大很多。丘陵地带最值钱的房地产是在那一片的“大城市”,弗雷德里克斯堡。约翰逊兄弟自然也在弗雷德里克斯堡买了房地产。他们甚至在奥斯汀南部买下了价格不菲的大片土地。他们“几乎有什么就买什么:玉米、烟熏肉、劳动力、牧牛马”,约翰•斯皮尔写道。之所以买劳动力,是因为约翰逊一家需要把丘陵地带所有的人都发动起来,帮他们赶牛去北方。到一八七一年,约翰逊兄弟不仅仅是丘陵地带最大的赶牛人,可能也是最大的地主了。他们还找了三个侄子来帮他们做生意:杰西、约翰和詹姆斯•约翰逊,还有个表亲理查德。很快山姆和汤姆就买了一座生意兴隆的磨坊,弗雷德里克斯堡的“行动磨坊”,并且开始计划开个店。
约翰逊家族,正在山丘之间建立一个帝国。
但是占主导地位的还是土地。丘陵地带的牧场和草地看上去都是免费的,然而其实这里绝对没有免费的午餐。在如此艰难的一片土地上,要取得成功,甚至只是生存下来,都要付出难以偿还的代价。你需要完全专注于手头的工作,心无旁骛,忘掉一切与之无关的东西。你不可以心存幻想,不可以做梦,不可以天马行空,不可以逃避现实寻找心灵的庇护。因为这片土地是如此残酷无情,对待生活哪怕有一点浪漫的想法都有可能让你生存艰难,甚至一败涂地。在这一片顽石之地上,原则、高尚的理想、远大的目标,全都是不可饶恕的奢侈品。整天只能想着物质物质物质,现实现实现实。精神上和智慧上的追求都一无是处。丘陵地带唯一重要的艺术,就是看到赚钱商机的艺术。在这片土地上要取得成功,你必须牺牲自己的理想主义,不是部分牺牲,而是全部消灭。你需要的不仅仅是实用主义,而且是最最极端的,甚至可以说是很令人恐惧的实用主义。你需要有强烈的意愿,直面这冷酷无情的群山,用你坚决不动摇的现实主义,和那些不可改变的现实达成协议。换句话说,这种意愿不仅仅要让你接受理想的牺牲,还要让你变得跟这片残酷、强硬、嗜血无情的土地一样残酷、强硬、嗜血无情。费伦巴赫有段话写的是整个得克萨斯,但是特别像是在单独写丘陵地带,他说,因为这片土地的“严苛冷峻”和“压迫一切的现实”:
那些在更为纯净的文明中培养起来的内心信念完全站不住脚,除非特别现实……要是有人对印第安人还心存幻想,不接受科曼奇人野蛮残酷的现实,那通常他都会眼睁睁看着家人被杀害,或者自己在家宅的灰烬中死去。得克萨斯边陲有个事实,虽然所记甚少,但一目了然,就是与科曼奇人比邻而居的家庭中,有的活下来了,甚至越过越红火,但更多的是家破人亡。而不同的命运,主要靠的不是运气。永远的警觉,永远的强硬,这就是成功的代价……像查尔斯•古德奈特这样的人,可以率先跋涉到这化外之地的远端,开辟自己的牧场,击退所有的后来者,而有些人则做不到。
约翰逊兄弟做不到。事实上,他们特别不适合这样一片土地。不仅仅是因为以丘陵地带的标准来说他们有点不切实际,看不清这片土地的现实,还因为他们每年都在同样的草地上牧牛。费伦巴赫写道:“西部的人很能适应环境,十分聪明,也很有洞察力,但同时也很欠缺知识。”他还指出:“很多美国作家都写过,这些人茶余饭后的聊天都是庄稼和牛群,市场和天气,从来没谈过哪怕一点别的想法和规划。”而约翰逊一家的聊天经常出现想法和规划。山姆•约翰逊经常鼓励九个儿女在饭桌上讨论“严肃的话题”,出于同样的原因,也鼓励他们多玩玩惠斯特桥牌。