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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和母亲

    还有,山姆•约翰逊娶的妻子,也是和他一样浪漫的理想主义者。

    丽贝卡•贝恩斯在丘陵地带小城布兰科的边缘长大。她家有一栋双层大别墅,用石头砌起来的,外墙刷得雪白发光。这栋房子充满了南方的典雅气派,前面应该有一条长长的绿色草坪,周围应该种着高大挺拔的树木。然而,房子周围只有一些矮小的豆科灌木,一边是最近才种上的果园,果树都是细小低矮、发育不良的样子。前院的草都是棕色的,一丛丛稀疏地散落着。这房子,在布兰科那些摇摇欲坠的木质仓库和“狗跑”小木屋之中,显得那么扎眼,那么格格不入。

    丽贝卡的父亲曾经是这一带盛名一时的律师。家族中出过很多著名的浸信会牧师,他的父亲,乔治•华盛顿•贝恩斯神父,曾经担任过得克萨斯浸信会主办的贝勒大学的校长。传承这种优秀的血统,约瑟夫•威尔逊•贝恩斯先做了教师,接着成为一名律师,进军报业(他创立了很有影响力的《麦金尼提倡者报》),还在州长约翰•爱尔兰(绰号“老牛车”)治下担任了州务卿。一九〇〇年,他搬到丘陵地带,被推选为议员(就是山姆•约翰逊后来坐的位子),同时继续从事法务,并将土地租给佃户,积累了“可观的财富”。但他最显著的品质是虔诚(“作为一名严格遵守教义的浸信会教徒……他是布兰科教会的中流砥柱”“在传教布道和道德方面,可谓无人能出其右”),他热爱并欣赏文学与自然之美,也有着坚定的原则。作为议员,“心系公众,非常深入地为人民福利考虑……理想至上”;作为律师,合作伙伴给他的评价是:“比起诉讼的成功,他最关心的总是坚持正义、行为高尚。”丘陵地带一名历史学家这样评价乔•贝恩斯:“他热爱善与美。”

    丽贝卡很崇拜父亲。她后来回忆说,是父亲教会了自己读书识字:“我的一生中,阅读一直是最大的乐趣与持续的力量……他教会我欣赏简单事物的美。他教导我:‘说谎就等于厌恶上帝。’……他让那个胆怯的小女孩有了自信。”年老的时候,丽贝卡回望过去的岁月(当然有所夸张),回忆起童年时写道:

    我很感激……那个简单、友好、充满了爱的小城布兰科。我总是想起咱们的家,两层的石砌房子,果园里间隔有距地种植着果树,硕果累累,花坛里开着花,宽阔的步道,开满了花的紫藤一直爬到房顶。餐厅的窗边,忍冬花散发着淡淡的香味,我们几个孩子就坐在宽宽的窗台上。最最让我感到亲切和怀念的,是家里的舒适热情,那种爱,那种信任,那种对上帝的信任,以及真正让这里成为“家”的美好理想。

    但再怎么说,布兰科也是位于丘陵地带。根据乔治弟弟的说法,“因为连续四年严重的旱灾”,还有“对佃户过于仁慈,对人性过于高估”,贝恩斯经营的农业“导致了财务上的灾难”。他失去了那个家,一九〇四年,从“充满了爱”的布兰科搬到了弗雷德里克斯堡的德国人社区,在那里为家人修了一座小一些的房子,想东山再起。但随着财富流失,他的健康也每况愈下。一九〇六年,他溘然长逝。妻子卖掉房子,搬去了圣马科斯,靠为别人提供膳宿维生。

    后来,丽贝卡写道,她“镇定欣然地接受了财务上的变故”。在贝勒大学期间,她在大学的书店打工,供自己念到毕业。但“没有了父亲,这位一直充当我人生主要力量、一直给我爱的亲人,宗教上的导师和最有趣的伙伴”,她却很难适应。他去世之前不久,丽贝卡已经大学毕业,回到弗雷德里克斯堡,做了演讲培训师和奥斯汀报纸的特约记者。他建议女儿去采访那个坐上他曾经席位的年轻议员。她回忆说,当时是一九〇七年,就在山姆被梅布尔•查普曼拒绝求婚后不久:“我问了他很多问题,但他回答得都很小心谨慎,让我看不透。这个男人真是有点激怒我了!”不过她还回忆说,他“风度翩翩,器宇轩昂”,有一双“闪闪发光的眼睛”。而且,不管在别的方面他和父亲有多么不同,在她认为最重要的方面,他俩是相似的:她可以像跟父亲聊天那样,跟山姆谈一谈“主义”。而山姆呢,她说,“这么一个真正喜欢政治的女孩儿,也令他着迷”。不久,按照她的说法,山姆开始“旋风般地示爱”,骑马三十二公里到弗雷德里克斯堡找这位身材苗条、金发碧眼的演讲教师,带她去参加老兵聚会和到议会听政治演讲。(“我们听了我俩共同的大偶像威廉•詹宁斯•布赖恩的演讲。”)一九〇七年八月二十日,他们喜结连理,他带着她回到佩德纳莱斯。

    前面的小半生中,没有任何经历能让她适应那里的生活。

    马车从舒适喧嚣的弗雷德里克斯堡一路向前,翠绿的田野慢慢变成棕色,再褪成灰色。石头越来越多,土地越来越荒凉。农舍越来越远。点缀在山间的是一些废弃的农舍,还有木头搭成的三角形火堆,摇摇欲坠,远看如同墓碑,祭奠着别的夫妻埋葬在此地的生存希望。终于,他们来到她即将要住的房子前。

