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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屁”约翰逊

    丘陵地带六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只有一所大学。

    甚至都称不上是大学。主楼有四座尖顶,层层叠叠的拱形、三角形、小尖塔和栏杆的装饰,主要作用就是给参观者们留下深刻印象。主楼的选址在圣马科斯区域最高的山顶,如此一来,那用金漆镶了边的红色尖顶就闪着耀眼的光辉,在绵延的群山之中,在散落的“狗跑屋”之中,仿佛一座奢华的宫殿。除了这栋大家眼中的“老主楼”之外,还另外有三栋楼,沿着校园中陡峭的楼梯排列着。其中一栋是图书馆,破旧不堪,前一年把二楼的参考咨询部扩建了一下,结果地板就开始下陷,所有的大部头参考书都得紧急转移到楼下;所谓的“体育馆”很简陋,是木头搭成的,像个谷仓;还有个低矮朴素的教学楼,都是板房改建的教室。这就是圣马科斯得州西南师范学院的全部了。学校没有宿舍,学生全部住在学院山脚下分散的板房里。虽然很快就要铺水泥步道了,可当时他们还是沿着土路跋涉去学校。就这条路还是在荆棘丛生的树丛与铁丝围成的篱笆中,好不容易开辟出来的。学院一九〇三年开办的时候,是一所师范学院,大多数课程都是高中水平的,学校手册的开头写着:“请记住,这不是一所大学,甚至不算一所学院……这所学校也许能够引领学生们看到高等教育的优势,也许希望能影响他们去学院或者大学寻找这些优势,但这所学校本身不能给予他们这种优势。”学术资格是最近才提升的。一直到一九二一年,其校长还承认说,在某些方面“我们很清楚……这所学校达不到普遍接受的学院水平”。直到一九二三年,上面才批准把名字从“师范学校”改为“师范学院”。事实上,林登•约翰逊入学的那一年,这所学校才有了第一批颁发合格文凭的毕业生。资格的提升也是很有限的,因为得州依然把师范学院归入“三流”学院的范畴,因此这些学院的教授薪水还不如高中教师。这样就很难吸引到一流的教学人员。一九一九年,校长成功说服一个有博士学位的老师前来执教。但从那以后,他再也没能说服其他博士来到圣马科斯。五十六个教工当中,有好几个什么学位都没有。得州教育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在“圣马科斯”(这所学校的简称)教书的人,都是在别处找不到工作的人。有些教授多年来都没有修改过他们的讲义,那些纸页都发黄了。去圣马科斯上学的学生,也对这里的教育质量不抱什么幻想。“我为什么去?”一个学生说,“我存了四百美元,看了看不同学校的介绍,发现只有这里可以四百美元读一年。”“那是穷孩子的学校,”一位校友说,“大多数学生都去不起别的学校。”

    然而,对于很多来自“狗跑屋”之地的姑娘小伙,老主楼已经是他们见过规模最大的建筑了,甚至比他们县的法院还要大,那些赫然耸立的尖顶,比家乡那些教堂的尖顶要高得多。入学那天,站在老主楼前的那一群学生,是他们这小半辈子见过最大的人群了。他们还是头一次看到,一个地方聚集了这么多人。有些人穿着新西装或者新裙子(有些则很穷,都没有新衣服。这群人中,还有姑娘戴着落伍的遮阳帽,有小伙子穿着寒碜的工装裤),他们还有另一个紧张的理由:得州普遍认为丘陵地带的很多高中教学不达标,有些课程并没有得到认证,他们都不确定自己会不会被录取。圣马科斯的学费已经很低廉了,但很多人还是费了好大的劲才筹到这笔钱。他们之所以费这么大的周折,就是觉得圣马科斯是这辈子唯一逃离苦力的机会,却又担心圣马科斯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负责招生录取的戴维•沃塔瓦博士永远也忘不了这些姑娘小伙,长满老茧的手上紧捏着他们的成绩单,走进他的办公室。沃塔瓦说:“他们来到我的办公室,眼中几乎都满含恐惧,极大的恐惧。”

    而林登•约翰逊可是去过加州,还混过奥斯汀巨大议会厅的人,老主楼对他来说就没那么令人敬畏了。但他也有紧张的理由。三年前他就说过,约翰逊城高中毕业的自己,“没有接受足够的教育”。现在,三年没上学的他,之前受的可怜的教育也忘得差不多了。另外,由于约翰逊城高中资质不足,所有毕业生在正式被圣马科斯录取之前,都必须在圣马科斯的“附属学院”参加为期六周的课程,通过资格考试,以证明他们具有进入大学的学力。考试要考代数、几何,高中的时候他都是在堂姐阿娃的大力帮助下才考过的。现在,已经三年没上学了,他怎么通得过代数和几何的考试啊?他终于想通了要来上大学,可是进不进得去呢?父亲没法为他提供任何资助,他兜里的钱几乎都不够交注册费,而且还马上就要开始交住宿费和生活费。事实上,不到两个星期,他就开始找父亲的一个朋友借钱,也没借到。“我筹不到足够的钱来负担开销……除非我接下来的时间能借到一笔钱,不然就要被迫离校了……我认识的亲戚里没一个能帮忙的。”就算他入了学,钱的问题怎么办?“我很了解林登的,”阿娃回忆说,“我一直都看得出他的心思。那天他等着注册的时候,我就在他身边。他怕得不得了。”

    接着轮到他了,他进入沃塔瓦的办公室。

    他知道自己必须证明学习的资质,他说,而且已经做好了准备。他准备用尽一切办法来获得大学教育的机会。从前,他有一点“复杂的性格”,也“走出去”看到过“这个世界的某些方面,并且认识到生活的残酷,受了些打击”。现在他想要改变自己的生活条件,也认识到要达到这个目的,必须接受教育,好有更强的能力去闯世界。“林登坐在那儿,跟我聊了三四十分钟,”沃塔瓦说,“他列出了一个自己的计划,显然是已经深思熟虑了的。他就把所有要做的事情都告诉我了……我一直都认为,一个清楚自己目标和方向的人,会比没有目标的人更有成就。当时他显然是知道自己的目标的。我应该从来没遇到过像林登这样,充满了合理可行计划的人……他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沃塔瓦的复述太过详细,好像是因为这个小伙子后来出名了,才重新编造了当时的谈话,别的教工记得就在一九二七年的那一天,沃塔瓦对他们说,印象最深的就是,“我遇到了一个特别有准备有计划的小伙子”,因为那天很多来报到的学生都“满含恐惧”,所以这个男生显得像一股清流,“他完全无所畏惧”。

