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一则
尧、舜大圣[1],而生朱、均[2]。瞽、鲧至愚[3],而生舜、禹[4]。揆以余庆余殃之理,似觉难凭。然尧、舜之圣,初未尝因朱、均而灭。瞽、鲧之愚,亦不能因舜、禹而掩[5],所以人贵自立也。
【注释】
[1]尧、舜:二者都是父系氏族社会后期部落联盟的领袖,也是传说中中国上古时代的两个贤能君王。尧,名放勋,号陶唐氏,史称唐尧。舜,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
[2]朱、均:分别是尧和舜的儿子。朱,指尧的儿子丹朱,名朱,因受封于丹水故名。均,指舜的儿子商均,封于虞。尧和舜分别知道自己的儿子荒淫傲慢,不够贤能,因而尧禅位于舜,舜禅位于禹。
[3]瞽(ɡǔ):指舜的父亲瞽叟,传说瞽叟曾与其后妻及舜的弟弟象谋害舜。鲧(ɡǔn):指禹的父亲,传说因治水无功而被杀。至愚:极其愚笨。
[4]禹:传说是夏后氏部落的首领,帝颛顼的曾孙,他的父亲名鲧,母亲为有莘氏女修己。姒姓,名文命。相传大禹治黄河水患有功,受舜禅让而继帝位,成为夏的开国之君,后人尊称为大禹,亦称夏禹。禹是传说时代与尧舜齐名的圣贤帝王。
[5]掩:掩盖。
【译文】
尧、舜是上古的大圣人,却生下丹朱和商均这样不肖的儿子。瞽、鲧极其愚笨,却生下舜和禹这样的贤人。用善人留给子孙德泽,恶人留给子孙祸殃的道理,似乎很难说得通。然而尧、舜的圣明,当初没有因为丹朱和商均的不肖而湮灭;瞽、鲧的愚笨,也不能因为舜和禹的贤明而掩盖,所以说人最重要的是要自立自强。
【评析】
《周易》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一般从因果关系上解释这种关系,积善和积不善是因,余庆余殃是果。但历史上却有相反的例证,如文中所举,尧、舜是大圣人,但分别生了不肖之子丹朱和商均,而舜和禹的父亲又都是极愚笨之人,这是不合因果关系的。作者于是换了一个角度,从尧、舜没有因不肖儿子而灭,舜、禹也没有被愚笨父亲所掩,是因为他们能够自立,这样便在某种程度上否定了余庆余殃之说。而前面的文字明明是肯定积善余庆之说的,这本不奇怪,因为本书并非严谨的学术论述和系统的思想表达,有时只是为了表达的方便,或换个角度,思想就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