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块土地上的1789个独立政权
德意志的名字是与“日耳曼”联系在一起的。古代日耳曼人大致分布在莱茵河以东,多瑙河以北,北海和波罗的海以南的广大地区。公元5世纪末期,日耳曼人在西罗马帝国灭亡的废墟上建立了一系列国家,其中以法兰克王国最为强盛。到了国王查理曼统治时期(768年~814年),法兰克王国达到了鼎盛,形成东自易北河和多瑙河,南至比利牛斯山和意大利,西起大西洋,北至北海的庞大的查理曼帝国。公元843年,查理曼大帝的三个孙子将法兰克王国划分为三部分,每人分得了其中的一份,这便构成了后来德、法、意三国的雏形。919年,三部分中的东法兰克王国改称为“德意志王国”(Regnum Teutonicun),由此开启了德意志各部落曲折而漫长的融合过程,这可以被视为是德意志历史的开端。
德意志的发展从一开始就带有一种模糊的悲剧色彩,因为它的肌体上似乎始终潜藏着强大的分裂因素。由于德意志地处欧洲的中央地带,素有“中央王国”之称,其东西两面都没有天然的屏障,又与多个强国为邻,安全环境极为恶劣。这不仅造成了德意志领土易于遭受外敌入侵的局面,而且也使德意志民族形成了追求对外扩张的战略传统。因此,对于德国的历代统治者来说,避免遭受来自四面的围攻,保卫德意志的领土安全都是极为严峻的战略任务。正如德国历史学家弗朗茨 · 施纳贝尔所说:“在欧洲所有的民族当中,德意志人由于他们居住空间上的地理条件,使他们成为了一个负担最为沉重的民族,特别是地理上的负担,造就了他们历史上的一种特别有负担的传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德意志人同欧洲东西部国家之间的严重冲突和历史恩怨,使德意志问题从一开始就成为一个“欧洲问题”,而欧洲国家特别是大国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往往站在反对德意志统一的立场上,目的是将德国永远作为周边各国冲突的缓冲地带和利益角逐的筹码。由于历史上战争不断,既造就了德意志民族果敢、坚韧和善战的特点,也使德意志的边界和领土几乎始终处于不断地变化之中。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德意志并不是一个单一民族聚居的地区,哥特人、汪达尔人、法兰克人、阿勒曼尼人等都生活在这里,再加上北欧的波美拉尼亚人、阿尔卑斯山北的巴伐利亚人、“肃漠”的普鲁士人和“热情”的莱茵兰人以及西里西亚人等等。这些民族尽管长期相处,但彼此之间存在的差异仍然对德意志各地区的政治理念、社会思想、文化艺术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制约德意志内部迅速融合为一个整体的主要障碍。
当然,无论是地缘政治因素,还是多民族的特性,都只是导致德意志长期分裂面貌的部分而非全部原因,而要回答造成这片国土上曾经产生多达1789个独立政权的具体原因,还必须到德意志遥远的历史中去寻找答案。
意大利政策的恶果
公元919年开始的萨克森王朝的统治(919年~1024年),创立了德意志的王权。这在德意志历史上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事件。国王亨利一世时期(815年~936年),无论对内对外,都在尽力巩固和扩展王室的权力。他力图把各地封建领主都置于国王的控制之下,巩固王国的疆域范围,还建立了一支训练有素的强大武装力量,用来保证国家政策的执行。经过几代国王的努力,到11世纪上半叶,帝国内部的封建无政府状态有所消除,各地封建领主的权力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约束,德意志王权达到一个极盛时期。德意志王室为加强中央权力而进行的斗争,无论对于民族还是国家都具有进步的意义。
