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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根斯坦:

把可说的说清楚,对不可说的保持沉默

能够用语言表达的,就是能够用逻辑形式描述出来的东西,这个东西是什么?就是整个世界。因为世界的逻辑结构和语言的逻辑结构具有同构性,语言是世界的图式。正因为这样的联结,世界可以被具有逻辑形式的语言表达出来。

可说的和不可说的

语言的界限其实就是世界的界限。所有能够言说出来的,都是在表达和描述世界本身。这里有一点要明确,在世界范围内,所有可说的都是可以通过精确的逻辑形式和命题的真值函项表说清楚。而超过这个界限之外的部分,就不能用逻辑形式表达,或者说,逻辑形式无法达到的领域自然就不可被言说。比如世界存在的意义、人生的意义、美学、伦理学等问题,都无法用逻辑语言对其精准描述和表达。

想想看,你能用精确且有逻辑的语言去说清楚“人生的意义”吗?说不清楚的。“人生的意义”是在“人生”之外的探索,你只有超越于“人生”的大范畴,才能阐明其背后的意义。但问题是你身处“人生”之中,如何跳出“人生”来反观“人生的意义”?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身处这个世界,你唯一能做的就是用语言把这个范围内的东西表达清楚。而对那些不能表达的,你唯一的态度就是对其保持沉默——不说。

但不得不承认,人总会有一种自然的倾向——特别愿意也特别喜欢用语言去讨论这些不可言说的领域。从古代哲学“追问世界的本原”、探索“逻各斯”,到近代哲学对认识能力和认识方式的探讨,这些话题都是超越于世界范畴之外的领域。你说“逻各斯”在这个世界上存在吗?不存在的。你只能体会到“逻各斯”,而无法用精确的逻辑语言表达它。而当你用语言去讨论“逻各斯是什么”的时候,就会出现混乱。

在西方哲学史上,传统哲学家一直想去探讨超越世界背后的东西,众说纷纭又无法得到标准答案,而且每个人都可以创立一个体系自说自话。用维特根斯坦的话来说,这些人都是在说“胡话”。

对于不可以言说的领域,我们要采取的态度是不说话,保持沉默。

但这里要强调,“保持沉默”的态度仅仅是针对语言层面而言。也就是说,对表达不出来的东西要对其保持沉默,但不意味着否定不可说之物。“人生的意义”这个话题本身是有意义的,但你用语言去讨论“人生的意义”就变得无意义了,因为你无法用语言(确切地说,逻辑语言)去言说。

你是不是觉得维特根斯坦的思想带有些许禅意?当大家都在各自舞台上热闹地争论不休时,维特根斯坦并没有参与其中,而是采取了另外一种态度:放下这些,不说话,保持沉默!其他人如小丑一样,津津有味地辩论着,甚至要跳起来,但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这些问题根本就不在可言说的范围。

《逻辑哲学论》全书共有七章,前六章的每个章节都有标题也有内容,讨论的是可说的部分——语言表达世界的问题,而第七章就只有一个标题——对于不可说的东西,必须沉默。这个标题下面的内容是空白,什么也没有,全书到此结束。这种方式也是意味深远。

把能说的用语言都说清楚,剩下来的不能言说的部分,自然就显现出来了。就好比一张白纸上出现一个黑点,你不要去描述白纸的“白”,只要把白纸上的“黑点”描述清楚,那么剩下的部分——白——就自然显现了。

逻辑与伦理

《逻辑哲学论》还是一部具有伦理指向的逻辑著作。我们通常认为,逻辑和伦理这两者无法也很难结合在一起,但维特根斯坦却将两者很好地结合在了《逻辑哲学论》一书中。

维特根斯坦在给朋友的一封信里提到,有一句话他本想写在序言里,但没有写,因为这句话是理解这本书的一把钥匙。这句话就是:《逻辑哲学论》这本书的意义是伦理性质的,这本著作是由两部分构成的,第一部分是目前写出来的这部分内容;第二部分是没有写出的所有内容。恰恰是这第二部分内容是更重要的。

维特根斯坦通过把能写的东西都写出来,去凸显没有写出来的那部分,而恰恰没有写的部分内容又至关重要。那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不把重要的部分写出来呢?如果写了,就代表这部分可以被表达,可以被言说。但恰恰是,这部分不能被表达、不能被言说。因此我们只能以“沉默”的方式对待。

这就是《逻辑哲学论》不同于一般逻辑著作的原因。维特根斯坦通过对语言逻辑的分析,最终指向了一个更为重要的、不可说的伦理的领域——人生的意义、美学等。

维特根斯坦的方式的确非常独特,他一方面批判传统形而上学,另一方面他的理论又有一些神秘主义的色彩,但这又跟他论说的逻辑内容不冲突。把逻辑和伦理的问题结合在一起,这就是维特根斯坦的高明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