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的诉讼不需要警察。
——罗伯特·弗罗斯特
每年,英国布雷顿山村的所有村民都会聚在一起,进行一场滑稽表演:整晚穿着奇装异服唱着荒诞的歌曲。他们会花好几个星期来准备,每个人都爱看他们的邻居出洋相。在几十年前由乡村捐款建成的小学礼堂里表演舞台剧,也成为村里的一个传统。
但是这个传统在新上任的女校长接管这个学校后意外终止了。她说这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并提议将滑稽表演安排在其他地点举办。村民们对此提出异议。校长提出要付800英镑才能使用这个礼堂,这让每个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因为没有人能够支付得起那么昂贵的费用,所以他们请求村委员同意他们免费进入,但是村委会拒绝了他们的请求。半个世纪以来,布雷顿第一次没有举办滑稽表演。
争执很快升级到了法庭诉讼。犯罪记录局在调查了相关情况之后,认为必须由进入学校的所有人来分担费用。村民们纷纷提出抗议。几年前村民们已经支付了3 000英镑来建设这座礼堂,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可以免费进入,而不是像罪犯一样接受调查。
但是学校官方认为,礼堂的经费应该增长,不然他们无法继续对外开放,并且认为免费的请求是“无理且不可行的”。他们无法忍受所有村民都免费使用礼堂。
这场诉讼花了7年时间,耗资670万英镑,最后英国高等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了布雷顿村民的请求,甚至要求村民支付诉讼费。校长和教区牧师早已经辞职,老朋友们都相视无言,小镇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也恶化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曾经是村里快乐源泉的滑稽戏,现在却一去不复返了。
这个故事典型得令人吃惊。布雷顿事件只是具有破坏性且劳民伤财的法庭对抗的一个缩影。这种司法体制是一种典型的两种选择思维模式。
我们的法院充斥着各种诉讼,小到鸡毛蒜皮,大到国家事件。即使花费大量金钱,付出关系破裂的代价,最终也没有真正的赢家。亚伯拉罕 ·林肯说:“不要诉讼……无论从金钱的浪费还是时间的浪费来说,名义上的赢家往往是真正的输家。”

两种选择
这样的故事不胜枚举。一位年轻的美国支教者把一个 12岁的作弊学生赶出了教室,家长状告学校要求赔偿2 000万美元。在另一起案件中,一名男子因为干洗店弄丢了他的裤子而起诉店家要求赔偿6 700万美元。没有人知道每年这样的诉讼要浪费多少金钱,但肯定都是天文数字——仅在美国,按小时收费的律师费用已增加至710亿美元。现在美国有超过100万名律师,巴西有50万,英国有15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