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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达默尔:本体论意义的解释学

伽达默尔的解释学不是方法论与认识论意义上的解释学,而是本体论意义上的解释学。在他看来,“解释”并不意味着主体对客体的认识活动,也不是主体和客体的外在关系的体现。伽达默尔将“解释和理解”活动本身当作人的根本存在方式。

海德格尔本体论解释学的影响

伽达默尔的解释学受到了海德格尔本体论解释学的影响,因此我们这里有必要回顾一下海德格尔的理论。

海德格尔研究的存在问题是本体论意义上的存在论:“存在”并非外在于“此在”的方式,“存在”就是“此在”自我显现的过程。“此在”如何显现,“此在”就如何以其自我展开的方式存在。也就是说,人如何筹划自身,人就如何生存于世。人的筹划行为本身已构成了人的存在。这颇有一点“前方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形成一条路”的感觉。

人是理解着的存在

伽达默尔受此启发,从本体论的角度看待“理解和解释”行为。

他认为“理解和解释”本就是人生活的一种根本存在方式,是“此在存在的一种体验”,是“此在向未来进行筹划的存在方式”。“理解和解释”行为渗透于人自身的存在之中——人怎样理解、领会世界,怎样进行自我筹划,人就怎样显现自身、以怎样的方式存在于世。人的“理解和解释”行为的过程,就是人的存在过程,是人显现自身的过程。

因此伽达默尔解释道:人是理解着的存在。

本体论意义上的解释学

不同于传统方法论意义的解释学 [16] ,伽达默尔将“解释和理解”活动本身当作人的基本存在方式,从而开创了本体论意义的解释学。他排除主客二元认识模式,强调回到主客同一的境域去看待“理解和解释”活动。人对世界的“理解和解释”行为,不再是人处理主客体的外在关系的问题,而是人处理自己与所处世界的自我领会的内在关系的问题。

在伽达默尔看来,理解活动贯穿于人的一切活动之中,是构成一切活动的基础。人的存在和理解活动本就是交融在一起的,人的内心如何理解,人就怎样活动。

06 - 图1 06 - 图2 传统解释学与伽达默尔解释学

伽达默尔以“理解和解释作为人的存在方式”为出发点,其实是为了揭示更为根本的问题,即“理解的可能性”的问题。比如,如此这般的“理解”活动何以展开?“理解”本身何以可能?理解行为得以发生的前提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