    一座很小的破木屋,门前长长的缓坡通向一条布满淤泥的小河。

    这是丘陵地带典型的“狗跑屋”,有两个盒子一样的房间,每个都只有一平方米左右,中间是一条通风廊。一间屋子后面是厨房。前廊的一边封起来了,做了个小小的储藏室。屋顶斜斜的,好像因为那一头加了重量,所以被拉下来了一点。前廊也是斜着的。房间的墙壁就是板子拼起来的。室外的后面有个马厩,事实上也就是让牲口有个避雨的地方而已。还有所谓的厕所,两个看上去很可疑的洞,周围铺了点瓷砖。屋子前面有嘎吱摇晃的木门,周围不是木栅栏,而是四股线的带刺铁丝拧起来,围着前院。院子里基本上都是土,偶尔有几丛野草点缀其间。为了欢迎她,山姆专门把屋外刷成了明黄色。

    丽贝卡的父亲在丘陵地带创造了一个小天地,养育了一个在这个小天地快乐成长的女儿:大学毕业,热爱诗歌,说话轻言细语,性格温柔沉静,眼中总是含着梦一样的神情。这个年轻女孩子,还是爱穿带裙撑与蕾丝的裙子的年纪,还会戴缠着缎带、有长长面纱的宽檐帽。“她美丽的白皮肤美玉无瑕,从不喜欢到太阳底下晒成古铜色,她觉得女人应该少晒太阳。”她的一个女儿回忆说。现在,一夜之间,二十六岁的她(当时山姆将近三十岁了)就离开了那个小天地。这位南部“温室里的花朵”突然被移植到佩德纳莱斯河谷那顽石遍布的土地上。

    而且,在这片土地上,妇女也必须劳作,辛苦地劳作。洗衣服的日子,你得拿着长长的竿子,把衣服从装着开水的大桶里弄出来,很重,还滴着水;你得一跪就是好几个小时,在粗糙的搓衣板上把干农活时沾上的一身泥土搓洗掉。在这几个小时中,自制肥皂中的碱液灼烧你的皮肤,让你的手不断蜕皮,变得极其粗糙;你得提着沉重的熨斗来来去去,用一会儿就得回到炉子上重新加热;而炉子下面也得不停加柴,保持热度。几十年以后,就连那些身体强壮敦实的农村妇女,也深切地记得洗衣服的日子里背痛成什么样子。而丽贝卡根本和“强壮”不沾边。河谷里没通电,做饭全部都得在烧柴的炉子上进行,而里面的柴,还有取暖用的柴,都要从外面的柴堆上搬,光是一趟趟无止境地搬这些木头,对于一个小半辈子从来没做过体力活的柔弱女子来说就异常艰难了。很多女人都得去佩德纳莱斯河打水,不过山姆家后廊上有个抽水泵,所以丽贝卡就没必要跑去河边了。但就算是压抽水泵,对她来说也很难。丽贝卡很擅长厨艺,但她做的菜都是别的农妇所说的“上等菜”:精致的菜肴,应该优雅地吃。现在呢,农忙时节,十五到二十个短工来帮忙,一天三顿,顿顿都吃很多。这里的农妇要做无数琐碎繁重的家务。山姆也请过一些女孩子来帮丽贝卡,可是她们常常半途而废,没人愿意在那孤寂的山野之中待下去。而且,就算请了女佣,因为家务太多,丽贝卡还是得承担一些。后来,丽贝卡•约翰逊写了一本回忆录,把牧场生活写得梦幻温柔,她的熟人朋友都觉得特别陌生。但他们相信,有一段话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了她的真情实感:

    一般来说,结婚的第一年就是适应调整期。我呢,不仅要调整自己适应与我完全不同性格的丈夫,还要适应一种完全陌生的生活方式,跟我在布兰科和弗雷德里克斯堡的生活大相径庭。最近我看了《蛋与我》(1),早年在农场上的经历突然鲜活起来。我也赶过鸡,也和巨大的铁炉子比过手劲。不过,我的决心很坚定,我要打倒困难,不能让困难打倒。最终,我意识到,这生活就是如此现实与艰难,并非我长久以来梦想中那迷人的童话。

    多年后,她给儿子林登写信时吐露了真言:“我从来没喜欢过丘陵地带的生活,各种不便……”

    然而,对她来说,农场生活中最艰难的部分,并非繁重的劳动。

    从丽贝卡家的前廊看出去,看不到任何别的房子,没有任何人为的建筑。别的房子都沿着佩德纳莱斯河散落,有的也不算远。山姆的父母现在就住在上游不到一公里的地方,山姆的两个姐姐和姐夫,还有弟弟汤姆,也住得不远。这里可以称为“约翰逊河谷”了。约翰逊家还有另外两个叫山姆和汤姆的兄弟,和四十年前的情形一样,在佩德纳莱斯河边劳作。但是约翰逊一家生性火暴喧闹,还爱开玩笑,是那种丽贝卡的父亲一直很不喜欢的玩笑。他们喜欢同喝一瓶酒,而父亲告诉过丽贝卡,这是原罪之一。礼拜日去教堂对他们来说是很大的乐趣。一大家子人都在约翰逊爷爷家相聚,每家人都自己组队,大吼大叫,在基督弟兄会教堂前面掀起尘土,喧嚷笑闹。去教堂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呀!听完布道之后,他们就聚集在教会的钢琴面前,一起唱歌。约翰逊一家都很能唱,山姆还得过一个歌唱比赛的奖。这一点也不像布兰科的浸信会教堂里度过的那些安静而充满深邃思考的日子,那对父亲和丽贝卡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在别的方面,她也始终格格不入。她是个大学毕业生,热爱她的所学,喜欢背诵诗歌,谈论文学与艺术,前半辈子的家庭生活也浸淫在这样的谈话中。约翰逊家别的女人都是长在农场、嫁到农场的女人。必要的时候,她们会和男人一起肩并肩地在田地中挥汗如雨。丽贝卡的妯娌,汤姆的老婆,是个身材敦实的德国女孩,要是汤姆没时间耕作,她凭一己之力也能组织个第二小分队来参与农忙,而且她一个人就能搞定好大一片地。平时聊天,丽贝卡说的话有多虚无缥缈,她们说的就有多脚踏实地。很多人都只是勉强认得几个字。她们会写自己的名字,偶尔在报纸上能艰难地辨认几个单词。但她们不读书,更不可能谈论相关的话题。河谷附近以及绵延山丘中的其他农场上,有的女人甚至大字不识一个。有的德国女人连英语也不会。没有电话,丽贝卡只能和河谷里的人交流,但河谷里找不出一个她喜欢与之聊天的人。

