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社会说的内涵、由来及发展前景
葛金芳

葛金芳,1946年生,1981年兰州大学研究生毕业,获历史学硕士学位。曾任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北京师范大学985特聘教授,杭州社会科学院南宋史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国宋史学会副会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首都师大历史学院特聘教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省部级项目多项。代表性成果有《中国近世农村经济制度史论》《两宋社会经济研究》《中华文化通志/土地赋役志》《中国经济通史》(第五卷)、《南宋全史》(第四、五、六卷)等,共出版著作18部,发表论文130余篇。
一 “农商社会”概念提出的学术背景
自1949年以来,自我上学起,我接受的理论资源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五朵金花说”“五种社会形态说”占主导地位,谁怀疑唯物史观谁就是反革命。中国的史学研究不能说没有成绩,但其弊端也是明显的,那就是用五种社会形态硬套中国三千年文明史,削足适履,单线演进,并将之称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适模式,违者批而诛之,奉者一花独放。
这种状况在1978年以后逐渐松动,史学研究重获生机。随着国门打开,海外史学研究成果不断涌入,中国学者在反思“往日之非”的同时,也在思索如何重新归纳、概括中国数千年文明史的演进轨迹及其阶段性特征。
比如,费正清“冲击—回应说”。“冲击—回应说”后来发生两个分叉,一个是“主流意识形态”的说法,就是帝国主义侵华,我们中国人反抗;另一个是改革开放时期的“现代化学说”,就是中国怎么样从传统社会一步一步不情愿地、被逼着走向现代化社会。
1978年以后,中国学者慢慢从“五种社会形态说”和“五朵金花”中跳出来。重新审视中国历史的特质,重新构建中国历史的发展道路,这就有了21世纪初,《历史研究》编辑部和南开大学联袂召开的三次中国古代社会形态高层研讨会,分别是2009年的第一次、2012年的第二次以及2019年的第三次。
大致而言,这三次研讨会上,就中国古代史阶段、演进轨迹及总体特质,中国学者可以提出自己的解释、自己的概括、自己的理解,构建中国史的本土化研究。
中国学者构建中国史研究的本土化其目的是什么?发展的目的是什么?意图是什么?就是为了弄清楚中国从哪里来?现在走到了哪里?以后要怎么走?这种期望内化成历史学者对中国历史本身发展阶段、演进轨迹的一种新看法,构建中国发展道路的本土化研究,在构建本土化过程中,出现了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
第一个是清华大学的张国刚先生主张仍用时间来划分,即分为古代—中古—近代—现代,不涉及时代定性或社会形态问题,最为便捷明快,但缺点是无法揭示各国发展道路的独特性,无法揭示各时段中国社会的性质和特征。我们需要从时间概念出发,探讨每个时代背后,各个民族、各个社会、各个国家不同的特质。比如我们古代国家的社会形态与希腊的城邦国家社会形态就不一样。所以时间概念的划分是对的,但是时间概念的划分是不够的。所以我们必须去探讨每个阶段中国历史的不同特质,把每个阶段连起来,就能勾画出中国历史的演进轨迹。
之后又有几种别的学说出现,比如,云南大学林文勋先生提出“富民社会说”,主张将先秦以来的中国社会分为先秦部族社会—汉唐豪民社会—宋元明清富民社会(明清士绅社会是富民社会的最高阶段)——中华民国以来的市民社会这四个阶段,这是从社会形态入手的观察。中国“农商社会/富民社会说”的学术研讨会已经开了六届。还有东北师范大学的赵轶峰先生提出,明清是“帝制农商社会”的崭新概念。我在《历史研究》编辑部和南开大学联袂召开的三次中国古代社会形态高层研讨会上提出两种观察视角。
