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起兵没商量

树欲静而风不止

王莽地皇三年(公元22年),是极为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关东人吃人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南阳也没有好到哪里去。食不果腹,衣不遮体是常事,饿死也不奇怪。

刘收留了大量的门客,再加上家族的拥护,在当地也算是个不折不扣的“地头蛇”。为了能有口饭吃,他们也常跟官府对着干,官府碍着刘氏势力,对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后来有一次,实在逼急了,官兵才去刘府抓人。并且指名道姓要抓刘秀。

刘秀一心做他的庄稼活,老实本分。刘整天舞刀弄剑,打家劫舍,按理说官府应该找刘的碴子才对啊。

原来全是一张《赤伏符》惹的祸。

《赤伏符》里面有这样的一句谶语:刘秀发兵捕不道,四夷云集龙斗野,四七炎际火为主。

大家看到这里,就可以理解王莽那天晚上为什么会到刘歆府,两人对坐到天亮。除了王临谋反,刘愔是从犯的原因,王莽对刘歆还有更深一层的怀疑。原来刘歆曾改名为刘秀。而当时这个《赤伏符》很流行,在京城一带可以说几乎人人皆知。因此,王莽对“刘秀”这个名字很是忌讳,甚至有点“谈秀色变”。好在,当天刘歆以不变应万变,沉着稳重的作风消除了王莽对他的怀疑后,暂时进入了“安全区”。

但身在南阳的刘秀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他虽然整天在忙于庄稼事,但因为刘家在当地的名气和声望,很多人还是知道刘秀这个人的。因此,官兵抓人才会指定要抓刘秀。

当然,刘秀也不是吃素的,一听说官兵要抓他,撒腿就跑,因为长年在农田干活,腿脚自然灵活。跑啊跑,一口气就跑到新野去了。据事后追捕他的官员回忆,刘秀就像离弦的箭一般,跑得太快了,一眨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和段誉的凌波微步有得一比,太不可思议了。

住在新野的二姐刘元和二姐夫邓晨热情地收留了刘秀,当然,“刘跑跑”在危难之际首先来新野是有目的的,除了最疼爱他的二姐刘元在这里外,他心中最爱的人——阴家大小姐阴丽华,也在这里。

可是,他到了邓府后,整天躲在府里,天天望着阴府的方向,却没有出府半步,更不用说去找阴小姐了。

多少个白天,刘秀徘徊于窗前,翘首远望,只为期待能奇迹般地见到那个梦中的佳人从窗前飘过;多少个傍晚,他仰望天空,希望归来的大雁能捎来佳人的消息;多少个夜里,刘秀辗转反侧,泪水打湿了枕巾……

在邓府,刘秀虽然没有见到他朝思暮想的人,却遇到了改变一生命运的“贵人”——李通。

李通,字次元,南阳宛城人。南阳李氏在当地很有名望,富可敌国。李通的父亲李守一边经商,一边钻研谶纬星相之术,曾拜刘歆为师。结果推算出这样一个谶语来:刘氏当兴,李氏为辅。并把自己的谶纬星相之术传给了儿子李通。

虎父无犬子,李通很快就呈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态势,他在对父亲的绝世成果进行了仔细研究后,得出如下结论:“李氏为辅”中的李氏就是指他自己。

应该说李通还是很自信的,敢做出这样大胆推测的人还真不多见。如果真印证了这句话,那他至少是国之帅才之命啊。可是要实现“李氏为辅”,就必须要找到“刘氏当兴”中的这位姓刘的“带头大哥”才行。

他开始琢磨了,琢磨来琢磨去,也没有琢磨出所以然来。他的堂弟李轶平常和李通最要好,眼看李通一天天“爱恋”,都变成了“宅男”了,他一天天“失恋”,心里那个急啊,没法儿说。

一天,敲门等礼节都免了,李轶以雷霆之势直接冲进李通的书房,一把拉起李通的手就要往外走。

李通慢条斯理地放下手,抖抖肩,拍拍身上的灰尘,问他这是干吗。李轶说要带他去见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刘秀。

刘秀和李通就这样相识了。两人通过中间人李轶对彼此介绍后,李通给刘秀的见面礼很特别——一把亮晶晶的刀。

“这么贵重的礼物,我担待不起啊……”刘秀很自然地认定这是一把极具收藏价值的宝刀了。

“这刀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李通面露凶光,和先前的文雅厚道判若两人,说着右手舞了个剑花便朝刘秀直刺过去。

刘秀大惊,一个侧身避过,问道:“兄台这是何意?”