    山姆和妻子的性格大相径庭。他总是喧嚷活跃,缺乏耐心,性格暴躁。然而丽贝卡与他是真心相爱的。“她总是很害羞很沉默,”一个与他们在佩德纳莱斯生活过几个月的女孩说,“但是听到山姆回家了,她的脸一下子就亮了,像个小孩子似的,然后就飞一般地跑去门口迎接他。”他们很喜欢长时间地促膝交谈,谈的都是很严肃的话题,经常与政治有关。女孩回忆起他们俩坐在煤油灯旁边,一直聊到晚上,说的都是“我听不懂的东西”。但是山姆不在家的话,就没人跟丽贝卡聊得来了。

    而且山姆经常不在家。要么去奥斯汀履行议员的职责,要么去约翰逊城轧棉花或者补给点必需品,要么就是满丘陵地带跑着买卖农场。一九〇八年,他决定进军地产业,在务农之外再增加点收入。有时候就算事情办完了,也不一定能直接回家。奥斯汀和斯通沃尔之间只有一条小路,泥泞不堪。山姆一路长途跋涉,有时候还要挥舞鞭子,吆喝着赶牲口,走上将近一百公里的路。结果半路杀出来一条小溪,因为是雨季,水位太高,过不去,就得停下来等。

    丽贝卡推开小屋的前门走出去,目之所及,空无一物。偶尔会有一只走鹃在石头后面跳来跳去,鸟嘴上叼着湿乎乎的一摊东西;有时候一只兔子迅速消失在灌木丛中,她看到的只是短短的白尾巴一闪而过。除此之外,目之所及,空无一物。什么动静也没有,只有稀疏的树木偶尔摇晃一下叶子;什么声音都听不到,只有风不断的低语。除非有时候运气好,乌鸦在附近赏脸叫个几声。有时候丽贝卡无聊到绝望,爬到屋后面的小山上,看到的只不过是更多的山,无穷无尽的山丘绵延起伏,看不到一间小屋。当然在这些山峦之中,藏着贝纳尔家的房子,藏着魏因海默家的房子和马棚,但重重山峰挡在眼前,她当然看不到。山上也觉察不到任何动静。空荡荡的山之上,是空荡荡的天。就连秃鹰在头顶无声地盘旋,也算是大事一件了。但最要命的是,没有人的踪迹,没有人可以聊天。“如果说男人热爱得克萨斯,那么女人,就算是那些盎格鲁族的妇女开拓先锋,也很痛恨这里。”费伦巴赫写道,“……将近一千个离群索居的农妇用日记和信件诉说了她们的恐惧,她们害怕自己会被丘陵地带逼疯。”逼疯她们的不只辛苦的劳作,还有孤独,这是一个丘陵地带的农妇跨不过去的坎儿。在农场长大的沃特尔•普雷斯科特•韦布对那些把农场生活描绘得美妙光荣的历史学家根本难掩反感,他说,农场生活有一种“令人作呕的孤独”。

    除了孤独,还有恐惧。白天可能还能有个人上门,至少门前布满车辙的小路上偶尔能有几个过客。晚上就没人了,一个人也没有。丽贝卡不管往哪个方向看,都看不到一丝灯光。这个温柔美好、知书达理、喜欢做梦的女子,孤身一人待在这黑暗之中(有时候如果云把月亮遮住了,那就真正是漆黑一片了)。到前廊上去打水,到马棚去喂马,都是孤身一人在这黑暗之中;树丛里有窸窸窣窣的响动,小河里突然水花飞溅,可能是鱼跳了起来,可能是小动物在喝水,可能是有人来了,总之她是孤身一人在这黑暗之中;暴风雨来了,狂风在小屋周围呼啸,穿透脆弱的墙壁,吹灭煤油灯和蜡烛,她孤身一人在这黑暗之中;北风过后,土地霜冻,冰霜让田野中的啮齿动物饥肠辘辘,于是跑到屋顶上墙壁上啃啃咬咬,恐怖的夜晚她能听到它们咀嚼的声音,仍然孤身一人在这黑暗之中;她躺在床上,无论怎么大喊大叫都不会有别的人类听到,孤身一人在这黑暗之中。