一位亲戚回忆说:“他鼓励孩子们参加需要动脑筋的游戏。”晚饭后,他总是让他们进行即兴辩论。三个儿子中有两个成了老师,其中一个还上了密歇根大学,可能是丘陵地带第一个走出得克萨斯接受教育的孩子。山姆感兴趣的不仅是政治,还有政府管理的理论。当时丘陵地带很少有人看报纸,而那些有报纸的人看的也是运货马车送来的一两个星期前的报纸。山姆却订阅了奥斯汀的一份日报,专门安排每隔一天送到附近斯通沃尔的魏因海默杂货店,而他不辞辛劳地顺着佩德纳莱斯河去拿。而他心中的政治,比理想主义还要不现实。他政治信仰中很重要的一个就是“佃户购买项目”,让那些佃户能买下自己劳动的农场。他说,人不应该在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劳作。但是被人问起这个项目的细节,他又有些语焉不详。所有关于塞缪尔•伊利•约翰逊的描述中,都着重说了他对哲学与神学的兴趣,不仅仅是丘陵地带普遍信奉的原教旨主义宗教,还有更深入的宗教问题。他是浸信会教徒,但一位“基督弟兄会”的牧师曾经造访约翰逊家,山姆也欢迎他与自己辩论。整顿晚饭和那天晚上,他们一直都在谈论《圣经》,牧师提的一些问题山姆回答不出来,于是就安排前者和当地的浸信会传教士辩论。后来,山姆觉得基督弟兄会这个牧师赢了辩论,就改入了他的教会。
约翰逊兄弟都是梦想家。他们有着强烈的浪漫主义的倾向,想要慨当以慷,想要大摆排场。山姆和伊丽莎结婚时,汤姆送给弟弟的新娘一辆马车,用银器装饰。而拉车的是两匹同样高大俊逸的肯塔基纯种马,一匹叫山姆•巴斯,一匹叫科林。这样的礼物在丘陵地带简直闻所未闻,价格更是天文数字。
约翰逊兄弟都不现实。而出身邦顿家的伊丽莎却很现实。大家都知道她上集市卖鸡蛋时精明地讨价还价,还有她那句著名的口头禅,就是邦顿家的家训:“有钱留给自家人。”然而她的丈夫和大伯子,毫无疑问被牧牛业一时的欣欣向荣和得来全不费功夫的钱财给冲昏了头脑,各种举动显示好像他们根本都懒得去想那些世俗的细节,似乎跟别人讨价还价都配不上他们的身份。一八七〇年,汤姆从阿比林带回价值十万美元的金币,那些把牛委托给约翰逊兄弟的人(很多都是弗雷德里克斯堡的德国商人,他们的吝啬小气在得克萨斯也算是传奇)来找他们要钱了。约翰逊兄弟给了钱也会让对方写收据,但条理不太分明。斯皮尔写道:
别人给他们写了收据,很快就装满了一个大的旅行袋。看这样子,我认为毫无疑问很多人都拿了两次钱,有些人还拿了好几次……
费伦巴赫指出,在看似壮阔浪漫的牧牛王国中,成为个中翘楚的那些人(古德奈特、齐兹厄姆和金那样的人),他们最重要的性质,就是商人。约翰逊兄弟不是商人。付完卖牛的钱之后,他们让丘陵地带的很多人都兴高采烈。斯皮尔写道:“二十美元的金币,就像今天五十美分的硬币那么多。”分完以后,约翰逊兄弟也还是有很多钱,就在第二个月还用金币按一万美元的价钱买下了海斯县的土地。不过,这些钱比他们预期的要少,而且和他们的梦想相比,实在远远不够。