2009年时,我提出第一种方法是从“同质社会”视角入手,将先秦称为“部族社会”、汉唐称为“吏民社会”、宋明称为“租佃社会”、辽夏金元称为“游牧社会”,而延续近三个世纪的清王朝则是宋明农业社会与辽金元游牧社会的综合体,由此奠定现代中国的基本疆域。
然后我又提出了“农商社会说”,这是第二种方法,这种学说是从产业结构角度进行,从社会经济形态入手。中华民族是农业民族,认为先秦汉唐是古代农业社会,宋元明清是近世农商社会,20世纪后逐步进入现代工商社会。
为什么这么划分呢?因为,第一阶段农业社会,第三阶段是工商社会,中间宋元明清是过渡阶段,是在这两种社会之间的一个很长的过渡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农业仍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但是城市化进程启动,工商业大发展,市场明显扩大,交换和货币逐步变得重要起来。这一阶段即是以农业为支柱,同时城市发展起来,市场扩大,外贸起来,纸币出现,这些使我感到,农业虽然是支柱,但是工商业在发展。在宋朝工商税大于农业税,连政府光靠农业税收都没法活了。所以从当时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形态看,农业和工商业同时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柱,并且工商业越来越重要。所以我把中国社会的历史发展分为两个一千年,第一个一千年是农业社会,第二个一千年是农商社会,我们现在进入第三个一千年,是现代工商社会。
进入现代工商社会的标志有两个:第一个,1956年,我国工业产值超过农业产值;第二个,1999年,城市人口超过农村人口。这两个大指标达成之后,我们正式地跨入现代工商社会。
反推过来,农商社会的指标,农业社会的非农产值,包括手工业、商业、贸易、服务业与运输业等非农产值,占到三分之一,就是跨入了农商社会。比如,一个地区,开封有三分之一的GDP来自非农产值,那么开封就进入了农商社会。
第二个指标,当一个家庭,有超过30%的收入来自非农产值,一个地区,一个社会或者一个国家有超过30%的GDP来自非农产值,那么这个家庭、这个地区、这个社会、这个国家就已经成为农商社会。
这是从现代工商社会的角度来反推农商社会进入的指标。
二 “农商社会”的经济内涵与主要特征
与古代农业社会相比,农商社会的第一个特征是其经济结构已经发生部分质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从微观角度看,越来越多的个体农户从使用价值的生产者向交换价值的生产者逐步转化。如果某个小农家庭粮食种植业以外的收入(即从市场或雇主处得到的非农收入)超过了粮食种植业的收入,就可以认为这个家庭核算单位已经跨入农商社会阶段。其次是从中观角度看,农村经济中的非农产业持续增长。如果某个村庄、某处郊区,甚至某个市镇,其经济产值表中非农收入超过单纯的粮食种植收入,我们认为该处也已跨入农商社会的门槛。
农商社会的第二个特征是市镇兴起与城市化进程加速,其结果是城市化率(即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的显著提高。比如两宋和汉唐相比,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就是市场起来了,城市起来了,商人活跃了。我曾经有一篇文章,计算过北宋的城市化率与南宋的城市化率,根据我的计算,北宋的城市化率从百分之八、百分之九,上升到百分之十一。南宋的城市化率,从孝宗以后到理宗以前,南宋城市化率达到百分之十二到百分之十三。然而,1955年,我国的城市化率是百分之十一,也就是说宋代与一千年以后的城市化率相当,我们是在1978年以后,特别是2000年以后城市化率才飞速增长的。比如,北宋开封时候的御街,到了宋仁宗时候已经变成了非常繁华的商业街,每个商户背后都支撑着一个家庭,已经不是说拆就能拆的了,这就说明了商业化的发展。
