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氏之役〔1〕,韩征甲与粟于周,周君患之,告苏代〔2〕。苏代曰:“何患焉?代能为君令韩不征甲与粟于周,又能为君得高都〔3〕。”周君大悦曰:“子苟能,寡人请以国听。”
【注释】
〔1〕雍氏:韩邑,在今河南禹州东北。
〔2〕苏代:河南洛阳人,姚本注为苏秦之兄,鲍本注为苏秦之弟。
〔3〕高都:韩邑,在今河南伊阙南。
【译文】
在雍氏这场战役发生时,韩国向周国征调兵士和粮食,周君感到为难,告诉苏代。苏代说:“有什么好担忧的?我可以替您叫韩国不向您征调兵士和粮食,又能让您得到高都。”周君非常高兴,说:“你如能办成,我愿意把国家大政交给你管理。”
苏代遂往见韩相国公仲曰〔1〕:“公不闻楚计乎?昭应谓楚王曰〔2〕:‘韩氏罢于兵,仓廪空,无以守城,吾收之以饥,不过一月必拔之。’今围雍氏五月不能拔,是楚病也,楚王始不信昭应之计矣;今公乃征甲及粟于周,此告楚病也。昭应闻此,必劝楚王益兵守雍氏,雍氏必拔。”公仲曰:“善。然吾使者已行矣。”代曰:“公何不以高都与周?”公仲怒曰:“吾无征甲与粟于周,亦已多矣。何为与高都?”代曰:“与之高都,则周必折而入于韩,秦闻之,必大怒而焚周之节〔3〕,不通其使,是公以弊高都得完周也,何不与也?”公仲曰:“善。”
【注释】
〔1〕公仲:韩相国公仲朋。
〔2〕昭应谓楚王:昭应,楚将。楚王,怀王。
〔3〕焚周之节:焚节表示绝交。节,符节,使臣所执。
【译文】
苏代就去见韩相公仲,说:“您没有听说楚国的打算吗?楚臣昭应对楚王说:‘韩国受到战争的消耗,仓库空虚,没有办法防守,我乘它饥饿的时机,要不了一个月,必定拿下来。’现在围攻雍氏已有五月,还不能拿下,楚国感到难办,楚王已经开始不相信昭应的说法了。如今您却向周国征兵调粮,这分明是告诉楚国,韩国已经很危急了。昭应听到这个消息,一定会劝说楚王增加兵力包围雍氏,雍氏必被拿下。”公仲说:“好。可是我向周国派出的使者已经动身了。”苏代说:“你为什么不把高都送与周国呢?”公仲生气地说:“我不向周国征调兵士和粮食,就算很好了!为什么还要把高都送给它呢?”苏代说:“把高都送给周国,那么它必然转而投向韩国。秦国听说,一定非常恼怒,就会烧掉周国的信物,不接纳它的使臣。这是你用残破的高都换得一个完整的周国,为什么不给它呢?”公仲说:“好。”
不征甲与粟于周而与高都,楚卒不拔雍氏而去。
【译文】
于是韩国不向周国征调兵士和粮食,却给了它高都,楚国的军队最终未能拿下雍氏,就撤军了。
(《西周策》)
