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节:第三十计反客为主(3)
可是,快三个月了,我天天给老鼠打饭、买零食,还兼洗衣服,真正成了个跑腿的,他没半点意思让干妹妹变成情妹妹。甚至和他去公园散步,卖花的小女孩缠着他说“哥哥你的女朋友好漂亮,给她买朵花吧”,他为了省下五元钱自个买零食吃,竟然当场就揭穿我的老底说:“她是我妹妹,不是女朋友。”我这张厚脸也撑不住一颗愤怒之心了,在回去的路上把他骂了个狗血喷头。
我试探地问:“老鼠,你以前谈过恋爱吗?”
“没有!”
我很高兴,“从来没有吗?”
“没有!”他坚决地说。
我太高兴了。看来,他对我的示爱信号不是不接受,只是不懂。一只没见过世面的老鼠,面对新事物当然是茫然的,比如他第一次看到电脑也会当零食,而不是用它上网。
我不再含蓄迂回了,赤裸裸地就向他坦白,含情脉脉地对他说:“老鼠,我想我爱上你了。”
没想到,老鼠会拨腿就跑,嘴里喊着:“救命啊!”
我赶紧追。多滑稽呀,一粒大米追着老鼠满街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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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为老鼠的绝情伤心地哭泣,得到了闺中密友的同情,她们为她献计说:“你是一粒大米,没有不爱大米的老鼠,主动权应该在你的手中。你要像顽皮的猫一样好好地耍耍他,勾起他的兴趣。比如说,他在洞里躲着的时候,你故意在洞口搔首弄姿把他逗出来,等他上当出来后,你撒腿就跑,不让他追上,他追不上的时候你又停下来等他,如果他进洞了,你又去勾引他。等你把他弄得筋疲力尽的时候,你就一口吞了他,这时候他才发现原来他是一只老鼠,迟早要被猫吃的。”
耶!这可是个好办法,我决定采用。我奸笑一声,好像看到一只老鼠被一粒大米耍得筋疲力尽,然后对大米说:“求求你,放过我吧。”
老鼠再让我给他买零食的时候,我不理他了。下午去看他,让他搜了身也找不到。他流了一天的口水白流了。他只好一晚上都睡不着觉,都在思考在什么地方得罪了我。
第二天,他懒洋洋地打不起精神,准备自己去超市买,却在路上碰到我回来,我扬起手里的包说:“喏,我给你买了好多好吃的。”他的眼光一亮。
我们约好星期天上午九点去爬山,在山脚下等我。他左等右等、把脚下的草都踩死了,踱来踱去,也不见我出现。他提起包想回家,我却出现了,歉意地说因为起床迟了所以来晚了。
我和一个男孩子招摇过市,状极亲密,有说有笑的,跟老鼠相遇了我也没跟他打招呼,只是暖昧地笑笑。后来,我告诉老鼠说那只是我的一个同事,我们没什么。
在老鼠想我的时候,我不出现,老鼠不想我的时候,我粘在他的身边;老鼠想让我笑的时候,我不笑,他想把我弄哭的时候我很开心的样子;一会他觉得我很近,一会又觉得我很远。
“你究竟在耍什么把戏呀?”老鼠终于对我忍无可忍了。我装作没听懂他的话,拿起自己的书包想走,他一把拖住我,非要让我讲清楚再走。
“这都是你造成的!”我气愤地说,“你不接受我的爱,我已经变得失去理智了。”我坚决地走了。
一会儿后,我听到背后他的声音:“小米小米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我惊喜地转过身来,看到老鼠深情凝望我的的眼睛。
看来,还是没有不爱老鼠的猫,也没有不爱大米的老鼠啊。
点评:喧宾夺主说的也是这个道理,但它只说出了反客为主的过程。喧宾夺主虽有“夺”字,但并不是为了取代主人,反客为主的目的才是为了取主人的势代主人的权。恋爱中的女子,不可永远把自己置于“客”的地位,该出手的时候还得主动出手,风风火火地闯情关。
关小米爱上许可,也就是大米爱上老鼠。但这粒大米并不是被动地等着老鼠来“糟蹋”,而是向老鼠发动了猛烈的进攻。“我”虽然身为他的干妹妹,为他买零食、洗衣服,但不甘永远居于干妹妹之位,而是想做他的女朋友,让他给“我”买零食、洗衣服。所以,“我”用了一系列的计谋,从而掌握了主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