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1950年代(2)
50年代中期以前,一些比较大胆的农民,利用农暇时节结伴到城里找工作。他们小心翼翼,然而却异常勇敢地迈出了这一步。1955年初春,江苏高邮、宝应、淮阴、盐城、江都、兴化等地农民8385人流入上海市;1956年冬,湖南湘潭县青年农民纷纷流向城市、工矿,愿意在家里从事生产的人很少,有20多农户的长家社第一队接近年关时只有4个劳力在家。就全国而言,1956年10月到1957年4月间外流农民约有57万多人。
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始后,农民不安心于农业生产的现象更加普遍而严重,此时的城市和厂矿在大跃进中广招人马,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浙江省从1958年秋季到1959年2月间有145000多农民外流,其中流入浙江省各城市厂矿企业中去的有5万人。山西晋北地区1959年春节前后流入城市的农村强壮劳力有8万多人,占当地强壮劳力的十分之一;到1959年4月,有些公社的青壮年劳动力已经跑走七八成以上,有的生产队几乎跑光了。
农民流入各个城市的都有,但以交通枢纽城市为多。1956年秋季,每天从山东、安徽、河南等省流入徐州市区的农民达500多人。
城里人悠闲的生活,吸引着一批又一批农民涌入。这不仅导致农村劳动力的流失,同时也增加了城市的人口和治安负担。为此,政府部门下发了一系列阻止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法令、法规、通知、指示等,但是,这些措施收效甚微。1958年以后政府强化了户口管理,并把日常供应与户口制度紧密挂钩,才最终禁绝了农民通过非制度安排的渠道进入城市的生存机会,制止了农民自发向城市流动的行为。
城乡差别
1950年代,中国人的生活水准虽然都不是很高,但城乡差别依然存在。限于国力,城市人口的生活水平与福利水平不是很高,但却极有保障。尤其是在50年代中后期以后,即使没有工作的城市闲散人员,每月也可以凭户口本领到一份与他人相差不大的口粮;农民劳动强度大,生活却毫无保障,碰到年成不好的时候,就连能否维系生命也只能听天由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