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畏威(1),则大威至。
无狎其所居(2),无厌其所生(3)。夫唯不厌,是以不厌(4)。
【注释】
(1) 民不畏威:百姓不害怕暴力。威,力。《七十四章》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2) 狎:通“狭”,狭窄,逼迫。
(3) 厌:通“压”,压榨。下文“夫唯不厌”中“厌”与此同义。
(4) 厌:厌恶。《六十六章》曰:“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
(5) 自知不自见:自己知道而不自我表现。见,同“现”。《二十二章》曰:“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
(6) 自爱不自贵:自我爱护而不自显高贵。
【译文】
如果百姓不畏惧暴力,那么就会有更大的暴力到来。
不要逼迫百姓的处所,不要压榨百姓的生活。正因为不压榨百姓,因此百姓就不会厌恶他。
因此,圣人自己知道而不自我表现,自我爱护而不自显高贵。所以,抛弃“自见”、“自贵”,采取“自知”、“自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