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黄魏紫

本来一部红楼,环肥燕瘦、姚黄魏紫,如楂梨橘柚,各擅胜场,而成兰菊竞芳、晋楚争长之势,偏后世论者,评及霄壤之别,鼎瓠之分。

赏之者,谓黛玉之高洁、宝钗之和善、湘云之豁达、妙玉之清高、迎春之仁慈、探春之自尊、惜春之单纯、凤姐之才干、李纨之恬淡、香菱之善良、袭人之贤惠、晴雯之率直、以至鸳鸯之刚烈。

而贬之者,上至黛玉之刻薄、宝钗之奸伪、妙玉之矫揉造作、迎春之懦弱、惜春之孤僻、凤姐之毒辣,下至晴雯之泼辣、袭人之阴险。争讼不休,以致兄弟阋墙,老友挥拳。

值得注意的是,赏之者的词汇,有道德、有能力、有性格相关,而贬之者的词汇,以道德词汇为最。

高尚的道德标准、目标和行为,不能,也不应成为我们横扫蛇神牛鬼的理由。他人的观点、行为和我们不同时,不能仅仅因为不同而否定。三毛说:“路是由足和各组成的,足表示路是用脚走出来的,各表示各人有各人不同的路。”嵇康在《与山巨源绝交书》里面反复强调,自己喜欢帽子,没必要强迫野蛮人带,自己喜欢腐肉,也不要喂给鸳雏吃。

阮籍丧母,裴楷去吊唁。阮籍刚喝醉了,散发乱坐,不哭,裴楷自己按照礼制哭完就走了。有人问裴楷:“按礼,主人哭,客人才跟着哭。阮籍既不哭,您为什么哭呢?”裴楷说:“阮籍是超脱世俗的人,所以不尊崇礼制;我们世俗中人,所以要遵守礼制准则。”当时的人非常赞赏,认为双方应对都很得当。

这是尊重自我和尊重他人的典范,既不因自己“正确”而责备他人,也不因他人的“正确”而改变自我。正如宝钗、黛玉,才同貌同,而性格不同,因此言论不同、行事不同、心术不同,如双峰并峙,二水争流,“诚不可甲此而乙彼”。

本来只是鱼与熊掌,各是美味,各人取舍不同,不知何时,甲之美女,忽成乙之恶婆。无数英雄,尽入此彀,焚膏油以继晷,恒兀兀以穷年,考证此优彼劣,盛矣!

硬要辩得这种美压倒了那一种,毫无意义。李白狂狷不羁,杜甫沉郁深厚,谁又压倒了谁?宝钗弱了,作为对手的黛玉又怎能好看?反之亦然。晴雯被逐,袭人说过很没见识的话:“那晴雯是个什么东西,就费这样心思!”哪里知道晴雯弱,则袭人弱,晴雯强,则袭人强。

六祖有云,不是风动,不是幡动,仁者心动。以仁者之心,观红楼诸艳,不是非关道德,而更多是性格。看到太多道德因素的人,多是因为自己心动,以己度彼,才觉得他人有道德问题,纳西塞斯照出的永远是自己的脸。比如宝钗以儒家风范为己任,且遵循不移。厌恶宝钗劝学的人,偏偏也要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宝钗之上,岂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这里当然还有学识、阅历之分,然而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读书人的性格。林语堂先生有论在先,只好做一把文抄公:

“欲探测一个中国人的脾气,其最容易的方法,莫如问他欢喜黛玉还是欢喜宝钗,假如他喜欢黛玉,那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假使他赞成宝钗,那他是一个现实主义者。有的喜欢晴雯,那他也许是未来的大作家;有的喜欢史湘云,他应该同样爱好李白的诗。而著者本人则欢喜探春,她具有黛玉和宝钗二人品性糅合的美质,后来她幸福地结了婚,做一个典型的好妻子。宝玉的个性分明是软弱的,一点没有英雄的气概,不值得青年崇拜。”①

“读《红楼梦》的人,或偏于黛玉,或偏于宝钗。偏于黛玉的人,也必喜欢晴雯,而恶宝钗,兼恶袭人。女子读者当中,做贤妻良母好媳妇的人,却常同情于宝钗,而深恶晴雯,完全与王夫人同意,这里头就有人生处世的真理存焉。大抵而论,阮籍、嵇康之辈,必喜欢黛玉,尤喜欢晴雯;叔孙通、二程之流,必喜欢宝钗,而兼喜欢袭人。”②

《金刚经》云:“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因此发宏愿,把红楼每个人都写成好人、善人,至少是可以理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