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论
《天论》是一篇论述天人之间,即自然与社会关系的文章。中心思想是“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及“官天地、役万物”。
荀子认为,“天行有常”,自然的运行有其自身的规律,不会受任何人类意志的影响。因此,他明确提出“明于天人之分”的观点,认为人应该“不与天争职”、“不慕其在天者”,而要“敬其在己者”,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从而与天相参。他所说的人之所参,不是指违背自然规律行事,而是指取法天地,在顺应、利用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改造自然,从而达到为人类谋福利的目的。此即所谓“物畜而制之”、“制天命而用之”的意思。
文章还批驳了当时流行的一些迷信思想,认为很多自然中的现象,如日月蚀、风雨不时、怪星党见等,都是自然现象的变异,与人治无关。这些都是荀子思想中非常独特而有价值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