农商社会的第三个特征是早期工业化(原始工业化)进程启动。所谓“早期工业化”主要是指在人口压力下“传统组织的、为市场的、主要分布在农村的工业的迅速发展”。说穿了就是为市场而产生的手工业,比如,江西景德镇生产陶瓷,按照史料记载,北宋中叶,景德镇有三百多窑,大量瓷器运到长江,运到沿海,运到福建,之后再出口,就是为了国内市场、国际市场而生产的。再比如,南宋福建的好多竹林,农民到了冬天把嫩竹砍下来,在山边挖个坑,然后把这些嫩竹埋进去,加好石灰,加好紫药,捂烂,再利用冬天水比较清,把竹子捣成竹浆,之后卖给造纸坊。所谓的早期工业化,就是这些手工业为市场而生产,换来钞票和铜钱,用来过日子。
我看了一下欧洲中世纪史、英国经济史以及尼德兰经济史,发现门德尔斯(Mendels)所说的英格兰南部和尼德兰地区,所谓的北海经济区的早期工业化,要比宋代的工业化差得很远,无论就工业还是市场而言,其规模和程度远远不如宋代。
农商社会的第四个特征是交换活动显著增加,贸易市场容量扩大,经济由封闭向开放转变,就是市场扩大。1978年以后,经济史前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的李文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经济史大家赵德馨等相继认为,在现代社会,凡是工业化能够启动的前提就是市场化,先有市场化才有工业化,没有市场化,工业化是跛脚的。比如,在计划经济状态下去搞工业化,结果计划经济下的工业化失去了价格,无法衡量成本和利率,无法定出合理的价格,所以,计划经济下的市场化成本高、效率低,最后做不下去。所以我们的经济史前辈反复强调,一定先有市场化才能搞好工业化。之前的那些教训都证明,没有市场的工业化是跛脚的工业化,是低效益的工业化,是搞不下去的工业化,这就是要从计划经济思维转到市场化思维。比如,义乌这个地方要资源没资源、要交通没交通,但是发展市场,义乌的小市场发展起来了,义乌就发展起来了。由此可以看出,没有市场的扩大,就没有农商社会的成长,农商社会成长的主要标志就是市场在扩大。正如傅筑夫先生所说,宋代“商业不再为少数富人服务,而变成供应广大人民的大规模商业,这在性质上是一个革命性变化”。原来商业主要为统治者服务,宋代商业主要为百姓服务,南宋首都杭州城的市民生活是靠杭州郊区的农村支撑起来的。
农商社会的第五个特征是带有近代色彩的新经济因素已然出现并有所成长。北宋中叶,最早的纸币“交子”开始作为交换媒介登上历史舞台时,白银作为贵金属称量货币也开始跻身于流通领域,其货币化进程的诸般迹象也相继出现。此外,纺织、茶叶和果树种植业中“包买商”的出现,以及井盐业、矿冶业和纺织业中雇佣劳动的使用,均是表征。
举个例子,早在1957年,柯昌基即据宋神宗元丰年间苏轼的《徐州上皇帝书》指出,徐州附近利国监所辖“三十六冶”中已经产生雇佣关系。据苏轼所言,这三十六个民营铁冶作坊,各有百余名工人,已具手工工场气象;各冶炉主“藏镪巨万”,可见资本雄厚;政府关闭河北市场(“利国监铁不许入河北”),冶户皆有“失业之忧”;不久取消禁令,“使铁北行”,冶户“皆悦而听命”,可见这是商品生产,且已拥有区间市场;而总数达三四千名的冶铁工人多是“饥寒亡命、强力鸷忍之民”,反映他们已经不同程度地脱离土地,而且多半已从政治统辖关系中游离出来。至少在受雇为工期间,无论对地主、对国家均无人身依附关系之束缚,获得了“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商品来处分”的权利。
