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八则
人之生也直,人苟欲生[1],必全其直;贫者士之常,士不安贫,乃反其常。进食需箸[2],而箸亦只悉随其操纵所使,于此可悟用人之方;作书需笔,而笔不能必其字画之工,于此可悟求己之理。
【注释】
[1]苟:如果,假如。
[2]箸(zhù):吃饭的用具,即筷子。
【译文】
人有正直的天性,如果要生存,就必须保全这种正直;贫困是贤士的常态,如果贤士不能安于贫困,就是违背了常理。吃饭需要用筷子,而筷子也只能随着人的操纵而动,由此我们可以体悟出用人的方法;写字需要用笔,但是笔本身并不能使字画工巧,由此可以体悟出凡事要反求诸己的道理。
【评析】
这一则以日常生活现象作比,引申出人生道理。人天生就具有正直的本性,由顺应自然的生命态度出发,人就应该保持这种天性。唯有保全正直天性的人才是值得信赖的,如同人人都会使用筷子,只有筷子直而不曲才能操纵如意,使用自如,故用人要用正直的人。这是一个非常普通的道理,但事实却是另一回事,大多数人还是喜欢曲意奉承之人,因为这更能令自己心满意足。根本还在对人性的认识,或者自己的人性本就不正。安贫是贫寒士人的生存之道,只有这样才能不破坏心灵的平衡和宁静,否则易于陷入焦躁、烦恼之中不能自拔。作者以写字进行比喻,字画工巧不是靠毛笔本身,而是写字的人如何操控它。由此引申出安贫其实就是以平静自然的心态进行操控、调节的问题,这就是儒学讲的“反求诸己”,一切以自己的内在心性作为主体。作者隐含的意思是说安贫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正如常用“安贫乐道”来描述一个人一样,安贫的更高境界是乐道,单纯安贫是精神平衡的手段,并不值得提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