    她努力去维持自己的标准。她说自己最喜欢勃朗宁的诗:“你与我,每个人/共同的问题/并非要去哀叹生活的不公/而是要在有限的条件下尽量创造美好的生活。”她拒绝在桌上铺大家常用的油布,坚持使用讲究的桌布,不管清洗和熨烫有多么麻烦。“小事情她也能搞得很有仪式感,比如用小小的茶杯奉茶。”丽贝卡的女儿之一说。即使到老,她都一直对五个孩子中有三个(每两年生一个)是稳婆接生的事实耿耿于怀。怀着第一个孩子林登,开始阵痛的时候,她丈夫派人去找医生,但最近的也在三十多公里以外了,而且恰逢河流涨水。天要亮了,阵痛愈发频繁,显然等不及医生来了。六十九岁的老山姆•约翰逊骑上最靠得住的马“老雷”,沿着佩德纳莱斯河一路飞驰将近两公里,找到个水位比较低的地方,骑着马踏过奔涌的河水,带回一个德国接生婆,克里斯蒂安•林迪格夫人。整个生产过程都是她在负责。一九五一年,林登请母亲写一些家族回忆录,写到“林登出生时在场的人”时,她只字未提林迪格夫人,但却提到了“主治医师,比达的约翰•布兰顿医生”,这人其实是在孩子出生几个小时之后才赶到的。(山姆的姐姐杰茜说:“丽贝卡随时随地,一直都非常讲究尊严,什么事情都那么讲究……我觉得丽贝卡一定不希望任何人说林登是稳婆而不是真正的医生接生的。她肯定是永远都不会这么说的。”)

    (当时还发生了一段很能看出家族性格的小插曲。老山姆,约翰逊家英勇无私的老山姆,给马上鞍子的时候,他的老婆伊丽莎,邦顿家的伊丽莎,信奉“有钱留给自家人”的伊丽莎,朝着他骑马远去的背影大喊:“你会淹死的!”)

    一九一三年,林登和两个女儿出生以后,山姆和丽贝卡搬到了约翰逊城,有了一个三居室的房子,虽然还是很小,但还算温馨舒适,外墙刷着白漆,还有维多利亚式蕾丝花枝纹样的三角形墙饰,很是华而不实。墙边搭了棚架,她很快就种上了紫藤,但漂亮的装饰和茂密的紫藤也不能把约翰逊城变成布兰科或者弗雷德里克斯堡。弗雷德里克斯堡的斯特拉•格利登,大概和丽贝卡同一时期搬到那里,她说:“我到了约翰逊城,还以为自己走到地球的尽头了。”

    格利登夫人说,那里无比原始的生活条件真是令人难以置信。她先住在城里唯一的旅馆,光是残破简陋的外表就够让人惊讶的了。她问洗手间在哪儿,结果别人竟然告诉她没有洗手间,连洗手洗脸的水槽都没有。他们还说,约翰逊城大多数的住家都没有室内管道。“整个城里加起来也没有三个洗手间吧。”她回忆说。她说的洗手间,还只是有水槽和浴缸的盥洗室。约翰逊城里没有一个住家卫生间。她问能在哪儿吃饭,有人告诉她,城里倒是有家咖啡馆,但只有店主,卡斯帕里斯家的金和范妮想开门的时候才开。他们已经有段时间不想开了。(还有一位旅客回忆起一天中午的时候来到卡斯帕里斯咖啡馆,看到门上挂着一个牌子,他觉得真不是一家餐馆应该挂出来的:“午饭时间,不开门。”)于是乎,约翰逊城里无处可以觅食,格利登夫人决定自己动手做个三明治,结果去买食材的时候才惊讶地得知,当地的商店没有面包,因为需求不够。“在约翰逊城连一条面包都买不到。”

    弗雷德里克斯堡只有四千名居民,但所有的房子都是坚固的德式石屋,有藤架有果园(室内也铺了管道)。城里有美丽的教堂和一家规模可观的酒店。长长的主街两旁,热闹的店铺顾客盈门。相比之下,约翰逊城就是一个蛮荒之地。城里也有主街,是唯一的一条商业街(当然是没有铺沥青的土路)。街上只有可怜的几间平房商店,每家用木头搭了一个所谓的“遮阳棚”,用几根杆子支在铺着木头的简陋人行道上。城里几乎全是平房,仅有的大一点的建筑是那座摇摇欲坠的水塔,还有用瓦楞铁板围起来的轧棉厂、银行、巴恩韦尔医生开的“疗养院”,也就是他诊所楼上的四五张床,以及两栋四四方方的石质建筑:学校和法院。主街周围稀稀拉拉地散落着几个住家,真的是非常稀稀拉拉。一九一六年,雷德福家的两兄弟,塞西尔和埃米特爬到学校的塔楼上,四面都能看出去八公里的样子,塞西尔说:“我们认识周围每一家的每一个人。”所以他们统计了目之所及的区域的人数。算上儿童和雇工,一共是三百二十三人。

    格利登夫人还记得,这种被全世界抛弃的孤立感实在让人难以承受。登上六公里外的瞭望山山顶,视野能比在学校塔楼上放得更远。从那里看出去,只见山脉连绵无尽,景色空旷单调,令人生畏。低头一看,脚下就是逼仄的约翰逊城,稀稀落落的房子,被吞没在这广袤天地之中。

    将来有一天,这里自然会修路通车。然而山姆和丽贝卡搬到约翰逊城的时候,城里几乎没有车,总共也就是三四辆,也没有铺设好的道路供车行驶。就算是开车,去弗雷德里克斯堡或者奥斯汀也要很长时间,而且还是在路能走、河能过的时候。很多时候路不通,河也过不去,那么想要去弗雷德里克斯堡或者奥斯汀,就得被“带出去”,仿佛是要从最落后的非洲去到文明世界。“有一次我想回弗雷德里克斯堡的家过圣诞节,”格利登夫人回忆说,“不得已找了个很会驾马的人带我去到斯通沃尔,然后弗雷德里克斯堡派了辆车到那儿,把我接回去。”她说,约翰逊城是“一座孤岛”,周围的大片土地如同汪洋大海,让其与世隔绝。