再讲个故事,洪迈《夷坚志》卷五所载《陈泰冤梦》中讲过一个包买商的故事,时在12世纪70年代,即南宋孝宗淳熙年间。冤主陈泰原是抚州布商,每年年初向崇仁、乐安、金溪以及吉州属县的机户、织户发放生产性贷款,作为其织布本钱。到夏秋间再到这些地方去讨索麻布,以供贩卖。由于生意越做越大,各地有曾小陆等“驵户”作为代理人,为陈泰放钱敛布。仅乐安一地就积布数千匹,为建仓库就花去陈泰500贯缗钱,确有相当规模。这就是说布商陈泰的商业资本,通过给织户发放带有定金性质的生产性贷款而进入了生产领域;而分散在城镇、乡村的细小机户的产品,则先由曾小陆等各地代理商集中起来,再由陈泰贩卖到外地作为商品进入市场。这个故事虽然有迷信色彩,但是故事本身是有现实背景的,当时是存在这种情况的。事实说明,陈泰所为,在其本质特征上已与明清“帐房”无异,均属包买商性质。郭正忠先生指出,在浙江丝织业、四川绫锦业中,也存在着“收丝放贷”、“机户赊账”以及“预俵丝花钱物”等惯例,包买商正是在这些惯例中生长起来的新型商人。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的产生有两条途径:第一条是革命性的,就是企业家的成长;第二条是改良性的,就是包买商。陈泰就是一位包买商。由此可以发现,宋代纸币的出现和白银货币化及雇佣劳动,阶级斗争和包买商均出现了,这些都是在工业社会才会看到的现象,这就是农商社会与农业社会的不同。
三 “农商社会”的运行机制
与先秦汉唐时期的古代农业社会相较,农商社会的运行机制也发生了变化。社会生产由原先单靠生产效率提高来缓慢推动,开始变为由生产效率和交易效率发生良性互动,并共同作用于社会经济的动力机制。不难看出,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是农商社会赖以出现的逻辑起点:粮食剩余率的提升会为手工业和商业释放出更多劳动力;商品性农业(如种茶、植蔗、栽花和桑麻种植等)的成长,会为手工业提供原材料以及为商业提供商品;非农部门的成长反过来又为农业部门的商品化提供需求与动力。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业化处于螺旋式上升过程之中,此其一。其二,在城乡市场加速成长的环境中,由于交易规则与惯例的逐步合理和交通运输条件的不断改善,商业领域中的交易效率得到明显提升,这是推动农商社会不断前行的内生动力。其三,交易效率的提升会促成商贸活动和市场容量的扩大,反过来又将进一步刺激农业、手工业生产效率的提升,促使更多的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进入交易市场。“市场要是过小,那就不能鼓励人们终生专务一业。”因为构成庞大市场的,“不是单纯的面积或人口,而是购买力,即吸收大量年产出的能力”。显而易见的是,当社会购买力提高、社会需求扩大之时,整个社会的生产效率和交易效率会同时得到提高,进而使农商并重的结构性特征更加显现。
四 “农商社会”说的理论资源
“农商社会”理论的提出主要依赖于中国历史发展的史实基础,依赖于现存文献提供的历史信息而总结出来的。除了丰富的史实基础以外,“农商社会”假说也得益于一些理论资源的启发。
(一)来自区域经济史研究的启示:江南经济区
首先是区域经济史研究的启示。依据区域经济理论,经济运动不是均质的匀速运动,而是非均质有差异的不连续的跃动,资源配置会出现“空间扭曲”,即存在“点—线—面—空间”差异。从历史发展来看,河流流域多半是人类文明的起源地,山川、沙漠及广袤的海洋,物产贫瘠,人烟稀少或人迹罕至,几乎没有经济活动。所以,从某一经济集聚效应比较明显的区域入手进行经济史研究是一个合理的做法。就“农商社会”理论而言,其研究的逻辑起点即是从农商社会特征最显著、最经典的地区——江南经济区入手的。
美国学者施坚雅(G. William Skinner)是区域经济史研究的首推者,他1964年发表的《中国农村的集市和社会结构》则在中国农村研究中具体实践了区域史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施坚雅认为,将幅员辽阔的中国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是行不通的,应该将中国划分成几个大的区域作分别研究,方能接近历史真相。他在1985年就任美国亚洲研究协会主席时发表的《中国历史的结构》之演说中,秉承其区域史研究的理念,指出中国各大区域各有其自身的发展周期,历史盛衰变化的“长波”在各大区域之间经常是不同步的,例如“东南沿海和华北区域的发展,就毫无同步性可言”。
