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一则
为人循矩度[1],而不见精神,则登场之傀儡也[2];做事守章程,而不知权变[3],则依样之葫芦也[4]。
【注释】
[1]矩度:规矩法度。
[2]傀儡(kuǐ lěi):原指木偶,后用来比喻不能自主,受人操控的人或组织。
[3]权变:随机应变。《文子·道德》:“圣人者应时权变,见形施宜。”
[4]依样之葫芦:比喻模仿别人,毫无创见。
【译文】
做人如果严格遵循规矩法度,没有自主的精神气概,就如同上场演出被人操控的木偶;做事如果固执地照搬章程法规,却不知道随机应变,就像是依样画葫芦般僵化呆滞。
【评析】
矩度,规矩是也,或曰社会道德、行为规范,这是一个人应具备的基本品质。但社会规范是长时段的社会实践的产物,某些规范有可能发生变异,凝聚社会力量的出发点,可能变成限制社会发展的僵化工具,也有可能成为统治者控制社会的工具,所以说人应该循守矩度,但要“见精神”。何谓“见精神”呢?就是要有自主性,人不仅要外在地接受社会规范,还要内在地理解、认识社会规范,最佳境界是使内在自我与外在社会规范融为一体,这样才不会成为一个僵化的规范遵守者。章程,指办事的规矩,人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应该了解基本规矩,按照这套程序去做,便不会与社会规范发生抵牾、冲突。但事有变,规矩却不会自行变化,因此,做事的人要学会权变,根据事务的性质、特点及其环境的变化,变化手段、方法,我们称之为权变。在抽象意义上说,权变是符合社会事物变化规律的,但也有另一面,即权变变成变通,原则、规矩成为一纸空文,更有甚者变成谋私利的口实,便不可取了。由此,我们能够充分理解制度建设的急迫性,制度是一种为全民接受和符合社会进步的规矩,只有良好的制度、规范,才能避免各种打着权变口号的谋取私利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