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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无知之幕
前面我们提到罗尔斯假设了一个“无知之幕”,以保证程序上的公平,那该如何理解“无知之幕”呢?在“无知之幕”背后的人们,是如何制定分配原则的,是如何做出选择的?
无知之幕
“无知之幕”是罗尔斯假设出来的一块“遮蔽之幕”。在这块幕布背后,每个人自身的标签,如身份、地位、阶级出身、财富状况等都被遮蔽起来,每个人在并不知道彼此状况的情境下,去讨论如何分配的问题。
具体来说,“无知之幕”遮蔽的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每个人的社会地位、阶级出身、天生资质和理智能力。
二是每个人自己的价值观、合理的生活计划和特殊的心理特征。
三是每个人存在于其中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状况,或者这一社会所能达到的文明和文化水平等。
这里要注意一点,“无知之幕”排除的是关于社会的“特殊事实” [18] ,而非人们理性思考的能力。并不是说在“无知之幕”下人们就可以胡作非为,“无知之幕”只掩盖每个人的特殊身份,以使人们可以在一个更为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理性的协商和讨论,制定出一套合理的正义原则,从而保障自身的利益。
这种理性的处理方式也被称作“互不关心理性”,即一种“没有偏见”的理性方式。人们只基于自身的理性分析而非其他要素,如对方的身份、地位、财富等做出自己的判断。这颇有一些“对事不对人”“就事论事”的意味。
正义二原则的论证
当人们回到原初状态,站在“无知之幕”后会做出什么选择,又会提出怎样的分配方式?为什么人们最终还是选择了罗尔斯的正义原则?
关于自由和权利的分配
首先,我们去讨论第一条原则中提及的关于自由和权利的分配问题。
人们都希望获得最高程度的自由和权利,每个人都希望被多分配一些基本善。同样,规则的制定者也倾向于制定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规则。但是在“无知之幕”后,人们并不能确定自己和其他人的身份时,又会做什么选择?
比如,一个人假设自己是富人,他提出这样的分配规则:“存款在100万元以上的人享有的自由和基本权利,要比存款少于100万元的人享有的自由和基本权利更多。”显然,这条规则对富人更有利。
当我们撕掉“无知之幕”,即回到现实世界后,会出现两种状况:这个人的实际存款在100万元以上,那么这条分配原则对他有利;这个人的实际存款不足100万元,这条分配原则就对他不利。
这两种情况都有可能发生。于是每个人经过这样的思考后,都不愿冒这个风险,最后便会一致选择这样的一个原则——每个人享有平等的自由和权利。因为这样选择,谁都不会吃亏。
如此,罗尔斯的第一个正义原则就被论证出来了,这是大家一致选择的结果。同样,这样的推理也适用于经济和社会的分配状况,如收入与财富,机会和权利,等等。但是在现实中,社会经济领域的确出现了一些不平等的分配现象,如收入分配不均、财富分配不平等等。人们该如何处理这种不平等,罗尔斯提出“最大最小值规则”的方法加以解决。
最大最小值规则
“最大最小值规则”也叫“最低的最大限度规则”。
当我们面临诸多选择时,对所有选择中会出现的“最坏情况”加以比较,从而选择其中最好的,即损失最少的那一个。也就是说,选择这个情况得到的最坏的结果也要比选择其他情况得到的最坏结果要好。这就是对“最大最小值规则”的通俗解释,我们可结合下面这张图理解。
三种选择及其结果
比如,一个人面临三种选择(竖列的D1、D2、D3)。这三种选择分别对应着各自产生的结果,即C1、C2、C3,正数字代表着赚钱,负数字代表着赔钱的含义。具体分析一下:
第一种选择D1,最坏的情况是损失700元,最好的情况是赚1200元;
第二种选择D2,最坏的情况是损失800元,最好的情况是赚1400元;
第三种情况D3,最坏的情况是赚500元,最好的情况是赚800元。
这时,这个人该如何选择呢?“最大最小值规则”告诉我们,将三种最坏的情况——C1列进行比较,D1和D2是亏损状态,而D3没有亏损还赚了500元。这就意味着,D3最坏的情况也要比D1和D2的最坏情况要好。因此,这个人应该选择D3。
我们仍然回到正义原则的论证中。
在罗尔斯看来,人们之所以会选择“差别原则”——“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适合于最不利者的最大利益,并与正义的储蓄原则相一致”,正是缘于“最大最小值规则”。
在“无知之幕”背后,人们无法判定自身的状况,每个人都有可能遇到最坏的情况,成为最不利者。
那么,当所有人都假设自己是最不利者时,便会一致做出这样的判断:在所有最坏的情况里选择最好的情况,以使最不利者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益。在揭开“无知之幕”后,即使自己一旦“中招”也没关系,因为这条原则保障了最不利者 [19] 的最大利益,最差也差不到哪里去。
基于这样的心理,大家会一致认可并选择“差别原则”作为正义原则。当然,这种情况是针对第二种不能平等分配的基本善而言。社会可以允许这样的不平等,但也必须满足这样的不平等对最不利者有利的条件。归根结底,不平等的分配还是存在的,只不过这样的原则消除了人们关于不平等的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