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七章(治国)

本章论述清静无为,重在治国。

老子主张清静无为,并非空穴来风,面壁虚构,而是针对乱世进行冷静地观察思考后确认,统治者所谓“有为”,就是人间动乱不安的根源。因此,《十九章》曰:“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三十七章》曰:“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这就是老子解决治国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本章是进一步的论述和阐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