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壳与IPO谁合算
借壳与IPO谁合算?在这个问题上,一般来说压倒性的意见似乎是二者没有可比性,或者说,显然IPO合算,之所以选择借壳,是因为无法IPO,不够IPO条件。
之前在操作重组项目中,曾有人提出过这个问题,我在前文中也算过一笔账,结论是显然IPO合算。但基于IPO时间成本更高、不确定性更大,且借壳存在潜在收益,主要是税收优惠,地方政府基于拯救本地壳公司而做出的土地注入或变性承诺,行业并购的战略意义等,因此借壳仍然具有吸引力。
最近与某资深投行人士谈及借壳问题,他提出,为什么IPO比借壳强?实际上借壳更合算。他的逻辑是:比较二者谁更合算,关键看大股东日后的持股市值谁更大。假定利润一定,市盈率一定,则市值一定,与盘子大小无关。在借壳情况下,大股东可以持股90%(假定总股本超4亿元,社会股份占10%即可)——比如不管原先股本多少以及是否回购,新增股本90%为重组方所有,原先资产负债不留,则等于重组方以牺牲10%份额(给原有股东)为代价,换来所持90%的市值。在IPO情况下,大股东持股75%,即以牺牲25%份额为代价,换来持股75%。这里说的似乎是借壳可以把盘子做得更大,因而可以利用公众持股比例要求方面的差异,以对自己更有利。(问题是,社会公众持股同等情况下不易比较。)
举例来说,重组方资产净利10亿元,按20倍市盈率,则市值200亿元。假定社会公众股(原有股东)重组后持股10%,则等于把200亿元市值中的10%给了他们,这就是重组方付出的代价,重组方得到的是剩余180亿元的市值。
如果IPO,则上例中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25%,等于把200亿元市值中的50亿元给了社会公众(大股东以外的别人),自己剩下150亿元,与重组相比少了30亿元。当然,IPO会导致现金进入上市公司,但一来这个现金是上市公司的,最终所有人是全体股东,而不是大股东自己,相比较而言,持股对应的市值则完全是股东自己的,是真正属于自己的财产;二来即便说现金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大股东,所以可以理解为现金亦为大股东持有。但IPO现金融资一般也就几个亿,远远少于由于融资方式不同导致的上述30亿元差额。
假定原有股本1亿元,增发9亿元注入重组方上述价值200亿元资产,则借壳后,总股本10亿,每股收益1元,股价20元,大股东市值180亿元。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假定大股东资产IPO前折股为7.5亿股,发行2.5亿股,摊薄后每股收益1元,则股价20元,大股东市值150亿元。上市公司现金融资为2.5亿×1(摊薄每股收益)×15(假定发行市盈率15倍,低于二级市场市盈率20倍)=37.5亿元。如果发行市盈率为20倍,则融资规模为50亿元。这个数恰巧就是大股东付出的市值代价,这实际上就是等价交换。
这么算来,IPO大股东有150亿元市值,公司获现金50亿元,注入上市公司后与大股东置入的原有资产一起运作;借壳大股东有180亿元市值(按75%比例也仅有150亿元),公司没有获得任何东西,还是大股东原来的资产而已。所以,还是IPO合算。问题出在哪里?大约因为立论的基础不同,结论的可比性受了影响。
(2009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