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九则
事但观其已然[1],便可知其未然[2];人必尽其当然[3],乃可听其自然[4]。
【注释】
[1]但:只,仅。已然:已经发生的情况。
[2]未然:尚未发生的情况。
[3]当然:应当这样,应做的事情。
[4]听其自然:任其自然发展。
【译文】
遇事只要观察已经表现出来的情形,就能预测还没发生的状况;一个人一定要先尽到自己的责任,才能听任事情自然发展。
【评析】
这一则从人生经验的角度讲人的认识能力和实行能力。随着人生经验的积累,一般都可以做到由事情的已然即已发生的事件对未来的可能性即未然做出相应的判断,这种能力是一个人的基本应世能力。但更难的是一个人对自我要有尽其所能的奋斗和努力精神,最终获得一切任凭自然的超越和随心所欲的人生境界。在这里,“尽其当然”是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否则便不可能获得“听其自然”的境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