    林登被附属学院录取了,他需要一个宿舍。堂姐玛格丽特也在圣马科斯就读,她当时的约会对象也姓约翰逊,但是没有血缘关系。几个月前,这个学生,绰号“笨蛋”的艾尔弗雷德•约翰逊去约翰逊城看了玛格丽特,她请艾尔弗雷德劝劝自己顽固的堂弟,还是要去上大学。“笨蛋”是圣马科斯橄榄球队的队长,根据学生中的民意调查,他是最受欢迎的明星学生,也是全校最魁梧的大块头。一个朋友还说,“他也有最宽广的胸怀”,这是个十分慷慨大方的小伙子。所以他去约翰逊城的时候,林登跟他说,自己租不起宿舍,“笨蛋”就邀请他同住免费的公寓,其实就是校长车库楼上的两个小房间。他能在那里住,是因为橄榄球队队长的身份。现在,林登出现在“笨蛋”门口,提醒说他曾做出过这样的邀请。不管“笨蛋”记不记得自己提起过,这中间的几个月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笨蛋”有了个新室友,球队的中卫克莱顿•斯特里布林。林登要住进来,就得同时取得他的同意。斯特里布林是林登的高中校友,特别看不起他。然而,斯特里布林不同意的时候,却惊奇地发现,林登没有表现出任何不快。“他说:‘你难道不想帮帮一个穷孩子?’我说:‘校长同意了吗?’当然没同意了。所以他没有回答。但他说:‘你难道不想帮帮一个穷孩子?’我还能怎么说呢,就问他:‘你想住多久?’他说:‘三十天。’我就让他搬进来了。”

    斯特里布林对他的厌烦没有改观,反而加重了。所以,“三十天过后,我就说:‘林登,滚吧。’他说:‘我还以为你要帮帮这个穷孩子呢。’我说:‘我说了你可以住三十天。你已经住了三十天了。现在赶快滚吧。’”但那之后不久,斯特里布林的父亲得了疝气,他在马布尔福尔斯还管理着将近五百公顷的牧场,所以要求斯特里布林休学来帮忙。斯特里布林一搬出去,和“笨蛋”已经很要好的林登就马上搬了回来。之后不久又找了位室友,明星球员和学生会主席阿尔迪斯•霍普尔。入学还没多久,大一新生林登•约翰逊就成了学校里唯一免费宿舍的常住客,两个室友都是校园里颇受欢迎的风云人物。

    他需要工作。在圣马科斯是很难找工作的。因为很多学生都需要做。但林登不知道的是,他一离家去上大学,和大学校长塞西尔•尤金•埃文斯有点头之交的父亲(山姆•约翰逊曾经在议会抗议过对师范学校越来越严重的公款挪用),就给埃文斯写了封信,请他给儿子分配一份工作。埃文斯照做了,不过这份工作是捡垃圾、除荒草,还有在“采石队”工作,把校园里小一点的石头给耙平,把大一些的都拉走。

    埃文斯校长执拗易怒,颇具威严。在这小小的校园,他是个很受瞩目的人物。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感,虽然路上遇到学生会喊他们的名字打招呼,但永远不会停下来说话聊天。他从来没有“跟学生太亲近”。一个学生回忆说:“好像他周围有一堵无形的墙……我们不敢翻越。”然而,“采石队”的其他人在挥汗如雨地耙着搬着的时候,只要看见校长走过来,林登•约翰逊就会满脸堆笑地跑过去,跟他说话。很快,别的小伙子就惊奇地发现,埃文斯也在说话,也是笑容满面的。他们还注意到,两人谈话的时间越来越长。

    约翰逊在埃文斯的那堵“墙”上找到了一个裂缝,这个裂缝就是政治。这是州政府拨款资助的学院,当然学院的校长就必须和议会以及各个官僚机构讨价还价,争取拨款了。但对于埃文斯来说,政治不仅仅是自己的工作:他父亲是亚拉巴马州的一名法官,埃文斯年轻时为他工作过,一直以来都对这个领域很着迷,而想成为一个政治家的梦想也从未消退半分。他走到哪里都随身带着一个小笔记本,总是在上面写写画画。笔记本是红色的,所以全校都称之为“校长的红宝书”。大家都以为上面写的是学校的活动之类的相关内容,但是,在埃文斯去世之后,朋友们打开这本持续传奇三十年的“红宝书”,上面写的很多东西都是关于地方、州和国家政治的观察思考。在这个学校,就连得州的事务都显得很遥远,他很少能有机会谈谈自己热爱的话题,而且也没人能有那个水平谈得有趣有见地。但埃文斯发现自己很喜欢跟这个拿着耙子的瘦高个儿学生聊天。这小伙子认识那么多议员,能讲很多关于议员的故事,州长还去过他家呢,他还知道好多奥斯汀的内幕。就算这个小伙子对自己在政治上的参与度有点夸张,他仍然非常尊重经验和智慧都更为丰富的埃文斯,实际上总是显得特别谦恭顺从。而且,他还开始在没有要求的情况下,自觉自愿地为校长跑跑腿,干干杂活:每天一大清早就下山进城买份报纸,好让埃文斯吃早饭的时候看一看,或者和埃文斯夫人一起到镇上买菜,当她的“挑夫”。接着他告诉埃文斯,如果只是靠采石队这点收入,他在学校就待不下去了。首先是工作时间有限,还有时薪只得二十美分。每个月顶天了能挣七八美元。他请求埃文斯给自己一份打扫教室和走廊的工作,时薪三十美分,每个月大概十二美元。这个学校是给不起运动奖学金的,所有这种“内部工作”几乎都是内定给擅长运动的人做的。但埃文斯给了约翰逊一份“内部工作”,在主楼拖地。

    林登的分区中,包括了埃文斯办公室外的门厅,每次校长过来的时候,他似乎都在拖那片区域。他们继续谈笑风生。然后林登问,能不能直接在校长手下工作。当时埃文斯只有一个助理,是一名讲师,汤姆•尼克斯,业余兼做校长秘书。林登说,他应该再找个办公室打杂的助理,比如帮他传话(学校没有内部电话系统),做各种琐碎的事情,这样尼克斯就不用麻烦了。而且尼克斯上课的时候,也多一个人看着办公室。当时的助理教务长埃塞尔•戴维斯,办公室就在埃文斯对面,她还记得这小伙子脸皮厚到让人吃惊。“他特别自信,就直截了当地跟埃文斯博士说,他想要一份工作。”结果令她更为吃惊。“显然,埃文斯很欣赏他的态度,因为他给了他这份工作。”她说。工资是每个月十五美元。他来到学校才五个星期,而且还不算被正式录取,他就已经在校长办公室工作了,他来之前都还没这个岗位。