著名的“大分流”(the Great Divergence)理论创立者、美国学者彭慕兰(Kenneth Pomeranz)进一步细化了施坚雅的看法。彭慕兰认为,“在进行东西方比较(或者任何比较)时所用的单位必须具有可比性……中国作为一个整体(或印度作为一个整体)更适合与整个欧洲而不是与具体的欧洲国家进行比较:正如中国既有富裕的江南也有贫穷的甘肃一样,欧洲同样既包括英格兰也包括巴尔干。江南当然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但在18世纪,其人口超过除俄国以外的任何一个欧洲国家,就其在自己所处的更大社会中的经济职能来说,江南——而不是整个中国——是英格兰(或者英格兰加上尼德兰)的一个合理的比较对象。……我们得以把经济发展看作地区间互动的结果”。彭慕兰把“工业革命”以前的中国区域经济(江南地区)与西欧区域经济(英格兰)进行对比研究,指出1750年以前,与江南相比,英格兰在资本积累、经济制度、市场与技术等方面并不具备决定性优势;只是一些历史巧合,如英国煤矿的位置、新大陆的发现等偶然因素才导致英格兰的工业革命,从而使西方超越中国成为世界经济中心;而在此之前,世界是一个多元体系,并没有一个经济中心。
中国农商社会的形成期在北宋中叶,典型表现在江南地区,包括两浙,包括江东和江西,包括福建沿海,包括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今天也是这些地方比较发达,其中道理是面向海洋,有海外市场的拉动,其水路运输成本远远低于陆路运输,水运成本大致是陆运成本的十分之一。因为这些因素,所以这些地方发达。比如,北宋与西夏的战争也可以说明,北宋有七八千万人,甚至上亿人,西夏一共只有几十万人,但是因为北宋的粮食运不上去,一万人的军队在延安、甘肃和兰州等地打仗,需要十万人来运输粮食,结果,西夏人就在宁夏、甘肃的山区进行埋伏,切断运粮队伍,扰乱北宋军心。当时西夏的将领在山谷里面放一些小箱子,里面放着鸽子,北宋军队到了山谷里面发现小箱子,一打开,小鸽子就飞走了,这样西夏军队就知道北宋运粮的军队走到哪里了。所以,北宋经常打不过契丹人和西夏人,这就是交通运输不畅的缘故。因为江南交通运输成本大大低于中原,这样商业就发展起来了。南北朝时北方退化到“物物交换”的自然经济阶段时,南方商业区域却发展了,所以陈寅恪说,北方一条发展路线,南方一条发展路线,到了中唐以后,两条路线才汇合,并不是唐代初期两条路线就汇合了,到了晚唐以后,也是区别于晚唐以前。所以陈寅恪说,可以以中唐为界,把唐代划分为两个时期。中唐以来就是“农商社会”起步时期:城市起来了,商业起来了,手工业起来了,原始工业化起来了,海外贸易起来了,整个国家财政越来越依靠工商业。
(二)来自“唐宋变革期”理论的启示:经济结构变迁
随着彭慕兰“大分流”理论的传播,如何评价中国江南地区的经济成就很快成为英语学界经济史研究的热点。例如S.Broadberry等认为,中国人均GDP在北宋时期处于历史最高水平,明清时期开始下降;人民生活质量在北宋时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到1300年开始落后于意大利,不过长三角地区的人均GDP和人民生活质量仍然与欧洲最发达的地区持平;但从1700年开始中国与欧洲的差距持续扩大,大分流开始出现。李伯重和Jan L.van Zanden认为,1820年荷兰人均GDP是长三角地区的两倍;但长三角地区的农业生产力与英国和荷兰接近,可其工业和服务业(除政府公共服务外)的生产已与英、荷两国拉开巨大差距。此外,还有诸如麦迪森等学者的研究结论,不再赘述。
