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匠们的午后”1:“创新理论”的鼻祖熊彼特与“商业模式论”的盟主佐特

佐特(以下简称为“佐”):熊彼特博士,您好。我叫克里斯托夫·佐特,目前正在从事商业模式的研究。能在这见到您这位“创新理论”的奠基人,我真是三生有幸啊。

熊彼特(以下简称为“熊”):你所说的“创新理论”和“商业模式”究竟所谓何物?作为学者,你得先把概念弄清楚啊!

佐:是啊,您真是一针见血。的确现在有很多人还没有弄懂概念就开始高谈阔论了。英语中“innovation”(创新)一词源自拉丁语“innovare”,意为“更新”,在这我把它理解为“能给社会带来巨大价值的革新”。

熊:嗯,很好。创新绝不是从无到有,也不是技术进步。如果把动力源从“马”到“蒸汽机”的变化看作是技术进步的话,那城市交通从“公共马车”到“轨道交通”的变化才是创新。有了创新社会才真正有了变化。

佐:那“商业模式”就是构成“公共马车”和“轨道交通”的诸要素之间的联系了。换句话说就是“为何人,采购何种物品,创造何种价值,最后以何种方式换取等价物”。

熊:那它和创新有什么关系呢?

佐:目前主要有两种理论。一种叫“坐骑理论”,另一种叫“自身理论”。前一种理论认为“新技术乘着‘商业模式’这头坐骑才走向了创新”,后一种理论则认为“商业模式自身的巨大改变即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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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所言极是!这正是我在1912年《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主张的“新结合”(New Combination)理论嘛。只有新要素的新结合才能引起社会的变化。

佐:甚至可以说这是“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源泉”啊!因为商业模式整体的变化,是别人难以效仿的。

熊:言之有理,不过我的理论是为了解释“经济发展”和“景气循环”,可不是为了解释企业间竞争的哦!我对那些可不感兴趣。

佐:这、这样啊……

熊:怎么?有问题吗?我不是说了嘛!我的兴趣在“经济发展”上。企业间的竞争可能是一种原动力,但创新只有在开拓新≠市场时才具有价值。为此,竞争对手也可能是合作伙伴。

佐:IT产业成功地孕育了各式各样的“新结合”,以至于商业模式这一术语甚至被胡用乱用。但是我感觉为了开拓新市场,商业模式的理论还是有价值的。要么我就给您说说商业模式革新的历史吧,希望您能感兴趣。

熊:兴趣倒是有,但长篇大论我可没时间听!你就给我讲个梗概吧。

佐:那是、那是,那我就从商业模式的定义和意义,以及经营术语的使用变迁上说起吧,您看如何?

熊:嗯,好哇!不过先等一下,该我们选冰激凌了。佐特,你要不要也来那个绿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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