    林登•约翰逊证明了自己的学习资质,算是险过,而且多亏了他妈妈。(“我记得入学考试那天,她一晚上都没睡觉,给我复习平面几何。我在约翰逊城高中一直都学不好这门课。大学入学的最低分是七十分,我刚好就考了七十分。可能打分也比较松。”)一九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他被大学正式录取,但入学以后他变得越来越消沉和抑郁。

    虽然课业很简单,但对他来说仍然很难。他知道自己语法很差。大概就是在这段时间,他写了一段生动的自述,说自己是个“疲惫又想家的大一新生……在基础英语句海中惊慌失措地扑腾”。他一直以为自己很擅长辩论,觉得这应该是自己的强项。但大一第一学期,他的辩论这门课成绩只有“D”,同上一门课的一个女生回忆说:“这分数让他很生气很沮丧。”不过,最让他忧心忡忡的,倒不是学业表现,而是“财务危机”。和“笨蛋”住在一起,他的住宿费倒是免了,可是不能不吃饭啊。为了省钱,他每天只吃午饭和晚饭,而且固定在盖茨夫人的膳宿屋那儿吃,因为只有这里最便宜,每个月交十六美元。晚上,他有时候会饿得发慌。而学院山脚下的学生们常去的“山猫小店”,一个鸡蛋三明治要十美分,加火腿的话就是二十美分。多年后,他还记得,他“总是选只有鸡蛋的,但一直很想吃有火腿的”。还有大学的开销,虽然省之又省,对他来说仍是巨款,多年后,他还能一分一厘地算出当时的账:“我每天只吃两顿饭,这样每个月就十六美元了。洗衣服一个星期要七十五美分,这样每个月就是三美元。然后还有买书啊什么的……”学费的阴云也总是笼罩着他,每三个月要交一次:“我就是从来都拿不出来啊……每到交学费的时候,我就要差点儿被赶出来,身上的钱也刚好只够回家。十七美元啊,我从来都拿不出这个钱来交学费。”他不断地借钱,“又还不清”。大学里的这个小伙,个子已经老高了,一米九三,穿着遮不住手腕和脚踝的衣服去上课多丢脸啊。约翰逊本人后来回忆说,一九二七年的春夏之际,他给已经返回加州水泥厂工作的朋友本•克赖德写信。信中写道:“我做不到了。我要退学了。我欠了四十五美元。又要交学费了。我想来找份工作。你能帮我找一份吗?”

    他也一直在给母亲写信诉说自己的消沉。而他所不知道的是,丽贝卡清楚他和粗犷、年长的本关系很好,所以也写信给他,请求他鼓励林登继续学业。这个曾经和林登一起做过修路搭档的男人几乎是同时收到林登与林登母亲来信的。他去找到工厂主管,为林登安排了一份工作。但在回房间给这位小友写回信的路上,他停下脚步,想了想。接着他转过身向相反方向走去,来到银行,问出纳自己账户上有多少钱,出纳跟他说了(关于数字有几个不同的说法:八十一美元,一百零三美元,一百零六美元),他说全部取出来。之后他写了回信:

    嗯,我可以帮你找一份工作。每天五美元。我跟主管说了,他说正好有你能做的工作。但我希望你不要来。每天工人们都把灰尘吸进肺里。很多人都因为这个得了肺病。我希望你的未来不是这样。因为这里就是地狱。我把银行存款全都寄给你,希望你能继续大学学业。

    “八十一美元!”几十年后,林登•约翰逊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然充满怀念,“我成了学校里最有钱的人!我接受了那八十一美元,还清了所有的债,还交了下学期的学杂费。”

    这种解脱只是暂时的,而且不仅仅是因为这八十一美元很快就花完了。各种疑问与恐惧在无声地蔓延,不断折磨着他。“一般来说,林登很开朗、很活跃,总是在高谈阔论,”埃塞尔•戴维斯说,“但有时候他会突然变得很安静,然后一整天都不说话。林登这么安静的时候,你就知道,他是真的很低落。”有时候,这种低落情绪,可能是因为没收到丽贝卡•约翰逊字迹娟秀的家书。他每周要给母亲写好几封信,而她几乎每天都给他写信,信中充满了热情洋溢的鼓励和爱(“我最爱的儿子”“我亲爱的优秀儿子”)。他和丽贝卡一直持续着这种书信往来,直到三十年后母亲去世。在圣马科斯,如果她有那么一两天没有来信,他就会变得沉默,也会告诉她自己有多么需要她的来信。“最亲爱的妈妈,”他在一封信中写道,“我把书摆在面前,准备在这漫漫长夜专心学习。你根本不知道,收到你美妙的来信之后,周围的气氛都变了。对我来说,你那优美而鼓舞人心的家书,是最能振奋我精神、引领我前行的……妈妈,我如此爱你。请别忽略我……”他和父亲的关系没有任何改善。林登的家书开头全都是“最亲爱的妈妈”,没有一封信向父亲问候,虽然丽贝卡请求他至少写一句问候山姆的话,他自己也写不出来。多年后,他还记得父亲说过的那句话:“你那猪脑子,根本上不了大学!”“我当然要向他证明!”他回忆说。大学第二学期,他的成绩不错,“我带着那张写了成绩的小黄卡片回家,甩在他面前,说:‘这是不是说明我根本上不了大学?’”但是母亲,这位从来都鼓励他相信他的母亲,在圣马科斯陪了他一个星期,帮他通过入学考试,在这期间母子俩的关系有了大幅度的改善。一有机会,他就搭别人的车回到约翰逊城去看她。而且,不止一次,他渴望着母亲对自己能力的肯定和她的爱,就算没有熟人的车可搭,他也会步行到圣马科斯到约翰逊城孤寂的公路上,希望能搭将近五十公里的便车回家。多年后,丽贝卡•约翰逊在写给儿子的家书中,回忆道:“你从圣马科斯回家,咱们母子俩坐在床边促膝长谈,你对我讲述自己所有的希望、失望与梦想。”