    丽贝卡的看法完全一样。约翰逊城的人倒是很友好,格利登夫人如是说:“(约翰逊城的)人们是我见过最友好、最热情的。”但他们满足不了丽贝卡最重要的需求。“她可能是全城受教育程度最高的女人了。”她的儿子山姆•休斯敦写道,此言不虚。整个约翰逊城只有她一个女人有大学文凭。而无论男女,全城只有两三个居民上过大学。事实上,除了学校里用的教科书,城里也找不出别的什么书了。有个农民,罗伯特•李•格林,有着强烈的阅读欲望,每次到学校参加什么晚上的活动时,他都会溜出礼堂,偷偷到高中的教室,坐下来读历史课本,直到不得不回家。而对于丽贝卡来说,最糟糕的是,学校的教育水平实在太差,她觉得自己的孩子们都不算是在受教育。有一次母亲来看她,她说的话都带着深深的绝望:“我不想让孩子们在约翰逊城长大!”

    搬到约翰逊城后不久,他们的第四个孩子,山姆•休斯敦出生了。生孩子的时候,丽贝卡想住在疗养院,但巴恩韦尔医生说仅有的几张床要留给那些情况更严重的病人。这次接生现场倒是有医生了,但生得还是很艰难,几个星期才勉强恢复过来,还留下了多年的后遗症。丽贝卡•约翰逊总是缠绵病榻,有时候持续几天,有时候要好几个星期。她本来就讨厌乏味的家务活,这时更是什么也不做了。她母亲来得越来越频繁,每次都要待上好几个星期给他们帮忙,山姆还在本地雇了个女孩来打扫卫生。丽贝卡的邻居们说,要是母亲和女佣没做的活,就不会有人做了。

    邻居们说,丽贝卡除了不勤快,也不节俭。在这个极度贫穷的小镇,一分一厘都很要紧,女人们都锱铢必较。所谓“开源节流,量入为出”。约翰逊城之所以一条面包也买不到,是因为马布尔福尔斯做的面包,得用马车运过来,所以一条面包售价要五美分。与其花这个钱,约翰逊城的女人宁愿自己做面包,就算得花上一整天在炉子边看着火,不停添木柴维持合适的温度。约翰逊城的女人们会双手双脚跪在地上擦地。林登的堂姐阿娃•约翰逊•考克斯回忆说:“扫帚太贵了,不敢每天都用。”丽贝卡可没这么活着。在邻居们眼里,她也不可能这么活着。阿娃的爸爸汤姆每个月给她妈妈十美元做家庭开销,本着“开源节流,量入为出”的原则,妈妈每个月通常能省下两美元。“我们的妈妈从小就学会了怎么保存食物、怎么存钱、怎么做所有农夫该做的事情。但从来没有人教过她(丽贝卡),她也不愿意学。而且丽贝卡这样的女人,就算她愿意学,也永远不可能融入我们的那种生活。她根本无法理解,在这个地方,一分一厘都要花在刀刃上。”

    但那个时候,丽贝卡•约翰逊的邻居们并没有因为她不像他们那么勤快节俭就对她不满,因为他们看到她别的优良品质,而她也毫不吝惜地发挥这些品质。

    她表示志愿提供服务,以此来说服学校董事会组织了一个“文学社”,她教会员们理解诗歌,还有“演讲术”,就是她所理解的公开场合发言的整套艺术。这些乡下的男孩女孩很害羞,而且很多人都是偶尔才从偏远的农场牧场来上学,这让她的教学难上加难。她先在低年级的学生里开展拼写比赛和算数比赛,让他们生平第一次有了观众。接着再进阶到朗诵诗歌,出演童话剧表演对话,然后发展成辩论,最后,丽贝卡从奥斯汀得克萨斯大学的图书馆给高中的孩子们订购了书籍、时事评论的小册子和杂志,他们需要阅读这些书籍上的内容,就某个主题发表即兴演说。女孩儿们强烈地觉得自己很“乡巴佬”,缺乏社交场合的优雅和礼仪,于是丽贝卡增加了课程,把舞蹈也包含进来。五十年甚至更久之后,她的一个学生被问到当时学的什么舞时,突然就陷入了沉思,接着,又突然开始哼起轻柔的歌曲,皱纹满布的脸上浮现出怀念的笑容:“红色小推车上了蓝漆,红色小推车上了蓝漆,红色小推车上了蓝漆,快来快来,我亲爱的你。”学校买不起手摇留声机,丽贝卡就自己搬了一个来,放起唱片,不仅教孩子们跳方块舞(2),还教了华尔兹、弗吉尼亚里尔舞。还有,根据约翰逊城其他老年居民的回忆:“她还教女孩子们正确的站姿……和坐姿。”她做这些工作都没收钱,反正学校也没钱,她也没开口要。学生们都对她感激涕零。“以前我们什么也没有,”其中一个学生回忆道,“林登的妈妈到学校开办起这些之前,上学就是坐在教室里,别乱动,别乱说话,不然就要受体罚。我们以为他们不会同意她来开文学社。那可是玩儿啊,是跟教科书没什么关系的活动。”

    他们也很感激林登的妈妈私下里教授的课程,地点就在约翰逊家的客厅。“那些课程真是我少女时代的亮点。”巴恩韦尔医生的女儿姬恩说。

    事实上,这些课程能改变人的一生。

    上课的孩子之一就是林登的堂姐阿娃。阿娃的妹妹玛格丽特,长得漂亮,性格活泼开朗,而阿娃则不然。她很害羞,身材有点矮胖,虽然长得不难看,自己却对外表毫无信心。丽贝卡当时在文学社是一个级一个级地教,从低年级教到高年级。等她教到自己那个年级的那天,阿娃很害怕。

    约翰逊夫人开始分配演讲主题,阿娃回忆道:“我说我没法演讲。”

    “‘你下午到我家来一下。’

    “到了她家,我说:‘我就是做不到,丽贝卡婶婶。’她说:‘你做得到的。如果你下了决心,就没有什么做不到的。我知道你有演讲的能力。’我哭了,我说:‘我就是做不到!’