海内外学界对江南经济区一直具有较高关注度的原因在于:从宋代以来江南地区已经发生了重大的经济变革。较早捕捉到这种变革讯息的是日本学者。如日本京都学派的代表人物内藤湖南和宫崎市定认为,中国唐代属于中世,宋代则进入近世。东京学派的加藤繁则认为,中国唐代应是古代社会,宋代进入中世社会。尽管他们的估计整整相差了一个时代,但共同点是这两个学派都认为唐宋之际是中国传统社会发生质变或部分质变的分水岭;而这种社会变动在江南经济区表现得尤为突出或典型。斯波义信认为,如果从长时段宏观视野来看待社会变迁的话,可以发现中国两千多年历史存在两个变革期:一个是从中唐到北宋晚期(8~13世纪),另一个是晚明清初(16~18世纪);而唐宋变革期的一个内在变化是经济力量的上升与扩张,这在长江中下游表现得更为集中和突出:人口增加、农业发展、商业发达。
基于深谙自身文化的内在优势,中国学者对江南经济变革的研究更深入、更具体,而且各有侧重、相互支撑。台湾学者刘石吉是明清史专家,他在20世纪80年代连续发表长篇论文,将明清时期江南市镇的兴起和发展归结为“商业资本主义”的发展,提出江南地区的近代化已经达到相当水准。复旦大学的樊树志教授同样认为江南区域经济发生了重大变革,其主要标志是在市场勃兴的带动下,江南地区早期工业化进程已经启动。关于早期工业化始于宋代的问题,葛金芳在1994年和2005年有两篇长文相继论及。经济史名家李伯重则对明清时期江南地区早期工业化进行了专题研究。他认为,1550~1850年间江南的经济增长是“斯密型成长”,即分工的深化为市场所推动、又受限于市场之大小(也就是市场容量)。这就是说,在市场的扩大是早期工业化进程的重要推动力量这一点上,上述诸先生的看法大体上是一致的。这些成果在“农商社会”之特征归纳中得到具体运用。
(三)来自超长期增长理论的启示(特别是发展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技术进步与发展动力
原来农业社会的经济增长主要靠的是人口增长推动经济总量的增长,到了农商社会,除了人口增长以外,我们发现经济增长的速率开始超过人口增长,这就是“斯密型成长”,是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面提出的近现代社会的经济增长方式,如果光靠人口增长会陷入“马尔萨斯陷阱”。所谓马尔萨斯模式是指经济增长来源于人口增长,但人均收入水平较低,技术进步超慢甚或不变,并且在增长中的作用不明显(这实际就是众所周知的“马尔萨斯陷阱”)。推动“斯密型成长”的主要动力来自劳动分工和生产专业化的发展,分工和专业化会明显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生产出更多更好的产品,这被称为“斯密型动力”(the Smithian Dynamics)。但这些产品一定要能卖掉方能实现原料和人工投入的价值替代,所以分工的扩大和专业化的发展又受市场规模大小的限制。如果某个行业的市场范围扩大,比如从区域市场扩大到区间市场,甚至国际市场,那么该行业的发展速度会明显快于其他行业。
农业社会的经济成长方式一般被认为是“广泛型成长”(the Extensive Growth),这种经济成长方式通常只有经济总量的增长,而无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技术进步更是慢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则出现了“斯密型成长”(the Smithian Growth)方式,也是农商社会的成长方式,其特点是通过分工深化,经济总量和劳动生产率都有提高,技术亦有进步,但尚未实现技术突破。而南宋时期,恰恰由于海内外市场的扩大,与出口有关的纺织业、陶瓷业等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若从南宋民营手工业的崛起,手工业制造重心向江浙地区的转移,手工业内部技术革新和工艺革命的诸多进展,海外贸易对手工业各部门的强力拉动,以及手工业各门类间和手工业内部劳动分工(包括地域分工)不断扩大,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等角度视之,南宋江南地区特别是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确有“斯密型成长”的诸般特征。