“你大哥刘杀我哥申徒臣,我现在杀你,算是两清了。”说着向刘秀连刺三剑。

“申徒臣真是你哥?”刘秀长叹一声,道:“罢了,罢了,血债血还,今日我便成全了你,咱刘李两家恩怨就此一笔勾销吧。”当下闭目站定并不躲避李通的剑。

李通没料到刘秀会这样干脆利落,不忍心再下杀手,但手中的剑已然刺出,是收不回了。说时迟那时快,只听见“当”的一声,他突觉虎口一麻,手中的短剑掉落于地。

“哥哥,我听说刘乃光明磊落的英雄。当年错杀申徒臣,只因申徒臣枉为名医,见死不救啊……”李轶说着,看了看刘秀,然后看着李通道,“秀哥忠厚仁慈,你怎忍心下此毒手?”

李通闻言怔怔地站地那里,是啊,申徒臣虽然和他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但申徒臣的为人他是知道的,他眼里只有钱,没有丝毫人情味。如果病人没有钱,他就算是眼睁睁地看着病人死去,也无动于衷。当年刘的父亲刘钦从长安回来,染上了重病,刘登门求申徒臣帮忙治病,申徒臣就是不肯出手相救,结果导致他的父亲含恨而去……一怒之下,刘便砍了申徒臣的头颅。李通当时就要找刘“报仇”,但刘一家很快迁到舂陵去了,李通本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没有及时去寻仇……

李轶的话说到他心坎上去了,李通的脸色慢慢缓和下来了。相逢一笑泯恩仇,他看着一脸稳重,颇具大将风度的刘秀,突然想起谶纬中的言语,兴奋地拍了拍头:“刘氏当兴”,莫非指的就是刘兄弟?他为自己的发现感到惊喜不已,突然跪将在刘秀面前,说道:“刚才多有得罪,还望兄台原谅则个。”

刘秀被他前后不一的举动弄得云里雾里,当年父亲死时,他才九岁,申徒臣的事他只是略有耳闻,但个中缘由大哥刘却一直忌讳不谈,因此,此时知道事情真相后,也是唏嘘不已,再想到父亲的冤死,自是不免伤感。

“如今,天下大乱,兄台难道甘愿一辈子隐于山野之中,不施凌云之志,不展九凤之愿么?”关键时刻,李轶又开始说话了。

是啊,刘秀现在已经二十八岁了,他何尝不想干一番大事业,早点功成名就,然后风风光光地去向阴丽华提亲,用十抬大轿把她娶回家来。可是,纵观天下形势,举事的时机还不成熟。所以他宁愿选择与庄稼为生,与田地为伍,与耕牛为伴。

“乐躬耕于陇亩兮,吾爱吾庐;聊寄傲于琴书兮,以待天时。”刘秀早已运筹帷幄,心怀天下。他只是在等待一个时机,一个可以龙啸云天的机会而已。

如今天下早已乱成一锅粥了,各地的革命军多如牛毛。而此时南阳最有钱最有名的李氏兄弟愿意配合支持他,这不正是革命的最佳时机么?

相逢一笑泯恩仇。刘秀和李通一番交谈,恩仇早已烟消云散,两人很快推心置腹。

三人密谋一番,达成以下共识:共同举事。

随即设计方案立马出炉:在立秋日都试那天,劫持前队大夫和属正,号令大众。

解析如下:在汉代,各郡每年要举行一次都试。满二十三岁的男子,都要在郡中服役一年,进行射御、骑驰、战阵等方面的训练,都试是对他们进行考核。都试在每年八、九月的立秋这一天举行,由郡守主持,都尉及各县的令、长丞、尉都要参加。选择这个日子举事,有出其不意的效果。

客观地评价,他们的计划相当完美和周密。如果计划成功了的话,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成功打响起义的第一枪,为以后的革命打下良好的基础。

计谋定下,刘秀终于挺起了胸膛,他不再躲躲藏藏了,他要回舂陵去了,他拉大哥刘下水,共同举事。

而李通也挺起了胸膛,他要回南阳了,他也不再当“宅男”了,他必须安排好家里老老小小,变卖家产,然后敬候革命的到来。

一切看上去都那么完美,成功似乎就在眼前。然而,革命的道路注定不会一帆风顺,注定要在血泪中前行,等待他们的将是怎样的风雨涅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