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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达:逻各斯中心主义(下)

在场的形而上学

通过对“语音中心主义”的探究,我们发现还存在着“在场”和“不在场”之分的问题:以“语音形式”展开讨论时,意味着说话者要处于“在场”状态;以文字书写形式进行沟通时,说话者则处于“不在场”的缺席状态。

接下来,我们从“在场”和“不在场”的角度去理解形而上学,去探究“逻各斯中心主义”的第二个维度——“在场的形而上学”的内涵。

在场的形而上学

从哲学角度来说,“在场”意味着存在和出席的状态,“不在场”意味着被遮蔽的缺席状态。

举个生活中的例子。你去听一场明星演唱会,你到达现场并出席活动,你和明星便处于同一个场所里,这种状态就叫“在场”状态。反之,如果你没有参加这场活动,你就“不在场”。

我们可以思考一下,在哲学史的语境中,有没有什么东西是一直处于“在场”状态的呢?

在传统形而上学者看来,“逻各斯”便一直“在场”。无论这个世界如何变幻,丰富多彩的现象背后,始终有不变的“一”,即现象背后的本质、宇宙的恒常法则、真理模型、逻辑形式等作为基础而存在着。这便是“在场的形而上学”的内涵。

传统哲学家乐此不疲地将存在者的“存在”规定为“在场”状态。存在者的本质和意义如同遮罩在世界的一块幕布始终存在,世间万物都无法逃离这层幕布的遮罩范围。

正因为“逻各斯”总是“在场”,哲学家所有的努力便是穷尽一切办法去追求它、捕捉它、征服它、享有它。哪怕所谓的“本质”和“意义”在当下并没有被直接显现,哲学家也要通过一些手段和途径去通达它。

逻各斯的“变种”

“在场性”问题始终贯穿于整个西方传统哲学的发展史。

在古希腊时期,哲学家便已显露探寻世界本质意义的倾向。赫拉克利特提出的“逻各斯”,巴门尼德提出的“存在”,柏拉图提出的“理念”,这些概念的内涵正是对“在场的形而上学”的表征。

基督教哲学阶段,神学家试图从哲学的角度论证上帝的存在,而这个论证过程得以可能的前提,是将上帝视为一个“在场”的预设。

到了近代理性主义时期,笛卡尔提出了“我思故我在”,而“我思”本身就是一个从主体的角度去认识客体的预设;斯宾诺莎的“实体”以及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等概念,都是“逻各斯”不同形式的体现,它们都是“在场的形而上学”。

黑格尔以后的现代哲学阶段,“在场性”问题依然存在。

虽然胡塞尔现象学的目的是克服传统形而上学主客二元对立的模式,但现象学还原到的“先验自我”是不是依然是对主体性的一种承认呢?是的。

虽然海德格尔以“存在”和“存在者”的区分为出发点,试图批判两千多年来传统的形而上学模式,但最后他是不是又陷入另一种中心主义之中呢?是的。也正因此,海德格尔进行了自身哲学的转向。

在德里达看来,整个西方哲学史(从前苏格拉底时期到后黑格尔时期)的理论都是“在场的形而上学”。

“在场的形而上学”的实质

“在场的形而上学”的实质是本质主义和基础主义。它以追问“本质”为哲学的使命,以“逻各斯”为基础和中心。

在这样的哲学模式下,存在者被视为静态的、有着某种固定结构的封闭体,如同一个封闭的圆,圆心是本质、意义、真理等“逻各斯”的变种,而周边则是它的衍生物和统摄物。由此,世界上的所有事物都是泾渭分明的——要么是居于中心,要么是居于非中心;要么是黑,要么是白;要么是对,要么是错;要么是真理,要么是谬论。

德里达对此提出质疑:为什么要以“逻各斯”作为中心?意义和本质问题一定具有永恒性吗?人们追求的大写的“一”,难道就不可能发生变化吗?世界的事物为什么一定是非黑即白?二元项之间的关系一定有着明确的对立关系吗?难道不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生生不息的状态吗?绝对的精神就一定高于一切吗?谁高谁低,谁优谁劣的等级结构,就一定坚不可摧吗?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探究德里达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具体解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