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学术的语言本体论
拙著《诸神的起源》出版后,有一位台湾的批评者(陈云根)认为,这本书“征引宏博,用力之勤令人钦叹”,但“方法学上却显示陈旧”。我知道,这位批评者之所以说我的方法陈旧,主要是因为我既没有照搬弗洛伊德、弗雷泽、荣格以后在国外神话学中流行的心理分析和原型分析方法,也没有因袭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方法。
其实,对于这些大师及他们的著作与方法,在理论上我一直深感兴趣和做过一定的研究。但我以为,在研究中国远古宗教神话问题时,简单袭用任何一种外来的方法,基本上是不灵光的。这种尝试,此前已有多人做过(如杜而未、苏雪林、张光直),当下也有人尝试。
但无论是把中国神话看作某种普遍宇宙或人类意识的翻版,或是把中国神话看作一种“使人界、神界得以沟通的媒介”,如果连起码的文献考辨与语言分析这一基础性工作都还没有做过,那么无论构制的是一个表面看去何等辉煌的金光大厦,其根基还只是立在沙滩上的。社会语言学家陈原先生在一封信中论及《诸神的起源》的方法学意义时,曾讲过这样一句话:“这本书是从语言看社会的一个很好的证据。”这话可谓深获我心。
实际上,中国神话是中国历史和汉语语言文化的一种独特产物。因此,研究中国神话的首要方法,就是必须掌握传统朴学的训话和考证方法——这实际就是通过语言分析工作重新认识和真正读懂古代文献的方法。《诸神的起源》之所以别开生面,即得力于这一点。不过,本书对此则有更深入的开掘和阐发。
至于我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语言文字分析和语源语义的历时探索,重新识读和阐释古代经典,从而以语言文字研究为手段,达到真正理解和认识古代中国社会与文化的目的。在这个意义上,本书的方法乃是语言分析和解释学的方法。这种方法在某种意义上的确是恪守“传统的”,但对于20世纪西方学术来说,语言分析和解释学恰恰已成为当代哲学中最具有先锋意义的研究方法。
了解20世纪西方哲学思想发展情况者会知道,20世纪西方哲学在方法学上的一个突出转变,就是由本体哲学、逻辑哲学向语言哲学的转变。20世纪的西方哲学主流,在方法上常被称作“分析的时代”。所谓“分析哲学”,指的是逻辑语言和日常语言的分析。迈克尔·默里指出:“分析哲学自称是语言的哲学。但语言研究并不仅仅是当代哲学诸多课题中的一个,它已被认为是解决所有哲学课题的关键,它是哲学的基础、方法和超级理论。语言哲学在当代哲学中的这种重要地位,可以与传统哲学中形而上学的地位相比论。”
解释学(hermeneutics)不属于分析哲学,但它却也是一种语言哲学。“解释学可以广义的定义为有关解释的理论,特别是对原文的解释。由于原文是语言的文字记载,所以解释学必须研究语言的本质和与口语相对的书面语的本质。(西方)古典时代的解释学,包括圣经解释学、法律解释学、文献解释学及文学解释学。”实际上,中国传统学术中的经学、考据学正是具有经典意义的中国传统解释学,而训诂学则正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语言分析学和生成语义学。
1725年,西方学术界出现了一本名叫《新科学》的著作。这件事在当时似乎并未引起人们的重视。但是对于近现代社会科学史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事件,其意义完全可以类比于弗朗西斯·培根的《新工具》对近现代自然科学史的意义。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维柯在本书中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思想。他试图构拟一个科学的研究人性、社会和意识形态的方案。这一方案的模型,就是伽利略、培根和牛顿等人当时新建立的“自然科学”。这一方案的目标则是构造一门研究人的“物理学”——“人文学”,即社会科学。
从那时到今天,两个半世纪过去了,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已经建立并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和成就。但是,除了极少数的几门学科(如语言学、逻辑学)之外,迄今恐怕很难说当代社会科学中有多少成果和结论是基本没有争议的。同时,距离维柯所设想的把研究人、社会、思想的学术科学化这一目标,我们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程要走。
在这部著作中,维柯还表述了两个极其重要的思想:一个与神话学有关,一个与语言学有关。这两个思想,对于现代社会科学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启示性意义。
维柯指出,对于原始神话关于天地万物的创造社会组织的建立,文明的起源,万物的命名等常见主题,现代研究者不必过于拘泥于其表层的文学化叙述,并且以为其幼稚、荒诞和可笑。