他们喜欢一厢情愿地妄想。费伦巴赫说“那些被一厢情愿的妄想所掌控的牧牛人”是活不下来的。一位亲戚说山姆•约翰逊“是个特别乐观的人”。他哥哥显然也是同样的个性。从某种程度上说,每一次赶牛进城都是一次赌博,赌的是一路上牛群不会被洪水冲走,不会被印第安人抢走或者集体染病,赌的是当你来到目的地,牛的价格依然很高。最终,赌徒再怎么说也会有几次失算,得州扑克就是这样的。而约翰逊兄弟非常喜欢打得州扑克。谨慎现实的赌徒会留下一些钱以备不时之需,来平安度过不可避免的坏运气。约翰逊兄弟不谨慎也不现实。一八六七年、一八六八年、一八六九年和一八七〇年,他们就一路这么赌过来了,盘盘都赢。他们好像觉得自己永远不可能输,因为他们没有留下任何东西来防患于未然。无论取得了多大的成功,都会拿已经赚的钱投资到下一年,赌会赚得更多。每一年,喜欢打得州扑克的约翰逊兄弟都会把他们所有的筹码推到押注圈中。
一八七〇年,他们把金币分发给大家之后,剩下的全部用来买了地。是全款买的,完全属于他们。但这只持续了几个月的时间。因为他们想要更多的土地。为了得到这些土地,他们最大限度地抵押了已经拥有的资产。一八七一年,筹集牛群进城的时候,他们赊账买了尽可能多的牛,和往常一样承诺说,回来的时候给钱。然后从八个弗雷德里克斯堡的德国人那里借了一万美元(把“行动磨坊”抵押给他们),买了更多的牛。一八七〇年,两兄弟赶了七千头牛北上阿比林,是到那时为止他们赶牛数最多的一年。一八七一年,他们在佩德纳莱斯河沿岸的畜栏中聚集了数倍于七千头的牛,他们手下的一位赶牛人霍勒斯•霍尔说:“约翰逊兄弟这一季聚集了二十五群牛,最小的群有一千五百头。”他们聚集的这些牛,都是活生生的财神爷。他们押上了所有的财产,以及所有能借来的东西,赌今年又会盆满钵满。
在丘陵地带,下这样的赌注实在是太不明智了。
“一八七一年的开始,下着雨夹雪,天气阴冷乖戾。”斯皮尔回忆道。内战以来,丘陵地带的冬天一直都很温和。但现在,凶猛冷冽的北风从大平原一场接一场地席卷而来。山上覆盖着将近八厘米厚的坚冰,牛成群地死去。
这片富饶之地正在消逝。其实一八六九年七月七日就已经出现了警告。斯皮尔说,一场洪水“严重损毁了河流和支流边的农场”。一辆公共马车被卷入布兰科河,淹死了几个乘客。岸边一座磨车被冲进河里,在下游三公里多的地方找到了,挂在一棵树上。斯皮尔此前在丘陵地带生活十年了,“还是第一次遇到洪水,”他说,“布兰科河的水位前所未有的高。”他字里行间的态度倒是轻松:“站在安全的距离看布兰科河潮水汹涌,真是蔚为壮观。”但紧接着,第二年,第二场洪水又来袭了。这次斯皮尔笑不出来了,他将其称为“可怕”。人们开始好奇了。“大家找到很多老住户询问,但没人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斯皮尔写道。也没人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不过,一八七一年,佩德纳莱斯河沿岸的草地已经没有那么厚的草丛能把牛群养得膘肥体壮了。春天来了,却没有雨水。丘陵地带连续经历了六个多雨的年份,现在干旱来了。开始长途跋涉的时候,约翰逊兄弟的牛都很瘦弱。
