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〇五则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1],然人欲既胜,天理或亡[2]。故有道之士,必使饮食有节,男女有别。
【注释】
[1]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语出《礼记·礼运》:“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饮食男女,指人类对吃喝和情爱的需求。大欲,主要的欲望。
[2]天理:天道,天性,后来也指良心。
【译文】
人对饮食与情爱的需要,是人主要而且正当的欲望,然而人欲如果凌驾于一切之上,天道恐怕就要衰亡。所以有道德修养的人,一定会让饮食有所节制,男女有所分别。
【评析】
人们最熟悉的理学格言应该就是这句“存天理,灭人欲”了,其实它也是有经典出处的。《礼记·乐记》中说:“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朱熹将这种话上升到哲学层面,“圣人千言万语只是教人存天理,灭人欲”,“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是学”(《朱子语类》)于是,人们纷纷表示愤怒,实际上是误解了朱熹的意思。他并不是要彻底消除人性的基本欲望,因为儒家思想从来都没讲过禁欲,他只是说人应该控制情欲无休止发展,以天理来使生命更有价值。因为他也说过:“饮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欲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欲也。”指的是过度的欲望。在这个意义上,讲“存天理,灭人欲”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在理学家看来,没有天理的社会是无道的社会,不讲天理的人,是私欲过度的人,一定要加以节制。所以作者这里说要“饮食有节,男女有别”。这里讲的“男女有别”,不是分别对待的意思,而是讲男女界限,不能突破这个界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