    但在圣马科斯,没有一个人看到偶尔的沉默之外的东西。

    林登•约翰逊组织了一个布兰科县同乡会。他没有被选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或财政部长。他承担的工作,是谁都不想干的:为学校的报纸《学院之星》撰写关于同乡会聚会的文章。第一篇写首次聚会的文章,开头就没有写选举,也没写选出来的干部的名字。文章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周四下午,林登•约翰逊召集了来自布兰科县的学生。”后来他写的那些关于聚会的文章里,所有的“出席学生”名单中,他的名字都是头一个。很快,他的名字就上了《学院之星》报头的编辑部名单,而且也是第一个。一九二七年春天,本•克赖德从加州放假回来,去圣马科斯看了林登。林登带着他来到《学院之星》的编辑部,说:“本,我很想在这里做编辑。”克赖德回忆说,当时的主编“听到林登说这样的话,还打趣地嘲笑了他。林登当时大概两个月没理发了,而且还是个毛孩子”。但那个夏天,克赖德回到加州,在水泥厂工作一天后回到房间,发现一封圣马科斯的来信,里面有一份《学院之星》,报头顶端用红笔画了线,提醒克赖德注意。那里赫然写着“总编辑:林登•约翰逊”。正值暑假,报纸的所有常规编辑都走了。而毫无报纸编辑经验的约翰逊,说他得到了这份工作,当然也是因为暑假没人想做。他请母亲写了第一篇社论,然后挂他的名发表出来。但很快他就在《学院之星》上实践了自己的第一项创新,标题用非常大的字体,比以往任何编辑用的都要大。就算是很普通的事情,也要引人注目地写一整版。

    约翰逊当上了编辑,后来还开始写社论,这给了他为学校领导歌功颂德的好机会。而他也充分利用了这个机会,搞得有些学生都觉得他的文章和社论很不符合现实状况。比如,女生教导主任,玛丽•布罗格登,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她是学生们眼中的“蛇怪”,矮胖严厉的老处女,脸上皮笑肉不笑的,看着和她的束腰一样紧张不顺眼。那时候东部流行比较时髦的短裙,而对于穿短裙的女生,她可是毫不留情;她还设了十点半的宵禁,那些宵禁时间之后才把她管的那些女孩子送回来的男孩,也难逃她的惩戒。她曾经坚持开除了一个没取得她书面允许,就带女生开着新车出去兜风的男生。但是,在一篇记录大学文学社会议的文章中,约翰逊写道:“会议之后,社团度过了非常愉快的时光,因为布罗格登女士邀请社员们去了餐厅,提前准备好了柠檬汁和蛋糕等茶点饮料。布罗格登女士为大家奉上的茶点饮料成为整晚最棒的部分,大家认为她是这座山上最好的领导之一。”这位新编辑为教工主管艾尔弗雷德•诺尔冠上了一系列的形容词:“居安思危、经验丰富、功底扎实、公平正义、能力超群、体察下情……身体强壮、至关重要。”约翰逊的笔头开始描写大学最重要的官员时,这种热情更为高涨,不仅是在文章中(埃文斯学究式的迂腐无聊的讲话,是很多学生忍俊不禁的嘲笑对象,但这个学生在报道埃文斯的讲话时写道,讲话“非常有趣……演讲中处处点缀着相当出彩的有趣话题”),还有在社论里。他还把这些文章都放在头版,确保人人都能注意到:

    埃文斯博士不仅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和管理人员,更是一个伟大的人。他珍惜这个团体,看重学术研究,充满着人性的光辉。他为之奋斗的事业,在大学的年轻人身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他这种充满人性的同情与悲悯很少有人能够超越;对于西南师范的同学们,他带来的鼓舞与快乐,亲切与温暖,善意的严厉和友好的关注从未间断。在服务他人的过程中,他获得了极大的乐趣。

    之前,《学院之星》比较倾向于挖掘和揭露学校管理和教工们的内幕,尽量去挑战诺尔和学生主管H.E.思贝克的审查底线。(“林登就不这么做,”诺尔说,“他的判断力非常好,知道该写什么不该写什么。只要是林登•约翰逊写出来的东西,就完全没有审查和修改的必要。”)一些学生对报纸风格的变化颇有微词,不太高兴。大学的年鉴《教育者》就提到了:“林登•约翰逊,社论作者,众多文章引起广泛的评论。”

    要是这些学生知道约翰逊在私下里做的“文章”,评论大概会更广泛。这个十分关心自己分数的学生,会在最具战略眼光的位置——试卷的结尾——写下一些留言。这些留言都非常有针对性,能最大程度地撩动目标人物的心绪。比如,V.S.内特维尔夫人,她是教英语的,同时也是一位特别虔诚的浸信会教徒。约翰逊之前没有表现出对浸信会和其他任何宗教的兴趣,但这一点在给内特维尔夫人的留言中显然是看不出来的。她特别感动,还写了封回信:

    感谢你在试卷末尾写给我的留言。能够如此引领你学习罗伯特•勃朗宁,并且坚定你的信仰,实在是我在这门课上付出的心血与时间的最好回报……

    愿上帝继续保佑你,让你永远有坚定虔诚的信仰。

    约翰逊这种奉承迎合,不仅体现在书面文章上。他会去四十岁的助理教务长埃塞尔•戴维斯的办公室跟她聊天,告诉她自己有多么热爱和尊重母亲。接着他会说,戴维斯女士就让他想起自己的母亲。有时候他会请她在某些事情上提提意见,等她做出答复后,她回忆说:“(林登就会说)我说的跟他妈妈说的一样……我的确有点受宠若惊。”事实上,和行政人员与教学人员私下交往的时候,林登表现出的那种崇拜实在是登峰造极。他的同学们都说,要是完全描述出来,“没有人会相信的”。比如,如果一个教授跟一群学生展开随意的讨论,组织一场“四方会谈”,而约翰逊也在场,那他肯定会坐在教授的脚边。“是的,真的是坐在他脚边。”一位同学说。如果教授坐在长凳上,学生可能会站在他周围,或者坐在他旁边,可是有一个学生,林登•约翰逊,会坐在地上,脸朝上望着老师,表情里全是最深切的兴趣和尊敬。“他会对他们所说的东西全盘接收,坐在他们脚边全盘接收。然后这些老师把心都要掏给他了。”

    很多学生怀疑这种奉迎与崇拜背后的真诚。因为他们注意到,不管教授说什么,约翰逊绝不会反驳半句。“我就是烦这一点。”乔•贝里,接替阿尔迪斯•霍普尔当上学生会主席的人说。他经常组织讨论校园问题的“四方会谈”。“他从来不明确站队,你永远不知道林登的立场。”另一个学生领袖麦尔顿•肯尼迪说,“无论老师们提出什么,他都绝对不会反对。他很了解(这些教授的感觉),所以他说出的话老师们都肯定会同意。”还有个学生,弗农•怀特塞德说:“一个教授提出某个观点,林登热情地表示同意;第二天,如果另一个教授提出完全相反的观点,林登也会表示同意,而且热情不减。”

    而对于林登刊登在头版那篇赞颂埃文斯博士“带来的鼓舞与快乐,亲切与温暖……从未间断”的社论,埃文斯的秘书,汤姆•尼克斯,也对其真诚度持保留意见。这位校长经常没有来由地对手下发脾气,很是可怕。约翰逊能嗅到“风暴”的气息。一旦开始“变天”,他总会迅速找个借口离开。直到埃文斯肯定已经走了,他才会回来。一般会在外面办公室的门口探出头来,偷偷问尼克斯:“他走了吗?”

