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者以谕意也。言意相离,凶也。乱国之俗,甚多流言,而不顾其实,务以相毁,务以相誉,毁誉成党,众口熏天,贤不肖不分。以此治国,贤主犹惑之也,又况乎不肖者乎?惑者之患,不自以为惑,故惑惑之中有晓焉,冥冥之中有昭焉〔1〕。亡国之主,不自以为惑,故与桀、纣、幽、厉皆也〔2〕。然有亡者国〔3〕,无二道矣〔4〕。
【注释】
〔1〕冥冥:昏暗。
〔2〕皆:偕同,相同。
〔3〕者:通“诸”,之。
〔4〕无二道矣:没有另外的途径了。意思是,被灭亡的国家,都是由于“不自以为惑”。
【译文】
说的话是为了表达意思的。说的话和意思相违背,是凶险的。造成国家混乱的习俗是,流言很多,却不顾事实如何,一些人极力互相诋毁,一些人极力互相吹捧,诋毁的、吹捧的分别结成朋党,众口喧嚣,气势冲天,贤与不肖不能分辨。靠着这些来治理国家,贤明的君主尚且会感到疑惑,更何况不贤明的君主呢?疑惑之人的祸患是,自己不感到疑惑,所以得道之人能在疑惑之中悟出事物的道理,能在昏暗之中看到光明的境界。亡国的君主,自己不感到疑惑,所以就与夏桀、商纣、周幽王、周厉王一样了。这样看来,那些遭到灭亡的国家,都是沿着这条路走的了。
郑国多相县以书者〔1〕,子产令无县书〔2〕,邓析致之〔3〕。子产令无致书,邓析倚之〔4〕。令无穷,则邓析应之亦无穷矣。是可不可无辨也。可不可无辨,而以赏罚,其罚愈疾〔5〕,其乱愈疾。此为国之禁也。故辨而不当理则伪〔6〕,知而不当理则诈〔7〕。诈伪之民,先王之所诛也。理也者,是非之宗也〔8〕。
【注释】
〔1〕相县以书:指把法令悬挂出来以示人。县,悬挂。这个意义后来写作“悬”。书,当指《竹刑》而言。按,据《左传》,鲁昭公六年,子产曾铸刑书于鼎;鲁定公九年,“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竹刑》后出,较子产所铸刑书为优,故人多悬之。《左传》杜注:“邓析,郑大夫,欲改郑所铸旧刑,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书之于竹简,故言《竹刑》。”
〔2〕子产:公孙侨,名侨,字子产,春秋时郑国执政大臣,实行过一系列政治改革。
〔3〕邓析:春秋末期郑国人,做过大夫,曾作《竹刑》,宣传法制。他“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是名家的代表人物。《汉书·艺文志》著录《邓析》二篇,已亡佚。今本《邓析子》系后人伪托。致:细密。这里有修饰之意。
〔4〕倚:偏颇,邪曲。这里用如动词。
〔5〕疾:猛烈。
〔6〕辨:通“辩”,善辩。
〔7〕知:聪明。这个意义后来写作“智”。
〔8〕宗:根本。
【译文】
郑国很多人把新法令悬挂起来,子产命令不要悬挂法令,邓析就对新法加以修饰。子产命令不要修饰新法,邓析就把新法弄得很偏颇。子产的命令无穷无尽,邓析对付的办法也就无穷无尽。这样一来,可以的与不可以的就无法辨别了。可以的与不可以的无法辨别,却用以施加赏罚,那么赏罚越厉害,混乱就会越厉害。这是治理国家的禁忌。所以,如果善辩但却不符合事理就会奸巧,如果聪明但却不符合事理就会狡诈。狡诈奸巧的人,是先王所惩处的人。事理,是判断是非的根本啊。
洧水甚大〔1〕,郑之富人有溺者,人得其死者〔2〕。富人请赎之,其人求金甚多。以告邓析,邓析曰:“安之。人必莫之卖矣〔3〕。”得死者患之,以告邓析,邓析又答之曰:“安之。此必无所更买矣。”夫伤忠臣者有似于此也。夫无功不得民,则以其无功不得民伤之;有功得民,则又以其有功得民伤之。人主之无度者〔4〕,无以知此,岂不悲哉?比干、苌弘以此死〔5〕,箕子、商容以此穷〔6〕,周公、召公以此疑〔7〕,范蠡、子胥以此流〔8〕,死生存亡安危,从此生矣。
【注释】
〔1〕洧(wěi)水:水名,即今双洎河,在河南境内。
〔2〕死:尸,尸体。
〔3〕莫之卖:无处去卖尸体。
〔4〕度:法度,准则。
〔5〕以此死:因君主不辨忠奸而死。
〔6〕箕子:纣之诸父,因劝谏纣而被囚禁。商容:商代贵族,相传被纣废黜。穷:困窘。
〔7〕周公:即周公旦。召(shào)公:指召公奭(shì)。周公旦和召公奭都是周初大臣。武王死后,他们辅佐成王,管叔、蔡叔散布流言,他们因此而被怀疑。
〔8〕范蠡、子胥以此流:范蠡辅佐越王勾践灭吴后,泛舟五湖,所以这里说“流”。伍子胥因劝谏吴王夫差拒越求和,被赐死,死后其尸被装在口袋内流于江,所以这里也说“流”。
【译文】
