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不对称,买的没有卖的精
买者:你这件衣服多少钱?
卖者:550元。
买者:太贵了,我最多给250元。
卖者:250元多不好听啊,干脆我以进价卖给你,450元!
买者:还是太贵了,300元怎么样?
卖者:300元太便宜了,要不咱们都让让,400元就成交。
买者:350元给不给?不给我就走人。
卖者:等会儿、等会儿,350元就350元吧。这次绝对是亏本卖给你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会碰到这样的状况。是我们捡便宜了,还是商家获利了,这恐怕只有商家自己知道。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主要是因为买卖双方占有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
人们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对商品的个体信息认知会产生信息不对称的情形。有些商品是内外有别的,而且很难在购买时加以检验,如瓶装的酒类,盒装的香烟,录音、录像带等。人们或是看不到商品包装内部的样子(如香烟、鸡蛋等),或是看得到、却无法用眼睛辨别产品质量的好坏(如录音、录像带)。显然,对于这类产品,买者和卖者了解的信息是不一样的。卖者比买者更清楚产品实际的质量情况。
商家和消费者作为买卖的双方都是理性的经济人,最终目的都是想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由于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在实际生活中,消费者总处于劣势地位。
信息经济学认为,信息不对称造成了市场交易双方的利益失衡,影响社会的公平、公正原则以及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在商家和消费者对商品所了解的信息中,商家总是比消费者要了解得更多,消费者了解到的只是商品的款式、颜色、大小等外观特点,对于其真正的实际情况,就无法得知实际情况了,而只能通过商家的宣传来了解。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这座山其实就是信息不对称,而要获得这些信息是要付出成本(代价)的。商家的优势就是在于对商品信息和营销策略的占有,而且信息占有量要尽可能多的大于消费者,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每一次交易中获利。所谓“买家没有卖家精”正是这个道理。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在买卖的博弈过程中,消费者占有信息的劣势就注定与商家的较量要失败。当然,如果让消费者意识到自己受骗的商家绝非高明的商家,因为他的顾客越来越少;真正高明的商家会让消费者心甘情愿上当,且浑然不觉。
再举一个例子:比如你想在附近的餐馆吃饭,但是不知道哪家最好,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找一个大家都熟悉的品牌店,因为大家都知道品牌店不会差。由于顾客不会一家家去寻找最好的餐馆,所以一般来说老字号餐馆能够收费更高。
21世纪就是一个信息社会,对于个人来说,拥有信息越多,越有可能做出正确决策。然而现实情况是,一小部分人垄断事物状态的信息,而另外绝大多数人则缺乏事物状态的信息。因此,提高我们获取信息的能力,增加我们获得信息的渠道,以我们充满智慧和理性的头脑,这样我们才能在消费时尽可能减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