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雪芹(?—1763)

    名霑,字梦阮,号雪芹。生于南京,祖籍辽阳。雪芹祖上原是明代驻守辽东的军官,天启年间归附后金,入满洲正白旗,后随清兵入关。其曾祖母孙氏曾为康熙帝幼时奶姆,祖父曹寅成为康熙帝的伴读、御前侍卫,后任江宁织造,兼任两淮巡盐御史。康熙六下江南,曹家接驾四次。作为康熙帝最为信赖的亲信,曹家成为当时中国数一数二的望族。

    雍正五年(1727年),雪芹叔父曹頫(一说父亲)获罪革职,次年正月元宵节前被抄家,雪芹随家人迁回北京(时年13岁,一说4岁)。其时曹家在北京尚有住房、仆役,勉强度日。几经周折,曹家终究败落。雪芹住到了北京西郊。

    曹雪芹工诗善画,好饮酒,善谈吐,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生活穷困潦倒而又嗜酒狂放,以至于“举家食粥酒常赊”。乾隆壬午年除夕,伤感于爱子早夭,贫病交加的曹雪芹离开人世。

    批者——脂砚斋等

    脂砚斋,疑似曹雪芹晚年伴侣,和作者有共同生活经历,参与《红楼梦》创作过程,也扮演着作者贴身编辑的角色,并为本书留下大量批注,是“原版《红楼梦》”共同创作者。

    畸笏叟,本书第二大批家,似为作者家族长辈,在脂砚斋去世后获得《红楼梦》遗稿,并对其进行整理和再次批注。

    其他署名的批者包括梅溪、棠村、松斋、鉴堂等,无考,部分批者疑似为与作者有共同生活经历的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