    “丽贝卡婶婶说:‘哦,你做得到的。’她又说:‘美貌不过一张皮,亲爱的。’哦,我永远也忘不了她的那句话。她不断朝我重复勃朗宁的诗。而且她从来没有放弃我,从来没有。一直坚持鼓励我,告诉我做得到。她教会我怎么说话,传授我演讲术。然后我去参加了得州的比赛。我告诉你吧,那时候我胆小得像只小鸡崽儿,结果还赢了奖牌,在整个州都参加的比赛,得了一枚金牌。而她继续鼓励着我。我想做一名老师,但从不相信自己可以。我觉得自己没法向孩子表达。我一直一直都想做个老师,但没法表达自己。我心中那种自卑一直挥之不去。而她告诉我:‘你身上具有一切好老师的品质。下定决心就去努力吧。’她从不放弃,一直对我说我做得到。我做到了。我成了一名教师,教了十八年书。丽贝卡婶婶的恩情我永远无法偿还。她让我明白,那些我曾经以为自己永远无法做到的事情,是做得到的。”

    丽贝卡•约翰逊还给了很多孩子这样的恩情。很多孩子是德裔美国人,在家里不说英语,在学校也经常不说(弗雷德里克斯堡和丘陵地带其他德国人社区的学校经常只有德语授课),而她耐心地教这些孩子英语,声名远播,很多德国家庭从很远的地方把孩子带到约翰逊家学习。多年以后,住在将近五十公里以外圣马科斯的一个人,被问起当初为何这样做,他说:“我很小的时候就听到大家在赞扬约翰逊夫人了。”

    她丈夫爱她崇拜她。他们的婚姻“是个错误”,这是阿娃的评价,而且特别强调了这四个字,表示这是很准确的评价。“虽然是个错误,她也想尽力经营得最好,因为她爱他,他也爱她。哦,他真是崇拜她。她走过的地方,他都能顶礼膜拜一番。”

    说“是个错误”,是因为他们的性格确实“完全相反”,这是丽贝卡本人的评价。“约翰逊夫人总是很开朗、善良、体贴……她是个非常非常温柔的女人,”格利登夫人写道,“而她丈夫,山姆先生,真是截然相反。”如果没什么事情能打破她的平静,那也没有什么事情能平息他的暴脾气。邦顿家族的人不点火就能着,而且山姆的脾气异常暴躁,而且火气经常撒在妻子身上。

    但他的火气来得快也去得快。就像他妻子写的:“他非常有条理,很敏锐,也很紧张,对效率低下和不称职的事情容忍度很差,而且有什么不高兴就张嘴直说。不过,要是他的话对别人造成了伤害,他也会马上进行弥补。”生于约翰逊城最贫穷的一个家庭,在约翰逊家打过工的路易丝•卡斯帕里斯回忆说,有一次,“山姆先生朝我发了火,我做错了事情,他真的发了很大的火”。但是,第二天她再去的时候,“壁炉架上放着一个漂亮的盒子,里面全是糖果,是给我的”。他没有对她说一句抱歉,但她从别人那儿得知,这是他一路赶着车去弗雷德里克斯堡买的。一些传记作家写道,约翰逊家妻子与丈夫之间永远在激烈争吵。而路易丝,以及其他在约翰逊家工作过(有的还住过)的女人,还有邻居与亲戚,都认为这个说法不对。“反正我看到的这个家不是那样的。”辛西娅•克赖德说。很多人最鲜明的记忆,就是山姆爱开丽贝卡的玩笑,通常会说到他为她买的这个房子(“他经常会开玩笑地嘟囔抱怨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什么的”),还会说她经常把自己的贝恩斯血脉骄傲地挂在嘴边,却从来没提到妈妈那边,赫夫曼这一脉。(“要是她做什么事情钻了牛角尖,山姆就会说:‘德国脾气上来了,看看,德国脾气!看看你兄弟的名字。赫夫曼!可能以前就是霍夫曼哦,柏林的霍夫曼!’丽贝卡就会说:‘山姆,你明明知道那是荷兰的姓。’”)他们回忆说:“看得出来,在这些玩笑背后,他对她有多么尊重,尊重她的博学多才,也尊重……嗯,就是尊重她这个人。”他们还回忆起山姆和丽贝卡促膝长谈,经常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有时上一分钟他还在朝她大吼大叫,下一分钟他就用自己的方式道了歉,讲了个好玩的故事。“上一分钟他还在吼,下一分钟她就被他的什么话给逗笑了。他能把她逗得乐开了花,笑得停不下来。”山姆很喜欢和丽贝卡谈论政治。丽贝卡本人后来写道:“从性情、成长经历和背景来说,两个人天差地别。然而,从原则与人生目的这些人生真正的核心因素上,我们是一体的。”此言不虚,两个人都是理想主义者。“贝恩斯一家总是崇高理想的追随者,”多年后,她如是说,“他们喜欢谈论崇高的理想。我们觉得,不管做什么,背后总要有伟大高尚的目的;不管做什么,都不要求什么物质的回报。林登的父亲总觉得人民的利益是第一位的。”路易丝•卡斯帕里斯说:“你看他回家的时候,她总是那么高兴。我总是确信,这俩人非常的……”说到这儿,路易丝没了声音,用肢体语言表达自己心中两人的感情,她张开双臂,做了个拥抱的动作。