这些神话,对于原始人类来说,是他们认知世界的一种独特方式——所谓“诗性的智慧”(sapienzapoetica)。这些神话,体现的不是关于事实的“谎言”,而是如何认识、命名和表达这些事实的一些方法。它们不单是现实的装饰,而且是应付现实的一种手段——“因此,人们学会的最初的科学应该是神话学或者是对寓言的解释,就如我们看到的,任何民族的历史都肇始于寓言”。
维柯指出,如果正确地评价所谓“原始人”,就会发现他对世界的反应不是幼稚、无知和野蛮的,而是本能的、独特的、“富有诗意”的。人生来就有“诗性的智慧”,指导他如何对周围环境做出反应,并且把这些反应变为隐喻、象征和神话等形而上学的形式。
因此,如果恰如其分地解释神话,便可以把它看作是“最初一些民族的文明史,这些先民,都是地地道道的诗人”。任何神话在古代人一般经历过的实际经验中都有其基础,表达了他们的愿望:试图把一种令人满意的、可以理解的、人化的形式强加于这种经验。
毫无疑义,维柯对于古代神话的这种观点,至今仍然具有现代性,并且比之国内学术界目前流行的一些神话学观念要更为深刻得多。
然而,同样重要的是,维柯不仅对后人启示了关于神话学的一种崭新观念,而且他还揭示了研究神话学的基本方法——文化语言学(符号学)的方法。
维柯认为,人类认识中所谓“真实”,实际仅仅是他通过自身的观念和语言所构造的一种真实。(这一观点在20世纪哲学中已是极为著名的。海德格尔说:“语言是存在的家。”伽达默尔说:“可能被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这些论断都继承了维柯的这种观点。)
人类创造各种神话,就是以语言隐喻的方式理论地和实践地把握现实世界。在这一意义上,神话不仅是文化的象征,而且被看作隐喻思维的一种符号系统。(因此,维柯也被认为是符号学理论的奠基人之一。)这种隐喻式的符号语言逻辑,被维柯称作“诗性逻辑”。又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对于语言符号和象征的解读活动,就成为理解神话式隐喻思维的关键手段。
维柯的这种观点,在近现代语言学中,导致了被命名为“萨丕尔—沃尔夫假设”的语言决定论。根据这种决定论,语言不应当如传统观点所认为的那样,“仅仅被看成是解决人类交往或思考中各种问题的一种附属手段”。
萨丕尔说:“事实上,现实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团体的语言传统之上的。绝不可能有两种不同的语言,在表现同一种现实时其见解和叙述却是完全相同的。不同的社会所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是不同的世界,而并不是只贴着不同标签(语言)的同一个世界。我们确实可以看到、听到和体验到许许多多的东西,但这仅仅是因为我们这个社会的语言传统预先给我们提供了用以认知和解释世界的那些基本范畴。”
由这一观点出发,很自然地引申出了这样一种重要的社会语言学见解:
“这种看法并不意味着现实(客体)本身是相对的,而是说现实是由不同文化的参与者以不同的方式划分和归类的。或者说,他们注意到的或呈现在他们面前的,乃是现实世界的各个不同的方面。”
这也就是说,一种社会文化,只有通过特定的语言符号手段,才能对现实(客体)发生关系。再把这一观点作一下推广,就自然地引申出了如下结论:
构成人类文化的整个社会生活领域,事实上都处在语言符号系统的组织和约束之内。在这一意义上,人类的全部文化活动,都不过是一种语言、符号性的行为,即与自然(客体)和人类自身(主体)的无限对话活动。
正是由这里出发,20世纪的现代哲学,由古代哲学的自然本体论以及近代哲学的思维本体论(认知论)转变为语言本体论,语言哲学则由此取代了传统形而上学本体论的神圣地位。在方法论上,则由康德、黑格尔时代的泛逻辑主义,分别转变为伏尔泰、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索绪尔、萨丕尔、列维-施特劳斯、伽达默尔等人所代表的不同流派的泛语言主义。当代,英美的分析哲学和符号学,法国的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德国的解释学,就是体现这种本体论和方法论转变的三大主要语言哲学流派。
然而,语言哲学和解释学对中国学术传统来说,实际上也并不是陌生的东西,它们的根早已深扎在中国古典学术的深厚传统之中,并且形成传统学术方法的一种主要特色。在汉代以后两千年的中国古典学术中,经学是主干,而治经学的基本方法就是汉代古文学者所重视的训诂——语言分析,以及与之相辅相成的为当时的今文学派和后来的理学家所重视的哲学解释学方法。
在探讨中国学术传统与西方科学传统之差异时,有人曾指出这样一点:中国人没有像希腊人那样构造一个严格形式化的逻辑斯蒂系统。那么,为什么没有呢?
我认为,这一点恰恰与中国古典学术的特点有关。实际上,在古典学术中,逻辑形式被“消解”在语言研究的过程中了。就学术传统看,中国与西方截然不同。但是,从当代西方学术由本体论、认知论和逻辑哲学向语言哲学和解释学的上述转变中,我们却可以体会到中国古典学术的方法未必是完全落伍的,它的价值还有待于我们重新研究和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