    这些潮水般的逢迎讨好,对于那些目标人群,可谓十分见效。布罗格登女士,在宵禁问题上那么不容变通那么严格,竟然也对林登•约翰逊开了口子。约翰逊最经常坐在脚边的教授是H.M.格里尼,历史教授和辩论教练。另一个教授教的辩论课,约翰逊只得了一个D,但是他却进入了格里尼的辩论队。队里的学生都很吃惊,有个学生认为,他“虽然很咄咄逼人,但真的不擅长演讲”。

    约翰逊大学生涯的关键,或者说他是否能赚到足够的钱持续大学生涯的关键,就是埃文斯校长。和私下里的谄媚讨好相比,公开的谄媚讨好根本算不得什么(唯一的见证人是汤姆•尼克斯)。这些都是在校长办公室进行的。而且约翰逊运用的武器,可不仅仅是谦卑、顺从、奉承这些手段。尼克斯这个与世无争的男人,挺喜欢约翰逊的(有个教授说,尼克斯“有张红红的脸蛋,是个真正的乡下小伙子,林登轻易就能搞定了”),但也禁不住说,这个学生不仅努力地去完成埃文斯布置的任务,而且还要想尽办法去夸张他的努力。约翰逊总是拿着一个很大的记事本,把各项任务记在上面。回来跟埃文斯汇报的时候,也总是把记事本举起来,保证校长能看到。“我看见他站在校长身侧,拿着一个名单,都是他尽力去做的事情,一边说一边打钩,表示每一件事情都办好了。”尼克斯说,他还开始给自己布置任务,“急切地”找事情做,“下定决心要留下一个特别好的印象”。这些当然也要写在记事本上,把每一件事都跟埃文斯汇报,然后在旁边画上一个巨大的“√”。

    他也的确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每周,主楼二层的礼堂会举行全校大会,埃文斯会进行简短发言,好几次发言里,他都提到了约翰逊的高效。在学生工作分配的问题上,他也开始听约翰逊的意见。“他和校长走得很近……让我升到了‘楼巡’的位置,每个月有二十五美元的收入。”室友“笨蛋”•约翰逊说。校长甚至也上了套,要帮林登付学费。“大概就是那个时候,”林登•约翰逊回忆说,“别的地方都筹不到学费了。”他也需要钱吃饭。他和室友已经免费在埃文斯的车库楼上住了,结果他还请求埃文斯,允许他和室友粉刷车库来赚点钱。埃文斯不仅同意了,还把时薪设置在四十美分。“那可是专业工种的时薪啊。”“笨蛋”•约翰逊回忆说。别的做类似工作的学生时薪只有二十美分。一次粉刷挣的钱不够林登•约翰逊待在学校,埃文斯就让他再次粉刷车库,一次又一次。有的学生说,那个学期车库被粉刷了四次。有一两次,埃文斯甚至带着约翰逊去了奥斯汀。

    埃文斯在全校大会上提到约翰逊,让全校都知道,这个学生和校长走得很近。这个学生又进一步强调和加深了这种印象。别人问他在哪儿住,他会说:“在校长家里。”他只不过是在校长办公室打杂,而且为了明确区分他和尼克斯之间地位的差别,他的办公桌被放在校长办公室的等候区外面,不像尼克斯的是在里面。但是约翰逊充分利用了这个位置,只要有人来办公室,他就会跳起来问候,而且态度特别殷勤,尼克斯说:“有些人说不定觉得这个地方是他说了算。一切都做得太自然了。”几十年后,当时的一个女学生还记得约翰逊“打开一扇门,让我进入埃文斯校长的办公室参加面试,得到了第一份工作”。离开办公室为校长传话的时候,他也会充分利用机会。他会别一支铅笔在耳朵上,一只手抓着一大沓纸,而且总是急匆匆的样子,从办公室冲出来,在主楼的大厅到处跑。要么就是走在通往别的楼的土路上,大步流星,双臂剧烈地甩动着,显得有点别扭,显得完全没时间停下闲聊的样子。他可是个大忙人,在帮校长办事情呢。没人知道,约翰逊偶尔和埃文斯一起去奥斯汀,唯一的职责就是在埃文斯忙于和某个委员会周旋的时候,向他报告另一个议会委员会在干什么。约翰逊总是抓住一切机会谈论“校长和我”在奥斯汀如何合作,为学校争取拨款。另外,他会抓住一切机会和埃文斯一起公开亮相。而且他在公众场合的表现和私下里太不一样了,尼克斯都觉得特别惊讶,不知道办公室里那个谦卑顺从的林登到哪里去了。他把校长介绍给朋友,很夸张地和他谈笑风生,有一次甚至还在他背上拍了两下(学校里因为这事轰动了好几天)。他努力营造一种和校长关系非常好的感觉。很多教员都以为他在做着比实际重要得多的工作。但约翰逊从来没利用过他们的这种感觉,对所有的教员仍然是一样的顺从,认真地倾听,仍然是坐在“他们的脚边”,全盘接收老师们说的一切。怀特塞德说:“天哪,看得出来,他们简直太吃这一套了。”

    然而,深受老师们欢迎和喜爱的他,在同学们之中印象却很不好。

    麦尔顿•肯尼迪说,怀特塞德说的约翰逊坐在老师们脚边,全盘接收老师们说的一切,这很生动形象。他顿了顿,最终说道:“林登在老师们面前的表现,语言都无法描述。他有多么卑躬屈膝,多么谄媚奉迎,多么大拍马屁。”如果说学生们不喜欢林登•约翰逊对老师们的态度,那么他们更不喜欢林登对同学们的态度。对于“上面”,他是极尽顺从讨好,而对于“下面”,又傲慢专横到难以忍受的地步。

    在圣马科斯,他还是和在约翰逊城一样喜欢说“大话”。如果说他刚进大学的时候,还没什么大话可说,那么他把手头仅有的资本进行了最大限度的充分利用。他介绍说自己是“来自约翰逊城的林登•约翰逊”,让大家觉得他是这个镇上名门望族的成员。要是有人直接问他到底是不是,他会肯定这种印象,说约翰逊城是他祖父建立的。这显然是胡说八道。他给《学院之星》写的最初几篇社论,其中之一就提到了“我的南方血统”。(后来的一篇社论中,他还表达了对杰斐逊•戴维斯(1)的崇拜。)