而我们现代社会,科技发达,技术迭代,现代社会的经济成长方式叫“库兹涅茨型成长”,是爆发型成长、颠覆型成长、毁灭型成长。比如,原来的柯达相机现在都被数码相机取代了。
总结一下,农业社会对应的是“广泛性成长”;农商社会对应的是“斯密型成长”;现代工商社会对应的是“库兹涅茨型成长”。
五 宋人对“农商社会”的观察和理解
“农商社会说”固然借用了一些历史学和经济学的观察工具,但归根结底是从两宋社会的历史实际归纳出来的理性认识。此节略述宋人对其时其身所处社会之经济结构变革的观察和认识,以佐证“农商社会”这个概念并非今天的杜撰和臆测。自北宋中叶以降,一些思想敏锐的士大夫相继观察到其时社会经济结构与汉唐时期的农业社会相较已有明显不同。
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7),身处西川商业都会的成都人邓绾(1028~1086)就有“行商坐贾,通货殖财,四民之益也”的论断。这不仅是邓绾对商人阶层带来经济活力的肯定,而且可以看出他已经认识到工商业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重要性。
稍后,约在哲宗元祐二三年间(1087~1088),时任浙东天台县令的郑至道也认识到手工业、商业对社会经济的价值与意义并不亚于农业。他在天台令任上一连发布七道“谕俗文”,其中第七篇《重本业》开篇即云:
古有四民,曰士、曰农、曰工、曰商。士勤于学业,则可以取爵禄;农勤于田亩,则可以聚稼穑;工勤于技巧,则可以易衣食;商勤于贸易,则可以积货财。此四者皆百姓之本业。……不能此四者,则谓之浮浪游手之民。
从经济思想史角度看,郑至道是“士农工商,四民之本”理念之最早、最明确的宣示者。若从经济结构角度视之,郑至道应是北宋中叶以来,手工业和商业开始取得与农业同等重要地位这一变革的较早发现者。
事实上在此之前司马光已有类似说法。他在仁宗嘉祐七年(1062)的奏疏中指出,手工业者和商人同农夫一样,都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
夫农、工、商贾者,财之所自来也。农尽力,则田善收而谷有余矣。工尽巧,则器斯坚而用有余矣。商贾流通,则有无交而货有余矣。
司马光肯定手工业者、商人与农民一样,具有同等的价值创造作用,实际上也是认为手工业、商业和农业一样,均是社会经济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哲宗元祐七年(1092),苏轼在《乞免五谷力胜税钱札子》中说,若对粮食流通、交易收税,会“使商贾不行,农末皆病”。这就是说,阻碍农产品流通渠道,反过来会伤害粮食生产。这是对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已离不开商业交易的明确认识,其背景应是其时粮食生产商品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自然反映。
其后,即绍圣四年(1097),户部尚书蔡京对农商并重这个基本经济结构提出了确切的看法:
商农相因以为生者也。商不通则物不售,物不售则贱,贱则伤农。农商不能交相养,庇四海之民于平安之时,而未免流离于水旱之际,则非所谓和万邦也。
这是对国民经济中农业和商业两个部门相互依赖、互为支撑、缺一不可之关系的正确理解。蔡京甚至认为,自北宋开国以来的100多年中,各种经济弊端之重要根源就在于商业发展得不够好。他说:
人知所尚,则士非不多也;土无不辟,则农非不劭也;器无不精,则工非不巧也;四民之业,三民备矣,而商不通,故天下之大,百年之久,民未加富,俗未加厚。
这等于是说,在蔡京这位财政大臣眼里,商业已经居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地位。商业发展了,士、农、工这三业都将受益;商业如受阻滞,则整个社会都会受到莫大影响,士大夫阶层、手工业者和农民的经济利益亦会受到损害。只有“商农相因”,社会生产才能生机蓬勃;若“农商不能交相养庇”,则生产链条就会断裂。与司马光同时代的欧阳修也有类似看法。他在《送朱职方提举运盐》一诗中说:
闵然哀远人,吐策献天子。治国如治身,四民犹四体。奈何窒其一,无异釱厥趾。工作而商行,本末相表里。臣请通其流,为国扫泥滓。
欧阳修坚决反对抑商政策,其现实依据即士、农、工、商四业是有机联系的一个整体,就像人有四肢一样,缺一不可。
上引诸条言论,足以说明北宋中叶以降,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放弃汉唐时期“重本抑末”“重农抑商”的传统观念,看到了商业(含手工业和商品性农业)在社会经济体系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和不可或缺的地位。这是宋人对“农商并重”社会的明确认识,同样也是“农商社会”说赖以提出的历史依据。
六 “农商社会学说”的前景展望
“农商社会学说”现在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这里面有四个领域供大家去扩展。
(1)时段扩展。宋元明清是农商社会,但是我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宋代,其他的朝代,比如元明清,七八百年可以供大家去研究。
(2)区域延伸。宋代的农商社会表现最明显的地区是江南地区,福建沿海、长江三角区和珠江三角区,那么扩展到了元明清时期,中原地区、环渤海地区、开封地区,或者长三角、珠三角及福建沿海地区以及江西中部地区等又是什么样子的呢?这是做地域性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扩展研究。
比如,费孝通的乡村经济研究,20世纪30年代初期,江苏无锡地区的非农产值刚刚超过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到了民国时候无锡从整个地区看还处在我所说的“农商社会”中,20世纪30年代以后,无锡才逐步向现代工商社会转进。但是统计数据的使用,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民国时期,国民经济的统计并没有把服务业和运输业等商业的经济数据统计其中,只是计算了一个工厂数据,所以这个数据的统计就有问题。
(3)内涵拓展。除了我上述说的“农商社会”五个特征之外,还有其他特征吗?感兴趣的人可以进一步去研究。比如,我一个学生想要研究唐宋时期的社会流动,这个我就很支持。总体来看,汉唐时期,居民是不能流动的,如果哪个里正第一年管理100户居民,到了第二年,只剩80户了,这个里正是要受到政府处罚的。到了宋代以后,老百姓就可以开始流动了,老百姓可以到城里去当小商小贩,江西人可以到浙江去贩卖鱼苗。到了元代,诸色户籍制度,又不能流动了。明朝朱元璋时候百姓也不可以流动,到了明宣宗、英宗、武宗时代百姓又可以流动了,所以明武宗以后,江南市镇又发展起来了。1978年以前,当社会限制百姓流动的时候,这个时候的社会是没活力的。改革开放以来,允许农民到城市务工,农民又活了,社会也活了。唐宋时期是老百姓从定居社会向流动社会转化的关键时刻。如果这个课题研究得好,那么这就是农业社会与农商社会相区别的第六个特征——农业社会是定居型社会,农商社会是流动型社会。除此之外,大家还可以提出农商社会的第七个、第八个、第九个特征。
(4)大家可以批评哪个特征不对,哪个特征成立不了,批评哪个内涵错了,这就是批驳精神。这也是个拓展,也可以反对我的五个特征,可以说我的五个特征错了两个,再另外加三个,这都是可以的嘛。
延伸阅读
林文勋:《唐宋社会变革论纲》,人民出版社,2011。
葛金芳:《中国近世农村经济制度史论》,商务印书馆,2013。
赵轶峰:《明清帝制农商社会研究初编》,科学出版社,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