    有那么一段时间,丽贝卡没法像山姆的弟妹帮助他弟弟那样帮助山姆,好像也没什么关系。

    在斯通沃尔,有几年棉花收成不错,山姆也充分利用那些他雇来的短工。“他的短工经常开玩笑说,要是能去别的地方工作,就走人了,”阿娃说,“山姆伯伯啊,他很善于催促人干活。他自己工作努力勤奋,也希望其他人都和他一样。”地产上的生意他也干得不错,至少有一桩生意是很划算的,他用大概两万美元买下一个牧场,很快就以三万两千三百七十五美金的价格卖给了埃默里•斯特里布林。按照丘陵地带的标准,这已经是发了笔大财了。他雇了路易丝•卡斯帕里斯、艾迪•史蒂文森等年轻女孩来家里做清洁。路易丝的妈妈会把约翰逊家的脏衣服拿床单裹起来,背回家去洗。洗完拿回来,会有一个老女佣斯贝茨专门来熨烫。他买了辆哈德森牌的大汽车,甚至还雇了个司机,负责送丽贝卡和孩子们。这个司机其实也就是当地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盖伊•阿林顿,但当时丘陵地带根本还没人从事这个职业呢。丽贝卡的健康状况仍然不好,第五个孩子和一九一六年最后一个孩子露西娅出生后,她不得不常常长时间地卧床。一九一七年她做了两个小手术,恢复得很慢。但是有很多闲暇的时间做自己喜欢和擅长的事情:组织学校的文学社,讲授演讲术,绣花功夫也是一等一的好,受到交口称赞。她会组织孩子们演戏剧,不仅在学校,还在自己家的前院,让前来的人们付点出场费,为当地的一些组织筹款。她最喜欢的一部剧是《老弗吉尼亚的祭鸽》。山姆总会给她带些惊喜的礼物回家。一九一六年的一天,他回到家,宣布戈登•戈尔因为健康状况不佳,要去亚利桑那州了,卖给他两样东西,丽贝卡肯定会喜欢。一样是崭新的胜利牌手摇留声机,一样是格尔名下的报纸,《约翰逊城纪事》,一份八版的周报。但报纸运营得不太好,约翰逊城的人手里现金太少了,很多都交不起订阅费。山姆不得不接受他们用来买报纸的香烟、蔬菜,有一次甚至还收到一只羊。而手动印刷的机械原理很复杂,超出了丽贝卡的理解范围和处理能力。四个月以后,她就让山姆把报社卖了。之后多年,山姆经常笑着对报纸的新主人雷弗迪•格利登说:“我告诉你,格利登,这还是我第一次沾手一无所知的东西。”但运营报纸唤醒了丽贝卡的写作热情。她成为奥斯汀和弗雷德里克斯堡的几家报纸驻约翰逊城的记者,每周写点当地新闻寄到各个报社。她还写诗,但是一首也没发表过。山姆的存款少得可怜,不管赚了多少钱,他花得都更多:更多的牧场;约翰逊城银行那边的小礼堂(被当地人嘲讽地称为“歌剧院”),偶尔放点电影;城里唯一的酒店。看这样子,他似乎是在努力达成老约翰逊兄弟最初的目标,虽然规模比较小,但仍然是他条件范围内最大的了:在丘陵地带创建一个小小的商业帝国。

    他总是一表人才,器宇轩昂。“看一个人的靴子、帽子和骑的马,就能把他摸得七七八八。”山姆•约翰逊的靴子是在圣安东尼奥手工定制的,他那顶珍珠灰的帽子,是他专门在奥斯汀的约瑟夫商场买的,是那儿最贵的一顶了。而他那辆哈德森,配了司机的哈德森,是整个丘陵地带最大最贵的车。他的穿着打扮一看就跟丘陵地带别的男人不同,这对他来说非常重要。“我爸爸出门,从来不会只穿衬衫。”他的女儿丽贝卡回忆说。

    但那时候人们并不觉得他是穷讲究。就像斯特拉•格利登说的:“山姆•约翰逊是个好心人。”斯特拉记得,她来到约翰逊城的那天,感觉实在太糟糕了,觉得“来到了地球的尽头”。十九岁的她独自在酒店的前廊上,看着夕阳的光渐渐褪去,想着天光散尽了就必须上楼去她那个简陋的小屋,心里十分恐惧,觉得自己“永远无法在这样一个地方活下去”,所以必须放弃新找的工作,明天一早就回弗雷德里克斯堡去。这时候山姆•约翰逊来了,仿佛立刻就看出了她的心思。“他很了解我父亲,也很了解我。”她回忆说,“他径直走到门廊上来,说,‘今晚跟我和丽贝卡一起住吧,明天咱们给你找个地方。’我就跟着他去了,和女孩子们住在一个房间,第二天,他真的给我找了个地方。我真的非常感激。而山姆•约翰逊先生就是这样的人。他乐于助人。如果你需要钱,他手里又有一美元,他就会分你一半。山姆先生就是这样的人。”

    大家总是称他为“山姆先生”以示尊敬。人人提起他都会加个“先生”。佩德纳莱斯河谷的人们一旦有了麻烦,就会想到去找山姆先生。要是他们没找他,这位先生也会主动去帮他们。一次,他听说一个帮他干过零活的穷光蛋,叫作霍尼希的德国人在弗雷德里克斯堡坐了牢。山姆坚信,霍尼希入狱肯定只是因为不会说英语不了解法律,所以他开车去弗雷德里克斯堡,雇了个律师,一起去见了法官,说服他释放了霍尼希。(几天之后,约翰逊家的前门被敲响了。是霍尼希,一心要为山姆做一些零活来报答他的恩情。他粉刷了墙壁,帮他们铺了条小道,搭了更多的棚子。不为山姆做完所有一切他能做的工作,他就不愿意离开。)

