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九则
见小利,不能立大功;存私心,不能谋公事。
【译文】
眼中只有小利益,就不能成就大功业;心中存着自私的念头,就不能为公众谋事。
【评析】
这一则很简单,道理前面屡次涉及,但为什么还忍不住要说呢?这仍需要回到儒学对人性的认识上来,儒学主张做人要有坚定的道德信仰,要有宽广胸怀,这样才能不见利忘义,不求小利,才能成大功。大功应指为国为民之功,当然对个体而言,还应包括成就更大事业的意思。人要大公无私,去除私心。这里的私心并非完全否定人的基本欲求,而是指人要有更大的胸怀,在满足基本欲望的同时,追求利国利民的大公。一个人私心太重是不适合从事公共事业的,更不适合做官员,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他的私心足以损害“公事”,最主要的害处并不在虚浮不出力,敷衍散漫,而在利用公事谋取私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