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发现
标签
搜索
注册
登录
分类
发现
榜单
标签
搜索
注册
登录
搜索
数智图书馆-无锡数智政务
本次搜索耗时
2.044
秒,为您找到
1195
个相关结果.
搜书籍
搜文档
列传第六十
23
2025-06-12
《二十四史(全集)》
列传第六十 列传第六十 ○李光弼王思礼邓景山辛云京 李光弼,营州柳城人。其先,契丹之酋长。父楷洛,开元初,左羽林将军同正、朔方节度副使,封蓟国公,以骁果闻。光弼幼持节行,善骑射,能读班氏《汉书》。少从戎,严毅有大略,起家左卫郎。丁父忧,终丧不入妻室。 天宝初,累迁左清道率兼安北都护府、朔方都虞候。五载,河西节度王忠嗣补为兵马使,充赤水军使。忠嗣遇之...
列传第七十八
23
2025-06-12
《二十四史(全集)》
列传第七十八 列传第七十八 ○段秀实 子伯伦颜真卿 子頵曾孙弘式 段秀实,字成公,陇州阳人也。祖达,左卫中郎。父行琛,洮州司马,以秀实赠扬州大都督。秀实性至孝,六岁,母疾,水浆不入口七日,疾有间,然后饮食。及长,沉厚有断。 天宝四载,安西节度马灵察署为别将,从讨护蜜有功,授安西府别将。七载,高仙芝代灵察,举兵围怛逻斯,黑衣救至,仙芝大衄,军士相失...
列传第一百一十七
23
2025-06-12
《二十四史(全集)》
列传第一百一十七 列传第一百一十七 ○赵宗儒窦易直李逢吉段文昌 子成式宋申锡李程 赵宗儒,字秉文。八代祖彤,仕后魏为征南将军。父骅,为秘书少监。宗儒举进士,初授弘文馆校书郎。满岁,又以书判入高等,补陆浑主簿。数月,征拜右拾遗,充翰林学士。时父骅秘书少监,与父并命,出于一日,当时荣之。建中四年,转屯田员外郎,内职如故。居父忧,免丧,授司门、司勋二员外郎...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23
2025-06-12
《二十四史(全集)》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郑覃 弟朗陈夷行李绅 吴汝纳李回李珏李固言 郑覃,故相珣瑜之子。以父廕补弘文校理,历拾遗、补阙、考功员外郎、刑部郎中。元和十四年二月,迁谏议大夫。宪宗用内官五人为京西北和籴使,覃上疏论罢。穆宗不恤政事,喜游宴;即位之始,吐蕃寇边,覃与同职崔玄亮等廷奏曰:“陛下即位已来,宴乐过多,畋游无度。今蕃寇在境,缓急奏报,不...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宦官
23
2025-06-12
《二十四史(全集)》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宦官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宦官 ○杨思勖高力士李辅国程元振鱼朝恩刘希暹贾明观窦文场霍仙鸣俱文珍吐突承璀王守澄田令孜杨复光杨复恭 唐制有内侍省,其官员:内侍四人;内常侍六人;内谒者监六人;内给事八人;谒者十二人;典引十八人;寺伯二人;寺人六人。别有五局:掖廷局掌宫人簿籍;宫闱局掌宫内门禁,其属有掌扇、给使等员;奚官局掌宫人疾病死丧;内仆...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 北狄
23
2025-06-12
《二十四史(全集)》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 北狄 列传第一百四十九 北狄 ○铁勒契丹奚室韦靺鞨渤海靺鞨乌罗浑 铁勒,本匈奴别种。自突厥强盛,铁勒诸郡分散,众渐寡弱。至武德初,有薛延陀、契苾、回纥、都播、骨利干、多览葛、仆骨、拔野古、同罗、浑部、思结、斛薛、奚结、阿跌、白等,散在碛北。薛延陀者,自云本姓薛氏,其先击灭延陀而有其众,因号为薛延陀部。其官方兵器及风俗,大抵与突厥...
空标题文档
23
2025-06-12
《二十四史(全集)》
志第十礼乐十 五曰凶礼。 《周礼》五礼,二曰凶礼。唐初,徙其次第五,而李义府、许敬宗以为凶事非臣子所宜言,遂去其《国恤》一篇,由是天子凶礼阙焉。至国有大故,则皆临时采掇附比以从事,事已,则讳而不传,故后世无考焉。至开元制礼,惟著天子赈恤水旱、遣使问疾、吊死、举哀、除服、临丧、册赠之类,若五服与诸臣之丧葬、衰麻、哭泣,则颇详焉。 凡四方之水、旱、蝗,天...
空标题文档
23
2025-06-12
《二十四史(全集)》
志第十二礼乐十二 自周、陈以上,雅郑淆杂而无别,隋文帝始分雅、俗二部,至唐更曰“部当”。 凡所谓俗乐者,二十有八调:正宫、高宫、中吕宫、道调宫、南吕宫、仙吕宫、黄钟宫为七宫;越调、大食调、高大食调、双调、小食调、歇指调、林钟商为七商;大食角、高大食角,双角,小食角、歇指角、林钟角、越角为七角;中吕调、正平调、高平调、仙吕调,黄钟羽。般涉调、高般涉为七羽...
空标题文档
23
2025-06-12
《二十四史(全集)》
志第三十七百官二 ○门下省 侍中二人,正二品。掌出纳帝命,相礼仪。凡国家之务,与中书令参总,而颛判省事。下之通上,其制有六:一曰奏钞,以支度国用、授六品以下官、断流以下罪及除免官用之;二曰奏弹;三曰露布;四曰议;五曰表;六曰状。自露布以上乃审,其余覆奏,画制可而授尚书省。行幸,则负宝以从,版奏中严、外办;还宫,则请降辂、解严。皇帝斋,则请就斋室;将奠,...
空标题文档
23
2025-06-12
《二十四史(全集)》
志第四十六刑法 古之为国者,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知争端也。后世作为刑书,惟恐不备 ,俾民之知所避也。其为法虽殊,而用心则一,盖皆欲民之无犯也。然未知夫导之以德、齐之以礼,而可使民迁善远罪而不自知也。 唐之刑书有四,曰:律、令、格、式。令者,尊卑贵贱之等数,国家之制度也;格者,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也;式者,其所常守之法也。凡邦国之政,必从事于此三者...
1..
«
82
83
84
85
»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