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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实践哲学

康德的第一批判《纯粹理性批判》研究人类如何认识外部世界的问题,而第二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则是理论哲学的归宿和目的。康德始终认为,人的理性只有一个,但运用在了不同的方面,一个运用在知识的层面,一个运用在道德的层面,因而这也是康德二元论的体现。

相对于纯粹理性批判,其实康德更看重实践的领域,正如我们前面说到的,康德是一个温暖的哲学家,他关注的是人的问题:人可以认识什么,人可以做什么,人可以期望什么。在探讨完人可以认识什么之后便要落在实践的层面:人可以做什么。

西方哲学里的“实践”不同于我们常识的理解。我们常识会认为实践是一种人类实际的活动,比如劳动是一种实践,或者说我们参加了一个什么活动,这是实践。西方哲学里的“实践”其实指的就是人的道德行为。实践的哲学也就是道德的哲学。

康德在实践哲学部分,到底要解决什么问题——什么是道德法则?道德法则的前提是什么?道德律为什么能够成为一种可能?道德形而上学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是什么?判断一个行为是否道德的标准是什么?这也是一个伦理学的问题:人应该怎么去做。

什么是道德?大家或许会想到道德就是一种正义感的体现,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种大公无私的精神,是一种先人后己的品质。但这些行为背后的原因是什么?人们做出这样的决定的前提是什么?有人落水,有些人会毫不犹豫跳下河去救人。我们要追问: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人的这个道德的行为该怎么去解释?或者说这些行为的背后的根据是什么?

这是康德首先要去思考的,他提出这一切的原因首先是人是自由的。这也是康德在实践哲学里设立的第一条原则,首先要承认自由,没有自由,这些道德行为就无法解释了。正是因为人在实践上的自由性,才有可能使道德发生。

当然,这仅仅是第一步,先要设定人是自由的之后,在自由的前提下,才能有后面的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