    现在他说“大话”的资本更多了,这话也说得更大了,而且还不让别的人说话。这位急切地坐在老师们身边倾听的小伙子,似乎认定了别的人都应该坐下听他讲话。和林登•约翰逊同在盖茨夫人的膳宿屋吃饭的学生,对他最深刻的印象来自两件事:他拿了吃的之后,狼吞虎咽,然后又去拿,总是比应该拿的多拿一点。“他的手臂很长,拿着叉子伸出去,把盘子上最后一块饼干也拿走,就算是在桌子的另一边,如果有块猪排比别的都大,那拿到这块猪排的肯定是林登•约翰逊。”那些学生中的一个说。不但食物要多拿,谈话的时候也要多说。另一个在盖茨夫人那里吃饭的学生,霍勒斯•理查兹说:“他很健谈。总是讲着他父亲和吉姆•弗格森的故事,还有奥斯汀那些各种各样的事。他也很善于模仿,他会模仿弗雷德里克斯堡周围那些德国人,模仿他们的口音什么的。有时候真的挺好玩的,特别是对一些沉默寡言的乡下孩子来说。但要是别的人想说话,嗯,他是不会允许的。他就直截了当地打断你。我的天哪,他就直接很大声地说话来盖过你,直到你闭嘴。只要他一来,整个桌上就剩他一个人说话,直到他离开。我现在还能想起他一边伸手拿吃的,一边滔滔不绝的样子。”

    大家对林登•约翰逊的这种不悦,有一个很突出的方面,是他总爱说谎。当然学生们也分辨不出全部的假话。他告诉桌上的学生们,自己的智商是一百四十五,而他们也从来不知道这不属实(2)。他还说自己得了很高的分数。多年以后,大多数学生都还认为他成绩优异,用其中一个的话来说:“特别优秀的学生,非常优秀,全A。”这当然也不属实(3)。他进了大学辩论队,但一直没有进入首发队,而是在另外三个候选队之中。他到圣马科斯后不久,学校宣布,辩论队的同学会得到和运动员一样的学校荣誉。在盖茨夫人的饭桌上,林登告诉大家,是他说服埃文斯教授做这个决定的。听众们自然不知道这个决定其实是他入学之前就做了的,对林登深感敬佩。如果说学生们没有分辨出这些假话,很多别的还是能分辨出来的。约翰逊的辩论搭档是厄尔莫•格兰姆。他年纪比较大,教了四年书挣够了学费之后再重返大学。辩论的准备工作大多都是格兰姆做的:“我学习的目的是要成为一名牧师,而且平时也在乡下的教堂布道,所以准备材料算是家常便饭了。”而辩论时他也承担了大部分的责任。一般来说都是他做主辩,进行立论,林登是一辩,然后他再来总结陈词。但格兰姆并不介意,还很欣赏林登抓住对方弱点的天赋。“林登的辩论,不算深入,但是比较聪明。我说实话,林登非常擅长去找对方辩论中的弱点,然后很漂亮地针对这个做出反击。”他一直蛮喜欢林登的,直到听到别人说这位搭档在盖茨夫人那里吃晚饭时谈论辩论队的事。“听着是有点烦,”格兰姆神父说,“我听说,他自称辩论时说了很多直击对方的精彩言论。嗯,完全不是他说的。要么是我说的,要么没人说。林登就是林登,这是毫无疑问的。辩论的事情他会拿去大肆吹嘘的。”

    有时候,大家也会发现约翰逊那些“参政”的故事也很夸张。因此,在盖茨夫人那里吃饭的一些学生很同意有人说的:“我就是没法相信他像自己说的那样,在奥斯汀参与了那么多重大决策。”有一天,怀特塞德告诉大家,他向林登追问他父亲的事情,而林登一直“都说自己的父亲是得州最高政治团体的成员”。

    “‘你父亲是做什么的?’”

    “‘嗯,啊,他是吉姆•弗格森的手下。’”

    “‘哦,那他具体做什么?’”

    “‘嗯,啊,调度巴士的。’”

    大家听得都忍俊不禁。

    女孩子也是他很喜欢谈论的话题。弟弟山姆•休斯敦•约翰逊回忆说,去圣马科斯看哥哥的时候,林登不止一次洗了澡光着身子回来,把老二抓在手里,说:“我要把这兄弟带出去来点运动。不知道今晚该上谁呢。”

    他在外表上投入了可观的时间。再考虑到他的财务状况,他的穿着打扮可以说是相当过分了。对自己乌黑卷曲的头发,他总是在试验新发型,因为他觉得那是自己最吸引人的地方:要么中分,要么偏分,有时压压平,有时又耸起来。连他的室友都觉得,他随时都在捣鼓头发。这一点上他可不怕花钱,经常去理发店,花四十美分剪个头发,再花二十美分刮个胡子。(“给他刮胡子很难的,”理发师说,“他的皮肤很白很嫩……”)他担心自己的脖子太长太细,就一直练习怎么往回缩一缩,还要缩得好看。一个室友回忆说,他总是在练,练个没完。每次约会之前,他会花很长时间打扮。“他会站在镜子前,梳头发,搭配衣服,出门的时候必须一切都没问题!”“笨蛋”说。接着他会把脖子缩一缩,去和佳人共度良宵。

    这些精心的准备,再加上他一直绘声绘色地吹嘘自己在异性交往上的成功,让大家都在传说他是个“万人迷”。只有那些真正的“万人迷”知道这不是真的。这个学校里,男女比例是一比三,所以很多男人都能轻易找到女伴。但在圣马科斯的社交圈,大家都知道林登•约翰逊是不太容易找女伴的。布罗格登女士会给他这个特权,延长宵禁,还允许开车去奥斯汀,这些都是别的学生很难争取到的优待,所以很多学生情侣都想跟他和他的女伴来个四人约会。但他们常常很难找那第四个人。他漂亮的堂姐玛格丽特,当时在和“笨蛋”约会,让自己的室友和林登来个“陌生约会”。“笨蛋”借到一辆车,四个人开车去新布朗费尔斯看了场电影,这可是很奢侈的事。玛格丽特和“笨蛋”还想再出去玩,可是室友说什么也不愿意和林登约会了。要是他不那么过分地歪曲事实,也许全校还不会议论他不受女性欢迎。“是啊,女孩子的事情嘛,我们都会夸张,都会吹牛啊,”一个男生说,“但是林登的夸张和吹牛太荒唐了,没人相信他。”

