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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娜·阿伦特:一切皆有可能,一切皆可摧毁

纳粹分子是如何进行极权统治,并对人的个体性进行全面摧毁的?接下来,我们从“根本恶”这一概念切入。

根本恶

“根本恶”是阿伦特引用康德哲学的一个概念。但与康德“根本恶”的内涵 [36] 不同,阿伦特提出的“根本恶”是指没有任何理由的极端的恶,它不能被任何可理解的动机,如自我利益、贪婪、怨怒或者权力欲望等推出。

在阿伦特看来,纳粹分子犯下的罪行便是“根本恶”。在集中营、灭绝营以及死亡工厂中,纳粹分子秉持着彻底虚无主义的世界观——“要么是一切,要么是全无”。他们所有的行为都无法由理性解释,也没有任何标准可言。“一切皆有可能”也就意味着“一切即可摧毁”。

阿伦特说:

集中营不仅意味着灭绝人和使人类丧失尊严,而且被选用于在科学控制的条件下可怕的杀人试验,消灭人类行为的自发性表现将人类个性转变为一种纯粹的事物,转变成连动物都不如的东西;因为就我们所知,巴甫洛夫(Pavlov)的狗是一种倒错的动物,它被训练不是因饥饿而是因铃声而进食。

这种事在正常情况下绝不可能完成,因为自发性不可能完全被消灭,因为它不仅与人类自由有关,而且与生命本身有关,简单说便是保持生命。只有在集中营里,这种实验才完全是可能的。 [37]

也就是说,集中营和灭绝营的意义就在于把人变为“连动物都不如的东西”,把人变为只会做出机械的反应的“多余的人”,以此彻底消解人的自发性,消解人之为人的资格,切断人之为人的根本。

消解人的全面自由

具体来说,极权主义政府通过以下三个步骤消解人的全面自由。

一是取消人的法律人格

如汉娜·阿伦特在《极权主义的起源》中所说:

通向极权统治之路上重大的第一步是取消人的法律人格(juridical person in man),这一步的完成是通过将某几类民众驱赶到法律保护之外,同时用剥夺公民国籍的办法,迫使非极权主义国家认可无法律状态(lawlessness)的现状;另一方面,在正常的惩罚制度之外建立集中营,在那种根据惩治法条定罪的正常法律程序之外,挑选人充当集中营囚徒。因此,刑事犯(由于其他原因而应该成为集中营成员的人)一般被送到集中营,只是为了服完他们的刑期。在一切情况下,极权主义统治留心使集中关押的各类人——犹太人、病人、旧阶级的代表——失去正常行为和犯罪行为的能力。 [38]

这段话表明,集中营体制首先通过使正常的司法体系失效的手段来取消人的法律人格。一旦取消了人的法律人格,就意味着公民失去了法律的保护,极权政府便能对其进行全面的控制,剥夺人的全部自发性。

二是摧毁人身上的道德人格

关于摧毁人身上的道德人格,《极权主义的起源》这样说:

在制造活死人的过程中,下一步关键是摧毁人身上的道德人格(moral person in man)。这主要靠在历史上第一次使殉难成为不可能的事…… [39]

也就是说,极权主义通过破坏一切人类的团结,使通常意义的道德和良心不起作用。

对人的道德人格的攻击可能仍然遭到人类良心的反对,良心会告诉他,宁可作为一个受害者而死,也不作为一个侩子手官僚而活着。当极权恐怖成功地切断了道德人格的个人退路,使良心的决定绝对成问题和暧昧可疑时,它就取得了最令人可怕的胜利。 [40]

当一个人要在背判和谋杀他的朋友或送走他的妻儿之间做出选择,在每一种情况下,他对他们的死都负有责任的时候;甚至在自杀都意味着直接杀害了他的家人的时候,他该如何做选择?他不再是在善和恶之间做选择,而是在杀人和杀人之间做选择。在极权主义的统治下,人们的道德感和良心失效,善恶的界限逐渐模糊。当人们的道德人格被摧毁,也就意味着人不再具有人的资格。

三是消灭人的差异化和独特性

汉娜·阿伦特在《极权主义的起源》中提到:一旦道德人格被消灭了,仍然能阻止人被变成活死人的,只有个人的差异化和他的独特性。 [41] 对付这种独特的人格的方法有无数种……几百个人被赤条条地塞进一节运牛的货车车厢,互相紧贴,被运送至集中营,让他们剃光头,穿奇怪的集中营的服装,最后是完全难以想象的折磨,这么计算精确到不杀死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很快死去。这一切方法就是用来摆布人的身体——有无限痛苦的可能——无情地摧毁人,就像对付器官性精神病一样。 [42]

纳粹分子通过这三个步骤——取消法律人格、摧毁道德人格、消灭个体性,犯下“根本恶”,从而实现对人的完全统治的目的。人的自由性和自发性被全面消解,由天性、意志、命运形成的人的独特性被全部摧毁。

当几百万人毫无抵抗地排队走进毒气室时,这或许足以证明极权主义的恐怖威力。在“根本恶”的面纱下,受折磨的人变为人面傀儡,或许他们在走上断头台之前就已经被彻底摧毁——不仅肉体被摧毁,人的尊严和各种可能性被摧毁,死亡本身的过程被延迟,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