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〇五则
子弟天性未漓[1],教易行也,则体孔子之言以劳之[2],勿溺爱以长其自肆之心[3]。子弟习气已坏,教难行也,则守孟子之言以养之,勿轻弃以绝其自新之路。
【注释】
[1]漓(lí):浅薄。
[2]体:亲身经验,领悟。
[3]自肆:放纵任意。《列子·杨朱》:“不能自肆于一时。”
【译文】
在子孙后辈们年幼,天性还没流于浅薄的时候,教导容易被领会施行,这时应该让他们领悟孔子的言辞而不辞劳苦,不能因为溺爱放松教导而助长子弟们的放纵心态。到了子弟们习惯气质已经败坏的时候,教导就难以被领会奉行,这时应该牢记孟子的言辞来培养他们,不能轻易放弃而断绝了子弟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评析】
教育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主要在于教育对象的复杂。作者将子弟分为两类,一类是天性未漓,一种是习气已成。第一类容易施教,只要注意不要溺爱,使他们滋生出放纵自恣之心就可以了。因为品性淳正,天然未散,故可用孔子的言辞、思想引导和教育。为什么呢?因为孔子言辞多宽和平正,温淳雅驯,易于被醇正心性的人接受。当子弟养成不良习气,要改就比较难了,这时候可以孟子之言加以教诲,因为孟子讲“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具有大丈夫气,易于感动人,从而可以使人回归正路。对这些人不能轻易放弃,因为他们没有受到过良好引导和教育,才形成了不好品性,并不是本质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