亨利一世的儿子奥托一世(936年~973年)虽然继续了父亲加强中央集权的政策,但他却把政策的侧重点放在了南方,即放在了意大利上。意大利在10世纪时尽管也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但却是欧洲经济最繁荣和最富有的地方。奥托一世对意大利采取掠夺性的扩张政策,就是为了猎取财物,增长权势和威望。遗憾的是,这种极为短视的战略决策造成了王朝后继者们过分强调向意大利扩张的倾向,对德意志的统一之路产生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到霍亨斯陶芬王朝(1138年~1254年)的弗里德里希一世(1152年~1190年)在位期间,更是把统治意大利当成了建立并巩固中央政权的基本国策。当时的意大利经济发达,城市富有,因此占有它不仅能使国库充盈,给国家维持雇佣军队提供足够的资金,从而可以避免受到封建主们的“兵援”挟制,而且还能在教权与皇权的激烈争夺中,有效地打击教皇的权势。
但弗里德里希一世的意大利政策却产生了始料不及的严重后果,造成了德意志王权彻底衰落和国家分崩离析的危险。由于德皇过分看重意大利的作用,把国家战略的关注重点过多地投入到许多与德意志民族利益不尽相符的事情上,结果导致对德意志内部事务无暇顾及,忽视了民族利益和内政的巩固等关键问题,从而对德国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构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同时,为了使这种掠夺性的政策在国内得到足够的支持,弗里德里希一世不得不向德意志大封建主们做出种种让步,这无疑给大封建主们放手追逐自己的政治目的,不断扩大独立性提供了可乘之机,使封建无政府状态的危险再度延续并产生破坏作用,最终摧毁了国家的内部团结,延误了统一的民族国家的形成。
皇权与教权之争
公元962年,教皇在罗马圣彼得大教堂为萨克森王朝的第二任国王奥托一世加冕,并授予他“罗马皇帝”的称号,这被看作是“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的开始。在“神圣罗马帝国”初期,统治者采取扶植教会压制世俗封建主的政策,将管理国家的大权,从一心想扩大世袭领地的世俗领主手中转移到没有血统关系的教会主教们手中。教会由于大得其利而支持和服从皇帝,世俗大封建主势力则受到抑制。这种饮鸩止渴的政策也酿成了苦果。虽然教会在平衡世俗封建主的势力方面发挥过一定的作用,有利于世俗王权的加强,但是,在世俗王权与教会神权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拥有双重身份的领地主教(教会诸侯)就必须做出抉择。由于拥有严密的教会组织支持,因此一旦这些领地主教站在教皇一边,其危害性往往比世俗封建主更大。
国王奥托一世是有意去争取皇位的。他不仅使德意志王国罩上了罗马帝国的神圣光环,而且明确了教皇与皇帝之间的关系:皇帝宣誓保卫教皇,教皇宣誓效忠皇帝。这种共同协议成为教皇选举的通则之一:每个希望担任教皇者,都必须保证忠于德意志国王;一旦他被确认为教皇,就必须为德意志国王称帝进行加冕。此时的德意志皇帝已不再是罗马意义上的皇帝,而是西方最高的封建领主,上帝的封臣。这种加强德意志王权的努力,一直被其后的王朝所延续。到11世纪上半叶,皇权对教会的影响不断增长,教会的独立权受到了严格的约束,德意志皇帝甚至打算把教皇变成帝国的最高主教。倘若皇室能够继续强大并对教会施以影响,这种格局就能够得以维持,帝国的统一也许就可以得到保障。
可惜的是,这种局面并未真正出现。随着形势的发展,教廷势力也做出了调整,试图打破经济上依附于世俗统治的传统格局。从10世纪开始,在天主教会内部出现了加强教皇权力、扩大教会独立性的运动。1073年意大利人喜尔德布兰德不经皇帝同意就登上了教皇的宝座,称格雷戈利七世。在他的领导下,教廷开始与各国皇帝争夺对西方国家的最高统治和领导权。1075年,教皇格雷戈利七世与皇帝亨利四世(1056年~1106年)的权力争夺上升为公开的冲突。皇帝下达命令,宣布废黜教皇,称:“朕亨利,上帝恩宠的国王以及我们主教们全体都对你说,滚下来,滚下来!”但教皇在大封建主反对派的支持下,对皇帝提出了威胁和挑战,使亨利四世陷于困境。为了保住王位,皇帝最后不得不前往教皇住地,赤足披毡,在风雪中等候了三天,向教皇忏悔赎罪。这一事件标志着罗马教权达到了顶峰。