约翰逊兄弟的头一群牛到达雷德河岸边他们常用来歇脚的浅滩时,他们发现别的牛群排着几公里长的队,等着安排。终于到阿比林了,他们看到:“主要运输点周围,排着几公里长的队伍,都是等着贩卖或运输的牛。不管在哪边稍微站得高点,都能看到几千头牛,长长的角在阳光下发亮。”一八七一年,从得克萨斯来的牛比往年翻了一倍还多,长角牛有一百万头左右,挤满了整个市场。更糟糕的是,东北部还在经历经济大萧条,铁路上的价格战结束了,牧牛人之前的好处再也没有了。价格骤然跌落。约翰逊兄弟觉得价格后面会涨,也希望牛儿能再吃胖点,于是买了北方的谷物来喂它们,暂时没有放到市场上去卖。结果价格持续下跌,“(一八七一年)从得克萨斯来的牛中有一半都没卖出去……只好在堪萨斯平原上过冬。”韦布写道。约翰逊兄弟也许本来也想带着牛群在堪萨斯过冬,但是他们不能。一万元的借款十二月十五日就要到期。大概在十一月十五日,他们以市场最低价卖了牛,踏上了回家的路。
回家的路惨淡凄凉。那年的冬天来得很早。“刺骨的寒风一阵接一阵。”霍勒斯•霍尔在给母亲的家书中写道。来到阿肯色河边,他们的行程推迟了很多,因为前面还有好多车马等着坐渡轮。回到家的光景就更凄凉了。因为整个丘陵地带都一直依赖着他们,所有人的财路都和他们紧紧维系在一起。另外,为了能还清那一万美元的借债,保住磨坊,他们不得不拖欠很多数目较小的借款。斯皮尔说:“这对人们来说是很大的损失,摧毁了他们的信心。有些人说了些关于(汤姆)约翰逊的难听话,毫无疑问他们也觉得自己说的是真的。但公平地说……他有钱的时候,可没人责备过他。”加上约翰逊兄弟的傲气,不愿意找借口,不愿意解释,不愿意恳求大家给他们时间,让情况变得更糟。抵押的资产都无法赎回了,他们官司缠身。两兄弟失去了奥斯汀的土地、弗雷德里克斯堡的土地、吉莱斯皮县以里格测量的土地,以及布兰科县大部分的土地。接着,他们挣扎着又还了几笔一万美元债务中的钱,然后就再也找不到新的财路了,而磨坊反正也没了。他们之前一直苦心经营的帝国,只不过一个灾年,就轰然崩塌了。
急躁之中,他们只能放下傲气,暗中做些手脚。法庭宣判他们卖一块地来抵债,很不划算,于是他们慌忙卖给了一位侄子,詹姆斯•波尔克•约翰逊。还有一次,一个债主拿着铁板钉钉的法庭判决书,让布兰科县的治安官在县法院门前的台阶上拍卖两兄弟的另一块土地。结果只有两个人出价,最终的售价比实际价值低了很多很多。拍到的人迅速地把这块地又卖回给了约翰逊兄弟。
一八七二年,想要东山再起的两兄弟又搞了一群牛,当然数量要少得多了。(能看出很多人不信任他们了,因为这次赊账的条件变严格了。赶牛的路上,必须有一位“弗雷德里克斯堡的路易斯先生”跟着,他是个律师。)但是一八七二年干旱成灾。丘陵地带残酷的烈日把草地晒得焦黄干枯,还烧焦了下面本就已经稀薄的土壤,烧穿了。溪流里的水蒸发得干干净净,佩德纳莱斯河水位很低,有气无力地流动着。热浪滚滚,给牛打烙印和别的牧牛活动只能暂停。七月二十二日,霍勒斯•霍尔给母亲写信说:“天气太热了,我们没法对牛做任何事情,一闻到血味儿,苍蝇就凑上来了。”那个夏天科曼奇人又来抢劫了,杀害和绑架了数人,还掳走了两百五十到三百匹马,这些本是约翰逊兄弟打算北上卖了换钱的。这是相当大的损失,因为当时一匹上等的牧牛马能卖八十美元。一八七二年他们赶牛去卖的结果不得而知,但那一年年终又有一起针对约翰逊兄弟的诉讼。一八七三年,他们在布兰科县的最后一块土地也被治安官站在法院的台阶上给拍卖了。这次没做任何手脚。一八七一年,汤姆•约翰逊在布兰科县为价值一万六千美元的资产缴了税;一八七二年,资产价值是六千美元;一八七三年,只剩下一百八十美元。