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四则
天地生人,都有一个良心;苟丧此良心[1],则其去禽兽不远矣[2]。圣贤教人,总是一条正路;若舍此正路,则常行荆棘之中矣[3]。
【注释】
[1]苟:如果,假如。
[2]去:相距,离开,距离。《孟子·离娄下》:“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
[3]荆棘:本指丛生有刺的灌木,后比喻纷乱而艰险的局势或处境。
【译文】
人生在天地之间,都有一颗良善之心;如果丧失了这颗良善之心,就和禽兽没有什么差别了。圣贤教化别人,总会指出一条正路;如果舍弃了正路,就会像走入荆棘丛中一样艰难受阻。
【评析】
《孟子·公孙丑下》:“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良心就是由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构成的社会关系和道德关系,对外而言指人们在履行社会义务过程中的道德责任感,对内而言指自我内在具有的品质,由此形成道德感。在此基础上,王阳明提出的良知学说即来源于孟子“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孟子·尽心上》),是一种天赋的道德观念。王阳明说:“良知之在人心,不但圣贤,虽常人亦无不如此。”丧失良心,就与禽兽不远了。这是圣人指出的一条人生正路,不走正路,对个人而言,良知泯灭,几于非人。如果社会失去良知,社会混乱,离动荡就不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