教权与皇权之争是中世纪两个最大的封建势力之间的斗争,实际上背后掩藏着大封建主反对中央王权的斗争。德意志的封建主,特别是教会的大封建主们纷纷策动独立。这些斗争的结局是德意志皇权不可避免地衰落了。尽管最终教皇没有实现“教权高于皇权”的目标,但世俗皇帝同样也未能恢复对教皇的控制,双方形成了某种均势。原先作为皇帝支柱的教会高级贵族们,也逐渐减少了对世俗皇权的依附。他们像封建主一样不断扩展自己的独立性,与这些封建主拥有越来越多的共同利益。这样就造成了一个严重的后果,在德意志王国内部,皇帝已经无法维持强有力的中央统治,难以有效抑制大封建主们的分离活动。皇权与教权的争夺耗尽了德意志王国的国力,而诸侯的势力和独立性却不断增大,德意志国家四分五裂的局面进一步加剧。
孤独的城市
城市的进步性首先在于它体现了一种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新的经济力量。在封建制度下,城市对于皇权的巩固与否具有特殊的意义。封建社会前期,城市是制约无政府状态、加强中央王权、促进民族融和的基本力量。到了封建社会后期,城市作为新产生的商品经济关系的载体,促成了自然经济的瓦解、专制王权的形成和民族国家的建立。城市的形成与发展是新兴的社会力量同封建世俗贵族进行艰苦斗争的结果。封建皇权在这场斗争中究竟采取怎样的态度,不仅关系到城市发展的命运,也关系到皇权本身的兴衰。遗憾的是,德意志皇权却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反而经常打击和掠夺城市,以达到聚敛财富的目的。
德意志城市的产生,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初期。这些城市在发展之初大都紧紧依附于一定的封建主,后者占有城市的收入并执行城市的司法权。随着经济与财富的增长,城市逐渐产生了摆脱这种依附关系的动机和能力。一些城市以偿付大量金钱的方式来解除封建的束缚,而多数城市则不得不通过与封建主进行激烈的斗争,来争取自治权。但在德意志,城市的这种斗争却根本没有得到中央皇权的支持,这种情况反过来又对中央皇权造成了危害。
德意志城市的繁荣时期出现在12、13世纪,此后城市的意义有了进一步的增长。15世纪新航路开辟之前,欧洲有两大国际贸易区:地中海贸易区和波罗的海贸易区。德意志正好夹在这两大贸易区之间,成为国际贸易的必经之地。这种有利的地理条件,促进了德意志的商业发展和城市的繁荣,以市场需求为目标的商品经济逐渐替代了自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并影响到全德的经济生活,当然也影响到封建主和农民的生活。但城市的发展不仅受到德意志内部支离破碎的现实环境的阻碍,而且还受到各种战乱纷争,甚至强盗抢劫的影响。而皇帝所推行的侵占意大利的政策虽有暂时的成就,也不利于形成一个巩固而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因此繁荣起来的德意志城市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迫切希望形成一个统一的帝国,并拥有一个强大的中央政权。与此同时,德国封建割据的局面却更加严重,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在于德国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德国大部分地区还在实行农村公社制,多数城市都分布在边境上,并且仍然从属于诸侯割据势力,而不是维持王权的支柱。为了弥补因缺少强大的中央皇权而带来的缺憾,许多城市联合起来,组成了城市同盟。但这种同盟由于过分强调自己城市的利益,又没有得到皇权的支持,因此无法长期发挥作用。到了15世纪初,欧洲各地的民族国家纷纷崛起。在这些国家的背后,几乎都有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作为支撑,并且对本国的贸易发展和经济的繁荣关心备至。相形之下,德意志的城市就越发显得孤独无助了。它们不仅无法取得任何反封建的成果,从而推动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反而在封建主们的联合势力打压下渐渐失去了活力和存在的意义。
