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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塞尔:
意向性
胡塞尔深受他的老师布伦塔诺的影响,而后提出了“意向性”理论。“意向性”理论也成为胡塞尔现象学理论中特别重要的组成部分。
什么是“意向性”
布伦塔诺借“意向性”区分了物理现象和心理现象。他认为心理活动都具有意向性——意识总是朝向某物的意识,意识必然指向某个真实的对象。
胡塞尔继承了布伦塔诺的思想,接受了“意向性”的概念。但与布伦塔诺不同,他对“意识指向的东西”有着不同理解。胡塞尔认为意识指向的不是经验世界中实在的、物理意义的东西,而是意向的对象——它存在于人的意识领域之中,它在意识活动中被构建起来,在意识的反思活动中出现。比如“你想到一个红色的苹果”,那么“红色的苹果”是在你“想”这个意识行为中被勾勒出来的形象,是你通过“想”对其赋予意义的一种描绘。
也就是说,“意向对象”是在意识自身的活动之中被构建起来的意识对象,“意向性”是对意识活动与意识内容的结构整体的一种揭示。
到这里,我们就能总结出胡塞尔的思路:通过还原的方法,还原到纯粹的意识领域;然后对“纯粹意识”进行研究,看看“纯粹意识”本身的特点和结构是什么,以及其自身具有的“意向性”所构造出来的意识对象的特点和结构。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都是在意识领域内发生的。“意向性”是意识本身具有的自带属性或特点,而且具有先验性。
理解胡塞尔的“意向性”的内涵,可抓住两个特点:意识的“指向性”和意识的“构造性。”
意识的“指向性”
意识的“指向性”意味着意识总指向某个对象,意识总是关于什么的意识,不存在赤裸裸的意识,更不存在把自己封闭起来的意识。意识自身具有朝向某个东西的能力。在发生“朝向”的过程,即发生意识行为的过程中,意识领域就构造出了一个意识的对象。意识对象是被意识的意向性勾画出来的,从而呈现在我们意识领域中的对象。
这跟我们传统理解的反映论不同。在反映论中,意识是对客观对象的反映,头脑中的意识是被动地接受客观事物。先有一个苹果,之后我们头脑中才产生了“这是一个苹果”的意识。
而现象学不同。意识好似本身就有主动“出击”的能力,就像喷泉一样具有“喷涌”的力量,它有一股劲儿要喷涌而出,这种喷涌感就是“指向性”的体现。意识本身也像一座灯塔,主动射出光线照亮周遭的世界。光线照射出之后,总会照射到某种东西上。“照射”这个行为本身,就是意识具有“指向性”特点的体现。
意识的“构造性”
意识不仅具有“指向性”的特点,还具有“构造性”的特点。意识所指的对象,是在“指向”发生的过程中,在意识领域“被构造”出来的意向对象。就好比光在照亮的那一刻,对象也同时显现出来。但在意识领域,意识指向的对象不是真实的物理意义的对象,而是一种被赋予意义与本质的载体,它是意识领域的意向相关物。
因此可以说,意识自身是完整的,它具有自己发射的动力,同时又具有构造意识发射后接收对象的能力。
正如前面举例所说,意识就像喷泉一样“喷涌”而出,同时喷出来的水花又呈现为意向对象。意识具有灯塔射光的功能,光射出去之后又勾勒出万事万物,它们是呈现在人们意识中的各种意向的对象。喷泉喷水和灯塔射光,这其实就是意识赋予对象意义与本质、构造对象的意向活动。意识自身就能够完成这一系列的动作。
“意向性”揭示出这一系列动作的纯粹本质。意识具有“指向性”和“构造性”,且意识在“指向”的同时也进行着“构造”。我们可以将“意向性”理解为包含了意识活动和意识内容的整体结构,而这个结构又是先验的。
意识的意向性
关于意识的“意向性”问题,我们可总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所有意识活动(包括各种想象、知觉、回忆、爱或恨等),总是指向某个对象。因此,意识具有“指向”的功能。
第二,意识所指向的对象,不是物理对象,而是在意识领域里呈现出来的,被赋予意义与本质的、被照亮的意向对象。因此,意识具有了积极的“构造”功能。这种“构造”能力具有先验性,它是意识自带的特点,并在意识中内在发生。
第三,意向性既不指人的主观认知能力,也不是人的经验的认知活动,而是对人的意识活动的先天整体结构的揭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