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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
外在关系说
罗素一直强调“逻辑是哲学的本质”,他注重的是逻辑的分析方法。他认为可以通过分析语言的逻辑——语言中词和命题的关系、命题和命题的关系,最后达到构建出理想的人工语言的效果。
对哲学命题做出准确的表述,并以此来找到精准的哲学结论,这就是罗素哲学的一个大方向。落实到具体的理论中,就可以细化为:外在关系说、逻辑原子主义、罗素悖论和摹状词理论。其中“逻辑原子主义”最能体现罗素的哲学精神,而“摹状词理论”是罗素分析哲学中最重要的成就。接下来,我们先介绍“外在关系说”。
最初,罗素为了反对布拉德雷等人提出的“内在关系说”,提出了“外在关系说”。
内在关系说
“内在关系说”,从字面意思理解,是指事物和事物之间的关系内在于某一个“绝对本体”之中,一切的事物或者现象都因为这个“绝对本体”而联系为一个整体,不存在“绝对本体”以外的关系。也就是说,外在的关系是不存在的,任何一个表示关系的事实都是一个所涉及词的性质的事实。
比如“北京在南京的北边”。“内在关系说”认为此命题并非表示北京和南京存在某种位置关系,而仅仅表示“北京”具有“在南京以北”的性质,“南京”具有“在北京以南”的性质而已。
“内在关系说”否定关系具有任何独立存在的意义,只承认一个包罗万象的实体。一切表达关系的命题,都可以转化为其所涉及词的性质的体现。“北京在南京的北边”蕴含的南北关系的问题,仅仅是对北京和南京自身的性质的描述,而不是对两者关系的客观描述。
从“内在关系说”的角度看,地球好似一个整体,至于地球上发生的一切,都仅仅是地球内部运作的体现,不存在事物和事物之间独立的关系问题。如此就导致一个后果:绝对唯心主义的一元论。
罗素最初追随新黑格尔主义,对布拉德雷的观点也予以肯定,后来在摩尔的影响下,他从绝对唯心论转向了新实在论。这个转向就表现在罗素对“内在关系说”的反对,他提出“外在关系说”来替代“内在关系说”,有一些向绝对唯心论宣战的意味。
外在关系说
“外在关系说”认为,事物之间的关系是外在于实体而独立存在的,具有不以它的关系项为转移的实在性。事物和事物之间的关系问题不是事物和自身的属性的问题,不是内在于某一个绝对的实体之中的,更不存在于某一整体事物的内在运作之中,其关系是独立于其他事物以外而存在的。北京和南京的位置关系,是处于“北京”和“南京”这两个关系项以外而独立存在的,不是“北京”和“南京”自身具有的属性问题。
“外在关系说”把世界看成由无数个独立的事物组成,每个事物的存在都不依赖于其他事物,世界不像布拉德雷所说的是一个一元的绝对整体,世界应是丰富的多元世界。不同事物、不同元素彼此独立,关系也是独立的,由此才构成了整个世界。
这就是罗素提出的“外在关系说”。
外在关系说的意义
“外在关系说”最终要表达的是将世界看成由无数事实组成的世界,事实之间的关系是独立的。得出这个结论已经体现出了对一种方法的运用:把整体拆分为各个元素,承认各个元素之间独立的关系,再去考察这些元素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可见,“外在关系说”是罗素在逻辑方法层面的一次突破,更是他在逻辑方法上的贡献,它为后续的哲学理论奠定了基础。
那么之后该如何探究各个元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呢?罗素认为,通过对语言的分析可以找到世界的各个元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当这套逻辑的方法运用于语言分析时,就意味着要去探究语言中各个要素(词与词、词和句子、句子和句子)之间的逻辑关系。
可以说,正是因为有“外在关系说”这个基础,罗素才提出了“逻辑原子主义”的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