“七选侯”当家
公元13世纪,霍亨斯陶芬王朝垮台之后,德意志皇权也彻底衰落了。从此,诸侯们不再相信中央皇权的作用,而是采取一切措施阻止加强皇权的任何企图和可能。德意志王国开始陷入极为不幸的小邦分裂状态,最终导致了神圣罗马帝国的没落。
1254年~1273年,在德意志历史上被称为“空位时期”。原先大封建主殊死争夺的帝位,居然一下子没有了皇帝。诗人席勒把它描绘成“没有皇帝的恐怖时期”。造成这种状况的首要原因是各邦之间的相互争斗。不仅帝国诸侯,而且连伯爵和贵族、修道院长和主教、乃至骑士和城市的领导者,都渴望夺得邦君的地位。在这种相互争夺中,逐渐形成了疆域完整的诸侯邦国,以及由各等级贵族代表组成的、负责处理本邦内部事务的邦国代表会议。在这种情况下,诸侯们在自己扩大的邦国领地内拥有许多特权,他们总是尽可能多地把土地据为己有,并竭力夺取邦国的司法权。邦国一般以邦君所在的城堡(特别是城市)为中心,划分为一些政区,由邦君任命的官吏负责管理这些地区的行政事务。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邦国内部广泛的行政机构。一种诸侯邦国统治的局面开始形成,各分立政权的政治势力急速增长起来。
然而,诸侯们逐渐感到这种无政府状态阻碍了经济联系和贸易的发展,直接威胁到自身的利益,因此,没等“空位时期”持续多久,他们便不得不考虑推选一个新王。但同时,他们又担心王位世袭可能对自身权力带来危害,所以,他们采取选举国王(皇帝)的办法来代替传统的君主世袭制。1257年德意志选举国王时共有七大诸侯参加,他们包括三个教会选侯和四大世俗诸侯,参加选举的诸侯都被称为“选侯”。这是德意志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七大诸侯选举国王的事件。
此后,选侯们每次选举德意志国王或皇帝时,总是推选势力较小、不致危害自身权利的家族代表担当此任。在以后的一段时期内,德意志的国王(皇帝)如走马灯一样不停地更换,却始终没有一个王朝能强大到足以代表其他各邦的意志并进而统一整个国家的地步。在众多的德意志皇帝中,出身卢森堡家族的波希米亚国王查理四世(1346年~1378年)最值得一提。1356年查理四世加冕称帝,不久之后,便颁布了一项帝国立法,文本因用金印戳盖,后来被称为“金玺诏书”。它不仅承认德意志选侯拥有绝对的君主权力,有权选举国王或皇帝,而且还禁止了城市之间的相互联系,并且规定市民和农民都隶属于他们的君主。“金玺诏书”堪称是对德意志王国整整一百年来政治法权发展的总结,宣告了诸侯对以皇帝为代表的中央皇权的胜利。直到1648年,“金玺诏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德意志王国作为一个国王(皇帝)由选举产生的国家,从未出现一个可以代表整个德意志民族利益的强大王朝。只要诸侯们感到皇帝的权力变得过于强大,就会策动王朝更替。
查理四世虽然用“金玺诏书”换得了由其子继承德意志皇位的允诺,但他却在事实上确认了德意志政治上分裂的局面,损害了统一的民族国家的形成。因此,尽管14、15世纪德意志出现经济高涨的局面,但由于帝国已经分裂为许多独立邦国,因而始终没有形成一个共同的经济中心。从此以后,同英、法这些已经发展为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相比,德意志的经济逐渐落后,而形成民族国家的进程也被大大延误了。
三十年战争的悲惨结局
