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民第二十

弱民,就是使民众弱。弱民的实质是使民众服从国家法令,不与国家对抗。本篇围绕民弱与国强的关系进行阐述。作者开篇就说“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民众本分守法,就听从国家调遣,国家政权才会强有力。谈到具体的措施,又回到法治的根本上。君主应该重视法度,用严明的赏罚制度鼓励农战,用灵活的爵禄制度使富裕的民众拿出粮食换取官爵,用统一的法制清除“六虱”和空谈仁义。最后举楚国亡国的例子,说明不实行法治强国也会变弱。本篇与《强民》篇文字有所重复,蒋礼鸿引蒙季甫文,认为此篇乃《强民》篇的注。又篇中文字有与《荀子》相重者,可以肯定此篇不是商鞅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