一八七四年、一八七五年和一八七六年,完全找不到他的缴税记录,也没有任何关于他的其他文字。一八七七年,他在博斯基县的布拉索斯河里淹死了,也没有关于他死亡的详细记录。与此同时,一八七一年还在布兰科县有估价一万五千美元财产的弟弟山姆,搬出了布兰科,远离佩德纳莱斯河,去了洛克哈特离岳父罗伯特•霍姆斯•邦顿比较近的平原上,在那儿短暂居住一段时间后,去了比达的一座小农场,就在丘陵地带边缘一道低矮的山脊上。根据模糊的记录,这座农场好像是他妻子买的,钱是她父亲给的。
山姆和伊丽莎•约翰逊在这座农场上生活了十四年,养育了九个孩子,努力适应简朴的生活。养了几十头牛,在农场上种了四十公顷左右的棉花、谷物和小麦。但陷阱已经封口了。“大概就在这个时候,”斯皮尔写道,“开始有了‘农场已经彻底没搞头了’这种说法,我们只能开始种地。”但这片土地也不太适合耕种了。偶尔也出现一些好年景,但衰败的趋势不可扭转。比达农场曾经有过一英亩一捆棉花的产量,到一八七九年,需要四英亩才能收成这一捆棉花。而一八七九年,一捆棉花的价值已经远远不及山姆和伊丽莎刚到农场上的时候了。一八七一年一磅棉花卖十八美分,一八七九年只卖十美分。一八七九年,山姆的作物总共卖了五百六十美元。辛苦劳作整整一年,只挣了这区区五百多美元。何况这还是一个曾经带着一袋袋金币经过牛车道的男人!(而且他还得从这五百六十美元中拿出两百美元来付给一个帮忙收庄稼的短工。)
与此同时,丘陵地带又耍起了老把戏。一八八一年收成还不错,而一八八二年呢,嗯,那一年,斯皮尔写道,让他想起“得克萨斯富得流油的那些岁月”。“这一年尤其好。草长得不错,果子结了很多,大多数谷物收成很好,棉花呢,棉花真是超出了预期。”一八八三年年景也很好。连续三年的好收成足以给人希望。一八八四年,山姆和伊丽莎开始把比达农场部分转卖,好有钱搬回他们日思夜想的“山里”。钱没凑够,而能卖的东西只剩下一件了,于是他们就把它卖了,或者说是山姆的妻子卖的。伊丽莎•邦顿•约翰逊,二十年来一直没舍得卖自己的结婚礼物,那驾用银器装饰的马车。但这次她卖了,还卖了那对心爱的马儿,山姆•巴斯和科林。凑够了钱之后,他们付了佩德纳莱斯河边一个一百七十五公顷的农场的首付,就在年轻时她和丈夫拥有过的牧场附近。一八八七年他们搬了过去,正好赶上一八八八年那场严重的旱灾,那是丘陵地带所有人记忆中最最可怕的一场旱灾。
约翰逊夫妇离开佩德纳莱斯河的时候还年轻,那里的土地也还算年轻。等他们搬回去的时候,用丘陵地带的标准来看,土地还算比较适合耕种。但最初的肥沃已经不复存在了。放牧呢,要有一两公顷的草才够一头牛吃。约翰逊夫妇回到佩德纳莱斯河边的时候,很穷,在那里住了将近三十年,越发一贫如洗。
有些关于他们生活的浮光掠影。比如照片,一间简陋的棚屋,勉强称之为家,或者说是两间连起来的棚屋——“狗跑屋”,潦草地盖了个顶,有个简陋的前廊,还有个院子,用铁丝网围起来。这片地方也就那院子里还有点杂草。他们的一个女儿辛辛苦苦找回了那个有大理石台面的橱柜,是邦顿家的传家宝。但只能放在烟熏室,因为屋里没空间了。据说,伊丽莎把辛辛苦苦存起来的钱放在一个旧钱包里,深深藏进一个大铁箱,里面有她的宝贝和出去见人穿的衣服。要是有孩子需要钱了——