1517年由德意志境内开始的路德宗教改革,虽然意味着民族力量的觉醒,但同时也造成德意志内部分裂为新教与天主教两大派系。17世纪初,皇帝鲁道夫试图利用教派之间的矛盾,通过限制新教来争取天主教诸侯的支持,加强中央集权。结果,在德意志境内形成了“新教同盟”和“天主教同盟”相互对抗的局面。而且,这种斗争已经超出德意志的范围,表现出复杂而深远的国际背景。当时“新教同盟”得到丹麦、瑞典等新教国家以及法国的支持。丹麦、瑞典不愿看到天主教势力深入新教控制的德意志北部,更担心出现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的德国向北欧扩张;法国虽为天主教国家,却不希望看到一个强大统一的德国,因而也站在“新教同盟”一边反对德意志的“天主教皇帝”。“天主教同盟”则得到德意志皇帝、教皇和西班牙的支持。德意志两大宗教集团之间的斗争逐渐演变为欧洲两大国际集团之间的对抗,并最终导致欧洲历史上著名的三十年战争(1618年~1648年)。1648年,在经历了漫长而且消耗巨大的战争之后,法国和瑞典的联军攻入了巴伐利亚,德皇被迫求和,签订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战争连同和约的签订对德意志历史的发展具有巨大影响。根据和约规定,德国失去了大片土地,重要的河流入海口被瑞典掌握,而法国则获得了阿尔萨斯和包括洛林在内的西南德一些地区,阿尔萨斯和洛林自此成为德法世代争执之地。和约还要求德皇承认德国诸侯在三十年战争中扩张的领土和在自己辖区内独立施政、进行外交活动甚至自由结盟、宣战、媾和等权力,这等于用法律的形式确保了帝国的无政府状态,皇帝不过成了一个拥有自己世袭领地的大诸侯。这无疑巩固了德意志帝国政治分裂的局面,使各地方诸侯成了完全独立的势力,致使皇权更加削弱。通过和约,法国还取得了参加德意志帝国会议的特权,从而可以随时干涉德意志的事务。三十年战争还给德国带来了惊人的破坏,这里“到处都遭到历史上最没有纪律的暴兵的蹂躏”。战争期间,德意志有5/6的乡村被摧毁,人口减少1/3以上,工商业急剧衰退,许多工场、矿山被毁,农民变得一无所有,在饥饿和死亡线上挣扎。
在这“白茫茫一片真干净”的德意志土地上,政治分散性和多元性进一步加剧了。据统计,三十年战争后德意志分裂为314个邦和1475个骑士庄园领,也就是说,在德意志满目疮痍的土地上,总共有1789个拥有主权的独立政权同时存在。尽管以往皇室那种“大一统主义”的思潮依然存在,但邦国分裂主义思潮却已大行其道。小诸侯仿效“伟大君主”法国路易十四的宫廷生活和奢华气派,虽然显得荒谬可笑,但却因此不得不对其臣民进行敲骨吸髓的搜刮。所有这些情况使得德意志在三十年战争后依然还是欧洲冲突的战场。上起皇帝,下至各邦诸侯,几乎都被卷入欧洲的大小纷争之中,他们为了取得金钱而把自己“典”给外国强权。因此在17、18世纪的欧洲纷争中,“难得有一次没有德意志人反对德意志人的斗争”,而德意志民族的利益则显得一钱不值。正当专制主义在英国和法国促进民族统一、终结分离状态、推动工业革命到来的时候,德意志的专制主义却带上了诸侯小邦的分裂色彩,不仅加深了国家政治的分崩离析,而且阻碍民族经济的发展和民族市场的形成。恩格斯在《德国状况》一文中逼真地描述了17、18世纪德意志的可悲境况,他说:这是一堆正在腐朽和解体的讨厌的东西。国内手工业、商业、工业和农业极端凋敝。农民、手工业者和企业主遭到双重的苦难——政府的搜刮、商业的不景气。贵族和王公都感到尽管他们榨尽了臣民的膏血,他们的收入还是弥补不了他们日益庞大的支出。一切都很糟糕。不满情绪笼罩全国。没有教育,没有影响群众意识的工具,没有出版自由,没有社会舆论,甚至连比较大宗的对外贸易也没有,除了卑鄙和自私就什么也没有……一切都烂透了,动摇了,眼看就要坍塌了,简直没有好转的希望,因为这个民族连清除已经死亡了的制度的腐败尸骸的力量都没有。
“没有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央集权化的国家统治便成为无源之水,而一个稳定的、具有广泛有效的干预和保护功能的中央权力得力存在,是现代化发展的一个绝对必要的前提,也唯有它,才能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框架条件。”这一规律对于过渡时期的所有欧洲国家来说几乎都是有效的,但在德意志的世界里,随着那些发达的工商业城市已经因欧洲经济中心的转移和三十年战争的破坏而衰落,这种转变就只能依靠农业领域中旧有的贵族资产阶级来领导和推动。正因如此,以普鲁士的崛起为标志,德意志走上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发展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