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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塞尔:
回到事情本身
胡塞尔说:
现象学:它标志着一门科学,一种诸科学学科之间的联系;但现象学同时并且首先标志着一种方法和思维态度:特殊的哲学思维态度和特殊的哲学方法。 [2]
这段话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现象学标志着一门科学。这一点我们前面已经讲到,即把哲学打造成一门严格意义上的科学。
第二,现象学标志着一种方法和思维态度。也就是说,现象学不是去研究具体的对象(比如具体的客观物质或主观精神),也不是按照传统形而上学的方式建构一套系统的哲学理论。现象学提出的是一种研究哲学的态度,探索出的是一种独特的思维方法。而且,这样的思维方法不同于传统的自然思维态度,现象学意味是要换一种视角去看待哲学问题。对这个独特方法的探讨,就是现象学讨论的范畴。
那么,哲学家对待哲学这种特殊的思维态度,到底该持有一种怎样的态度?
回到事情本身
如下图所示,我们可将哲学之旅比作一项长跑运动。传统哲学以“自然的思维态度”为起点,摆好姿势、准备出发。这“摆姿势”的动作,在哲学上就意味着主体先预设出一个客观对象,人先站在了主体的位置认识客体。在随后的哲学长跑中,哲学家便以主客二分为前提展开讨论——解释世界中的人和这个世界的关系问题。由此便逐渐导致“现象”和“本质”的割裂。在我看来,这种“割裂”或许是一种“人为”的割裂,一种在人的潜意识中发生的割裂。正因为人在不自觉中采取了这样的认识模式,才导致人会通过“现象”去追寻“本质”。
回到事情本身
这时胡塞尔开始反思:哲学的起点到底是什么?从前人们认为的起点是真正的起点吗?人们不自觉地预设“主客关系”之前的那部分领域又是什么?
由此,胡塞尔提出了现象学的态度——“回到事情本身”。
看事情本来的样子(这里的“事情”是指在人的意识领域里的一种体验,因为人的任何认识最终都以大脑的意识呈现)——采取现象学的还原方法,排除那些带有主观因素的偏见 [3] ,把人为因素“悬搁”起来。剩下的就是纯粹意识,即事情原汁原味地呈现在我们大脑中的意识。
现象学的方法是一种“还原”的方法,它将哲学的起点往前追溯,把对待哲学的姿势进行转换。我们“回到事情本身”后便发现,主体和客体本就交融在一起,不分你我。现象和本质是一体的,而不是被割裂开的。 [4]
现象学的视角,有一点类似于上帝视角。站在上帝这个第三者的位置,去审视人和世界的关系,最后得出“人和世界自一开始就是交融在一起”的结论。
两种思维态度比较
自然的思维态度指人通过感性直观,经由理性思考后获得事物的“本质”。
现象学的态度指在事物显现的那一刻,所有的一切——事物的感性材料、特征、性质以及事物的各种“本质”属性都一并涌现出来。“纯粹意识”领域既包含感性的材料,也包含由这些感性材料奠基后显现出来的“本质”。
人们在捕捉“现象”时,也直接捕捉到了“本质”。从“直观”中捕捉到的现象,就已经包含了“本质”。
胡塞尔把“本质”和“直观”放在一起,提出的“本质直观”的概念具有一定的独特性。
现象学中的“现象”
现象学里的“现象”和传统哲学中的“现象”的区别,我们可简要概括如下:
传统哲学中的“现象”是指感性直观,即人们感知到的一切,它不包含事物的本质 [5] 。
现象学中的“现象”指事物显现出来的一切,除了感性直观,还包含理性直观。既有感性材料,也有超越感性材料以外的领域。可以说,现象学中的“现象”范围扩大了。
胡塞尔提出“回到事情本身”,是他不同于以往哲学家态度的体现。现象学的讨论也是基于这个大前提而展开的。之后的问题就是如何才能回到事情的“真相”中,如何才能进行现象学的还原,以及用什么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