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献不死之药于荆王者〔1〕,谒者操以入〔2〕。中射之士问曰〔3〕:“可食乎?”曰:“可。”因夺而食之。王怒,使人杀中射之士。

    【注释】

    〔1〕荆王:楚王。本篇近似寓言,此楚王不能确指。

    〔2〕谒者:为国宾掌管传达的人。

    〔3〕中射之士:善射的人,负责宫廷保卫。

    【译文】

    有人向楚王进献长生不死的仙药,谒者拿着进入宫中。中射之士问道:“可以吃吗?”谒者回答说:“可以。”于是中射之士夺过来就吃了。楚王很生气,派人去杀中射之士。

    中射之士使人说王曰:“臣问谒者,谒者曰可食,臣故食之,是臣无罪,而罪在谒者也。且客献不死之药,臣食之而王杀臣,是死药也。王杀无罪之臣,而明人之欺王。”王乃不杀。

    【译文】

    中射之士叫人向楚王进说道:“我问过谒者,谒者说可以吃,我这才把它吃掉,可见我并没有过错,错误在谒者身上。况且宾客献上不死的仙药,我吃了,大王把我杀掉,这分明是死药啊。大王杀掉无罪的我,不是证明大王受骗上当了吗!”楚王就不杀他了。

    (《楚策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