她会(把钱包)拿出来,捧着那些本是存来买黑色丝裙的血汗钱,数出那个暂时有点拮据的孩子需要的钱,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有时候钱包都掏空了,但她会急切地向孩子保证……自己暂时不需要钱……她说起过去有钱的时候穿的那些漂亮衣服和买的那些高档家具,全都是随口一提,从没有抱怨,也不懊悔。
山姆身上的“约翰逊脾气”分毫未减。一次,他儿子乔治“看不起《圣经》,被他父亲满屋子追着跑”。而且他对天气之外的那些话题,也还是保持着约翰逊式的浓厚兴趣。奥斯汀的日报仍然隔天送来,每隔一天他都会骑着马儿“老雷”,跨越佩德纳莱斯河,去另一头的邮箱取报纸。他会坐在斯通沃尔的魏因海默杂货店,整晚整晚地讨论政治和政府理论。据别人回忆,生命的最后几年,他还坐在前廊上,读着《圣经》或者报纸,和路过的人聊天。或者只是坐着,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胡须雪白,一头依旧浓密的白发,眼神穿透夜色,看着佩德纳莱斯河周围的景色。几头孤独的牛儿散落着,在曾经牛羊遍地的山间漫步。
(1) 阿拉莫:得州圣安东尼奥的天主教传教区,一八三六年得克萨斯独立战争期间曾被墨西哥占领,发生了著名的阿拉莫之战。
(2) 桑塔•安纳(Antonio Santa Anna):当时墨西哥军队的首领和墨西哥的独裁者,曾经先后七次担任墨西哥总统。
(3) 两百英亩大约相当于八十一万平方米,将近一平方公里。
(4) 波尔克即上文提到的“新上任的总统”詹姆斯•诺克斯•波尔克。
(5) 一八一二年战争,又称为第二次独立战争,英美在独立战争之后的第二次大战,其中有英国和印第安人的联军,被美军打败。
(6) 拉瑟福德•海斯(Rutherford Hayes,1822—1893):第十九任美国总统(1877年到1881年)。
(7) 盎格鲁:泛指英国人及其后代。
(8) 费伦巴赫说:“被南部平原的印第安人掳去的白人妇女全部被强奸,无一例外。”——原注
(9) 山姆•约翰逊即上文提到的“塞缪尔•约翰逊”,山姆是塞缪尔的昵称。
(10) “我是咱们这儿的英雄,”一八七一年,约翰逊手下的牛仔霍勒斯•霍尔写道,“我和约翰逊夫人骑着马,领先火车八英里左右……还打了一头鹿。”——原注
(11) 捆:棉花的市场计量单位,一捆棉花大概有六十斤。
(12) 约翰•齐兹厄姆(John Chisum):十九世纪中后期美国西部富有的牧牛人,一八三七年来到得州,后来在建筑行业也颇有成就,而且还担任了拉马尔县的书记官。
(13) 查尔斯•古德奈特(Charles Goodnight):美国西部牧牛人,也许是得州最著名的牧人。有人甚至将他称之为“得克萨斯大平原之父”。有历史学家评价他说“比历史上任何牧牛人都要成功”。
(14) 理查德•金的姓,英文是“King”,意为国王。
(15) 里格:一种古老的长度单位,一般陆地测量一里格等于三英里,将近五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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