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让尽可能多的人感到快乐吗?

在试图为宰杀动物寻找一个合理的解释时,没有人能跳过这个问题:我们该怎样对我们的行为做出评价。怎样的行为才能被称作是符合伦理要求的?我们又该怎样认定一个行为符合或是违背道义?我们该从这个行为引起的结果还是从这个行为本身进行判断?是否存在着某个目的、准则或是标准好让我们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功利主义的伦理要求中,人们依据造成的结果来评判人类的行为。在这里,他们只关注这些行为将起到什么作用。功利主义者将这种行为带来的所有积极作用与负面影响整合在一起,结论中既包括可见的也包括不可见的结果。

原则上来说,人类生命中几乎每一个重大决定都是权衡利弊后的结果。以我们的职业和学业选择为例:谁都知道选择一个正确的职业对我们的生活而言非常重要,那么我们究竟要选择一个可以使我们感到快乐的,还是能让我们挣到很多钱的职业?我更愿意为一个公益机构还是一家跨国银行工作?我是否要考虑自己的职业对全人类的贡献程度,还是我应该首先考虑自己的利益?职业选择的过程是我们在对自我喜好,以及做出这个决定可能会出现的可见和不可见的结果之间进行权衡。这个选择是否会让我感到满意,我又是否能获得成功,这些我都无法预测。同样,我也无法提前知道我的职业和学业选择,究竟会对自己和他人的生活带来何种积极和消极的影响。

实际生活中难以决定的事情,在理论中可以通过十分简单的原则得到解答。功利主义者通过一个行为产生的结果来衡量它的道德价值,并据此计算它的功用,目标是尽可能地发挥它对所有人的最大功效。其中关键在于,这个行为是否可以为我们增添幸福,同时让我们避免不幸。这种对于幸福的计算旨在为所有人类和动物带来福祉。功利主义者遵循的原则是“尽可能为更多人带去最多的快乐”。一个行为若是能够普遍提升幸福度,那么它就是一个好的行为。一个增添幸福避免痛苦的行为达到了它最大的使用价值,它所带来的积极作用要远大于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可以说,最好的行为会给所有人带来幸福,不伤害任何人的利益,一个伤害到他人或是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则是不好的行为。这就是功利主义原则所倡导的:提升全民幸福,减轻全民痛苦。

拯救一个人还是两只动物?

我们假设,一个朋友患了重病,急需一种特殊的药物。这种药物虽然已经被研发出来了,但是还没有经过测试,有哪些副作用尚不明确。研究者担心,服用这种药物会给患者带来严重的副作用。最快速也最有效的解决办法是将这种药物在狗和马身上进行测试。一周后便可知道这种药物到底是可以拯救重病的朋友,还是会对其造成生命危险。

现在你有(至少)两种行动可能性:你希望在狗和马身上试用这种药物,并且承担它们忍受痛苦或是为此死亡的风险吗?还是说,你会因此停止对自己朋友的帮助,因为对你而言两只动物的生命更重要?

所有生物都有生的权利!

应该让尽可能多的人感到快乐吗? - 图1

功利主义者认为,我们可以根据一个行为产生的结果判断它的使用价值。这一点值得商榷,因为不同利益及不同生物间无法相互进行比较。比如美国哲学家汤姆·里根(Tom Regan)就深信,动物有活着的权利。他关心的不是动物和人类具有平等的地位,而是它们尽管有许多不同,但仍能被我们同等对待。动物本身也许并不具备承担道德义务的能力,但是它们却可以成为我们道德行为的接受者。

里根指的是那些具有普遍性的义务和权利。在这里得到展现的是不同于功利主义的义务论,它不从结果来判断一个行为的价值,而是从行为本身入手,义务论对一个行为产生的动机及想达到的目的提出疑问。一个行为符合还是违背道义,不受它结果的影响,而要看它是否遵循某种特定的道德准则,比如“禁止杀生”,杀害生物的行为从根本上来说是错的,不管人们是宰杀动物还是出于自卫杀了它。

疯狂的思维之旅

假设你发现你的父亲偷偷地靠贩毒在挣钱。虽然这难以置信,但是你们的房子、家庭度假以及其他的一切开支都得靠他的这份营生,而许多人将因此陷入毒品的深渊。

你会出于正义感举报你的父亲吗?还是会仔细斟酌一下你的这一行为将会产生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你会遵循道德准则还是追求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