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七则
纵子孙偷安[1],其后必至耽酒色而败门庭[2];教子孙谋利,其后必至争赀财而伤骨肉[3]。
【注释】
[1]偷安:不顾将来的祸患,只图眼前的安逸。贾谊《新书·数宁》:“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偷安者也。”
[2]耽:沉湎于。门庭:指家庭或门第。
[3]赀(zī)财:钱财,财物。
【译文】
纵容子孙后辈们只图眼前安逸,必然会导致后辈们沉湎于酒色而败坏门第家风;教育子孙后辈们只谋取利益,必然会导致后辈们争夺钱财而伤害骨肉亲情。
【评析】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是典型的道德格言,但说得切切实实。成年人如此,对年轻人特别是生于富贵之家的年轻人更是如此。过度沉溺于逸乐,往往流于狗马声色、饮酒纵欲,最终败坏家业。因为年轻人很难自我把持,严格要求有时是必需的。教育子弟也是如此,过分讲求利益,一切以利益为中心,必将至于争夺财产,伤了骨肉亲情,因为人生入门处便错了。就基本人性而言,理学看得是很透的,克制欲望,主张君子以道不以利,就是针对人性的劣根性而提出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