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禁法禁所谓“法禁”,即确立法律以实现令行禁止。此篇首先强调了法制一旦确立就不可争议的重要性,其实就是强调法令的权威不可侵犯。这就有了两方面的要求,一是执法者不能将权力让度于人,更不能枉法徇私,而要严格执法、秉公执法;另一方面则是对官吏和民众要求遵纪守法,严禁触犯法令权威的行为。在第二点上,管子强调了君王治人首要在于使人“和同以听令”,并列出了君主务必要严厉禁止的十八种行为,表现了明显的高压控制的色彩,反映了法家的特色。本书选取的是前三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