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冬纪·异宝
本篇摒弃了世俗关于“宝”的概念,主张以道德为宝。文章一开始就提出:“古之人非无宝也,其所宝者异也。”接着列举了三个例子加以论证:其一是孙叔敖“知不以利为利”,告诫其子“必无受利地”;其二是江上之丈人拒不接受伍员赠与的千金之剑;其三是宋子罕“以不受为宝”,拒不接受“野人”献上的宝玉。这三位古人“所宝者”与世人“异”,其原因何在?文章认为这是由于他们的智慧“异乎俗”的缘故。人的智力高低决定了人们对宝物价值的认识,正如本篇结尾所说:“其知弥精,其所取弥精;其知弥粗,其所取弥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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