    而且山姆一直很亲切友好,总是爽朗地大笑,爱开玩笑。弗雷德里克斯堡银行的一名出纳回忆说,他走进银行,不出一会儿,就把所有的出纳逗得哈哈大笑。山姆经常来还旧的贷款或者借新的贷款买更多的资产,所以他会见银行的行长,连这个古板严肃的老古董也会坐下来和山姆先生一起大笑。他也十分健谈,喜欢讨论政治和国际热点。他在约翰逊城主街的木头人行道上遛弯儿,要是遇到什么朋友聊起天来,就会聊得坐在人行道边上,慢慢说慢慢谈。罗伯特•李•格林的女儿回忆说,格林“与镇上那些信教的人矛盾很深”,因为“他相信进化论,所以他们说他是个不可知论者,应该受到谴责”。但是,她说:“山姆•约翰逊思想非常开放。他会到我们家来,他们就坐在壁炉旁边,一边抽着烟,一边整夜地聊着进化论和别的东西。我父亲很喜欢和山姆•约翰逊谈天说地。那时候很多人都爱戴山姆•约翰逊。”他不仅亲切友好,而且备受尊敬。一九一七年四月,美国参战(3),需要征兵。而布兰科县的农民们,十分需要儿子们留在家里帮忙干农活。他们非常担心征兵局不够公平,所以选了山姆先生作为主管征兵的三人组成员之一。同年十一月,议会因此举行了特别选举,要填补一个空缺,也就是山姆十年前被迫放弃的那个席位。现在山姆也能负担得起这份工作的开销了,于是宣布参选。他这一宣布,根本就没人出来跟他竞争,轻而易举就拿下了。

    赢得选举之后,山姆很高兴。晚上回到家,一打开门,拿他女儿露西娅的话来说:“一大群孩子就朝他飞扑过来。”(最小的露西娅总会格外得到父亲的宠爱。)山姆让露西娅趴在他肩膀上,然后双臂抱着别的孩子,走进厨房。丽贝卡就在那里下厨。数十年后,孩子们还会回忆起这种时刻的温馨小仪式,山姆会问妻儿:“我带回来一袋糖(或者一条面包、一些糖果),你们拿什么来换?”“一百万美元。”孩子或者丽贝卡会大喊。“一百万美元可不够!”山姆会这样回答,直到大家纷纷送上亲吻,他才把东西拿出来。

    约翰逊家长长窄窄的餐桌边,孩子们坐在凳子上一溜儿排开。这晚饭和约翰逊城任何一家的晚饭都不同。“第一次在他们家吃饭,我都被这吵吵闹闹给震惊了,”林登的一个朋友回忆道,“他们大笑啊,争论啊,大闹啊,每个人都乐在其中。很多话题是关于政治的,他(林登的父亲)最喜欢提这个。但除此之外也是天下之事无所不谈。一旦争论渐渐平息,他就再起一个新的话题。饭吃得差不多了,孩子们都站起来要离席,林登的父亲朝我轻轻眨眼睛,说:‘我跟他们争论,是为了保持他们敏锐的思维。’我一下子恍然大悟,他做这些都是有目的的。”

    晚饭后,高高的天花板上用长长的链子吊着一盏彩色玻璃的煤油灯,微风吹来,轻轻摆动,玻璃的垂饰发出温柔的响动。山姆•约翰逊会打开蓝色封底的拼写课本,来一场非正式但是战况激烈的拼写比赛。要么就组织一场家庭辩论。有一天晚上斯特拉•格利登也在场,主题是:“高粱和蜂蜜,哪个更好?”要么全家都到前厅去,那是个很温馨的小房间,有两个马皮沙发,贴了粉红碎花的墙纸,贝恩斯外公的肖像镶在镀金的相框里,壁炉两旁是两个书架,虽然很小,却有着约翰逊城所有住家中最多的书。约翰逊夫人一边坐在那儿绣花,一边听着唱片(那时候被称为“爱迪生盘”(4))。弗雷德里克•艾伦•克里的“红色翅膀”,是最常听的。威廉•詹宁斯•布赖恩的演说也是常常放,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听到布赖恩的声音,山姆就会开始讲关于他的故事,而孩子们特别喜欢听山姆讲故事。

    “他们爱父亲,”露西娅的密友之一,威尔玛•福西特说,她也在约翰逊家度过了许多个晚上,“回想起那一家子的时候,我想到的就是他大笑的样子,和孩子们一起大笑,特别随意的氛围。不像我们家,什么事情都要讲个谨慎守礼,但是他们特别快乐。我们一起享受了非常开心的好时光。在我眼里这是温暖幸福的一家子。”

    那些曾经在约翰逊家里目睹他们的生活,曾经在场的目击者,都会同意威尔玛的话。无论问多少人,他们都会一致同意,这是温暖幸福的一家子。

    他们也会同意,有一个人除外:约翰逊家的长子。


    (1) 《蛋与我》(The Egg and I):一九四七年上映的电影,改编自同名回忆录,写的是一名年轻女孩嫁到一个养鸡农场的经历。

    (2) 方块舞:西方传统舞蹈,一般是四对男女站成四方队形,按照各种变化交叉起舞。

    (3) 即第一次世界大战。

    (4) 因为留声机是爱迪生发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