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以教百姓。)赵造谏曰〔1〕:“隐忠不竭,奸之属也。以私诬国,贼之类也。犯奸者身死,贼国者族宗。此两者,先圣之明刑,臣下之大罪也。臣虽愚,愿尽其忠,无遁其死。”王曰〔2〕:“竭意不讳,忠也。上无蔽言,明也。忠不辟危,明不距人,子其言乎!”
【注释】
〔1〕赵造:赵臣。
〔2〕王:指赵武灵王,名雍,赵肃侯之子,公元前325—前299年在位。
【译文】
(赵武灵王以胡服骑射来教导百姓。)赵造规劝道:“藏住忠心不说,属于奸邪之类。因私心而误国,属于贼害之类。犯奸的应处死,害国的应灭族。这两种,是先王明确的刑罚,是臣子的大罪啊。我虽然愚钝,愿尽忠心,不敢逃避死罪。”武灵王说:“畅所欲言,不加避讳,这是忠臣啊。君主不阻拦臣下发表意见,这是明君啊。忠臣不避危险,明君不拒绝别人提意见,你就说吧。”
赵造曰:“臣闻之:‘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俗而动。’因民而教者,不劳而成功;据俗而动者,虑径而易见也。今王易初不循俗,胡服不顾世,非所以教民而成礼也。且服奇者志淫,俗辟者乱民。是以莅国者不袭奇辟之服,中国不近蛮夷之行,所以教民而成礼者也。且循法无过,修礼无邪,臣愿王之图之。”
【译文】
赵造说:“我听说:‘圣人不交换百姓而进行教诲,聪明的人不改变习俗而行动。’顺着民心去教诲的,不烦劳而可获得成功;依着习俗而行动的,轻车熟路,非常方便。现在大王改变原有的做法,不按习俗办事,改穿胡服而不顾社会上的议论,这可不是教导百姓遵守礼制啊。况且服装奇异的人,心意就放荡,习俗怪僻的地方,往往民心混乱。所以治理国家的人不穿怪僻的服装,中原地区不仿效蛮夷的不开化行为,因为这是教导人们遵守礼制啊。并且遵循原有办法,没有什么过错,奉行传统制度,不会偏离正道,我希望大王好好考虑一下。”
王曰:“古今不同俗,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袭,何礼之循?宓戏、神农教而不诛〔1〕,黄帝、尧、舜诛而不怒〔2〕。及至三王〔3〕,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法度制令,各顺其宜;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故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圣人之兴也,不相袭而王;夏、殷之衰也,不易礼而灭。然则反古未可非,而循礼未足多也。且服奇而志淫,是邹、鲁无奇行也〔4〕;俗辟而民易,是吴、越无俊民也〔5〕。是以圣人利身之谓服,便事之谓教,进退之谓节,衣服之制,所以齐常民,非所以论贤者也。故圣与俗流,贤与变俱。谚曰:‘以书为御者,不尽于马之情;以古制今者,不达于事之变。’故循法之功不足以高世,法古之学不足以制今,子其勿反也。”
【注释】
〔1〕宓(mì)戏、神农教而不诛:宓戏、神农都是传说中的圣王,据说伏羲(即宓戏)教民畜牧,神农教民耕种,不用刑罚,这就是所谓“教而不诛”。
〔2〕黄帝、尧、舜诛而不怒:黄帝、尧、舜都是传说中的古帝,据说他们虽然用兵诛乱,但仍以教化为主,所以说是“诛而不怒”。
〔3〕三王:指夏、商、周三代的开国圣王。
〔4〕邹、鲁:古国名。均在今山东境内,是礼教最早发达的地方。
〔5〕吴、越:古国名。在今江苏、浙江境内,据说它们的百姓“断发文身”,和中原的习俗不同。
【译文】
武灵王说:“古今的习俗本不相同,为什么要效法古代?历代帝王互不相袭,为什么要遵循古代的礼制?伏羲、神农时代,只教化而不用刑罚;黄帝、尧、舜时代,虽用刑罚而不愤怒。夏、商、周三代的圣王,都是观察社会现实而制定法令,法令制度都顺应潮流,衣服器械都使用方便。所以说,治理国家不一定只用一种方法,只要对国家有利就不必效法古代。圣人的兴起,不承袭前代而兴旺;夏、商的衰败,因不变更制度而灭亡。可见反对古来旧俗的,不应受到非议;而遵循旧制的人,也就不值得赞许了。如果说服装特殊就会思想放荡,那么服饰正统的邹、鲁两国,就应该没有不正的行为了;如果说风俗怪僻的地方,百姓就会变坏,那么风俗特殊的吴、越地区,就该没有杰出的人才了。所以圣人认为,凡是适合穿着的,就是好服装;凡是便于办事的,就是好规章。关于送往迎来的礼节,衣服的样式,是使百姓们整齐划一,而不是用来评论贤能的人的。所以圣人能随着风俗而变化,贤人能随社会变化而前进。谚语说:‘照书上记载来驾车的人,不能通晓马的习性;用老办法来对付现代的人,不懂社会的变化。’所以遵循旧制的做法不会建立盖世的功勋,尊崇古代的理论不能治理当代,希望你不要再说反对胡服的话了吧!”
(《赵策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