    事实上,有些同学都不愿意相信林登•约翰逊嘴里的任何事了。他们觉得,就算是最微不足道的事情,林登也没法说实话。有时候他们会故意问他一些问题,就是为了嘲笑他的答案。“有一次,教室里,我坐在他旁边。看见他打了新领带,穿了新袜子,”霍勒斯•理查兹回忆说,“我知道他在哪儿买的,但还是问了他在哪儿买的。他说:‘我是在奥斯汀的斯卡伯勒买的。袜子一美元,领带一美元。’斯卡伯勒是当时奥斯汀最好的商店,一美元在那时候也很值钱。我说:‘林登,你没说真话啊。你昨天根本没去斯卡伯勒,而且我昨天在伍尔沃斯的橱窗看到一模一样的货。袜子十美分,领带二十美分。’但是林登就是要撒谎,说他的领带就是一美元。好像他说什么都必须要说谎。”他经常大谈特谈和别人打架时的英勇强势,这还算可信,虽然他动作很笨拙,但块头不小。不过,一次打扑克的时候,他和另一个学生起了争执,而且一直对人家大吼大叫。旁边的学生跳起来,朝他动了手。约翰逊根本一点反抗都没做,直接就向后倒在床上,对手接近的时候,他开始双腿乱蹬,疯狂得很。打扑克的人都记得他躺在床上蹬腿的样子。“跟个娘儿们似的。”霍勒斯•理查兹说。他们还记得他大喊:“你敢打我,我就踢你!你敢打我,我就踢你!”在场的学生都惊得目瞪口呆。怀特塞德当时也在场,他说:“他太没骨气了。那时候得州的孩子都打架啊,但是他连反抗都不反抗。拼体力的事情他绝对是个没骨气的。但最重要的问题是,他经常吹牛说自己打架特别英勇。”

    但在同学们眼中,林登•约翰逊最突出的个性,是有时候吹牛或者假话被当众揭穿,他还一点也不尴尬,仍然是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他说谎的时候,你揭穿他,他好像满不在乎的样子,”理查兹说,“第二天他又把同样的谎话重复一遍。”克莱顿•斯特里布林说:“(别人揭穿他)他好像一点也不懊恼。他就是不在乎。他也不会发火。第二天还是说着一样的话。”

    学校里最神气的莫过于运动健将了。他们有个“秘密组织”,名叫“黑星”,总是在巴尼•克里斯贝尔的大草地上聚会。这些魁梧粗犷的农场孩子豪饮作乐,大吃牛肉,还会举行“入会仪式”,最高潮就是给入会的新人蒙上眼睛,告诉他必须去亲公牛的老二,其实亲的是会长(会长被称为“宙斯”)弯起来的手肘。“黑星”的会员担任了很多学生要职。他们会在“山猫小店”,也就是学院山脚下科尔斯兄弟经营的那间小棚屋聚会。这两兄弟过去也是足球明星,会跟这些孩子一起聚会。来参加的还有学校里最漂亮的女孩子们。“人人都想成为这群人中的一员,”艾拉•莱勒说,“这群人是最时髦最受欢迎的。”

    林登•约翰逊也迫切想融入到这群人中,他的室友也希望他能加入。

    艾尔弗雷德•约翰逊土生土长在得克萨斯西部空旷荒原中一个偏僻的牧场上。他一直以为自己一辈子就这样了,直到有一天,在小小的里特尔高中,有人往他手里塞了个橄榄球。得州高中橄榄球历史上最著名的运动员之一,是个中卫,叫“笨蛋”•约翰逊。而那天在里特尔高中,这个害羞又土气的牧场孩子拿着球开始奔跑,有人惊讶又佩服地喊道:“快看咱们的约翰逊,跑得多好!”人们开始争相传颂他的天赋异禀。有一天,西南师范来了个教练,说西南师范可以给他一个相当于奖学金的工作:在学校教学楼扫地。他接受了。“我爸爸一辈子都在辛苦工作,我的小半辈子也在辛苦工作,”他说,“但是我要是能去上个大学,就能干脑力劳动,不用拼体力了。”西南师范的“山猫队”可是一支劲旅——“我们可是抓牛角掀牛蹄的人,你觉得拦截个人抢个球还能成问题?”克莱顿•斯特里布林问。但是队内分组比赛的时候,“笨蛋”和在高中的时候一样,几乎无人能挡。他是天才运动员,无论是棒球、篮球还是橄榄球,全都十分优秀,所以被选为队长。那个年代,就算是在偏远的圣马科斯,橄榄球运动员都很受追捧,所以“笨蛋”成了校园里的英雄。《教育者》年鉴中,他的照片下面写着“健壮的‘笨蛋’•约翰逊”。

    不过,五十年后,圣马科斯当时的学生们回忆起这位健壮的“笨蛋”,面带微笑,并不是因为他超凡的运动天赋。“他是特别成熟稳重的父亲一样的人物,”一位队友说,“要是比赛进行得不顺利,他会叫暂停,把队友们聚集起来,说:‘哥们儿,你们听着,我们是来打橄榄球的。’这话让所有人安下心来。”而且他不止能安队友们的心。“总觉得能跟他倾诉自己的问题,”一个女生说,“他是非常善良的人,性格难免粗犷莽撞,但是特别善良。他就像大家的父亲。”他有着传奇般的无私精神,而且不局限在橄榄球场上(球场上的另一个中卫,莱昂斯•麦考尔,跑得倒是很快,但是拦截不行,于是“笨蛋”就主动承担了大多数的拦截任务,让麦考尔拿着球跑。不过,要是比赛只剩下几分钟,还是比分落后,队员们就会咆哮说:“把球给‘笨蛋’。”)“要是你半夜叫醒“笨蛋”,说你的车坏了,他肯定立马起床,走个十公里去帮你。什么事情到他那儿都不算麻烦。”弗农•怀特塞德说。而且他说起话来一直语气轻柔,语速很慢,态度友好。如果学校里有什么活动没有“笨蛋”到场,那就不算圆满。他在浪漫喜剧中扮演男主角;和学校里的四人合唱团一起唱歌,他是主唱。““笨蛋”呀,”五十年后,艾拉•莱勒回忆起来,仍然是笑中带泪,““笨蛋”啊,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要体贴平和。”她还说,“和林登一比简直是天上地下。经常看见他俩在校园里一起走,林登一直说啊说啊说啊,甩着他的胳膊,“笨蛋”那么平和又贴心地听着。根本没法想象,这么截然不同的两个男生,是怎么成为朋友的啊。”