洧水很大,郑国有个富人淹死了,有个人得到了这人的尸体。富人家里请求赎买尸体,得到尸体的那个人要的钱很多。富人家里把这情况告诉了邓析,邓析说:“你安心等待。那个人一定无处去卖尸体了。”得到尸体的人对此很担忧,把这情况告诉了邓析,邓析又回答说:“你安心等待。这人一定无处再去买尸体了。”那些诋毁忠臣的人,与此很相似。忠臣没有功劳不能得到人民拥护,就拿他们没有功劳不能得到人民拥护诋毁他们;忠臣有功劳得到人民拥护,就又拿他们有功劳得到人民拥护诋毁他们。君主中没有原则的,就无法了解这种情祝;无法了解这种情况;难道不是很可悲吗?比干、苌弘就是因此而被杀死的,箕子、商容就是因此受到猜疑的,范蠡、伍子胥就是因此而泛舟五湖、流尸于江的。生死、存亡、安危,都由此产生出来了。
子产治郑,邓析务难之,与民之有狱者约〔1〕:大狱一衣,小狱襦袴〔2〕。民之献衣襦袴而学讼者,不可胜数。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所欲胜因胜,所欲罪因罪。郑国大乱,民口讙哗。子产患之,于是杀邓析而戮之〔3〕,民心乃服,是非乃定,法律乃行。今世之人,多欲治其国,而莫之诛邓析之类〔4〕,此所以欲治而愈乱也。
【注释】
〔1〕狱:狱讼。
〔2〕襦(rú):短衣。袴(kù):胫衣,类似后来的裤子。“袴”的这一意义后来为“裤”所代替。
〔3〕戮:陈尸示众。这里说子产杀邓析,与《左传》异。
〔4〕莫之诛:即莫诛之。之,代词。
【译文】
子产治理郑国,邓析极力刁难他,跟有狱讼的人约定:学习大的狱讼要送上一件上衣,学习小的狱讼要送上短衣下衣。献上上衣短衣下衣以便学习狱讼的人不可胜数。把错的当成对的,把对的当成错的,对的错的没有标准,可以的与不可以的每天都在改变。想让人诉讼胜了就能让人诉讼胜了,想让人获罪就能让人获罪。郑国大乱,人民吵吵嚷嚷。子产对此感到忧虑,于是就杀死了邓析并且陈尸示众,民心才顺服了,是非才确定了,法律才实行了。如今世上的人,大都想治理好自己的国家,可是却不杀掉邓析之类的人,这就是想把国家治理好而国家却更加混乱的原因啊。
齐有事人者,所事有难而弗死也。遇故人于涂,故人曰:“固不死乎〔1〕?”对曰:“然。凡事人,以为利也。死不利,故不死。”故人曰:“子尚可以见人乎?”对曰:“子以死为顾可以见人乎〔2〕?”是者数传〔3〕。不死于其君长,大不义也,其辞犹不可服。辞之不足以断事也明矣。夫辞者,意之表也。鉴其表而弃其意,悖〔4〕。故古之人,得其意则舍其言矣。听言者以言观意也,听言而意不可知,其与桥言无择〔5〕。
【注释】
〔1〕固:果真,诚然。
〔2〕顾:反,反而。
〔3〕是者数传:这样的话多次传述。是,此。传,传述。
〔4〕悖:惑,糊涂。
〔5〕桥:乖戾。择:区别。
【译文】
齐国有个侍奉人的人,所侍奉的人遇难他却不殉死。这个人在路上遇到熟人,熟人说:“你果真不殉死吗?”这个人回答说:“是的。凡是侍奉人,都是为了谋利。殉死不利,所以不殉死。”熟人说:“你这样还可以见人吗?”这个人回答说:“你认为殉死以后倒可以见人吗?”这样的话他多次传达。不为自己的君主上司殉死,是非常不义的,可是这个人还振振有词。凭言辞不足以决断事情,是很清楚的了。言辞是思想的外在表现,欣赏外在表现却抛弃思想,这是糊涂的。所以古人懂得了人的思想就用不着听他的言语了。听别人讲话是要通过其言语观察其思想,听别人讲话却不了解他的思想,那样的言语就与乖戾之言没有区别了。
齐人有淳于髡者〔1〕,以从说魏王〔2〕。魏王辩之〔3〕,约车十乘〔4〕,将使之荆。辞而行,有以横说魏王〔5〕,魏王乃止其行。失从之意,又失横之事,夫其多能不若寡能,其有辩不若无辩。周鼎著倕而龁其指〔6〕,先王有以见大巧之不可为也〔7〕。
【注释】
〔1〕淳于髡(kūn):战国时期齐国人,以博学著称,曾被齐威王任为大夫。
〔2〕从:同“纵”,即合纵(六国联合拒秦)。魏王:指魏惠王。
〔3〕辩之:以之为辩,认为他说得好。
〔4〕约车:套车。约,束。
〔5〕有:通“又”。横:即连横(六国分别事秦)。
〔6〕倕(chuí):相传为尧时的巧匠。龁(hé):咬。
〔7〕见(xiàn):显示,显现。
【译文】
齐国人有个叫淳于髡的,他用合纵之术劝说魏王。魏王认为他说得好,就套好十辆车,要派他到楚国去。他告辞要走的时候,又用连横之术劝说魏王,魏王于是就不让他去了。既让合纵的主张落空,又让连横的事落空,那么他才能多就不如才能少,他有辩才就不如没有辩才。周鼎刻铸上倕的图像却让他咬断自己的手指,先王以此表明大巧是不可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