    但是他们的确是朋友,而且特别亲密。学校里面的人看到他们跟双胞胎一样形影不离,都开始叫他们“约翰逊兄弟”了。不善言辞的“笨蛋”非常欣赏林登的伶牙俐齿。“他很棒的,”他回忆道,“有一次林登和我坐在学校的某个地方,林登有个烟斗。思贝克主任来了,说:‘林登,你知道的,我不想看到任何人在学校里抽烟。’‘我没抽烟,思贝克主任。’‘林登啊,你明明把烟斗含在嘴里的。’‘是啊,思贝克主任,我鞋还穿在脚上呢,但也没走路啊。’我快笑死了,思贝克主任也是。他说了句什么‘好小子’,就走了。”羞涩的“笨蛋”也很欣赏林登奔放的热情。“他真是充满了热情,”他说,“我第一次带他回家,他就拉着我妈妈,拥抱亲吻,还有我的姐妹们。我爸还说:‘你带来的那个男孩子,我差点儿以为他连我也要亲!’”充满父亲般慈爱的“笨蛋”,在这个小他三岁的瘦高男孩身上看到了某种东西,深受触动。林登约会之前,他会把在学校辛苦做工赚来的钱借给他,还会帮他系领结。林登准备出门了,他会绕着林登跳舞,朝他挥挥拳头。“他也会表现得像要打架一样,朝你伸伸拳头什么的。”“笨蛋”说起这些回忆,脸上仍然带着笑容。林登•约翰逊在约翰逊城的朋友是一位父亲一样的长兄,本•克莱德。而“笨蛋”也像本一样去帮助他。他问“黑星”的成员们,林登能不能加入。

    “笨蛋”是深受尊敬的人物(别人问“黑星”的一个成员:“谁是宙斯?”他会很惊讶地觉得,居然有人会问这个问题,答案是:“还用问吗?肯定是‘笨蛋’呀。”)只要是“笨蛋”推荐的人,就算不是运动健将,入会也没有问题。可是,如果这个学生是林登•约翰逊,那问题就大了。

    面对这些运动健将,林登的表现和对默默无闻的学生是不一样的。但他们早看穿了这种人前人后的态度。“要是他觉得你能帮他的忙,那简直恨不得时时刻刻奉承你。”明星后卫乔•贝里说,“要是你没什么用,他绝不会在你身上浪费时间的。”后来,林登一直坚持说,是因为他抢了一个会员的女朋友,所以那个会员投了反对票,他才没能入会。就那么一张反对票。但事实并非如此。投票现场的“黑星”会员们,全都看着那些表决林登•约翰逊是否能入会的纸条,每一张上面都清楚明白地写着“否”。

    “黑星”再次聚会的时候,“笨蛋”又提起了林登•约翰逊的名字。这次他居然一反常态跟会员们争执起来。“黑星”的成员们用相当夸张,不属于大学生的严肃态度死守“黑星”的阵地,要保证这个协会的神秘。“笨蛋”说,他不小心把组织的规定、细则和成员名单放在桌子上,被室友看到了,所以应该让他入会,这样就能遵守“黑星”的保密协定了。“这完全不是‘笨蛋’的风格啊。就凭他一个人,是永远也说不出来这种话的。”不管背后是谁制定的策略,最终还是没成功。关于林登•约翰逊的第二次表决,结果和第一次一样:否,否,否。

    艾拉•莱勒看得出来林登有多受伤。“他特别特别想打进这个时髦的圈子,”她说,“他很想被那些人接受,成为他们的一员。但是他们就是不接受他,不欢迎他。他会感觉像一直一直在往上爬,却没能成功登顶。嗯,他只是普通老百姓的一员。他真是特别渴望成为一个大人物。说实话,我为他遗憾惋惜。”

    不过,她对林登•约翰逊的态度比大多数学生都要仁慈。一群同班同学说出了更普遍的感受。这群人经常会去温伯利附近布兰科河边助理教务长埃塞尔•戴维斯的“夏日小屋”。而埃塞尔很喜欢林登,因为后者经常说她让他想起自己的妈妈。所以林登也在被邀请之列。“年轻人们会去钓鱼或者游泳,”她说,“但我记得林登从来没有钓过鱼或者游过泳。他就一直说啊说啊,讲些好玩的故事。”不过,她口中那些“年轻人”却觉得没那么好笑。“大家都期盼着上菜呢,但他好像永远都没做好吃饭的准备。他们经常说:‘是啊,林登不想吃饭。他得把故事讲完啊。’他那些故事真的讲得很长。我觉得挺有趣的。但小伙子们却不喜欢林登在场。”他们请戴维斯女士别再邀请他了。就连艾拉•莱勒也不得不承认:“他不太受欢迎。”

    大家对林登•约翰逊的感觉,在印刷品上也有体现。

    圣马科斯每年的年鉴《教育者》,都会有一栏叫作“猫爪子”,里面会针对一些学生的缺点,做出讽刺和批评。一九二八年的《教育者》中,被“猫爪子”攻击的有十二个学生。其中十一个都是无伤大雅的小批评,但第十二个是林登•约翰逊。

    编辑没有用约翰逊本人的照片,而是选了一头公驴(4)的照片。下面的图片说明写道:“每天我们在校园里看到的他,就是这个样子。”说明还写道,约翰逊“来自远方,我们真诚地相信他会滚回去”。另外,说明里还写了,他加入了“诡辩俱乐部。简直是哄骗大众的大师”。

    《教育者》不是唯一用“大师”形容林登•约翰逊的出版物。《学院之星》的幽默专栏上也出现了这样的定义:“狗屁:希腊哲学学派。林登•约翰逊拿到了狗屁大师的学位。”

    林登•约翰逊的同班同学亨利•凯尔说:“他就是个狗屁大师,是学校里最大的撒谎精。私下里没有女生的时候,我们都叫他‘狗屎’约翰逊。”

    而他公开的绰号是“狗屁”。

    “遇到他的时候,就这么叫他,”霍勒斯•理查兹说,“好啊,‘狗屁’。怎么样啊,‘狗屁?’反正我们知道,他的名字就是‘狗屁’约翰逊。”

    “我们当面就这么叫他,”同学爱德华•普尔斯说,“大家都这么叫他。谁叫他一直吹牛撒谎呢。因为他经常说些狗屁话,大家都不相信他了。他这个人啊,就是没法说实话。”


    (1) 杰斐逊•汉弥尔顿•戴维斯(Jefferson Hamilton Davis,1808—1889):美国军人、政治家,美国历史上最有影响力的政治人物之一,于美国内战期间担任美利坚联盟国首任,也是唯一一任总统。

    (2) 他准确的智商测试参数因为年代久远已经无从查考,但是他在圣马科斯就读期间负责这项测试的两个教员都说测试结果并不出色。——原注

    (3) 他的平均成绩是B-。他经常说,选了四十门课,得了三十五个A。实际上他选了五十六门常规课,只得了八个A。——原注

    (4) 公驴在英语里叫作“jackass”,这个词也有“傻瓜、蠢货”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